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掉应不应该补偿后的经济补偿

公司将我辞退我可以得到那么经济补偿

本人因为拒绝公司安排劳动合同以外的工作 被公司辞退,而公司连续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给予我两个二级警告(加上以前的.一个一级警告)可以辞退我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 公司如果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我那些经济补偿吗 谢谢了 很急 在线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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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把我辞退了,是该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解除等情形),

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能同时存在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月工资×补偿年限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计算公式: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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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会因种种原因而辞退员工,有的用人单位甚至直接口头辞退。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尤其是一些基层劳动者,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常识知之甚少,又不想在外地给自己找麻烦,面对用人单位的口头辞退,也就作罢,不了了之,以至于很多被辞退的员工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所以,这次就来和大家说说被公司辞退后,有哪些应有的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

4、除用人单位因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决定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一条简化一下就是:除了你自己跳槽这种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5、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1、一般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上面第一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就是如果劳动者被公司辞退,会获得相应的补偿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了。总体看来,其实国家对于被公司辞退的劳动者们,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要求公司对其有经济上的帮助的,因此,虽然被辞退的劳动者看起来是相对较弱的一方,但只要好好记住以上的法律常识,就能在适当的时候帮助到自己,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劳资纠纷多种多样,还需要根据跟详实的实际情况再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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