小羊羔不吃奶伸腰是怎么回事后,腿直,牙口紧闭,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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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我不赞同
宁夏的羊肉我没吃过,但是甘肃的羊肉我吃过很多。据我的经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在集市上买的普通羊肉(或是自己家养的普通的羊),然后回来自己煮,那叫一个膻气冲天!隔老远都能闻到,反正我是下不了口。
2. 如果是小羊羔的话,膻味比大羊轻很多,然后再用专门的调料煮,几乎就没有膻味了。有个回民厨师给过我妈妈一个调料的配方,对去膻味很管用,感谢他让我吃上了没有膻味的羊肉!专门煮羊肉的调料市场上应该有卖的。
3. 外面卖的羊肉普遍比自己家做的膻味小,几乎没有。兰州有一家我挺喜欢的开锅羊肉,他们家用的都是小羊羔,涮火锅的肉片尝不出来膻味,手抓的话是有一点味道的,在接受范围之内。
4.新疆的羊肉我也吃过一些,也是饭馆里卖的比家里自己做的膻味要轻。
总之就是,小羊羔膻味更轻,外面卖的比自己做的膻味要轻。不膻的羊反正我没见过。
编辑于 2018-12-01 23:29查看全部 247 个回答}

22 岁生日那天,父亲接回一个私生女。她当着所有人的面,摆出一副可怜兮兮、受尽委屈的模样,用她那快要流泪的眼睛看着我,怯怯的叫我「姐姐。」
1
我,刘佩觉,家世好,长得好,青梅竹马是霸道总裁。
我一直都在享受着玛丽苏的待遇。
穿昂贵的裙子,用最高档的化妆品,即使是贵为霸道总裁的顾昊天,每天也得屁颠屁颠的给我当司机。
二十一岁那年,有个算命的跟我说:
「佩觉小姐,你二十二岁那年,你所拥有的一切都会被一个女人抢走。」
怎么可能?
你说顾天昊被骗走我还信,可我的家人是绝对不会抛弃我的,我几辈子都用不完的钱也不可能一夜之间被掏空。
这件事情被我一直抛到脑后。
直到有天,爸妈神秘兮兮地对我说:「佩觉呀,下个月就是你的二十二岁生日了,爸爸妈妈想跟你商量一件事……」
「商量什么?」我的生日一直由父母操办,圈子里的各大世家会聚在一起给我庆祝,顾昊天也会给我备一份厚礼。
年年如此,还需要商量什么?
「就是……和你一起过生日的,还有一个妹妹。」父母不自然的神情、犹豫的语气,都令我五雷轰顶。
我原来还有个妹妹,一个同父异母的私生女妹妹。
听说父亲当年给了那对母女一大笔钱,算是断绝关系。
所以我挠破头皮也想不出,他们为什么要在私生女二十岁的时候把她接回来?还要借着我的生日宴昭告她的身份?
这样的生日,我宁愿不过。
「真可爱。」
生日宴那天,我赌气地藏在房间里,背靠门时,我听见顾昊天夸了一句可爱。
那显然不是对我说的,因为我还听到了一声怯怯的「谢谢」。
脑海里赶不走的那句:
「你所拥有的一切都会被一个女人抢走」
就像一把利刃,划开我的全部骄傲。
如果算命先生说的是真的,那我不能再坐以待毙。
我要守住我的一切。
2、
私生女刚来不久,身边的人对我的态度开始变得微妙。
他们话里话外都在说:「妹妹多惹人爱啊,比姐姐懂事不知多少倍。」
一山果然容不得二虎。
赶走她,我有两大计。
第一计,讽刺她,用言语吓退她。
「私生女,山鸡也想变凤凰?我看你是灰姑娘童话看多了吧?赶紧收拾收拾走人吧。」
「私生女,你是为了我家的钱呢?还是为了那个愣小子顾天昊呢?或是看不得我过得比你好呢?偏偏要做抢人东西的强盗。」
只有我俩独处时,我一直叫她私生女,尽管父母让我叫她「妹妹」或「清涟」,可我偏不。
私生女有个文邹邹的名字,叫刘清涟。她本人也同清水出芙蓉,脸蛋白净,口红只用豆沙色。
每次听到我对她的讽刺,刘清涟都用她那快要流出泪的眼睛看着我,可怜巴巴地咬着嘴唇,颤抖着说:「我没有。」
这样子真是像极了一朵白莲花,不知情的还以为是我抢了她的东西呢。
我恨不得把白眼翻到天上。
瞧见父母站在不远处,我连忙拿出了无比友善的语气提醒她:「莲花妹妹,咬嘴唇会吃到口红喔,就算是豆沙色的,吃多也不好啊。」
刘清涟吃瘪的表情让我很是开心。
可我很快就开心不起来了。
别看刘清涟每次都摆出一副可怜兮兮、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可我已经讽刺了她一个月,她半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
没关系,一计不成,我还有一计。
3、
第二计是个险招,我管它叫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计。
刘清涟不就是用她那可怜兮兮的外表,惺惺作态的样子引众人的天平向她偏移嘛?
哦豁,我也会,而且比她还要会。
「妹妹,如果你喜欢这支口红,姐姐可以送给你,你……没必要折断它。」
我主动把自己新买的口红拿给刘清涟用,她刚一上嘴,口红就「啪」的断裂,滚落在地。
父亲看到这一幕,对刘清涟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说让助理给我们买两支新的。
眼见刘清涟又开始咬嘴唇,我不由得感叹这法子果然有效。
「妹妹,你……为什么要绊我?」刘清涟经过我身边时,鞋尖与我的轻轻相碰,我就装作被绊倒的样子,摔倒在地。
我挑了一个父母、顾天昊以及大大小小的亲戚们都在的时候,对自己狠了一把,摔在楼梯边。
我身后一圈又一圈的实木阶梯,像深渊一样灰暗。
众目睽睽下,她开口欲辩,就被我的哭声打断了。
「呜呜呜呜———」
我是真哭,哭声嘹亮,撕心裂肺,比我从娘胎刚出来那会儿嚎得还带劲。
小腿的剧痛蔓延到我的泪腺,我万万没想到,假戏一不小心真做了。
我躺在豪华病床上,左腿打着石膏,来看我的人一波接一波。
他们无不表达了对我的同情,对刘清涟的埋怨。
「当初真是错看她了,还以为她乖巧懂事呢,没想到啊……」
顾昊天更是愧疚得一有空就来看我,连他的「可爱妹妹」刘清涟的电话都挂了。
这感觉真是爽得飞起。
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到底不是长久之策。
4、
自从摔断了小腿,我有三个月的时间都在床上度过。
最难熬的是夜里,骨头会一阵一阵的疼。
我有时也会埋怨自己,就为了一个刘清涟,我竟然把自己整成了这幅狼狈样子。
更气人的是,我的伤起码要三个月才能愈合,而刘清涟不知使了什么妖法,只用两个周的时间,又重新夺回了众人的喜爱和爱护。
那条伤腿,就像我自作自受的笑话,能让刘清涟笑三个月的笑话。
腿伤刚愈合不久,我还不能长时间站地。刘清涟趁着这个空档,带着我爸妈和顾昊天来了一场三天三夜的乡村旅行。
我开始慌了。
特别是他们离开后的某天夜里,我在梦里惊醒,大声呼唤着那些喊了十几年的名字。
黑夜茫茫,无人应答。
只有两个新请的护工匆匆忙忙跑来,离开时小声嘀咕「大小姐是不是得了癔症。」
我没有癔症,我心里无比清楚——刘清涟必须离开我家。
要不然我真的会失去一切。
5、
两个计策我都用过了,可收效甚微。
顾昊天甚至一脸同情地对我说:「小觉,你变了。」
我没变,是你们都变了。
可我实在想不出让他们变回来的方法。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想我需要别人的指点。
我想起那个算命先生。
我按着记忆里的路线走回第一次见他的地方,他坐在一颗大榕树下,带着大墨镜,面前支了个摊子。
「佩觉小姐来啦?」他好像真把一切都算出来了,「那个女人去你家了吧?」
他墨镜一推,把我这段时间以来的遭遇都说了个大概。
「佩觉小姐,你有没有发现自己越来越像小说里的恶毒女配了?连名字听起来都很像配角呢。」
我心里一惊,他说得太准了。
配角佩觉,恐怕是当年我爸给我起名字的时候,就想让我在起跑线上输给刘清涟。
我意识到这几个月以来,自己做的事跟小说情节一样荒唐。
「但这也许不是坏事,小说里的恶毒女配,下一步应该……」
算命先生没说完,突然朝不远处的一个青年招手,「叶凡少爷,你二十三岁那年,会为一个女人奉献出自己的一切——」
wtf???
这算命的是遇到每个人都这么说吗?
6、
「这……靠谱吗?」叶凡听了算命的一通掰扯,转过头来问我。
「说靠谱吧……又有点不靠谱。」命是算对了,但这算得也太随意了吧。
算命先生忙着点拨叶凡,叶凡听一句就点一下头,彬彬有礼的样子让我忍不住发笑。
四十分钟过去,我看算命先生腾不出时间再指点我,就加了他的微信,驱车离开。
接下来怎么做,我心里已经有谱了。
小说里栽赃陷害出言讽刺的女配,都是低段位。
真正抗打的高段位女配,手段都是寻不到踪迹的。
回到家,我拿出了自己最友善的态度。不仅主动和刘清涟打招呼,还给她带了礼物;端着亲手坐的小点心送到父母面前,边检讨自己犯的错误,边给他们捶背。
顾天昊收到我亲手做的礼物,笑着夸我体贴。
一家子其乐融融,没有什么你争我抢。
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这样平静。
7、
据我所知,高段位的恶毒女配有三个特点:
一,好心办坏事。
二,表面是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圣母。
三,干好事必须亲手来,干坏事必须经过中间商。
既然要做表面圣母,那我不能主动找事,只能等事主动找我。
就比如——三个月后有一场重要晚宴,我和刘清涟都会参加。
晚宴所需的服饰和包包需要预订,今天下午就必须挑选好。
我注意到,刘清涟自打来了我家之后,穿着打扮都是走单纯无害的邻家妹妹风,谁看了眼里都要多几分怜惜。
可蹊跷的是,她无论在什么时都是这副打扮,甚至在一些正式的场合,她也不曾改变。
刘清涟平常做事滴水不漏,这样的作风不符合她的完美人设。
除非……她对穿着搭配这方面一窍不通。
也是,乍入豪门的私生女,哪有什么品位和眼光可言呢?不出丑就不错了。
我猜她是为了避免暴露这点,才一直做个打扮简单的邻家小妹。
我并不打算现在揭穿她。
光我一个人看她暴露缺点有什么意思。
要在三个月之后,和那些参加晚宴的商界名流们一起看。
那才有意思呢。
8、
下午,品牌方的人带着图册来家里。
我先刘清涟一步接触了品牌方的销售人员,给自己挑好了得体的服饰,还选了一个有品牌渊源的限量款包包。
这回我没有当面找刘清涟茬,而是装作不经意地销售人员聊起她。
我说清涟小姐很有自己的想法、行事独立、特别喜欢水蓝色;而且她刚来家里还有诸多不适应,家里人一直在培养她的自信。
这话落到销售的耳朵里,意思就是——
少给刘清涟提建议,多给她推荐一些水蓝色的服饰;无论她选什么,都要说好,以免打击她的自信。
我倒是要看看,这下她能选出什么衣服来。
而且就算销售给了建议也没关系,她喜欢的水蓝色,已经是几年前的过季款,平时穿穿还行,宴会穿完全不够看。
对于豪门来说,衣着得体,品味不俗,不仅显示了自家底蕴,而且还是暗中比较的资本。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刘清涟着一席水蓝色裙子出场。
她脚尖轻点实木阶梯,整个人好似清水中一点涟漪。
她裙子的颜色恰好验证了我刚刚说的话,销售小姐向我投来感激的眼神。
「清涟慢慢选,我选好了,先去忙了。」我礼貌地告别。
自上次我装作与她和解之后,我就一直称呼她为清涟,虽然每次说出口时,我都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但为了装圣母,我忍。
没关系,我告诉将自己,现在的憋屈都只是为了以后的胜利。
我假装离开,实则拐进了挨着客厅的一间办公室,将窗帘拉开一条缝,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客厅的情况。
「裙子……就这条蓝色的吧,外套就这件浅绿色的。」刘清涟犹豫地指向图片,销售的脸色微变,似乎是有些质疑刘清涟的品味。
不论色彩搭配,刘清涟挑的款式的确土气。
出于职业素养,销售马上恢复了笑脸,甚至还开始夸刘清涟有「审美想法」。
在暗处的我忍不住拍手叫好。
土点,再土点,你刘清涟要土得漂漂亮亮,要在宴会上出最大的丑。
9、
销售违心夸奖之后,又继续走流程:
「包包您需要哪一款呢?」
刘清涟像是不敢再随意乱选的样子,提出要销售推荐款式。
「这款您看看满意吗?很衬您的气质。」销售调出图册中的其中一页,是个同色系的包包。
「嗯……」刘清涟看了看,似乎是接受了销售的建议。
销售合上图册,礼貌地询问:「您确定吗?这些礼服珠宝包包都是高级定制,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看到刘清涟点头,我放心地离开。
刚刚算命先生发消息说有事找我,约我在茶馆见面。
他在信息里说——「佩觉小姐,在下掐指一算,算出了抢你一切的女人的……弱点。」
看到这条消息,我险些要笑出声。
刘清涟,我十分期待三个月后你穿着奇装异服来赴宴,也万分期待你的弱点即将暴露无遗,被我死死拿捏。
而这仅仅只是序幕。
——欢迎来到恶毒女配的世界,抢人东西的白莲花女主。
10、
我推开茶馆包间的门,发现除了算命先生外,还有一个人。
「佩觉小姐,你好。」叶凡露出他标志性的微笑,温润得像一块羊脂玉。
我心情正好,也以微笑回应他。
我正好奇算命先生为什么要把我和叶凡都叫来,算命先生就开口解惑:
「这次把两位叫来,是想说一件重要的事。」
「佩觉小姐,您还记得我说过,有个女人会在您二十二岁那年抢走你的一切吗?」
我点头,算命先生又将话锋对准了叶凡:
「叶凡少爷,我也给您算过,你会在二十三岁那年为一个女人奉献一切,您还记得吧?」
我和叶凡齐齐看向算命先生。
「我这段时间又算了一下,影响你俩未来的,好像是同一个女人。」
算命先生的眼神在我和叶凡之间打量,语气暧昧,「你们的劫数相似,都会因为一个女人失去一切,若是想破此劫,你们必须在一起……」
开什么玩笑?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走刘清涟这个土匪,阻止她把我的东西抢得一干二净。
我现在是战斗状态,怎么可能有闲心谈恋爱?
我侧头看向另一个当事人叶凡。
他好看的脸像是被按下暂停键,不知所措地愣住。
眼眸半垂着,纤长的睫毛颤了颤,耳尖还悄悄染上了一抹红。
我赶紧转移视线。
男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长得再帅也不行。
叶凡……也不行。
11、
气氛陷入该死的尴尬后,算命先生哈哈大笑:「看你们太严肃了,开个小玩笑。」
包间里回荡着算命先生的笑声,而我和叶凡一言不发。
作为玩笑的当事人,我们真的很难笑出来。
「两位想算姻缘的话,把生辰八字发我,我免费帮算。」算命先生终于意识到气氛不对,开始转移话题。
我想起自己此行目的,不是来开玩笑和算姻缘的,而是来听刘清涟弱点的,于是我连忙提醒他:
「先生不是算出了那女人的弱点吗?赶紧说吧。」
谁知我问完之后,算命先生立马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
他戴上大墨镜,低头喝茶,嘴里叨叨着「天机不可泄露」、「泄露太多会遭天谴变寡夫」、「你不想谈恋爱我还要谈呢」。
我咬牙,忍住了摔杯的冲动。
这神棍关键时刻掉链子,我还怎么打败刘清涟?!
也许是见我面带愠色,算命先生出言安抚道:
「我虽然不能直接告诉你那女人的弱点,但破劫的方法已经告诉你了。」
算命先生拍拍叶凡的肩膀,「你对付那女人的时候,一定会遇到很多问题,但你只要跟叶凡少爷联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叶凡从开头到现在一直在发呆,直到被先生拍了肩膀,才后知后觉地回过神来。
「请问,我们是要对付什么?解决什么?」叶凡一脸懵懂地发问。
他有一双温柔的眼睛,眼尾微微上扬,瞳色偏棕,让人看了生不起气来。
我轻叹一口气,无奈道:「那个抢走我们一切的女人,我们要联手对付她,把我们的东西抢回来。」
叶凡听明白后,一脸清醒地问我:「请问我们为什么要对付她?能抢走我们的一切,不是她的本事吗?」
「……」我一时语塞,只好生无可恋地看着叶凡跟算命先生攀谈:
「先生,算姻缘的话,生辰八字什么时候发都可以吗?」
「当然可以」
一个是关键时刻掉链子的神棍、另一个是没有半点抗争精神的花瓶少爷。
我们仨联手,真的能改变命运、打败刘清涟吗?
刘清涟看到我们仨这组合,估计能当场笑晕。
我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做: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救命啊救命啊,命运为什么要安排叶凡跟我联手,为什么要在我打败刘清涟的路上设置障碍物啊——
12、
算命先生对我和叶凡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们一定要尽快联手,想出对付刘清涟的法子。
他解释说,刘清涟的命硬,她有女主命,身边的普通人都会对她越来越好。
可我和叶凡都是配角命,若不抓紧时间一举击溃她,那命运的天秤可就要偏向她了。
「而且会加速偏向她,以你们无法想象的速度。」算命先生难得严肃起来,嘴巴抿成一条直线。
「事不宜迟,你们现在就组个组合吧,我这就向老天爷给你们求个吉利的组合名。」
算命先生闭眼掐算,时不时皱起眉头,额前还冒出了汗珠。
我一时间有些被震住了,难不成这神棍要放大招了?
「有了。」算命先生睁开眼,中气十足地吐气,「你们的组合名就叫做——复仇者联盟!」
我这回是真被气笑了。
这神棍要么就是电影看多了,要么就是在耍我取乐。
「哦?那先生你有没有算出来……」我笑着攥紧拳头,朝前挥去,「我会给你一拳啊!」
叶凡连忙上前拉住我,挡住拳头:「佩觉小姐,冷静点,打架有害身心健康。」
我放下拳头,扭头问叶凡:「好,不打架,那你有什么打败那女人的好主意吗?」
「抱歉,我没有。」叶凡摇头,「而且……我不打算对付那女人。」
叶凡认为,每个跟主角作对的配角都不会有好下场,而且他现在的生活咸鱼又自在,他可不想作死。
「佩觉小姐,不如你也跟我一起放弃吧。」叶凡很认真,不像是开玩笑,「接受命运的安排不好吗?」
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我绝不可能放弃,你不想联手,那我就自己对付她。」
复仇者联盟在成立三分钟后,无奈宣告解散。
13、
由于叶凡不愿意与我联手,神棍每天忙着摆摊算命,我也没再联系过他俩,自己在家呆了一周。
虽然我没想出什么对付刘清涟的好办法,但这一周里,我每天都借着「带妹妹熟悉周边环境」的名头,跟刘清涟逛街吃饭,在她面前装作一副好姐姐的样子。
我想这样方便打探她的弱点,也能让她对我放下防备心。
吃饭时,我一口咬下我最爱的牛肉,刘清涟夹起一片生菜,眨巴着眼睛,无辜地看着我:
「真羡慕姐姐的胃口这么好,不像我,都吃不下肉,只能吃些素菜。」
嘴里的牛肉瞬间多了一股绿茶味。
我可是亲眼见识过,你刘清涟每天在家起床第一件事是称体重,多一斤都不吃晚饭的疯狂减肥做法的。
你要吃素减肥就老老实实自己吃不行吗,何必多一嘴让我这个吃肉的心里不痛快。
我擦了擦嘴,回她:「因为姐姐我啊,好像怎么吃都吃不胖,体重一直很稳定,想再吃胖点都难。」
刘清涟的脸色微变,又说她前段时间越吃肉越瘦,吃肉吃腻了才改吃素的。
我装作关切地样子,告诉她:「妹妹,越吃越瘦怕不是得了糖尿病或甲亢,最好去医院看看呢~」
「你……」刘清涟吃瘪,没再说话,低头咬了一大口青菜。
14、
刘清涟减肥,主要是为了参加一场茶会。
这场三天后在私人山庄举办的茶会,几乎把邀请函递遍了豪门圈子里的每个角落。
这种普通茶会,无非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客套聊天和暗地攀比,以往我都不屑参加。
可刘清涟初来乍到,正需要这些聚会混脸熟刷好感。
那我必不能让她如愿。
「清涟刚来,很多人都还不认识、聚会的规矩也不太清楚。」
在刘清涟去茶会前,我特地在父母面前端出一副关心她的样子,「不如我陪着一起去吧。」
父亲听我这么说很开心:「姐姐照顾妹妹是好事,你们一起去吧。」
刘清涟出门的脚步顿了顿,似乎是没想到我会突然来这么一出。
想必她也清楚,我在豪门圈子里生活了二十多年,参加茶会的其他人与我更相熟,我要是有心在众人面前表现,她怕是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刷好感了。
我走到刘清涟身边,悠悠地问她:「清涟,一起走吧,还等什么呢?」
她比我矮半个头,我看她的时候需要微微垂眸,像极了冠军站在领奖台上低头看亚军的场景。
我看得仔细,成功在她眼里捕捉到了一丝质疑,那是一种并不友好、带着防备的质疑。
「谢谢姐姐关心。」
不愧是刘清涟,质疑的神色不过是一闪而过,就可以立马换上让人如沐春风的语气,「姐姐能陪我去茶会,我真是太高兴了。」
15、
「等等。」母亲拿起外套,走到了刘清涟的旁边,伸手招呼父亲,「老刘,等什么呢,陪孩子们一起去呀,茶会上有不少老朋友,正好跟他们叙叙旧。」
母亲说话的时候,眼神有意无意地看向我,好像是在说——别找刘清涟麻烦。
错觉,这肯定是我的错觉。
毕竟刘清涟再怎么讨人喜欢,只是个私生女。
我才是正牌千金,我才是母亲的亲生女儿。
一直到坐上车,我看到母亲握着刘清涟的手,让她不要怯场:「清涟,想做什么你就去做,爸爸妈妈永远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原来父母一起去茶会,是担心刘清涟怯场啊。
「冷不冷?」母亲问刘清涟,「我让司机把空调温度调高一点。」
刘清涟摇头说不冷后,母亲才注意到另一旁的我:「佩觉呢?冷不冷?」
我突然想起小时候我和小伙伴打雪仗,领口被灌进雪,我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父亲给我围上围巾,母亲则急急忙忙用外套裹住我,问我冷不冷。
时过境迁,同样的话、同样的关心,却不只是、也不再是优先给我的了。
「不冷。」良久之后我再开口,母亲和刘清涟已经聊到下一个话题,我丝毫插不进话。
两人挽着手,母女情深的画面刺得我眼眶发酸。
下车的时候,顾昊天也刚到场,我正准备上前跟打招呼,而他根本没看我,而是直接将视线锁定我身后的刘清涟。
「清涟妹妹,你第一次参加茶会,肯定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我陪着你一起进去吧。」顾昊天殷勤地领着刘清涟进场。
等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落在所有人的后面。
我好像体会到了算命先生说的:刘清涟是女主命,会获得众人偏爱,而我是个恶毒女配,只有给她做陪衬的份。
刘清涟众星捧月,身边的人都逐渐靠近她,连命运的天秤都在加速偏向她。
而我孤立无援,渐渐被身边人忽略,仿佛在被一点点地剥离出这个世界。
平地起狂风,地上的几片落叶被刮走,只有被我不小心踩到的一片,还孤零零地留在原地,仿佛被全世界抛弃。
我的心没来由的空荡,像是尝到了宿命的味道。
16、
我正低头盯着脚边的落叶出神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
「我还以为佩觉小姐来这是参加茶会的,没想到,是来做植物观察的。」叶凡走到我身边,也学我盯着那片落叶看。
「怎么一个人在门口待着?你的同伴呢?」他见周围无人,开口问道。
我沉默。
我哪里还有同伴。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都倒戈到刘清涟那边了。
「不会是……被落下了吧?」
叶凡不愧是我命定的猪队友,随便一句话都能直扎我心。
我不再垂头丧气,而是装作无事发生地样子,扬起下巴:「没有的事,我让他们先进去等我了。」
我不愿让别人觉得我可怜,也不想别人对我投以同情目光。
「真的吗?」
「真的。」
我咬死不承认自己是被落下了,还脸不红心不快地撒起谎来。
「可我是一个人来的,佩觉小姐能陪我一起进场吗?」叶凡眨了眨眼,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伸,「门口有拍照的记者,要是被他们拍到我一个人,又要在八卦小报上议论我了。」
我才注意到门口有记者拍照。
要是被记者拍到独自进场,很可能会被八卦小报议论人缘不好,还会被扣上「人品不行」的帽子。
这对我极其不利。
叶凡这话提醒了我,我点头同意,搭上了叶凡的手。
进场前,我想的好好的:待会儿就跟在刘清涟身边,找机会打乱她的刷好感计划。
可进去之后,我彻底傻眼,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我就不该跟着来。
17、
来之前,我以为茶会是我的主场,刘清涟一句话都插不上。
可现在,在偌大的茶会里插不上话的,是我。
刘清涟有父母牵线搭桥,成功在德高望重的长辈面前刷尽好感。
对于同辈的豪门子弟,则由顾昊天介绍给刘清涟认识。
我尝试在刘清涟身边插话,被父母严厉地制止了:
「现在是跟长辈们介绍清涟的时候,你这时插进来,太不礼貌了。」
我心里不满,但还是露出心平气和的表情:「我只是想跟长辈们聊聊天。」
父母说,刘清涟初来乍到,比我更需要这个认识长辈的机会。
父母还说,佩觉,你没有必要这么想表现自己,更没有必要在哪都想压刘清涟一头。
我哑然失笑。
你们让我不要总想着压刘清涟一头,可你们呢?
你们能别一直偏向刘清涟,一直忽视我吗?
我赌气般离开会场,坐在角落,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小觉,帮我也倒一杯。」顾昊天从远处走到我面前,把杯子推给我,「谢谢。」
顾昊天已经很久没有主动找我了。
刚刚在门口,他忽略我径直牵起刘清涟的样子还历历在目。
于是我记仇,故意只给他倒了一丁点茶水。
顾昊天端起那杯少得可怜的茶水,无奈地笑:
「小觉,我知道,你一直都对清涟妹妹心存不满,你怪她分走你的东西,你怪我们把从前对你的好都分给她,你怪我们偏心……你有这些情绪,很正常。」
「所以呢?」我倒是想听听,顾昊天想跟我讲什么大道理。
他把茶杯放下,一脸深明大义:「但她毕竟是你的妹妹,她有资格得众人的爱,你没必要针对她。」
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在鼓励刘清涟得到一切,而都在劝我放弃一切呢?
「我难道不能为自己争取吗?」我问顾昊天,「刘清涟有资格得到一切,我就没资格吗?我跟她竞争有错吗?」
「我也是活生生的人,是个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不是你们用来突显自己偏爱刘清涟的工具人啊。」
我抛下那些攒在心里许久的话,心情却更郁闷,径直走进花园透气。
我今天算是见识到刘清涟的女主光环有多强了。
能让身边人保护她,还能让身边人阻止我。
我自己一个人根本应付不过来,我需要帮手。
于是我打算死马当活马医,又给叶凡发了消息,再次邀请他跟我联手打败刘清涟。
可我怎么都等不到叶凡回消息,他应该是没看手机。
现在距离茶会开始还不到一个小时,我想着叶凡应该还没走,于是我打算亲自去找他。
「咳咳。」
就在这时,花园与前厅相连的地方,传来熟悉的咳嗽声。
我走上前,看到昔日的翩翩公子叶凡,被人揪了衣领,此刻就像一只待宰的羊羔。
叶凡按住开领子上的手,嘴里还说着对不起,似乎是想息事宁人。
也是,他这样温柔又礼貌的三好青年,应该是不常与人争执的。
可揪他衣领的男人似乎不买账,还恶狠狠地吼:「你没资格跟我争!」
这句话瞬间刺破我的理智。
因为刚刚,顾昊天也跟我说过差不多的话。
愤怒和不甘化为气血,尽数往脑门上涌。
「他有资格!」
我大步走上前,决心捍卫配角的尊严。
18、
揪衣领的男人松开叶凡,朝我不屑地嗤笑:「我是他哥,教训他天经地义,反倒是你个外人多管闲事……你算老几?」
我在远处观望时,还热血沸腾、打算想跟这男的刚到底,可是我近看才发现——
打扰了。
这男人留着络腮胡,一脸凶相;他四肢发达,肌肉快把衬衫撑爆。
他一拳能揍飞十个我,并不是我能惹得起的人。
作为叶凡亲哥,男人跟温文尔雅的叶凡天差地别。
「你不会是捡来的吧?」我把叶凡拉到身边,偷偷问。
叶凡没有理我。
我低声问叶凡,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你哥一副要揍你的样子。
「我一直无心争家产,只是最近和父母走的近了些,我哥就误以为我要跟他抢家产。」叶凡让我小心一些,他哥脾气极其暴躁,纠缠起人来不眠不休。
经过叶凡的描述和我个人的分析,我认为:
他哥是个不讲道理又不怕事的暴躁老哥。
有点难办,但我还是示意叶凡放心,我有办法。
我故意激怒暴躁老哥,我说叶凡是你亲弟弟,他本来就有资格跟你平分家产。
叶凡则拼命摇头,「大哥,你别误会,我一点都不想跟你争……」
这个叶凡,我明明是在帮他,他竟然还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我连忙捂住猪队友叶凡的嘴,继续给暴躁老哥火上浇油:
「大家各凭本事抢家产,叶凡就是跟你抢了,你不服,那就出去较量较量啊。」
我有模有样地朝着花园外的一群黑衣人招手,伸出大拇指指了指,「看见没,我的人都在外面等着呢。」
「行,我马上叫人,你给我等着。」暴躁老哥攥紧拳头,恶狠狠地回去找人。
上钩了。
对付这样遇强则强,遇弱则更强的暴躁老哥,就应该直接激怒他、想办法支走他、然后……
「快跑!」我拉着叶凡就从另一个出口跑,「难不成你真的要等你哥来揍你吗?」
离开之前,我还给门口的保镖留了纸条。
上面写着「不服打我电话」以及一串电话号码,我让保镖看见暴躁老哥就把纸条给他。
我拉着叶凡逃命似的跑到停车场,坐在叶凡的车里时,还惊魂未定地喘着粗气。
叶凡好奇我怎么有胆留号码?
他说暴躁老哥真的是个疯子,一定会顺着这个电话号码整我,对我纠缠不休的。
我憋着笑:「我知道,所以我留的是刘清涟的电话号码。」
叶凡也忍不住笑,说我这招借刀杀人坏的很。
「你懂什么?这叫借花献佛。」
我告诉叶凡,刘清涟来茶会就是为了巴结豪门名流,而他哥虽然脾气差,但也是个豪门公子、是刘清涟的巴结对象啊。
开怀大笑后,叶凡踩下油门,跑车的轰鸣声潇洒恣意。
大风吹打着耳膜,晚霞给我们镀上金边,叶凡抬眼视远方,郑重地跟我说了一句:
「谢谢你帮我。」
「如果你真的想谢我——」我在大风的呼啸声中提高音量,「那就跟我联手对付刘清涟吧!」
晚霞和大风、这是多么有少年感的一幅画面,可叶凡却面无表情地踩下刹车。
「我拒绝。」
真是坏气氛的一把好手。
「那一起去喝酒总可以吧。」我只好换个提议。
酒吧里,我一杯接一杯的喝,试图发泄自己的情绪。
喝到第三杯时,酒意上头,我开始吐槽刘清涟在茶会上装大尾巴狼的事。
「明明只是一个私生女,比我这个正牌千金还要装。」吐槽结束后,我跟叶凡碰杯,发泄心中不满。
叶凡静静地看我喝完那杯酒,淡淡地说:「其实我也是个私生子。」
???
我的敌人是私生女,队友也是私生子。
如果我活在小说里,那么小说的名字难道叫做——
豪门恩怨:私生子女缠上我?
19、
叶凡三言两语便总结了自己的私生子生活:
爹不疼娘不爱,大哥脾气暴躁,每天只想着怎么除掉他这个竞争对手,直到他签下放弃家产的协议书才罢休。
同为私生子女,刘清涟和叶凡活成了截然相反的两个人。
刘清涟是个野心勃勃的掠夺者;叶凡则是条不争不抢的咸鱼。
他说自己刷着叶家的卡,想买什么不行,为什么要想不通,去跟暴躁老哥玩命争家产呢?
我给自己和他都满上酒,揶揄他:「也许这就是一个人和一条鱼的差距吧。」
叶凡无奈地笑,浅浅抿一口酒,问我:「那像我这样的咸鱼,是不是很没出息?」
「的确没出息。」我答。
我帮叶凡出头的时候,他一口咬定自己不争家产,没出息得像扶不上墙的烂泥。
「是吗?」叶凡的脸色黯淡,仿佛咽下的不是酒,是胆汁。
白天温柔和煦的阳光帅哥,夜里一副了无生趣的样子。
我光是看着,心口便有些发酸。
他还是笑起来比较帅。
我开口,虽然是安慰的语气,但句句都是大实话:「我说的没出息,不是贬低,相反的,是一种羡慕。我羡慕你能早早接受自己没出息的事实,放下烦恼,我就不行,我认死理。」
我的心里燃着一团燎原之火,想要熄灭它,唯有跟刘清涟战斗至最后一刻。
我一杯接着一杯地灌着自己,叶凡拦下我的举杯的手,让我别再喝了。
酒精让我的喉咙发热,好像连着脑子都热了起来。
我抓不到酒杯,混乱之中捧起叶凡的脸,仔细端详。
他双手提着酒杯,一时抽不出手拦我。
气氛升温,对上他含星的眼眸时,我口不择言:
「我一点都不想要刘清涟这个妹妹,叶凡你又帅又温柔,还不喜欢抢东西,如果是我弟弟就好了。」
叶凡皱眉,说我是醉鬼:「我比还你长两岁,怎么做你弟弟?」
放下酒杯,叶凡搀扶着我上车,让我报家里的地址,他刚叫了代驾,待会儿送我回家。
「不能回家,现在回家会被刘清涟笑死的!」
想到刘清涟会在背地里狠狠嘲笑我这副失意的醉样,我委屈得快要哭出来。
「那你在哪里有房子?说地址,我带你去……」
「叶凡,别说了。」我打断叶凡,捂住了嘴「给我找个垃圾桶,我想吐。」
叶凡眼神惊恐,像是在说:别吐我新车上。
20、
我已经记不得自己最后是怎么回去的,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
我环顾四周,发现屋子里的布局和陈设都极其陌生。
「这是……」我正回忆自己现在是在名下的哪套房时,面前出现了一杯蜂蜜水。
「这是我家。」叶凡看出了我的疑惑,「我昨晚问你去哪里,你说要跟着我回家。」
我昨晚到底都做了什么丢人的事啊?
叶凡给我复原昨晚的事情:
「昨晚你说喝多了想吐,我搀着你找洗手间,你却抱着路边的垃圾桶,把垃圾桶认成刘清涟,还说你今天就算要吐,也要吐在刘清涟身上。」
我昨晚还跟垃圾桶 battle 上了啊?!
也许是喝的太醉,我一点都想不起来。
「床头柜上有一套新的衣服,你待会儿记得换上。」
叶凡依靠在卧室门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对了,我同意跟你联手,你换好衣服下楼找我,我们一起商量怎么对付刘清涟。」
不对啊,叶凡不是一直不愿意对付刘清涟吗,怎么突然改变想法了?
这时,我扯开被子,才注意到自己身上穿的根本不是昨晚的裙子,而是一件宽大的男士 T 恤。
!!!
这该不会是叶凡给我换上的吧?
我颤巍巍地下床,站起来时发现自己浑身像散了架一样酸痛。
散架的身体、换过的衣服……再加上叶凡这么轻易就同意跟我联手。
太反常了。
该不会是我昨晚喝得神志不清,跟叶凡做了什么不可告人的身体交易吧?
我的心脏在狂跳,脑子里冒出了极其不好的猜想:「你昨晚……」
「昨晚?昨晚你抱着我不肯撒手,我可是照顾了你一整夜呢。」
叶凡眉眼弯弯,给我来了一个温柔一刀,「姐姐。」
我失手打翻手里的蜂蜜水,怔在原地。
他哪里是纯洁无害的小羊羔,明明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大灰狼啊。
21、
叶凡给我准备的衣服都整整齐齐地码在纸袋里。
我挑了一套简单的白 T 牛仔裤穿上,对镜整理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悲哀。
因为这些衣服从头到脚、从里到外。
都该死的合身。
如果不是摸过,应该很难买到这么适合我的尺码吧?
换好衣服之后,我心事重重地下楼,叶凡这厮还坐在餐桌边上,没心没肺地招呼我吃早餐。
「姐姐,昨晚受累了。」叶凡颇为玩味地看着我,「早餐多吃点,补充体力。」
「别叫我姐姐了。」我心如死灰地戳着盘子里的煎蛋,恨不得穿越回昨晚,把自己舌头咬断。
我昨晚到底是发了哪门子的疯,才觉得眼前这么恶劣的男人乖巧懂事、适合当弟弟啊。
这时,厨房里走出一位阿姨,四十左右的年纪。她用围裙擦拭手上的水珠,十分热情地跟我打招呼,说自己是住家阿姨,让我叫她陈姨就行。
「佩觉小姐,新衣服穿起来舒服吗?昨晚一时找不到衣服,就找了一件叶凡少爷的 T 恤给你套上了。」
阿姨一脸和蔼,「我原先是做裁缝的,昨天帮你洗澡的时候顺手量了一下你的尺码,今早按着尺码给你买了新衣服,你穿上应该是合身的。」
我愣愣地点头:「很舒适,很合身。」
这么说,昨天帮我洗澡换衣的……是阿姨,不是叶凡。
那我酸痛的身子是怎么回事?
叶凡到底是碰没碰我?
我按了按自己酸痛的肌肉,这时,耳边传来叶凡一声轻笑。
他毫不压抑自己的笑意,调皮的像捉弄女同桌的高中生:
「不用按了,你昨晚跟路边装垃圾的大铁桶缠斗了一个多小时,拳打脚踢的,浑身酸痛很正常。」
叶凡告诉我,我俩之间的关系比桌上的小葱拌豆腐还要清白,至于那些引人遐想的话,不过是在逗我玩。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早饭过后,我和叶凡步入正题,开始商量联手的正事。
我先大概讲了一下现在的情况:刘清涟做事滴水不漏,目前没有暴露明显缺点、更看不出她的软肋是什么,身边人已经愈发偏爱她,我的地位也大不如前。
就像俩人面对面打牌,刘清涟的牌面藏得极好,而我的底牌摆在明面上。
若是继续跟刘清涟打持久战,那输的必然是我。
「我的机会和时间都不多了。」我无力叹气,「打败她,必须要快准狠,但我现在无从下手。」
叶凡稍稍思索后,给我提供了一个新角度:「你知道刘清涟渴望什么吗?她抢走你的一切,是渴望亲情,还是渴望衣食无忧的生活呢?」
亲情和财富,刘清涟现在都有了。
可她没有急着巩固这些,而是借机在茶会上拓宽人脉,不知疲倦地往上爬。
难不成……抢走我的一切不过是刘清涟的支线任务,而她真正的主线任务,还没开始?
我把自己的猜想告诉叶凡,叶凡则让我把刘清涟在茶会上接触的商界名流都列出来。
列出来之后,叶凡又让我标注刘清涟接触每个人的大概时间。
我和叶凡盯着做好的表格陷入了沉思,五分钟后,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对方。
「是季家。」我指了指刘清涟重点接触的几个人,「这几个人全都与季家交好,刘清涟接触他们,恐怕是想借机认识季家。」
季家根基深厚,是豪门里的顶级家族。
而且季家行事神秘,从不参加社交活动,想认识季家的确只能通过中间人引荐。
可刘清涟认识季家,有什么目的?
「单单认识季家,并不能给她带来直接好处。」叶凡也明白这个道理。
事情再次陷入僵局。
许久之后,叶凡再开口,情绪不明,视线也飘忽不定:
「我听说……季家有意为二少爷安排一桩婚事,未来的二少夫人,会从豪门圈子里挑。」
叶凡的意思是,刘清涟想当未来的二少夫人?!
好一个野心勃勃的大女主人设啊。
她回到豪门、抢走我的一切,想必是要借着我的身份名正言顺地上位。
要是能搅黄她的上位计划……
大女主刘清涟会不会哭得很大声呢?
22、
想到被刘清涟欺压这么久,终于迎来反杀她的机会,我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笑声之后,叶凡给我当头浇下一盆冷水:
「别忘了,如果巴结中间人就能与季家见面,大家肯定会争相巴结的,但事实上,并没有人这么做。」
他说得对,可刘清涟从不做无用功。
既然巴结中间人见不到季家、无益她的上位大计,那她凭什么这么做?
「除非……」我以对刘清涟的了解,提出猜想,「她有绝对的把握,能够同时见到季家人和中间人。」
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
若是大家齐聚一堂,中间人都帮着她说话,那么季家很难不动摇。
「那她该如何同时见到这两批人?」叶凡在我的猜想上提出质疑。
私下会面是不可能了,比刘氏实力更强劲的家族对季家都是一面难求。
只能是在一个中间人、季家人都在的公开场合。
可季家已经多年不参加社交活动,公开场合根本见不到他们整整齐齐的一家人。
这下,我和叶凡更迷茫了。
一边是对见到季家人志在必得的刘清涟,一边是从不出现在公共场合的季家人。
「先调查。」叶凡提出权宜之策,「你在家盯着刘清涟,看她有没有做什么异常举动;我在外面打探消息,看季家有什么动作。」
只能先这样了。
回家之后,我起得比刘清涟早,睡得比她晚,每天还偷摸着做她的跟屁虫,发现她并没有什么异常举动。
她还是那副老样子。
减肥、做美容、打扮,还把礼仪老师请到家里,说是要「尽快适应自己豪门千金的身份」。
适应什么身份,我看她是渴望在聚会里艳压别人,又怕自己举止不当出糗吧。
我没观察到刘清涟有什么异常,只好寄希望于在外打探消息的叶凡。
快十天过去了,叶凡那边还是没打探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直到我开始心灰意冷,叶凡发来消息。
他问我,知不知道最近豪门里有一场重要晚宴。
我当然知道,我还略施小计,让刘清涟选了一套土到爆的高定服饰呢。
「我打探到,那场晚宴之所以重要,不止是因为众多商界名流会来,还因为——」
叶凡的声音顿了顿,似乎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话,「季家也会参加。」
我听后一惊。
电话那头,叶凡的声音愈发凝重:
「他们参加晚宴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帮季二少物色夫人。」
季家时隔多年再次重回社交场合,这是所有人都没意料到的事情。
而且季家的目的还是找少夫人。
我几乎能想象到晚宴当天,那些豪门千金会是怎么表面一派和平,暗里勾心斗角的画面。
此时距离晚宴开始,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刘清涟已经精心准备良久,而我和叶凡尚未想出对付她的计策。
「见一面吧。」我语气急迫,「尽快。」
23、
见面后,叶凡跟我分享他打探到的消息:
季家二少,本名季凌,是最有希望接受季氏的继承人之一。
季凌在圈子里挑老婆,第一个要求的就是身世清白,最好跟朵小白花似的。
在这个前提下,才看个人魅力挑人。
「这些消息,知道的人没几个。」叶凡看似是不甚在意,实则是向我暗戳戳的邀功,「都是独家消息。」
「做得很好。」我点头,「虽然刘清涟早就知道了。」
叶凡尴尬地咳了两声,让我别想这事了,赶紧想计策对付刘清涟吧。
刘清涟的能力不差,而且见招拆招的能力一流,再加上她的女主光环,打败她并非易事。
「那你有占上风的时候吗?」叶凡很好奇。
我仔细想了想,我唯一占上风的时候,好像就是——
我曾经略施小计,让刘清涟订了一套土到爆的高定礼服,而且正好是这次晚宴要穿的。
叶凡听了忍俊不禁:「佩觉小姐这一招还真是菜……裁,别出心裁。」
什么别出心裁?
我看叶凡绷不住、险些大笑出声的表情,分明是想说我这招是菜鸡互啄。
就在我的脸色越来越沉时,叶凡开口找补:「不要灰心,你这招的确有用。」
我没好气地问他:「有什么用?如果是逗你开心的作用,那就不用说了。」
「声东击西。」叶凡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叶凡的意思是,我继续在礼服这一块针对刘清涟,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以为:
我只是想看她在晚宴上,因为着装不得体而出丑。
其实……我是想搅黄对她而言最重要的上位计划。
声东击西之后,其他的计策就如雨后春笋般,争相冒了出来。
就比如我得心应手的「借刀杀人」,不留痕迹,也不易被追究。
把这个关于少夫人的独家消息,偷偷告诉最有可能打败刘清涟的千金们。
这样我不动手,她们也能爆发内部争斗。
叶凡指出:「如果你想偷偷散播消息,不如散播给那些更能豁出去的人。」
「最好是原先离季少夫人的位置最近,却因为某些原因而失去竞争资格的人。」
叶凡表情淡漠,轻轻一句,竟有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找她们,她们的嫉妒心和拉人下水的手段无人能及。」
现在的叶凡,处事一针见血,已然没有原来唯唯诺诺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个没出息的私生子。
反倒像个故意隐藏自己锋芒的……
「狠角色啊。」我调侃他。
叶凡有些错愕,似乎是想替自己解释些什么,又无从开口。
「狠帅很帅的。」我轻拍他的肩膀,示意他不要紧张,我这是在夸他。
按叶凡所说,我们要把消息散播给一个能豁出去的人。
「人我已经找好了。」叶凡早有准备。
他把资料袋递给我,「前王氏千金,王兰芝。」
几乎是看到王兰芝资料的那一刻起,我就认定,她是最好的人选。
若是能借她的手对付刘清涟,必定会让刘清涟元气大伤。
「借刀杀人的『借』有着落了,现在该找『刀』了。」我合上王兰芝的资料,开始思考。
什么「刀」,才能真正伤得到刘清涟呢?
叶凡又是冷静地看向我,眼神里多了几分阴郁:
「流落在外的私生子女,突然被豪门家庭找回来,你知道他们最想掩盖,也是最害怕的事是什么吗?」
我老实回答:「不知道。」
我要是知道刘清涟最害怕什么,那不是随意拿捏她吗?
也不至于被她欺压到现在。
「是黑历史。」叶凡带入自己私生子的经历,揭晓答案。
「与光鲜的豪门生活截然相反的——不堪阴暗史。」他十分笃定,「这就是对付刘清涟最好的刀。」
24、
我这时才恍然发现,我对刘清涟的背景一无所知。
更不知道她来之前住在哪,过着怎样的生活。
「这些天,我调查过刘清涟回刘家前的生活经历,可你父母将她的消息藏得太好,我翻遍所有,也只知道她原先在不太平的贫民区住过一段时间。」
叶凡认为,刘清涟的黑历史有可能会来源于那里。
重回豪门的私生子女越是从善如流,越是可能有不愿回首的过去。
这点听起来与刘清涟完全吻合,但……也与叶凡很吻合。
叶凡不愿回首的过去,会是什么呢?
「想什么呢?」叶凡轻点我脑门,被我发呆的样子逗乐了,「大战在即,还有闲心发呆呢。」
是的,大战在即,现在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我们得尽快进入备战状态。
「开干吧。」我和叶凡看向彼此,目光坚定。
为了声东击西,分散刘清涟的注意力,我可是把这辈子的违心话都说完了。
刘清涟出门逛街的时候,我也装作圣母姐姐跟着。
嘴上说着要帮她挑好看的衣服,其实是在帮倒忙。
刘清涟的衣服搭配越丑,我就越是咬牙拍她彩虹屁,夸她搭配得真好看。
我不仅鼓励刘清涟穿得土点,而且为了体现我的真诚,也穿得跟她一样土。
一开始,刘清涟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连审美都跟着我的彩虹屁跑偏。
直到晚宴开始前的一个周,我们去试穿先前订购的高定礼服。
我看着她一身奇装异服,故意夸她:「这么好看的一身,清涟妹妹可一定要穿到晚宴会场去啊。」
「那当然了。」刘清涟神采飞扬地转了一圈,把手机递给我,让我给她拍张照片。
我接过手机的动作迟疑了一下,装作心虚的口气问她:「拍照……是要发给谁呀?」
刘清涟甜甜一笑,嗓音也是甜得发腻:「昊天哥哥,他之前一直说要帮我参谋晚宴服饰,今天试穿礼服,我正好拍张照片给他看看。」
刘清涟还真是会找人啊。
顾昊天曾经在国外学习过时尚知识,还花重金请了几个私人造型师,也熟悉豪门晚宴的着装要求。
估计他只看一眼,就能发现刘清涟身上这一套不对劲。
我扮作为难的样子,让刘清涟不要把试穿照片发给顾昊天:
「顾昊天忙着呢,这么打扰他不好吧。」
刘清涟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果断地把照片发给顾昊天。
不一会儿,刘清涟的眼神从手机上转移到了我身上。
「姐姐,我这身打扮,真的好看吗?」
她明明是笑着的,可语气却让人有些生寒。
「好看的。」我继续说违心话。
「可是昊天哥哥怎么说……我这身衣服,一点都不适合参加重要晚宴呢?」她扁嘴,像是委屈极了。
我心想,试衣间只有我们两个人,你装白莲给谁看呢。
但也因为只有我们两个人,她开始放肆起来。
刘清涟的眼神扫视着我。
她说:「是昊天哥哥的眼光有问题……」
我连忙点头,对,没错,就这么想,就是顾昊天的眼光差。
「还是姐姐你想害我呢?让我穿上不得体的礼服参加晚宴,害我出丑、害我被众人取笑。」刘清涟眨眨眼,「姐姐肯定不会这么做的吧。」
虽然知道她说这话,就是已经不信我的意思,但我还是回答她:
「不会。」
话说完,我立马装作阴谋被撞破的样子,匆匆离开。
成功了。
我成功地让刘清涟认为——我想在礼服上针对她。
这样她应该挠破头皮都猜不到:我暗地里在扰乱她的上位大计吧?
电梯映出我得逞之后的表情,嘴角上扬,微微眯起的眼睛,像只狡黠的白狐狸。
走出大门,我立马给叶凡发消息:
「我这边鱼儿已上钩,你那边怎么样了?」
叶凡告诉我,王兰芝搜集到了刘清涟的黑历史,绝对会震惊四座。
「万事俱备,只等一周的好戏……不对,是晚宴开场。」
25、
终于迎来晚宴这天,我起床收拾的时候,收到叶凡给我发来的消息:
「今晚的晚宴我不参加,你万事多小心。」
他不参加应该是为了避免跟暴躁老哥起正面冲突。
我让叶凡放心,我们准备得天衣无缝,今天刘清涟要是能当上季少夫人,那才是有鬼了。
对话框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我等了许久,才等到叶凡的消息:
「……那你想当少夫人吗?」
我要是当上少夫人,不仅能够阻止刘清涟上位,而且还能利用自己的身份资源压制她。
她也没那么容易抢走我的一切。
抢走季少的夫人一切,可比抢自己姐姐的难得多。
可我从未想过走这条路。
「一辈子本来就短,我宁愿单身到死,也不愿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我毫不犹豫地答。
我也没有刘清涟这样的野心,为了往上爬不择手段,往上的生活,是没有尽头的,
我只想守住自己有的。
「好,别忘了我们的第三个计策,祝我们顺利。」叶凡说这句话后,结束了聊天。
说到第三个计策,我看向桌上摆着的白色录音笔。
这支录音笔是我前年生日,父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他说我长大了,可以多接触刘氏的产业,为继承家产做准备,送我一只录音笔,在公司开会时用得着。
这只录音笔寄托着父亲对我独一无二的希望和爱。
现在变成了我实施第三个计策的重要工具。
我把录音笔放进包包里。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我走出房间,看到了已经在楼下等着的刘清涟。
她妆发整齐,脸上带着盈盈笑意,身上的礼服也不是之前那套奇装异服,而是一套华贵的礼裙。
猜都不用猜,肯定是顾昊天帮的忙。
果然,刘清涟炫耀说,她身上这套是顾昊天动用关系帮她新订的。
但我还是配合刘清涟把戏演下去,我装作有些恼怒的样子转头,干巴巴地说:
「清涟妹妹穿什么都好看。」
活脱脱一副阴谋失败的样子。
可我并不在意她的新礼服,因为这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
只是……
我进场时才发现,刘清涟手上拎的包,从款式到颜色,竟与我一模一样。
「我本来选的是销售推荐的包。」刘清涟一脸无害地提起手上的包,「可后来我转念一想,包和首饰我都不太懂行,于是我就跟销售说,姐姐选的哪款包,我也要个一样的就好。」
刘清涟贱兮兮地问我:「我跟姐姐拎一样的包,姐姐不会生气吧?」
我摇头。
不生气不生气,待会儿晚宴开场,该生气的是你。
季家人是最后一批进场的。
他们进场时,我能清楚听见惊呼声在偌大会场里回荡。
「季老爷,季夫人,还有季凌少爷,您们怎么来了?」有与季家相熟的人迎上去问。
「凌儿到了该成家的年纪,我们想让他趁着晚宴,多接触一下同龄人,看能不能促成一桩好姻缘。」季夫人毫不掩饰此行目的,就是为了给季凌找老婆的。
会场的议论声一阵又一阵。
多是些豪门千金懊悔自己没有好好准备,遗憾错失嫁进顶级豪门的机会。
再看刘清涟,丝毫不慌张,像是已经有了十足的把握,朝着季凌走去。
刘清涟和季凌相谈甚欢,恐怕提前探过消息,连季凌的喜恶都一清二楚。
我四处寻找着王兰芝的身影,终于在角落看见了她。
王兰芝腰间别着对讲机,身上穿的是侍应生的衣服,负责倒酒和保洁等服务。
只因她不仅失去了做季少夫人的资格,而且还失去了穿上礼服从正门进来的资格。
前王氏千金,王兰芝,此刻正满目仇恨地盯着季凌以及他身边的刘清涟。
怎么能不恨呢?
王、季两家原本交好,在两年前反目成仇,同年,王氏集团破产,幕后黑手指向季氏。
王兰芝曾追求季凌被拒,父亲拿她做东山再起的筹码,将她嫁给暴发户。
一个跌出豪门的人妇,没有身份和人情约束的普通人,看着另一个女人对自己爱而不得的男人投怀送抱。
她会怎么对付向季凌投怀送抱的刘清涟呢?
我很期待。
26、
自打刘清涟上前跟季凌攀谈,季凌眼里的笑意就没消失过。
两人甚至还像遇到知己般轻轻拥抱了一下。
我没有靠近刘清涟,只是站在远处看着他们,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也没兴趣知道。
我只想知道,王兰芝要给我什么惊喜。
王兰芝偷偷跑上二楼的舞台,怀里抱着一个文件袋,身后还偷偷藏着麦克风。
哗啦一声,二楼飘下无数白色纸片,密密麻麻的,原本嘈杂的会场瞬间安静下来。
与此同时,麦克风滋滋的电流声响起,一声又一声,宛若哀鸣,与漫天白纸结合,颇为应景。
「季凌,这么久不见,你的眼光还是这么差。」
王兰芝声音凄厉,扯着嘴角,皮肉不笑,「找老婆放着满场的豪门千金不找,偏偏要找个给混混陪酒的货色。」
麦克风连接的音响遍布会场,王兰芝的声音穿进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
我端着酒杯的手渐渐收紧,另一只拎着包的手激动得颤抖。
我随手捡起地上的几张纸片,才发现这不是单纯的白纸,而是印着照片的相纸。
那些照片里,刘清涟穿着低胸小短裙,媚笑着给一个中年男人倒酒。
中年男人身材臃肿,大花臂揽过刘清涟,刘清涟就这么神情自然躲在男人怀里。
在红灯区游荡的混混和他的陪酒小姐。
陪酒小姐本没什么值得拿出来讲的,不同的人选择不同的职业罢了。
只不过……这个陪酒的人是刘清涟,那就好玩了。
谁能想到这个在季凌身边言笑晏晏的女人,刘家现在最宠爱的小女儿刘清涟,曾经是个红灯区的陪酒小姐呢?
偏偏她还伪装成一朵不谙世事的小白花,骗过了豪门里的所有人。
在场众人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特别是刚刚对刘清涟一脸满意的季老爷、季夫人,此时更是愤怒。
渐渐的,无数鄙夷的目光汇聚成一束,打在了刘清涟惨白的脸上。
这么久了,被刘清涟欺压这么久了,我是第一次看到她这副模样。
那些不甘与委屈、无措与张皇,那些因她而起的各种负面情绪,终于尽数还给她。
狂喜如海啸般席卷我的内心。
但我还是拼命克制想笑的冲动,装作惊愕的样子,让保安把舞台上的王兰芝带出去。
「季凌,你跟那个伪装成豪门千金的陪酒小姐是一路货色!」王兰芝的嘶吼还在继续。
她控诉着搞垮王氏的季氏,大骂玩弄她感情的季凌。
只是王兰芝还没说完,门口的保安迅速入场,压着她的肩膀和手臂,将她带离出场。
我第一时间朝刘清涟大步走去,穿过人群,一步一步地靠近她。
我欣赏着她不可思议的表情。
欣赏着她用豆沙色的口红也盖不住的苍白唇色,欣赏她鬓角的冷汗、她颤抖的肩膀。
「清涟小姐从前真是……劣迹斑斑啊。」季凌端详着刘清涟的倒酒照,语气嘲弄。
我存着看笑话的心思,放慢了脚步。
只见季凌恶劣地笑,与僵在原地的刘清涟轻轻碰杯:「清涟小姐看上去挺喜欢倒酒的,不如下次也帮我倒一杯?」
没想到季凌看上去风度翩翩,私下却这么喜欢捉弄别人。
他一席话让刘清涟本就难看的脸色雪上加霜,也给我心中的暗爽锦上添花。
我走上前,拉过愣在原地的刘清涟,担忧地问她:「清涟妹妹,没事吧?」
见刘清涟没有反应,我又轻声告诉她:「大家都在看着呢,我们先回避一下吧。」
我牵着刘清涟匆匆离开,离开会场,拐进一个无人的地方。
我偷偷按下了包里的录音笔,确认它进入录音状态。
我跟叶凡制定的第三个计策,是要刘清涟亲口承认她的那些黑历史,还要让她承认——
她不怀好意,她一直在故意陷害我,她的一切都是装的,她伪装成白莲花的目的,就是为了抢走原本属于我的一切。
我要让她人设崩塌。
「清涟妹妹,你还好吧?」我关切地问她,她一言不发,并没有理我。
「看来不怎么好呢。」
我冷笑一声,「也是,你一直都踩在别人头上,这应该是你头一次,被别人踩在头上吧?」
刘清涟闻言,狠狠地甩开我的手,用怨毒的眼神死死盯着我,仿佛下一刻就要吐出蛇信子。
她意识到刚刚的一切都是我策划的,于是她嘴唇颤抖,骂出一句:
「傻—逼——」
我开心地笑了。
装了那么久的白莲花,今天终于破防了啊。
尽情发怒吧,刘清涟。
你失去理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你身败名裂的证据,为你日后的悲惨下场添砖加瓦。
27
我没放过任何一个火上浇油的机会。
刘清涟气得脏话连篇,我却一句也不骂她,甚至开始学她平时的白莲语气说话。
「妹妹这么生气,该不会是因为——那些照片都是真的吧?」
我故意放软声音,学着她平常的甜嗓,「王兰芝说得对,这么一个陪酒卖笑的,怎么敢肖想季少夫人的位子呢?
我若是你,我恐怕连刘家的大门都不好意思进,可你怎么敢带着这些黑历史,肆无忌惮地抢走我的一切呢?」
刘清涟仿佛野兽附身,一个跨步朝我扑来,险些撕烂身上的华贵礼裙。
「你知道她叫王兰芝?她果真是你找来毁我名誉的,对不对?」刘清涟发疯般把我扑倒,跟我撕扯起来。
我想了想,现在刘清涟说的还不够多,我要引诱她说出更多惊世骇俗的话。
至于我说了什么,不重要。
毕竟录音到手,是可以剪辑的,把对我不利的话剪出去,保留刘清涟的就是。
「是又怎么样?」我云淡风轻地看她,「你要是没做那种事,为什么会被人拍到?还不止一张。」
刘清涟气得直喘粗气,眉眼也愈发狰狞:「大家都是刘家的人,一条绳上的蚂蚱,就算我做了,你也不该拿这个害我,毒妇!」
「我是刘家的人?你也知道我是家人?」我被她的话逗笑了,「你明明什么都知道,那你为什么要欺压我、抢走我的一切?」
我伸手抚过她的脸,她却跟只野狗似的,险些张嘴咬我一口。
「刘清涟,我今天仔细看你,才发现你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爸。
你是长得像你外面的妈呢,还是说……你根本就不是我爸的女儿?」我虽被她压倒在地,连动弹都难,但还是故意挑事。
这句话好似点燃了刘清涟的最后一丝理智,她死死掐住我的脖子,声音仿佛是从后槽牙里磨出来的:
「我抢你的东西?真是好笑,你怎么不想想,为什么你的东西这么容易被抢走?」
刘清涟没下死劲掐我,可我多少还是有点呼吸不畅。
但我没有急着反打刘清涟,她说的话还不够多呢,我得有耐心。
「我他妈装装可怜就能到手的东西,你费劲心思都守不住,废物。
我真应该在刚回刘家的时候,就用更激进的手段,把你赶出去。」
刘清涟话音刚落,我就把她的手打开了。
还想用更激进的手段赶走我?过不了多久,等我把录音公布出去,被赶走的就是你了。
该录的都录了,我要走了。
我推开身上的刘清涟,捡起自己的包,不着痕迹地偷瞥一眼,确认录音笔还在。
走之前,刘清涟不甘心地问我,这一切,真是我策划的吗?
「刘佩觉,真是你害的我?」
我看她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头发和衣服都是乱糟糟的,输也要输个明白的样子,心情大好。
「是,害都害完了,你还纠结这些没用的,干什么?」我说完离开,把手伸到包里,按下录音笔的停止键。
这场晚宴最终以闹剧收场。
我跟着人群走出会场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叶凡分享喜悦。
叶凡跟着我开心之余,也没忘了正事:「我来找你,顺便我们一起把录音剪辑了。」
我长吁一口气,看着天上的星星,心情是从未有过的放松。
「我的恶毒女配生涯,终于熬到头了。」我说。
在叶凡家一起剪辑录音的时候,我还跟他分享刘清涟的窘态。
「好家伙,我第一次听见刘清涟说脏话,太猛了,她估计把一年的脏话都说完了……」
「等等。」叶凡伸手打断我,将电脑转向我,「你这只录音笔里,根本没有你说的内容。」
我慌忙点开录音,发现最新的这段录音是空的,除了风声什么都没有录进去。
我和叶凡把所有的历史录音都听了个遍,都没找到今晚的录音。
「不可能……我明明录了的。」开始录音的时候,我确认过好几遍,不可能没录。
没有那段录音,根本不足以把刘清涟赶出我家。
我失神地往后靠,一个不小心,撞倒了我的包包。
包包里的口红摔在地上,四分五裂的,连口红的膏体都飞溅出来。
「这口红是豆沙色的。」我用力地抹了一把自己的嘴,手背上的正红色触目惊心。
我从不买豆沙色的口红,最爱涂豆沙色的,是刘清涟。
我看着眼前的黑色包包,突然想起,刘清涟今天跟我拎的是一模一样的包包。
「这不是我的包。」
28
包不是我的,口红不是我的,这支录音笔恐怕也不是我的。
「包和口红同款就算了……」我仔细端详着录音笔,「怎么连录音笔都是一模一样的呢?」
手头的录音笔除了没有内容,从头到尾都与我今天带出门的那支一模一样。
我错拿了刘清涟的包,得到了一支空的录音笔。
也就是说——
「那支有内容的录音笔,在刘清涟手里。」叶凡也是一脸难以置信。
我们都清楚那段录音是极其厉害的武器。
现在武器落在刘清涟手上,她绝不会轻易饶过我。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铃声响起。
是父亲打来的电话。
「刘佩觉,马上回家。」那语气按捺着滔天怒火,隔着电话都能将我的手燎伤。。
一定是刘清涟把事情捅到父母那边了。
父亲听起来这么生气,想必那段录音已经被他循环反复、听了好几遍。
未等我回应,电话已经挂断。
我有预感,接下来迎接我的,是一场冰冷的审判。
叶凡担心我,提出要陪我一起回去。
我谢绝了他的好意。
「没关系的,不是什么大事。」我告诉叶凡。
「刘清涟把这件事告诉父母,意味着这事最终只会以家务事的形式收场。」
我不知是安慰叶凡,还是在安慰自己,「家务事而已,闹不大的,她再怎么报复我,还不是得跟我在同一屋檐下生活?」
抱着这样的心态,我踏入家门。
家里有不少陌生人。
季凌和季夫人,还有刘清涟之前巴结的中间人,此刻都端坐在客厅里,面色不善。
父母坐在他们的对面,正怒视着门口的我。
刘清涟则在一旁,极尽柔弱地抹着眼泪。
空旷别墅内,回荡着我无比熟悉的对话:
——「刘佩觉,真是你害的我?」
——「是,害都害完了,你还纠结这些没用的,干什么?」
那段有内容的录音被刘清涟剪辑,只剩下对她有利的部分,此刻正循环播放。
我深吸一口气,走到众人前面,等着审判来临。
「看看你做的好事!」父亲掐断录音,气得拍桌而起,「身为姐姐,这么陷害自己妹妹,简直连畜生都不如!」
父亲极少对我发火,可如今季家人在场,他又不能就这么放过我。
毕竟我今天可是亲手折了刘清涟的上位之路,又折了季家的面子。
父亲这是在给我台阶下。
「是,您要罚要打,我今天全都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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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作者:路遥
第一章
农历六月初十,一个阴云密布的傍晚,盛夏热闹纷繁的大地突然沉寂下来;连一些最爱叫唤的虫子也都悄没声响了,似乎处在一种急躁不安的等待中。地上没一丝风尘,河里的青蛙纷纷跳上岸,没命地向两岸的庄稼地和公路上蹦窜着。天闷热提像一口大蒸笼,黑沉沉的乌云正从西边的老牛山那边铺过来。地平线上,已经有一些零碎而短促的闪电,但还没有打雷。只听见那低沉的、连续不断的嗡嗡声从远方的天空传来,带给人一种恐怖的信息——一场大雷雨就要到来了。
这时候,高家村高玉德当民办教师的独生儿高加林,正光着上身,从村前的小河里趟水过来,几乎是跑着向自己家里走去。他是刚从公社开毕教师会回来的,此刻浑身大汗淋漓,汗衫和那件漂亮的深蓝涤良夏衣提在手里,匆忙地进了村,上了佥畔,一头扑进了家门。他刚站在自家窑里的脚地上,就听见外面传来一声低沉的闷雷的吼声。
他父亲正赤脚片儿蹲在炕上抽旱烟,一只手悠闲地援着下巴上的一撮白胡子。他母亲颠着小脚往炕上端饭。
他两口见儿子回来,两张核桃皮皱脸立刻笑得像两朵花。他们显然庆幸儿子赶在大雨之前进了家门。同时,在他们看来,亲爱的儿子走了不是五天,而是五年;是从什么天涯海角
归来似的。老父亲立刻凑到煤油灯前,笑嘻嘻地用小指头上专心留下的那个长指甲打掉了一朵灯花,满窑里立刻亮堂了许多。他喜爱地看看儿子,嘴张了几下,也没有说出什么来,老母亲赶紧把端上炕的玉米面馍又重新端下去,放到锅台上,开始张罗着给儿子炒鸡蛋,烙白面饼;她还用她那爱得过分的感情,跌跌撞撞走过来,把儿子放在炕上的衫子披在他汗水直淌的光身子的上,嗔怒地说:“二杆子!操心凉了!”
高加林什么话也没说。他把母亲披在他身上的衣服重新放在炕上,连鞋也没脱,就躺在了前炕的铺盖卷上。他脸对着黑洞洞的窗户,说:“妈,你别做饭了,我什么也不想吃。”
老两口的脸顿时又都恢复了核桃皮状,不由得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都在心里说:娃娃今儿个不知出了什么事,心里不畅快?一道闪电几乎把整个窗户都照亮了,接着,像山崩地陷一般响了一声可怕的炸雷。听见外面立刻乱起了大风,沙尘把窗户纸打得啪啪价响。
老两口愣怔地望了半天儿子的背景,不知他倒究怎啦?
“加林,你是不是身上不舒服?”母亲用颤音问他,一只手拿着舀面瓢。“不是……”他回答。
“和谁吵啦?”父亲接着母亲问。
“没……”“那倒究怎啦?”老两口几乎同时问。
唉!加林可从来都没有这样啊!他每次从城里回来,总是给他们说长道短的,还给他们带一堆吃食:面包啦,蛋糕啦,硬给他们手里塞;说他们牙口不好,这些东西又有“养料”,又绵软,吃到肚子里好消化。今儿个显然发生什么大事了,看把娃娃愁成个啥!高玉德看了一眼老婆的愁眉苦脸,顾不得抽烟了。把烟灰在炕拦石上磕掉,用挽在胸前钮扣上的手帕揩去鼻尖上的一滴清鼻子,身上往儿子躺的地方挪了挪,问:“加林,倒究出了什么事啦?你给我们说说嘛!你看把你妈都急成啥啦!”高加林一条胳膊撑着,慢慢爬起来,身体沉重得像受了重伤一般。他靠在铺盖卷上,也不看父母亲,眼睛茫然地望着对面墙,开口说:“我的书都不成了……”
“什么?”老两口同时惊叫一声,张开的嘴巴半开也合不拢了。加林仍然保持着那个姿势,说:“我的民办教师被下了。今天会上宣布的。”“你犯了什么王法?老天爷呀……”老母亲手里的舀面瓢一下子掉在锅台上,摔成了两瓣。
“是不是减教师哩?这几年民办教师不是一直都增加吗?怎么一下子又减开了?”父亲紧张地问他。
“没减……”“那马店学校不是少了一个教师?”他母亲也凑到他跟前来了。“没少……”“那怎么能没少?不让你教了,那它不是就少了?”他父亲一脸的奇怪。高加林烦躁地转过脸,对他父母亲发开了火:’你们真笨!不让我教了,人家不会叫旁人教?”
老两口这下子才恍然大悟。他父亲急得用瘦手摸着赤脚片,偷声缓气地问:“那他们叫谁教哩?”
“谁?谁!再有个谁!三星!”高加林又猛地躺在了铺盖上,拉了被子的一角,把头蒙起来。
老两口一下子木然了,满窑里一片死气沉沉。
这时候,听见外面雨点已经急促地敲打起了大地,风声和雨声逐渐加大,越来越猛烈。窗纸不时被闪电照亮,暴烈的雷声接二连三地吼叫着。外面的整个天地似乎都淹没在了一片混乱中。高加林仍然蒙着头,他父亲鼻尖上的一滴清鼻涕颤动着,眼看要掉下来了,老汉也顾不得去揩;那只粗糙的手再也顾不得悠闲地捋下巴上的那撮白胡子了,转而一个劲地摸着赤脚片儿。他母亲身子佝偻着伏在炕拦石上,不断用围裙擦眼睛。窑里静悄悄的,只听见锅台后面那只老黄猫的呼噜声。
外面暴风雨的喧嚣更猛烈了。风雨声中,突然传来了一阵“隆轰隆”的声音——这是山洪从河道里涌下来了。
足足有一刻钟,这个灯光摇晃的土窑洞失去了任何生气,三个人都陷入难受和痛苦中。
这个打击对这个家庭来说显然是严重的,对于高加林来说,他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已经受了很大的精神创伤。亏得这三年教书,他既不要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又有时间继续学习,对他喜爱的文科深入钻研。他最近在地区报上已经发表过两三篇诗歌和散文,全是这段时间苦钻苦熬的结果。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他将不得不像父亲一样开始自己的农民生涯。他虽然没有认真地在土地上劳动过,但他是农民的儿子,知道在这贫瘠的山区当个农民意味着什么,农民啊,他们那全部伟大的艰辛他都一清二楚!他虽然从来也没鄙视过任何一个农民,但他自己从来都没有当农民的精神准备!不必隐瞒,他十几处拼命读书,就是为了不像他父亲一样一辈子当土地的主人(或者按他的另一种说法是奴隶)。虽然这几年当民办教师,但这个职业对他来说还是充满希望的。几年以后,通过考试,他或许会转为正式的国家教师。到那时,他再努力,争取做他认为更好的工作。可是现在,他所抱有的幻想和希望彻底破灭了。此刻,他躺在这里,脸在被角下面痛苦地抽搐着,一只手狠狠地揪着自己的头发。
对于高玉德老两口子来说,今晚上这不幸的消息就像谁在他们的头上敲了一棍。他们首先心疼自己的独生子:他从小娇生惯养,没受过苦,嫩皮敕肉的,往后漫长的艰苦劳动怎能熬下去呀!再说,加林这几年教书,挣的全劳力工分,他们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并不紧巴。要是儿子不教书了,又急忙不习惯劳动,他们往后的日子肯定不好过。他们老两口都老了,再不像往年,只靠四只手在地里刨挖,也能供养儿子上学“求功名”,想到所有这些可怕的后果,他们又难受,又恐慌。加林他妈在无声地啜泣;他爸虽然没哭,但看起来比哭还难受。老汉手把赤脚片摸了半天,开始自言自语叫起苦来:“明楼啊,你精过分了!你能过分了!你弗过分了!仗你当个大队书记,什么不讲理的事你都敢做嘛!我加林好好的教了三年书,你三星今年才高中毕业嘛!你息好意思整造我的娃娃哩?你不要理了,连脸也不要了?明楼!你做这事伤天理哩!老天爷总有一天要睁眼呀!可怜我那苦命的娃娃!啊嘿嘿嘿嘿嘿……”高玉德老汉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两行浑浊的老泪在皱纹脸上淌下来,流进了下巴上那一撮白胡子中间
高加林听见他父母亲哭,猛地从铺盖上爬起来,两只眼睛里闪着怕人的凶光。他对父母吼叫说:“你们哭什么!我豁出这条命,也要和他高明楼小子拼个高低!”说罢他便一纵身跳下炕来。这一下子慌坏了高玉德。他也赤脚片跳下炕来,赶忙捉住了儿子的光胳膊。同时,他妈也颠着小脚绕过来,脊背抵在了门板上。老两口把光着上身的儿子堵在了脚地当中。
高加林急躁地对慌了手脚的两个老人说:“哎呀呀!我并不是要去杀人嘛!我是要写状子告他!妈,你去把书桌里我的钢笔拿来!”高玉德听见儿子说这话,比看见儿子操起家具行凶还恐慌。他死死按着儿子的光胳膊,央告他说:“好我的小老子哩!你可千万不要闯这乱子呀!人家通天着哩!公社是上、都踩得地皮响。你告他,,除什么事也不顶,往后可把咱扣掐死呀!我老了,争不行这口气了;你还嫩,招架不住人家的打击报复。你可千万不能做这事啊……”
他妈也过来扯着他的另一条光胳膊,接着他爸的话,也央告他说:“好我的娃娃哩,你爸说得对对的!高明楼心眼子不对,你告他,咱这家人往后就没活路了……”
高加林浑身硬得像一截子树桩,他鼻子口里喷着热气,根本不听二老的规劝,大声说:“反正这样活受气,还不如和他狗日的拼了!兔子急了还咬一口哩,咱这人活成个啥了!我不管顶事不顶事,非告他不行!”他说着,竭力想把两条光胳膊从四只衰老的手里挣脱出来。但那四只手把他抓得更紧了。两个老人哭成一气。他母亲摇摇晃晃的,几乎要摔倒了,
嘴里一股劲央告说:“好我的娃娃哩,你再犟,妈就给你下跪呀……高加林一看父母亲的可怜相,鼻子一酸,一把扶住快要载倒的母亲,头痛苦地摇了几下,说:“妈妈,你别这样我听你们的话,不告了……”
两个老人这才放开儿子,用手背手掌擦拭着脸上的泪水。高加林身子僵硬地靠在炕拦石上,沉重地低下头。外面,虽然不再打闪吼雷,雨仍然像瓢泼一样哗哗地倾倒着。河道里传来像怪兽一般咆哮的山洪声,令人毛骨悚然。
他妈见他平息下来,便从箱子里翻出一件蓝布衣服,披在他冰凉的光身子上,然后叹了一口气,转到后面锅台上给他做饭去了。他父亲摸索着装起一锅烟,手抖得划了十几根火柴才点着——而忘记了煤油灯的火苗就在他的眼前跳荡。他吸了一口烟,弯腰弓背地转到儿面前,思思煤谋地说:“咱千万不敢告人家。可是,就这样还不行……是的,就这样不不行!”他决断地喊叫说。
高加林抬起头来,认真地听父亲另外还有什么惩罚高明楼的高见。
高玉德头低倾着吸烟,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过了好一会,他才扬起那饱经世故的庄稼人的老皱脸,对儿子说:“你听着!你不光不敢告人家,以后见了明楼还要主动叫人家叔叔哩!脸不要沉,要笑!人家现在肯定留心咱们的态度哩!”他又转过白发苍苍的头,给正在做饭牟老伴安咐:“加林他妈,你听着!你往后见了明楼家里的人,要给人家笑脸!明楼今年没栽起茄子,你明天把咱自留地的茄子摘上一筐送过去。可不要叫人家看出咱是专意讨好人家啊!唉!说来说去,咱加林今后的前途还要看人家照顾哩!人活低了,就要按低的来哩……加林妈,你听见了没?”
“嗯……”锅台那边传来一声几乎是哭一般的应承。
泪水终于从高加林的眼里涌出来了。他猛地转过身,一头扑在炕栏石上,伤心地痛哭起来。
外面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只听见大地上淙淙的流水声和河道里山洪的怒吼声混交在一起,使得这个夜晚久久地平静不下来了……
第二章
高加林醒来以后,他自己并不知道时光已经接近中午了。
近一个月来,他每天都是这样,睡得很早,起得很迟。其实真正睡眠的时间倒并不多;他整晚整晚在黑暗中大睁着眼睛。从搅得乱翻翻的被褥看来,这种痛苦的休息简直等于活受罪。只是临近天明,当父母亲摸索着要起床,村里也开始有了嘈杂的人声时,他才开始迷湖起来。他朦胧地听见母亲从院子里抱回柴禾,叭哒叭哒地拉起了风箱;又听见父亲的瘸腿一轻一重地在地上走来走去,收拾出山的工具,并且还安咐他母亲给他把饭做好一点……他于是就眼里噙着泪水睡着了。现在他虽然醒了,头脑仍然是昏沉沉的。睡是再睡不着了,但又不想爬起来。他从枕头边摸出剩了不多几根的纸烟盒,抽出一支点着,贪婪地吸着,向土窑顶上喷着烟雾。他最近的烟瘾越来越大了,右手的两个手指头熏得焦黄。可是纸烟却没有了——准确地说,是他没有买纸烟的钱了。当民办教师时,每月除过工分,还有几块钱的补巾,足够他买纸烟吸的。
接连抽了两支烟,他才感到他完全醒了。本来最好再抽一支更解馋,但烟盒里只剩了最后一支——这要留给刷牙以后享用。他开始穿衣服。每穿完一件,总要愣怔半天,才穿另一件。好长时间他才磨磨蹭蹭下了炕,在水瓮里舀了一勺凉水往干毛巾上一浇,用毛巾中间湿了的那一小片对付着擦擦肿胀的眼睛。然后他舀一缸子凉水,到院子里去刷牙。
外面的阳光多刺眼啊!他好像一下子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天蓝得像水洗过一般。雪白的云朵静静地飘浮在空中。大川道里,连片的玉米绿毡似的一直铺到西面的老牛山下。川道两过的大山挡住了视线,更远的天边弥漫着一层淡蓝色的雾霭。向阳的山坡大高分是麦田,有的已经翻过,土是深棕色的;有的没有翻过,被太阳晒得白花花的,像刚熟过的羊皮。所有麦田里复种的糜子和荞麦都已经出齐,泛出一层淡淡浅绿。川道上下的几个村庄,全都罩在枣树的绿荫中,很少看得见房屋;只看见每上村前的打麦场上,都立着密集的麦秸垛,远远望去像黄色的蘑茹一般。”
他的视线被远处一片绿色水潭似的枣林吸引住了。他怕看见那地方,但又由不得看。在那一片绿荫中,隐隐约约露出两排整齐的石窑洞。那就是他曾工作和生活了三年的学校。
这学校是周围几个村子共同办的,共有一百多学生,最高是五年级,每年都要向城关公社中学输送一批初中学生。高加林一直当五年对的班主任。这个年级的算术和语文课也都由他代。他并且还给全校各年级上音乐和图画课——他在那里曾是一个很受尊重的角色。别了,这一切!
他无精打采地转过脸,蹲在河畔上开始刷牙,村子里静悄悄的。男们都出山劳动去了,孩子们都在村外放野。村里已经有零星的叭哒叭哒拉风箱的声音,这里那里的窑顶上,也开始升起了一炷一炷蓝色的炊烟。这是一些麻利的妇女开始为自己的男人和孩子们准备午饭了。河道里,密集的杨柳丛中,叫蚂咋间隔地发出了那种叫人心烦的单调的大合唱。
高加林刷牙的时候,看见他母亲正佝偻着身子,在对面自留地的茄子畦里拔草,满头白发在阳光下那么显眼。一种难受和羞愧使他的胸部一阵绞痛。他很快把牙刷从嘴里拔出来,在心里说:我这一个月实在不像话了!两个老人整天在地里操磨,我息能老呆在家里闹情绪呢?不出山,让全村人笑话!是的,他已经感到全村人都在另眼看他了。大家对高明楼做的不讲理的事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对村里任何一个不劳动的二流子都反感。庄稼人嘛,不出山劳动,那是叫任何人都瞧不起的。加林痛苦地想,他可再不能这样下去了!生活是严酷的,他必须承认他目前的地位——他已经是一上地地道道的农民了!高加林这样想着,正准备转身往回走,听见背后有人说:“高教师,你在家哩?”他转身一看,认出是后咱马店村一队的生产队长马拴。
马拴虽然不识字,但是代表马店大队参加学校管理委员会,常来学校开会,他们很熟悉。这是一个老实后生,心地善良,但人又不死板,做庄稼和搞买卖都是一把好手。
他看见平时淳朴的马拴今天一反常态。他推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车子被彩色塑料带缠得花花绿绿,连辐长上都缠着一些色彩鲜艳的绒球,讲究得给人一种俗气的感觉。他本人打扮得也和自行车一样体面:大热的天,一身灰的确良衬衣外面又套一身蓝涤卡罩衣;头上戴着黄的确良军式帽,晒得焦黑的胳膊上撑一支明晃晃的镀金链手表。他大概自己也为自己的打扮和行装有点不好意思,别扭地笑着。加林此刻虽然心情不好,也为马拴这身扎眼的装束忍不住笑了,问:“你打扮得像新女婿一样,干啥去了?”
马拴脸通红.笑了笑说:“看媳妇去了!人家正给我说你们村刘立本的二女子哩!”
加林这才明白为什么他今天里外一崭新。眼下农民看对象都是这种打扮。他问:“是巧珍吗?”
“就是的。”那你这把川道里的头梢子拔了!你不听人家说,巧珍是‘盖满川’吗?”加林开玩笑说。
“果子是颗好果子,就怕吃不到咱嘴里!”憨厚的马拴笑嘻嘻地说了句粗话。“看得怎样?成了吧?”
“离城还有十五里!咱跑了几回,看他们家里大人倒没啥意见,就是本人连一次面也不露。大概嫌咱没文化,脸黑。脸是没人家白,论文化,她也和我一样,斗大字不识几升!唉,现在女的心都高了!”“慢慢来,别着急!”“对对对!”马拴哈哈大笑了。
“回我们家喝点水吧?”
不了,在我老丈人家里喝过了!”
这回轮上高加林哈哈大笑了。他想不到这个不识字的农民说话这么幽默。马拴戴手表的胳膊扬了扬,给他打了告别,便跨上车子,向川道里的架子车路飞奔而去了。
加林靠在河畔的一棵枣树上,一直望着他的背影没入了玉米的绿色海洋里。他忍不住扭过头向后村刘立本家的院子望了望。刘立本绰号叫“二能人,”,队里什么官也不当,但全村人尊罢高明楼就最敬他。他心眼活泛,前几年投机倒把,这二年堂堂皇皇做起了生意,挣钱快得马都撵不上,家里光景是全村最好的。高明楼虽然是村里的“大能人”,但在经济线上,远远赶不上“二能人。”对于有钱人,庄稼人一般都是很尊重的。不过,村里人尊重刘立本,也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立本的大女儿巧英前年和高明楼的大儿子结婚了,所以他的的身分在村里又高了一截。“大能人”和“二能人”一联亲,两家简直成了村里的主宰。全村只有他们两家圈围墙,盖门楼,一家在前村,一家在后村,虎踞龙盘,俨然是这川道里像样的大户人家。从内心说,高加林可不像一般庄稼人那样羡慕和尊重这两家人。他虽然出身寒门,但他没本事的父亲用劳动换来的钱供养他上学,已经把他身上的泥土味冲洗得差不多了。他已经有了一般人们所说的知识分子的“清高”。在他看来。高明楼和刘立本都不值作尊敬,他们的精神甚至连一些光景不好的庄稼人都不好。高明楼人不正派,仗着有点权,欺上压下,已经有点“乡霸”的味道;刘立本只知道攒钱,前面两个女儿连书都不让念——他认为念书是白花钱。只是后来,才把三女儿巧玲送学校,现在算高中快毕业了。这两家的子弟他也不放在眼里。高明楼把精能全占了,两个儿子脑子都很迟笨。二儿子三星要不是走后门,怕连高中都上不了。刘立本的三个女儿都长得像花朵一样好看,人也都精精明明的,可惜有两个是文盲。虽然这样,加林此刻站在河畔上只是恼恨地想:他们虽然被他瞧不起,但他自己在又是个什么光景呢?
一种强烈的心理上的报复情绪使他忍不住咬牙切齿。他突然产生了这样的思想:假若没有高明楼,命运如果让他当农民,他也许会死心塌地在土地上生活一辈子!可是现在,只要高家村有高明楼,他就非要比他更有出息不可!要比高明楼他们强,非得离开高家村不行!这里很难比过他们!他决心要在精神上,要在社会的面前,和高明楼他们比个一高二低!他把缸子牙刷送回窑,打开箱子找一件外衣,准备到前川菜园下面的那个水潭里洗个澡。
他翻出一件黄色的军用上衣,眼睛突然亮了。这件衣报是他叔父从新疆部队上寄回的,他宝贵得一直舍不得穿。他父亲唯一的弟弟从小出去当兵,解放以后才和家里联系上,几十年没回一次家。一年通几次信,年底给他们寄一点零花钱,关系仅此而已。叔父听说是副师政委,这是他们家的光荣和骄傲,只是离家远,在他们的生活中不起什么作用。
高加林拿起这件衣服,突然想起要给叔父写一封信,告诉一下他目前的处境,看叔父能不能在新疆给他找个工作。当然,他立刻想到,父母亲就他一个独苗儿,就是叔父在那里能给他找下工作,他们也不会让他去的。但他决定还是要给叔父写信。他渴望远走高飞——到时候,他会说服父母亲的。
他于是很快伏在桌子上,用他文科方面的专长,很动感情地给叔父写了一封信,,放在了箱子里。他想明天县城遇集,他托人把信在城里很快寄出去。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给他精神上带来很大的安慰。他立刻觉得轻松起来,甚至有点高兴。
他把这件黄军衣穿在身上,愉快地出了门,沿着通往前川的架子车路,向那片色彩斑斓的菜园走去。
黄土高原八月的田野是极其迷人的,远方的千山万岭,只有在这个时候才用惹眼的绿色装扮起来。大川道里,玉米已经一人多高,每一株都怀了一个到两个可爱的小绿棒;绿棒的顶端,都吐出了粉红的缨丝。山坡上,蔓豆、小豆,黄豆、土豆、都在开花,红、白、黄、蓝,点缀在无边无涯的绿色之间。庄稼大部分都刚锄过二遍,又因为不久前下了饱垧雨,因此地里没有显出旱象,湿润润,水淋淋,绿蓁蓁,看了真叫人愉快和舒坦。高加林轻快地走着,烦恼暂时放到了一边,年轻人那种热烈的血液又在他身上欢畅地激荡起来。他折了一朵粉红色的打碗碗花,两个指头捻动着花茎,从一片灰白的包心菜地里穿过,接连跳过了几个土塄坎,来到了河道里。
他飞快地脱掉长衣服,在那一潭绿水的上石崖上扩胸、下蹲——他已经决定不是简单洗个澡,而要好好游一次泳。
他的裸体是很健美的。修长的身材,没有体力劳动留下的任何印记,但又很壮实,看出他进行过规范的体育锻炼。脸上的皮肤稍有点黑;高鼻梁,大花眼,两道剑眉特别耐看。头发的乱蓬蓬的,但并不是不讲究,而是专门讲究这个样子。他是英俊的,尤其是在他沉思和皱着眉头的时候,更显示出一种很有魅力的男性美。高加林活动了一会,便像跳水运动员一般从石。崖上一纵身跳了下去,身体在空中划了一条弧线,就优美地没入了碧绿的水潭中。他在水里用各种姿势游,看来蛮像一回事。
一刻钟以后,他从跌水哨的一边爬上来,在上面的浅水里用肥皂洗了一遍身子,然后躲在一个石窝里换了裤子,光着上身回到石崖上面,躺在一棵桃树下。这棵桃树是一辈子打光棍的德顺老汉的。桃子还没熟的时候,好心的老光棍就全摘了分给村里的娃娃。现在这树上只留下一些不很茂密的树叶,倒也能遮一些荫凉。
高加林把衫子铺到地上,两只手交叉着垫到脑后,舒展开身子躺下来,透过树叶的缝隙,无意识地望着水一般清澈的蓝天。时光已经到了中午,但他的肚子也不觉得饿。河道离得很近,但水声听起来像是很远,潺潺地,像小提琴拉出来的声音一般好听。这时候,在他右侧的玉米地里,突然传来一阵女孩子悠扬的信天游歌声:
上河里(哪个)鸭子下河里鹅,
一对对(哪个)毛眼眼望哥哥……
歌声甜美而嘹亮,只是缺乏训练,带有一点野味。他仔细听了一下,声音像是刘立本家的巧珍。他一下子记起刚才马拴看媳妇的洋相,又联想到巧珍唱的歌,忍不住笑了,心里说:“你哥哥专门来望你哩,没望见你;他人走了,你现在才望他哩……”他这样想这件可笑事时,就听见他旁边的玉米林子里响起沙沙的声音。坏了!大概是巧珍从这里过路回家呀。
高加林慌忙坐起来,两把穿上了衣服。他的最后一颗扣子还没扣上,巧珍提一篮子猪草已经站在他面前了。
刘巧珍看起来根本不像个农村姑娘。漂亮不必说,装束既不土气,也不俗气。草绿的确良裤子,洗得发白的蓝劳动布上衣,水红的确良衬衣的大翻领翻在外边,使得一张美丽的脸庞显得异常生动。
她扑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局促地望了一眼高加林,然后从草篮里摸出一个熟得皮都有点发黄的甜瓜递到高加林面前,说:“我们家自留地的。我种的。你吃吧,甜得要命!”接着,她又从口袋里掏出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花手帕,让加林楷一楷甜瓜。高加林很勉强地接过甜瓜,但没有接她的手帕,轻淡地对她说:“我现在不相吃,我一会再……
巧珍似乎还想和他说话,看他这副样子,犹豫了一下,低着头向上边地畔的小路上走了。
高加林把甜瓜放在一边,下意识地回过头朝地畔上望了一眼,结果发现走着的巧珍也正回过头望他。他赶忙扭过头,烦恼地躺在了地上,他在感情上对这个不识字的俊女子很讨厌大,因为她姐姐是高明楼的儿媳妇!
他并不想吃甜瓜,此刻倒很想抽一支烟。他明知道纸烟早已经抽光,卷着抽的旱烟叶子也没带来,但两只手还是下意识地在身上所有的衣袋上都按了按,结果只是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加林!加林!快回去吃饭嘛!躺在这儿干啥哩?”他听见父亲在上地畔上叫他。他站起身,把巧珍送的那个甜爬装在上衣口袋里,向菜地畔上走去。他上了地畔,先把父亲的烟锅接过来,点着一锅,拼命吸了一口,立刻呛得他弯下咳嗽了半天。
他父亲叹息了一声,说:“别抽这旱烟了,劲太大!”他把旱烟锅从儿子手里夺过来,说:“加林,我在山里思谋了一下,明儿个县里逢集,干脆让你妈蒸上一锅白馍,你提上卖去!咱家里点灯油和盐都快完了,一个来钱处都没有嘛!再说,卖上两个钱,还能给你买一条纸烟哩!”
高加林揩了揩咳嗽呛出的眼泪,直起腰看了看父亲等待他回答的目光,犹豫了半天。他很快想起他给叔父写好的信,觉得明天上一趟县城也好,他可以亲自把信发出去——要是托给加别人邮,万一丢了怎么办?他于是同意了父亲的这个提议,决定明天到县城赶集去。
第三章
吃过早饭不久,在大马河川道通往县城的简易公路上,已经开始出现了熙熙攘攘去赶集的庄稼人,由于这两年农村政策的变化,个体经济有了大发展,赶集上会,买卖生意,已经重新成了庄稼人生活的重要内容。
公路上,年轻人骑着用彩色塑料缠绕得花花绿绿的自行车,一群一伙地奔驰而过。他们都穿上了崭新的“见人”衣裳,不是涤步,就是涤良,看起来时兴得很。粗糙的庄稼人的赤脚片上,庄重地穿上尼龙袜和塑料凉鞋。脸洗得干干净净,头梳得光光溜溜,兴高采烈地去县城露面:去逛商店,去看戏,去买时兴货,去交朋友,去和对象见面……
更多的庄稼人大都是肩挑手提:担柴的,挑菜的,吆猪的,牵羊的,提蛋的,抱鸡的,拉驴的,推车的;秤匠、鞋匠、铁匠、木匠、石匠、蔑匠、毡匠、箍锅匠、泥瓦匠、游医、巫婆、赌棍、小偷、吹鼓手、牲口贩子……都纷纷向县城涌去了。川北山根下的公路上,趟起了一股又一股的黄尘。
当高加林挽着一篮子蒸馍加入这个洪流的时候,他立刻后悔起来。他感到自己突然变成一个真正的乡巴佬了。他觉得公路上前前后后的人都朝他看。他,一个曾经是潇潇洒洒的教师,现在却像一个农村老太婆一样,上集卖蒸馍去了!他的心难受得像无数虫子在咬着。
但这一切是毫无办法的。严峻的生活把他赶上了这条尘土飞扬的路。他不得不承认,他现在只能这样开始新的生活。家里已经连买油量盐的钱都没了,父母亲那么大的年纪都还整天为生活苦熬苦累,他一个年轻轻的后生,怎好意思一股劲呆下吃闲饭呢?他提着蒸馍篮子,头尽量低着,什么也不看,只瞅着脚下的路,匆匆地向县城走。路上,他想起父亲临走时安咐他,叫他卖馍时要吆喝,他的脸立刻感到火辣辣地发烧。
天啊,他怎能喊出声来!
“可是,”他想,“如果我不叫卖,谁知道我提这蒸馍是干啥哩?”走到一个小沟岔的时候,高加林突然想:干脆让我先跑到这没人的拐沟里试验喊叫一下,到城里好习惯一些嘛!
他满脸通红朝公路两头望了望,见没什么人,于是就像做一件见不得不的事一样,匆忙地折身走进了公路边的那条拐沟里。他在这荒沟里走了好一段路,直到看不见公路的时候才站住。他站住,口张了一下,但没勇气喊出声来。又张了一下口,还是不行。短短的时间里,汗水已经沁满了他的额头。四野里静悄悄的,几只雪白的蝴蝶在他面前一丛淡蓝色的野花里安详地飞着;两面山坡上茂密的苦艾发出一股新鲜刺鼻的味道。高加林感到整个大地都在敛声屏气地等待他那一声“白蒸馍哎——!”啊呀,这是那么的难人!他感到就像要在大庭广众面前学一声狗叫唤一样受辱。他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决心下一声非喊出来不可!他狠狠地咽了一口唾沫,把眼一闭,张开嘴怪叫一声:“白蒸馍哎——”他听见四山里都在回荡着他那一声演戏般的、悲哀的喊叫声。他牙咬住嘴唇,强忍着没让眼里的泪花子溢出来。
他直愣愣地在这个荒沟野地里站了老半天,才难受地回到公路上,继续向县城走去。从他们村到县城吸有十来里路,但他感到这段路是多么地漫长和艰维。他知道,更大的困难还在前头——在那万头攒动的集市上!
当他走到大马河与县河交汇的地方,县城的全貌已经出现在视野之内了。一片平房和楼房交织的建筑物,高低错落,从半山坡一直延伸到河岸上。亲爱的县城还像往日一样,灰蓬蓬地显出了它那诱人的魅力。他没有走过更大的城市,县城在他的眼里就是大城市,就是别一番天地。他对这里的一切都是熟悉的,亲切的;从初中到高中,他都是在这里度过。他对自己和社会的深入认识,对未来生活的无数梦想,都是在这里开始的。学校、街道、电影院、商店、浴池、体育场……生活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可是,三年前,他就和这一切告别了……现在,他又来了。再不是当年的翩翩少年,衣服整洁而笔挺,满身的香皂味,胸前骄傲地别着本县最高学府的校微。他现在提着蒸馍篮子,是一个普通的赶集的庄稼人了。
往事的回忆使他心酸。他靠在大马河桥的石栏杆上,感到头有点眩晕起来。四面八方赶集的人群正源源不绝地通过大桥,进了街道。远处城市中心街道的上空,腾起很大一片灰尘,嘈杂的市声听起来像蜂群发出的嗡嗡声一般。
他猛然想到一个更糟糕的问题:要是碰上他在县城的同学怎么办?他下意识地抬起头,先慌忙朝前后看了看。这时候他才真正后悔赶这趟集了。一般的赶集倒也没什么,可他是来卖蒸馍的呀!现在折回去吗,可这怎行呢!他已经走到了县城。再说,家里连一点零花钱都没有了,这样回去,父母亲虽然不会说什么,但他们肯定心里会难受的——不仅为这篮没卖掉的蒸馍,更为他的没出息而难受!
“不,”他想,“我既然来了,就是哽是头皮也要到集上去!”
当然,他也在心里祈告,千万不要碰上县城里同学。
他很快提起篮子,过了桥,向街道上走去。他准备穿过街道,到南关里去。那里是猪市、粮食市和菜市,人很稠,除过买菜的干部,大部分都是庄稼人,不显眼。
当他路过汽车站候车室外面的马路时,脸刷一下白了——白了的脸很快又变得通红。他感到全身的血一下都向脸上涌上来了:他猛然看见他高中时的同班同学黄亚萍和张克南正站在候车室门口。躲是来不及了,他俩显然也看见了他,已经先后向他走过来了。高加林恨不得把这篮子馍一下扔到一个人所不知的地方。张克南和黄亚萍很快走到地面前了,他只好伸出空着的那只手和克南握了握手。他俩问他提个篮子干啥去呀?他即兴撒了个谎,说去城南一个亲戚家里走一趟。黄亚萍很快热情地对他说:“加林,你进步真大呀!我看见你在地区报上发表的那几篇散文啦!真不简单!文笔很优美,我都在笔记本上抄了好几段呢!”
“你还在马店教书吗?”克南问他。
他摇摇头,苦笑了一下说:“已经被大队书记的儿子换下来了,现在已经回队当了社员。”
黄亚萍立刻焦虑地说:“那你学习和写文章的时间更少了!”高加林解嘲地说:“时间更多了!不是有一个诗人写诗说:‘我们用镢头在大地上写下了无数的诗行’吗?”
他的幽默把他的两个同学都逗笑了。
“你们出差去吗?”加林问他们俩。他隐约地感到,他两个的关系似乎有点微妙。在中学时,他俩的关系倒也很一般。
“我不出去。克南要到北京给他们单位买彩色电视机。我是闲逛哩……”黄亚萍说,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你还在副食公司当保管吗?”加林问克南。
“不。前不久刚调到副食门市上。”克南说。
“高升了!当了门市部主任!不过,前面还有个副字!”亚萍有点嘲弄地看了看克南,不以为然地撇了一下嘴。
“要买什么烟酒一类的东西,你来,我尽量给你想办法。我这人没其它能耐。就能办这么些具体事。唉,现在乡下人买一点东西真难!”克南对他说。
尽管张克南这些话都是真城的,但高加林由于他自己的地位,对这些话却敏感了。他觉得张克南这些话是在夸耀自己的优越感。他的自尊心太强了,因此精神立刻处于一种藐视一切的状态,稍有点不客气地说:“要买我想其它办法,不敢给老同学添麻烦!”一句话把张克南刺了个大红脸。
黄亚萍也是个灵人,已经听出他俩话不投机,便对高加林说:“你下午要是有空,上我们广播站来坐坐嘛!你毕业后,进县城从不来找我们拉拉话。你还是那个样子,脾气真犟!”
“你们现在位置高了,咱区区老百姓,实在不取高攀!”加林的坏毛病又犯了!一旦他感到自己受了辱,话立刻变得非常刻薄,简直叫人下不了台。
张克南已经明显地有点受不了了,正好车站的广播员让旅客排队买票,这一下把大家都解脱了。
克南马上和他握了手,先走了。亚萍犹豫了一下,对他说:“……我真的想和你拉拉话。你知道,我也爱好文学,但这几年当个广播员,光练了嘴皮子了,连一篇小小的东西都写不成,你一定来!”她的邀请是真城的,但高加林不知为什么,心里感到很不舒服。他对亚萍说:“有空我会来的。你快去送克南吧,我走了。”
黄亚萍的脸刷一下红了,说:“我不是去送他的!我来车站接一个老家来的亲戚……”她显然也即兴撒了个谎。加林心里想:你根本没必要撒谎!
高加林再不说什么,他向她很礼貌地点点头,便转身向街道上走去。他一边走,一边心里为他和亚萍各自撒的谎感到好笑,忍不住自言自语说:“你去接你的‘亲戚’吧,我也得看我的‘亲戚’去了……”
但是,刚才和克南、亚萍的见面,很快又勾起了他对往日学样生活的回忆。在学校时,亚萍是班长,他是学习干事,他们之间的交往是比较多的。他俩也是班上学习最好的,又都爱好文学,互相都很尊重。他和克南平时不是太接近的,因为都在校篮球队,只是打球的时候才在一块交往得多一些。
黄亚萍是江苏人,她父亲是县武装部长和县委常委。亚萍是在他刚上高中的那年随父亲调来县上,插入他那个班的。她带有鲜明的南方姑娘的特点,又经见过过世面;那种聪敏、大方和不俗气,立刻在整个学校都很惹眼了。高加林虽然出身农民家庭,也没走过大城门,但平时读书涉猎的范围很广;又由于山区闭塞的环境反而刺激了他爱幻想的天性,因而显得比一般同学飘洒,眼界了宽阔。黄亚萍很快发现了他的这种气质,很自然地在班上更接近他。他同样也喜欢和她在一块。因为在这之前,他还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女生。本地女同学和黄亚萍相比,都有点不方,有的又很俗气,动不动就说吃说穿,学习大部分都赶不上男同学,他很少和她们交往。他俩有时在一块讨论共同看过的一本小说,或者说音乐,说绘画,谈论国际问题。班上的同学一度曾议论过他们的长长短短。他当时并不敢想什么出边的事。他和黄亚萍相比,有难以克服的自卑感。这不是说他个人比她差,而是指家庭、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这些方面而言。在这些方面,张克南全部有,克南父亲是县商业局长,他母亲也是县药材公司的副经理,在县上都是很像梓的人物。当时克南也对亚萍有好感,经常设法和她接近,但看出她并没有和他过多交往的愿望。
很快,高中毕业了。他们班一个也没有考上大学。农村户口的同学都回了农村,城市户口的纷纷寻门路找工作。亚萍凭她一口高水平的普通话到了县广播站,当了播音员。克南在县副食公司当了保管。生活的变化使他们很快就隔开很远了,尽管他们相距只有十来里路,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已经是在两个世界了。高加林回村后,起初每当听见黄亚萍清脆好听的普通话播音的时候,总有一种很惆怅的感觉,就好像丢了一件贵重的东西,而且没指望找回来了。后来,这一切都渐渐地淡漠了。只是不知什么时候,他隐约听另外村一个同学说,黄亚萍可能正和张克南谈恋爱时,他才又莫名其妙地难受了一下。以后他便很快把这一切都推得更远了,很长时间甚至没有想到过他们……他刚才碰见他们,感到很晦气。他现在一边提着蒸馍篮子往热闹的集市中间走一边眼睛灵活地转动着,以防再碰上城里工作的同学。刚到十字街口,接近人流漩涡的地方,他又碰到了一个熟人!
不过,这回他倒没什么恐慌。当他们城关公社文教专干马占胜有点尴尬地过来和他握手时,他这一刻不觉得胳膊上挽的蒸馍篮子丢人了——哼!让他看看吧,正是他们把他逼到了这个地步!当专干问他干啥时,他很干脆地告诉他:卖蒸馍!他并且从篮子里取出一个来。硬往马占胜手里塞;他感到他拿的是一颗冒烟的、带有强烈报复性的手榴弹!
马占胜两只手慌忙把这个蒸馍捉住,又重新硬塞到篮子里,手在已经有了胡茬的脸上摸了一把,显得很难受的样子说:“加林!你大概一直在心里恨我哩!我一肚子苦水无处倒哇!有些话,我真想给你说,又不好说!现在你听我给你说。”马占胜把高加林拉在十字街自行车修理部的一个拐角处,又摸了一把脸,放低声音说:
“唉,好加林哩!你不知情,咱公社的赵书记和你们村的高明楼是十几年的老交情了。别看是上下级关系,两人好得不分你我。前几年,明楼家没什么要安排的人,就一直让你教书。今年他二小子高中毕业了,他在公社跑了几回,老赵当然要考虑。你知道,这几年国民经济调整哩,国家在农村又不招工招干,因此农村把民办教师这工作看得很重要。明楼当然想叫他小子干这事嘛!下另外村子的教师,人家谁让哩?因此,就只好把你下了,让三星上。这事虽然是我在会上宣布的,可这不是我决定的嘛!我马占胜哪有这么大的牛皮!因此,好加林哩,你千万不要恨我!”
高加林心不在焉地用手指头理了理头发,对专干说:“老马,你太多心了。你不说,我也都了解这些情况,我们共事几年了,你应该了解我。”
“我当然了解你!全公社教师里面,你是拔尖的!再说,你这娃娃心眼活,性子硬,我就喜欢这号人。不怕!……噢,我忘记告诉你了,我已经调到县政府的劳动局,算是提拔了,当了个副局长。我前几天还给公社赵书记谈过,叫他有机会就考虑再你当教师。赵书记满口答应了……不怕!你等着!……你快忙你的,我还要开个会哩新官上任三把火!咱烧不起来火。最起码得按时给人家应酬嘛!……”
马占胜说完,手在脸上摸了一把,和高加林握了一下手,像逃避什么似地很快就钻到了人群里。
高加林因为一直就对这个公社有名的滑头没有好感,所以基本上没认真所他说了些什么。他现在只知道他离开了城关公社,高升到县政府了。但这些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现在最要紧的是把胳膊上挽的这篮子蒸馍卖掉!
高加林很快从街道里的人群中挤过,向南关的交易市场走去。
第四章
县城南关的交易市场热闹得简直叫人眼花缭乱。一大片空场地,挤满了各式各样买卖东西的人。以菜市、猪市、牲口市和熟食摊为主,形成了四个基本的中心。另一个最大的人群中心是河南一个什么县的驯兽表演团,用破旧的蓝布围了一个大圈当剧场,庄稼人挤破脑袋两毛钱买一张票,去看狗熊打篮球,哈叭狗跳罗圈。市场上弥漫着灰尘,噪音像洪水声一般喧嚣,到处充满了庄稼人的烟味和汗味。
高加林提着那篮子馍,从本县那条主要的大街上满头大汗地挤过来,就投入到这个闹哄哄的人海里了。
他提着篮子盖在人群里瞎挤了一气,自己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他是个讲卫生的人,雪白的毛巾一直把馍篮子得严严的,生怕落进去灰尘。谁也看不出他是个干什么的,有几次他试图把口张开,喊叫一声,但怎么也喊不出声音来。他听见市场上所有卖东西的人都在吆喝,尤其是一些生意油子,那叫卖的声音简直成了一种表演艺术。他以前听见这样的喊叫,只觉得好笑。可现在他在心里很佩服这种什么也不顾忌的欢畅舒坦的叫喊声;觉得也是一种大的本事。他自己明显地感到,他在这个界里,成了一个最无能的人。
正当他在人堆里茫然乱挤的时候,听见背后有个妇女对旁边一个什么人说:“今儿个死老头子又要喝酒,请下一堆客人,热得不想做饭,国营食堂的馍又黑又脏,串了半天,这市场上还没个卖好白馍的……”
高加林一听,赶忙转过身,准备把蒸馍上的毛巾揭开。可他身子刚转过去,马上又转了过来,慌忙躲到一个卖木锨的老汉身后——他看见那个寻找着买馍的妇女正好是张克南他妈!以前上学时,他去过克南家一两次,克南他妈认识他!
可怜的小伙子像小偷一样藏在那个卖木锨的老汉背后,直等到看不见克南他妈才又走动起来。也许克南他妈早认不得他了,但他的自尊心使他不能和这样一个过去认识的人做这笔买卖。
这时候,满城的高音喇叭响了起来。喇叭里传来了黄亚萍预报节目的声音。亚萍的声音通过扩音器,变得更庄重和柔和;普通话的水话的水平简再可以和中央台的女播音员乱真。高加林疲乏地背靠在一根水泥电杆上,两道剑眉在眉骨上一跳一跳的。他眼睛微微地闭住,牙齿咬着嘴唇。他想到克南此刻也许正在长途汽车上悠闲地观赏着原野上的风光;黄亚萍正坐在漂亮的播音室里,高雅地念着广播稿……而他,却在这尘土飞扬的市场上颠簸着为几个钱受屈受辱,心里顿时翻起了一股苦涩的味道。
他已经完全无心卖馍了。他决定离开这个他无能为力的场所,到一个稍微清静的地方呆一会,至于馍卖不了怎么办,现在他也不想考虑了。到哪里去呢?他突然想起了他已经久违的县文化馆阅览室。他很快又从大街里挤过来,来到十字街以北的县文化馆。因为他爱好文学,文化馆他有几人熟人,本来想进去喝点水,但他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今天怕见任何熟人!
他径直进了阅览室,把馍篮放在长椅的角上,从报架上把《人民日报》、《光明是报》《中国青年报》《参考消息》和本省的报纸取了一堆,坐在椅子上看起来。这里没什么人。在城市喧嚣的海洋里,难得有这平静的一隅。
他最近由于生活发生了混乱,很多天没看报纸杂志了。他从初中就养成了每天看报的习惯,一天不看报纸总像缺个什么似的。当他好多天以后重新进入报纸的世界立刻就把所有的一切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首先看《人民日报》的国际版。他很关心国际问题,曾梦想过进际关系学院读书。在高中时,他曾钉过一个很大的笔记本,里面虚张声势地写上“中东问题”、“欧洲共同体国家相互政治经济关系研究”、“东盟五国和印支三国未来关系的演变”、“中美苏三角关系中美国的因素”等等胡思乱想的“研究”题目。现在他想起来已经有点可笑,但当时的“气派”却把同学们吓了一跳!其实他也并没能“研究”什么只不过剪贴了一点报刊资料而已。
他先把各种报纸翻着浏览了一遍,然后找了一篇长一点的文章“过瘾”。他身子蜷曲在长椅子里,看起了韩念龙在联合国召开的柬埔寨国际会议上的发言。
他把几种大报好多天的重要内容几乎通通看完以后,浑身感到一种十分熨贴舒服的疲倦。
直到阅览室的工作人员来关门的时候,他才大吃一惊:现在已经到城里人吃下午饭的时光了!
他慌忙提起蒸馍篮子,出了阅览室。
太阳已经远远向西边倾斜过去了。市声基本落下,街道上稀稀落落的没有了多少人。
啊呀,他在阅览室呆的时间太长了!现在怎么办呢?庄稼人大部分都已经像潮水一样退出了城市,这时候他要是再出现在街上,很容易碰见熟悉的同学。
想来想去,没有什么办法了。他站在阅览室的门口踌躇了半天,最后只好决定提篮子回家去。
他垂头丧气出了城,向大马河川道那里走去,一切都还是来的样子,篮子里的白馍一个了没少。他赶这回集,连一分钱的买卖都没做。他走到大马河桥上时,突然看见他们村的巧珍立在桥头上,手里拿块红手帕扇着脸,身边撑着他们家新买的那辆“飞鸽”牌自行车。巧珍看见他,主动走过来了,并且站在了他的面前——
实际上等于把他堵在了路上。
“加林,你是不是卖馍去了?”她脸红扑扑的,不知为什么,看来精神有点紧张,身体像发抖似地微微颤动着,两条腿似乎都有点站不稳。“嗯……”高加林应承了一声,很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没话寻话地说:“你也赶集去了?”
“嗯……”巧珍用手帕揩着脸上沁出的汗珠,眼睛斜看着她的自行车,但精神却在注意他,说:“我来赶集,一点事也没……加林,”她突然转过脸看着他说,“我知道你一个馍也没卖掉!我知道哩!你怕丢人!你干脆把馍给我,你在这里把我的车子看住,让我给你卖去!”
巧珍说着,两只手很快过来拿他的篮子。
高加林闷头闷脑地还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巧珍已经从他胳膊上把篮子夺走了。她什么话也没说,提着篮子就返身向街道上走去了。高加林望着她远去的苗条的背影,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两只手在桥栏杆摸来摸去,怎么也弄不清楚为什么突然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对于巧珍来说,她今天的行动是蓄谋已久的。不是一天两天,而是多少年埋藏在她心中的感情,已经忍无可忍——
她要爆发了!否则,她觉得自己简直活不下去了!
刘立本这个漂亮得像花朵一样的二女子,并不是那种简单的农村姑娘。她虽然没有上过学,但感受和理解事物的能力很强,因此精神方面的追求很不平常。加上她天生的多情,形成了她极为丰富的内心世界。村前庄后的庄稼人只看见她外表的美,而不能理解她那绚丽的精神光彩。可惜她自己又没文化,无法接近她认为“更有意思”的人。她在有文化的人面前,有一种深刻的自卑感。她常在心里怨她父亲不供她学。等她明白过来时,一切都已经为时过晚了。为了这个无法弥补的不幸,她不知暗暗哭过多少回鼻子。
但她决心要选择一个有文化、而又在精神方面很丰富的男人做自己的伴侣。就她的漂亮来说,要找个公社的一般干部,或者农村出去的国家正式工人,都是很容易的;而且给她介绍这方面对象的媒人把她家的门槛都快踩断了。但她统统拒绝了。这些人在她看来,有的连农民都不如。退一步说,就是和这样的人结婚,男人经常在外门,一年回不来几次;娃娃、家庭都要她一个人操磨。这样的例子在农村多得很!而最根本的是,这些人里没有她看得上的。如果真正有合她心的男人,她就是做出任何牺牲也心甘情愿。她就是这样的人!
她父亲虽然生了她,养活了她,但根本不理解她。他见她不寻干部、工人,就急着给她找农村的。并且一心看下个马店的马拴。马拴这人前几年公社农田基建会战时,她和他接触不少。他人诚实,心眼也不死,做买卖很利索,劳动也是村前庄后出名的。家里的光景富裕而殷实,拿农村的眼光看,算是上等人家。但她就是产生不了爱马拴的感情。尽管马拴热心地三一回五一回常往她家里跑,她总是躲着不见面,急得她父亲把她骂过好几回了。
其实,她并不是没有自己心上的人。多年来,她内心里一直都在为这个人发狂发痴——这人就是高加林!
巧珍刚懂得人世间还有爱情这一回事的时候,就在心里爱上了加林。她爱他的飘洒的风度,漂亮的体型和那处处都表现出来的大丈夫气质。她认为男人就应该像个男人;她最讨厌男人身上的女人气。她想,她如果跟了加林这样的男人,就是跟上他跳了崖也值得!她同时也非常喜欢他的那一身本事:吹拉弹唱,样样在行;会安电灯,会开拖拉机,还会给报纸上写文章哩!再说,又爱讲卫生,衣服不管新旧,常穿得干干净净,浑身的香皂味!
她曾在心里无数次梦想她和这个人在一起的情景:她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里,让他拉着,在春天的田野里,在夏天的花丛中,在秋天的果林里,在冬天的雪地上,走呀,跑呀,并且像人家电影里一样,让他把她抱住,亲她……
可是在现实生活里,她的自卑感使她连走近他的勇气都没有。她时时刻刻在想念他,又处处在躲避他。她怕她的走路、姿势和说话在他面前显出什么不妥当来,惹她心爱的人笑话。但是,她的心思和眼睛却从来也没有离开过他啊!
加林上高中时,她尽管知道人家将来肯定要远走高飞,她永远不会得到他,但她仍然一往情深,在内心里爱着他。每当加林星期天回来的时候,她便找借口不出山,坐在家院子的河畔上,偷偷地望对面加林家的院子。加林要是到村子前面的水潭去游泳,她就赶忙提个猪草篮子到水潭附近的地里去打猪草。星期天下午,她目送着加林出了村子。上县城去了,她便忍不住眼泪汪汪,感到他再也不回高家村了。
加林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灰溜溜地回到村里以后,巧珍高兴得几乎发了疯。她多少次的梦想露出了希望的光芒。她谋算:加林现在成了农民,大概将来就得找个农村媳妇吧?如果他找农村户口的姑娘,她虽然没文化,但她自己有信心让他爱她。她知道她有一个别的姑娘很难比上的长处:俊。
可是,希望的光芒很快暗淡了。加林当了教师。教师现在是唯一有希望进入商品粮世界的。按加林的能力来说,将来完全有把握转成正式教师。
她又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她常常一个人躲在她们家河畔上的那棵老槐树后面,向学校那里呆呆地张望。她目送着加林从那条被学生娃踩得白光刺眼的小路上向学校走去;又望着他从那条路上向村里走来……
她是个心眼很活的姑娘!所有这一切做得谁也看不出来。是的,村里谁也不知道这个俊女孩子的梦想和痛苦!只有她在县城正上高中的妹妹巧玲,似乎有一点觉察,有时对她麻木的发呆和莫名其妙的焦躁不安,诡秘地一笑,或真城地为她叹息一声!现在,在高加林又一次当了农民的时候,她那长期被压抑的感情又一次剧烈地复活了。这次就好像火山冲破了地壳,感情的洪流简直连她自己也控制不住了。她为他当了农民而高兴,又同时为他的痛苦而痛苦——为此,她甚至还在她大姐面前骂高明楼不是个人。
她不知道该怎样心疼他。昨天中午,她看见他去游泳的时候,匆忙提了猪草篮在水潭边的玉米地里穿过,顺便摘了自留地的一个甜瓜,想破开脸皮去安慰一下他:今天她看见他上集去了,又骑了个车子撵来了。她今天上集的确什么事也没;她赶这回架集,完全是想找机会对他说出她全部的心里话!她今天实际上一直都不远不近地跟着加林在集上的人群里挤。她看见亲爱的人提着蒸馍篮子,在人群里躲躲闪闪,一个也卖不了,后来痛苦地靠在水泥电杆上闭起眼睛的时候,她脸上的泪水也刷刷地淌着手帕揩也揩不及。
后来,她看见加林进了文化馆,知道他的蒸馍是卖不出去了。她当时很想也进阅览室去,但她想自己不识字,进那里去干什么?再说,那里面人多,她不好和加林说什么话。于是,她就骑车来到大马河桥上,在那里等他过来,从中午一直站到下午……刘巧珍现在提着一篮子蒸馍,兴奋地走在县城的大街上,感到天地一下子变得非常明亮了;好像街道上所有的人都在咧天嘴巴或者抿着嘴向她笑。迎面过来一群幼儿园刚放了学的娃娃,她抱住一个就亲了一口!
直到过了十字街,穿过城里那条主要街道,来到南关的自由交易市场时,她才停住了脚步,忍不住害臊地笑自己的荒唐:她原来根本不是打算来卖这篮蒸馍的,而准备适给城里她的一个姨姨家。她姨家住在十字街上面的山坡上,她现在却疯头胀脑地跑到了这里!至于馍钱,她不会向姨姨要的,她早已给加林准备好了。她并且还给加林买了一条好烟,已放在自行车的花布提包里了。
她很快又掉转身,向姨姨家走去。巧珍把一篮子蒸馍给姨姨家放下,折转身就起身。她姨和她姨夫硬拉住让她吃饭,她坚决地拒绝了:她怕加林在桥上等她等得不耐烦。
她提着空篮子从姨姨家出来,几乎是跑着向大马河桥上赶去。
第五章
高加林立在大马河桥上,对刚才发生的事半天百思不得其解。他后来索性把这事看得很简单:巧珍是个单纯的女子,又是同村人,看见他没把馍卖掉,就主动为他帮了个忙。农村姑娘经常赶集上会买卖东西,不像他一样窘迫和为难。
但不论怎样,他对巧珍给他帮这个忙,心里很感谢她。他虽然和刘立本家里的人很少交往,可是感觉刘立本的三个女儿和刘立本不太一样。她们都继承了刘立本的精明,但品行看来都比刘立本端正;对待村里贫家薄业的庄稼人,也不像她们的父亲那般傲气十足。她们都尊大爱小,村里人看来都喜欢她们。三姐妹长得都很出众,可惜巧珍和她姐巧英都没上过学;妹妹巧玲正上高中,听说是现在中学里的“校花”。对于一个农民来说,找到刘立本家的女子做媳妇的确是难得的。高明楼眼急手快,把巧英给他大儿子娶过去了。现在巧珍的媒人也是踢塌门槛;这一段马店的马拴又里外的确良穿上往刘立本家愣跑哩。高加林想起马拴那天的打扮,又忍不住笑了。太阳正从大马河西边无垠的大山中间沉落。通往他们村的川道里,已经罩上了暗影;川道里庄稼的绿色似乎显得深了一些。夹在庄稼地中间的公路上,几乎没有了人迹,公路静悄悄地伸向绿色的深处。东南方向的县城,已经罩在一片蓝色的烟气中了。从北边流来的县河,水面不像深秋那般开阔,平静地在县城下边绕过。向南流去了;水面上辉映着夕阳明亮的光芒。河边上,一群光屁股小孩在泥滩上追逐,嬉耍;洗衣服的城市妇女正在收拾晒在岸边草地上花花绿绿的衣服和床单。高加林不时回头向县城街道那边张望。他觉得巧珍也不一定能把那篮子馍卖了——因为现在集市都已经散了。
当他终于看见巧珍提着篮子小跑着向他走来时,他认定她没有把馍卖掉——这其间的时间太短了!
巧珍来到他面前,很快把一卷钱塞到他手里说:“你点点,一毛五一个,看对不对?”
高加林惊讶地看了看她胳膊上的空篮子,接过钱塞在口袋里,心里对她充满了非常感激的心情。他不知该向她说句什么话。停了半天,才说:“巧珍,你真能行!”
刘巧珍听了加林的这句表扬话,高兴得满脸光彩,甚至眼睛里都水汪汪的。加林伸出手,说:“把篮子给我,你赶快骑车回去,太阳都要落了。”巧珍没给他,反而把篮子住她的自行车前把上一挂,说:“咱们一块走!”说着就推车。
加林一下子感到很为难。和同村的一个女子骑一辆车子回家,让庄前村后的人看见了,实在不美气。但他又感到急忙找不出理由拒绝巧珍的好心。
他略踌躇了一下,对巧珍撒谎说:“我骑车带人不行,怕把你摔了。”“我带你!”巧珍两只手扶着车把,亲切地看了加林一眼,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啊呀,那怎行呢!”加林一只手在头发里搔着,不知该怎办。“干脆,咱别骑车,一搭里走着回。”巧珍漂亮的大眼睛执拗地望着他,突起的胸脯一起一伏。
看来她真城地要和他相跟着回村了。加林看没办法了,只好说:“行,那咱走,让我把子推上。”
他伸手要推车,巧珍用肩膀轻轻把他推了一下,说:“你走了一天,累了。我来时骑着车,一点也不累,让我来推。”
就这样,他俩相跟着起身了,出了桥头,向西一拐,上了大马河川道的简易公路向高家村走去。
太阳刚刚落山,西边的天上飞起了一大片红色的霞朵。除过山尖上染着一抹淡淡的桔黄色的光芒,川两边大山浓重的阴影已经笼罩了川道,空气也显得凉森森的了。大马河两岸所有的高秆作物现在都在出穗吐缨。玉米、高粱、谷子,长得齐楚楚的。都已冒过了人头。各种豆类作物都在开花,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清淡芬芳的香耒。远处的山坡上,羊群正在下沟,绿草丛中滚动着点点白色。富丽的夏日的大地,在傍晚显得格外宁静而庄严。高加林和刘巧珍在绿色甬道中走着,路两边的庄稼把们们和外面的世界隔开,造成了一种神秘的境界。两个青年男女在这样的环境中相跟着走路,他们的心都由不得咚咚地跳。
他俩起先都不说话。巧珍推着车,走得很慢。加林为了不和她并排,只好比她走得更慢一点,和她稍微错开一点距离。此刻,他自己感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精神上的紧张:因为他从来没有单独和一个姑娘在这样悄没声响的环境中走过。而且他们又走得这样慢。简直和散步一样。
高加林由不得认真看了一眼前面巧珍的侧影。他惊异地发现巧珍比他过去的印象更要漂亮。她那高挑的身材像白杨树一般可爱,从头到脚,所有的曲线都是完美的。衣服都是半旧的:发白的浅毛蓝裤子,淡黄色的的确良短袖衫;浅棕色凉鞋,比凉鞋的颜色更浅一点的棕色尼龙袜。她推着自行车,眼睛似乎只盯着前面的一个地方,但并不是认真看什么。从侧面可以看见她扬起脸微微笑着,有时上半身弯过来,似乎想和他说什么,但又很快羞涩地转过身,仍像刚才那样望着前面。高加林突然想起,他好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和巧珍一样的姑娘。他仔细回忆一下,才想起他是看到过一张类似的画。好像是幅俄罗斯画家的油画。画面上也是一片绿色的庄稼地,地面的一条小路上,一个苗条美丽的姑娘一边走,一边正向远方望去,只不过她头上好像拢着一条鲜红的头巾……在高加林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前面的巧珍内心里正像开水锅那般翻腾着。第一次和她心爱的人单独走在一块,使得这个不识字的农村姑娘陶醉在一种巨大的幸福之中。为了这一天,她已经梦想了好多年。她的心在狂跳着;她推车子的两只手在颤抖着;感情的嘲水在心中涌动,千言万语都卡在喉咙眼里,不知从哪里说起。她今天决心要把一切都说给他听,可她又一时羞得说不出口。她尽量放慢脚步,等天黑下来。她又想:就这样不言不语走着也不行啊!总得先说点什么才对。她于是转过脸,也不看加林,说:“高明楼心眼子真坏,什么强事都敢做……”
加林奇怪地看了看她,说:“他是你们的亲戚,你还能骂他?”“谁和他亲戚?他是我姐姐的公公,和我没一点相干!”巧珍大胆地回过头看了一眼加林。
“你敢在你姐面前骂她公公吗?”
“我早骂过了!我在他本人面前也敢骂!”巧珍故意放慢脚步,让加林和她并排走。
高加林一时弄不清楚为什么巧珍在他面前骂高明楼,便故意说:“高书记心眼子怎个坏?我还看不出来。”
巧珍一下子停住了脚步,愤愤地说:“加林!他活动得把你的教师下了,让他儿子上!看现在把你愁成啥了……”
高加林也不得不停住脚步。他看见他面前那张可爱的脸上是一副真诚同情他的表情。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叹了一口气,就又朝前走了。
巧珍推车赶上来,大胆地靠近他,和他并排走着,亲切地说:“他做的歪事老天爷知道,将来会报应他的!加林哥,你不要太熬煎,你这几天瘦了。其实,当农民就当农民,天下农民一茬人哩!不比他干部们活得差。咱农村有山有水,空气又好,只要有个合心的家庭,日子也会畅快的……”
高加林听着巧珍这样的话,心里感到很亲切。他现在需要人安慰。他于是很想和她拉拉家常话了。他半开玩笑地说:“我上了两天学,现在要文文不上,要武武不下,当个农民,劳动又不好,将来还不把老婆娃娃饿死呀!”他说完,自己先嘿嘿地笑了。巧珍猛地停住脚步,扬起头,看着加林说:
“加林哥!你如果不嫌我,咱们两个一搭里过!你在家里盛着,我给咱上山劳动!不会叫你受苦的……”巧珍说完,低下头,一只手扶着车把,另一只手局促地扯着衣服边。
血“轰”一下子冲上了高加林的头。他吃惊地看着巧珍,立刻感到手足无措;感到胸口像火烧一般灼疼。身上的肌肉紧缩起来。四肢变得麻木而僵硬。
爱情?来得这么突然?他连一点精神准备都没有。他还没有谈过恋爱,更没有想到过要爱巧珍。他感到恐慌,又感到新奇;他带着这复杂的心情又很不自然地去看立在他面前的巧珍。她仍然害羞地低着头,像一只可爱的小羊羔依恋在他身边。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温馨的气息在强烈地感染着他;那白杨树一般苗条的身体和暗影中显得更加美丽的脸庞深深地打动了他的心。他尽量控制着自己,对巧珍说:“咱们这样站在路上不好。天黑了,快走吧……”
巧珍对他点点头,两个人就又开始走了。加林没说话,从她手里接过车把,她也不说话,把车子让他推着。他们谁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半天,高加林才问她:“你怎猛然说起这么个事?”
“怎是猛然呢?”巧珍扬起头,眼泪在脸上静静地淌着。她于是一边抹眼泪,一边把她这几年所有的一切一点也不瞒地给他叙说起来……高加林一边听她说,一边感到自己的眼睛潮湿起来。他虽然是个心很硬的人,但已经被巧珍的感情深深感动了。一旦他受了感动的时候,就立即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激情:他的眼前马上飞动起无数彩色的画面;无数他最喜欢的音乐旋律也在耳边响起来;而眼前真实的山、水、大地反倒变得虚幻了……他在听完巧珍所说的一切以后,把自行车“啪”地撑在公路上,两只手神经质地在身上乱摸起来。
巧珍看着他这副样子,突然笑了起来。她一边笑,一边抹去脸上的泪水,一边从车子后架上取下她的花提包,从里面掏出一包“云香”牌香烟,递到他面前。
高加林惊讶地张开嘴巴,说:“你怎知道我是找烟哩?
她妩媚地对他咧嘴一笑,说:“我就是知道。快抽上一支!我给你买了一条哩!”高加林走近她,先没有接烟,用一种极其亲切和喜爱的眼光怔怔地看着她。她也扬起脸看着他,并且很快把两只手轻轻地放在他的胸脯上。加林犹豫了一下,轻轻地搂住她的肩背,然后坚决地把他发烫的额头贴在她同样发烫的额头上。他闭住眼睛,觉得他失去了任何记忆和想象………
当他们重新肩并肩走在路上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来了。月光把绿色的山川照得一片迷朦;大马河的流水声在静悄悄的夜里显得非常响亮。村子就在前边——在公路下边的河湾里,他们就要分手各回各家了。
在分路口,巧珍把提包里的那条烟掏出来,放在加林的篮子里,头低下,小声说:“加林哥,再亲一下我……”
高加林把她抱住,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对她说:“巧珍,不要给你家里人说。记着,谁也不要让知道!……以后,你要刷牙哩……”巧珍在黑暗中对他点点头,说:“你说什么我都听……”
“你快回去。家里人问你为啥这么晚回来,你怎说呀?”
“我就说到城里我姨家去了。”
加林对她点点头,提起蓝子转身就走了。巧珍推着车子从另一条路上向家里走去。
高加林进了村子的时候,一种懊悔的情绪突然涌上他的心头。他后悔自己感情太冲动,似乎匆忙地犯了一个错误。他感到这样一来,自己大概就要当农民了。再说,他自己在没有认真考虑的情况下就亲了一个女孩子,对巧珍和自己都是不负责任的。使他更维受的是,他觉得他今夜永远地告别了他过去无邪的二十四年,从此便给他人生的履历表上划上了一个标志。不管这一切是愉快的还是痛苦的,他都想哭一场!当他走进自己家门时,他爸他妈都坐在炕上等他。饭早已拾掇好了,可是,他们显然还没有动筷子。见他回来,他爸赶忙问他:“怎才回事?天黑了好一阵了,把人心焦死了!”
他妈瞪了他爸一眼:“娃娃头一回做这营生,难肠成个啥了,你还嫌娃娃回来得迟!”她问儿子:“馍卖了吗?”
加林说:“卖了。”他掏出巧珍给他的钱,递到父亲手里。
高玉德老汉嘴噙住烟锅,凑到灯前,两只瘦手点了点钱,说:“是这!干脆叫你妈明早上蒸一锅馍,你再提着卖去。这总比上山劳动苦轻!”
加林痛苦地摇摇头,说:“我不去做这营生了,我上山劳动呀!”这时候,他妈从后炕的针钱篮里拿出一封信,对他说:“你二爸来信了,快给咱念念。”
加林突然想起,他今天为那篮该死的馍,竟然忘了把他给叔父写的信寄出去了——现在还装在他的口袋里!他从他妈手里接过叔父的信,在灯前给两个老人念起来——
你们好!今天写信,主要告诉你们一件事:最近上级决定让我转到地方工作。我几十年都在军队,对军队很有感情,但要听党的话,服从组织安排。现在还没有定下到哪里工作。等定下来后,再给你们写信。
今年咱们那里庄稼长得怎样?生活有没有困难?需要什么,请来信。加林倒儿已经开学了吧?愿他好好为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工作。祝你们好!
弟:玉智高加林念完,把信又递给他妈,心里想:既然是这样,他给叔父写的信寄没寄出去,现在关系已不大了。
第六章
刘巧珍刷牙了。这件事本来很平常,可一旦在她身上出现,立刻便在村里传得风一股雨一股的。在村民们看来,刷牙是干部和读书人的派势,土包子老百姓谁还讲究这?高加林刷牙,高三星刷牙,巧珍的妹妹巧玲刷牙,大家谁也不奇怪,唯独不识字的女社员刘巧珍刷牙,大家感到又新奇又不习惯。“哼,刘立本的二女子能翘得上天呀!好好个娃娃,怎突然学成了这个样子?”“一天门外也没逛,斗大的字不识一升,倒学起文明来了!”“卫生卫生,老母猪不讲卫生,一肚子下十几个价胖猪娃哩!”“哈呀,你们没见,一早上圪蹴在河畔上,满嘴血糊子直淌!看过洋不洋?”……村里少数思想古旧、不习惯现代文明的人,在山里,在路上,在家里,纷纷议论他门村新出现的这个“西洋景。”
刘巧珍根本不管这些议论,她非刷牙不可!因为这是亲爱的加林哥要她这样做的啊!痴情的姑娘为了让心爱的男人喜欢,任何勇气都能鼓起来。她根本不管世人的讥笑;她为了加林的爱情什么都可忍受。
这天早晨,她端着牙缸,又蹲在他们家的河畔上刷开了牙,没刷几下,生硬的牙刷很快就把牙床弄破了,情况正如村里人传说的“满嘴里冒着血糊子”。但她不管这些照样使劲刷。巧玲告诉她,刚开始刷牙,把牙床刷破是正常的,刷几次就好了。这时候,碰巧几个出山的女子路过她家门前,嬉皮笑脸地站下看她出“洋相”;另外一些村里的碎脑娃娃看见这几个女子围在这里,不知出了啥事,也跑过来凑热闹了;紧接着,几个早起拾粪路过这里的老汉也过来看新奇。
这些人围住这个刷牙的人,稀奇地议论着,声音嗡嗡地响成一片。那几个拾粪老头竟然在她前面蹲下来,像观察一头生病的牛犊一样,互相指着她的嘴巴各抒己见。后面来的一个老汉看见她满嘴里冒着血沫子,还以为得了啥急症,对其他老汉惊呼:“还不赶快请个医生来?”逗得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了。巧珍本来想和周围的人辩解几句,大大方方开个玩笑解脱自己,无奈嘴里说不成话。她也不管这些了,照样不慌不忙刷她的牙。她本来想结束了,但又赌气地想:我多刷一会让他们看,叫他们看得习惯着!
她右手很不灵巧地拿牙刷在嘴里鼓弄了好一阵后,然后取出牙刷,喝了一口缸子里的清水,漱了漱口,把牙膏沫子吐在地上,又喝了一口水漱起来。周围一圈人的眼光就从那牙缸子里看到她的嘴上,又从她的嘴上年到土地上。
这时候,巧珍她爸赶着两头牛正从河沟里上他家的河衅。这个庄稼人兼生意人前几天又买了两头牛,还没转手卖出去,刚才吆着牲口到沟里饮水去。
立本五十来岁,脸白里透红,皱纹很少,看起来还年轻。他穿一身干净的蓝咔叽衣服,不过是庄稼人的式样;头上戴着白市布瓜壳帽。看起来不太像个农民,至少像是城里机关灶上的炊事员。刘立本吆牛上了河畔,见一群人围住巧珍看她刷牙,早已气得鬼火冒心了!他发现巧珍这几天衣服一天三换,头梳个没完没了,竟然还能翘得刷起了牙。他前两天早想发火了,但觉得女子大了,怕她吃消不了,硬忍着没吭声。
现在他看见巧珍在一群人面前丢人败兴,实在起火得不行了。他丢下两头牛不管,满脸通红,豁开人群,大声喝骂道:“不要脸的东西,还不快滚回去!给老子跑到门外丢人来了!”
刘立本一声喝骂,赶散了所有看热闹的人。娃娃女子们先跑了,几个老汉慌忙提起拾粪筐,尴尬地出了他们本不该来的这个地方。巧珍手里提着个刷牙缸子,眼里噙着两颗泪珠说:“爸,你为哈骂人哩!我刷牙讲卫生,有什么不对?”
“狗屁卫生!你个土包子老百姓,满嘴的白沫子,全村人都在笑话你这个败家子!你羞先人哩!”
“不管怎样,刷个牙算什么错!”巧珍嘴硬地辩解说:“你看你的牙,五十来岁就掉了那么多,说不写就是因为没……”“放屁!牙好牙坏是天生的,和刷不刷有屁相干!你爷一辈子没刷牙,活了八十岁还满口齐牙,临殁的前一年还咬得吃核桃哩!你趁早把你那些刷牙家具撇了!”
“那巧玲刷牙你为什么不管?”
“巧玲是巧玲,你是你!人家是学生,你是个老百姓!”
“老百姓就连卫生也不能讲了?”巧珍一下委屈得哭开了。她大声和父亲嚷着说:“你为什么不供我上学?你就知道个钱!你再知道个啥?你把我的一辈子都毁了,叫我成了个睁眼瞎子!今儿个我刷个牙,你还要这样欺负我……”她一下背过,双手蒙住脸哭得更厉害了。
刘立本一下子慌了。他很快觉得他刚才太过分——他已经好多年不灾样对待孩子了,他赶忙过来乘哄她说:“爸爸不对,你别哭了,以后要刷,就在咱家灶火圪劳土佥里刷,不要跑到土佥畔上刷嘛!村里人笑话哩……”
“让他们笑话!我什么也不怕!我就要到土佥畔上刷!”巧珍狠狠地对父亲说。刘立本叹了一口气,回头向院子后面看了看,立刻惊叫一声,撒开腿就跑——他的那两头牛已快把他辛苦务养起来的几畦包心菜啃光了!巧珍擦去泪水,委屈地转身回了家。她先洗了脸,然后对着镜子认真地梳起了头发。她把原来的两根粗黑的短辫,改成像城里姑娘们正时兴的那种发式:把头发用花手帕在脑后扎成蓬蓬松松的一团。穿什么衣服呢?她感到苦恼起来。
自从那晚上以后,巧珍每时每刻都想见加林;相和他拉话,想和他亲亲热热在一块。可是不知为什么,加林好像一直在躲避她,好像不愿意和她照面,她想起加林哥那晚上那么喜爱地亲她,现在又对她这么冷淡,忍不住委屈得眼泪汪汪了。她看见他这几天已经出山劳动了,一下子穿得那么烂,腰里还束一根草绳,装束得就像个叫花子一样。他每天早上都扛把老镢头,去山上给队里掏麦田塄子,中午也不回来,和众人一块吃送饭。他有新衣服,为什么要穿得那么破烂?昨天她看见他在进边担水,肩背上的衣服已经被什么划破一个大口子,露出的一块皮肉晒得黑红。她站在自家土佥畔上,心疼得直掉泪,想跑下去看他,可加林哥好像不愿理她,担着水头也不回就走了——他明明看见了她啊!
她昨个晚上,一夜都没睡好觉。想来想去,不知道加林为啥又不愿理她了。后来,她突然想到:是不是加林嫌她穿得太新了?这几天,她可是把她最好的衣服都拿出来穿过了。
可能就是因为这!你看他穿得多烂!他大概觉得她太轻浮了!人家是知识人,不像农村人恋爱,首先换新衣服。她太俗气了!她看见加林哥穿那身烂衣服,反而觉他比穿新衣服还要俊,更飘洒了!可她却正好相反,换了最新的衣服!加林哥一定看见反感了。可她又难受地想:加林哥呀,我之所以这样,还是为了你呀!现在她决定把那件米黄的确良短袖衫和那条深蓝色的确良裤子换下来,重新穿上平时她劳动穿的那身衣服:半旧的草绿色裤子,洗得发白的蓝劳动布上衣,再把水红衬衣的大翻领翻在外面。她打扮好后,就肩起锄头向前村走去。今天组里锄玉米,正好加林在玉米地对面的山坡上挖麦田塄,他肯定会看见她的……高加林在赶罢集第二天,就出山劳动了。像和什么人赌气似的,他穿了一身最破烂的衣服,给腰里束了一根草绳,首先把自己的外表“化装”成了个农民。其实,村里还没一个农民穿得像他这么破烂。他参加劳动在村里引起了纷纷议论。许多人认为他吃不下苦,做上两天活说不定就躺倒了。大家很同情他;这个村文化人不多,感到他来到大家的行列里实在不协调。尤其是村里的年轻妇女们,一看原来穿得风风流流的“先生”变成了一个叫花子一样打扮的人,都啧啧地为他惋惜。高家村村子并不大,四十多户人家,散落在大马河川道南边一个小沟口的半山坡上。一半家户住在沟口外的川道边,另一半延伸到沟口里面。沟里一股常年不断的细流水,在村脚下淌过,注入了大马河。大马河两岸的一大片川地,是他们主要舀米挖面的地方。川道两边的山上,耕地面积倒比川里大得多,但都是广种薄收,大部分是麦田。
前些年由于村子小,四十多户人家一直是集体生产和统一分配,实际上是大队核算。这两年随着政策的改变,也分成了两个生产责任组。许多社员要求再往小划一些,有的甚至提出干脆包产到户。但高明楼书记暂时顶住了这种压力。他们直到眼下还没有分开。这两年书记心里并不美气。他既觉得现时的政策他接受不了——拿他的话说,“把社会主义的摊子踢腾光了;另一方面又我得他无法抗拒社会的潮流,感到一切似乎都势在必行。他常撇凉腔说,“合作化的恩情咱永不忘,包产到户也不敢挡。”实际上,他目前尽量在拖延,只分成两个“责任组”(实际上是两个生产队)好给公社交差,证明高家村也按新政策办事哩。
高加林家在前村一组。川道里现时正锄玉米,他不太会锄地,就跟山上翻麦田的人去挖地畔。
他的劳动立刻震惊了庄稼人。第一天上地畔,他就把上身脱了个精光,也不和其他个话,没命地挖起了地畔。没有一顿饭的功夫,两只手便打满了泡。他也不管这些,仍然拼命挖。泡拧破了。手上很快出了血,把镢把都染红了;但他还是那般疯狂地干着。大家纷纷劝他慢一点,或者休息一下再干,他摇摇头,谁的话也不听,只是没命地抡镢头……
今天又是这样,他的镢把很快又被血染红了。
犁地的德顺老汉一看他这阵势,赶忙喝住牛,跑过来把镢头从加林手里夺下,扔到一边,两撇白胡子气得直抖。他抓起两把干黄土抹到他糊血的两手上,硬把他拉到一个背阴处,不让他逞凶了。德顺老汉一辈子打光棍,有一颗极其善良的心。他爱村里的每一个娃娃。有一点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满庄转着给娃娃们手里塞。尤其是加林,他对这孩子充满了感情。小时候加林上学,家境不好,有时连买一支铅笔的钱都没有,他三毛五毛的常给他。加林在中学上学时,他去县城里卖瓜卖果,常留半筐给他提到学校里。现在他看见加林这般拼命,两只嫩手被镢把拧了个稀巴烂,心里实在受不了。老汉把加林拉在一个土崖的背影下,硬按着让他坐下。他又抓了两把干黄土抹在他手上,说:“黄土是止血的……加林!你再不敢耍二杆子了。刚开始劳动,一定要把劲使匀。往后的日子长着呢!唉,你这个犟脾气!”
加林此刻才感到他的手像刀割一般疼。他把两只手掌紧紧合在一起,弯下头在光胳膊上困难地揩了揩汗,说:“德顺爷爷,我一开始就想把最苦的都尝个遍,以后就什么苦活也不怕了。你不要管我,就让我这样干吧。再说,我现在思想上麻乱得很,劳动苦一点,皮肉疼一点,我就把这些不痛快事都忘了……手烂叫它烂吧!”
他抬起乱蓬蓬的头,牙咬着嘴唇,显出一副对自己残酷的表情。德顺老汉点起一锅旱烟,坐在他旁边,一只手在他落满黄尘的头上摸了一把,无可奈何地摇摇白雪一样的脑袋,说:“明天你不要挖地畔了,跟我学耕地。你看你的手,再不敢握镢把了,等手好了再……”
加林坚决地摇摇头:“不,我要让镢把把我的烂手上再拧好!”他说完就站起来,向地哪走去,向两只烂手唾了两下,掂起镢头又没命地挖起来。阳光火爆爆的晒着他通红的光脊背,汗水很快把他的裤腰湿透了。
德顺老汉看着他这副犟劲,叹了一口气,把崖根下一罐水提过去,放在离加林不远的地方,说:“这罐水都是你的。天热,你不习惯,都喝了……”他叹了一口气,又去犁地去了。高加林一个人把一道地畔挖完,过来抱住水罐,一口气喝了一半。他本想又一下全喝完,但看了看像个土人似的德顺爷爷,就把水又送到地头回牛的地方。
现在他一屁股坐下来,浑身骨头似乎全掉了,两只手像抓着两把葛针,疼得万箭钻心!
不过,他也感到了一种无法言语的愉快。他让所有的庄稼人看见:他们衡量一个优秀庄稼人最重在的品质——吃苦精神,他高加林也具备。从性格上说,他的确是个强者;而这个优点在某些情况下又使他犯错误。
他用一只烂手摸出一支烟,点着,狠狠吸了一口。他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抽得最香的一支烟。
这时,他突然看见巧珍正站在对面川道里的玉米地畔上,仰起头向他这里张望。他虽然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但他感到她就像要腾空而起,向他这边飞来了。
他的心立刻感到针扎一般刺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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