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央衔接资金占比不得低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24号)和浙江省国有农场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浙江省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项目管理细则》通知)(浙场发﹝2022﹞5号 )等文件精神,经与区财政局联合审核研究,同意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欠发达国有农场(大禹蚕种)设施设备项目》的立项申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追加)资金项目建设计划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请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浙江省国有农场管理总站关于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工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抓紧项目进度,规范财务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完成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资金申请,并做好总结,加强成效宣传,进一步提高项目影响力和带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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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安排部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经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万元重新安排至其他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25日-31日,如有异议,请向阳春市乡村振兴局反映,电话:,联系人:王德昶,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茶山路口阳春市农业农村局908。

阳春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阳春市2022年消费帮扶“电商节”

组织开展阳春市第二届消费帮扶“电商节”,培养更多直播电商人才,推动电商与消费帮扶产业深度融合。开展网红新媒体、直播营销、管理运营等电商人才的培训,让更多本地的青年创业者和我们农户成为有卖货能力的销售网红、有推广能力的人气网红、有服务能力的创业网红、有技艺传承的手艺网红等优秀人才,拓展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为我市农副产品走出去提供更大更好的平台。


广东香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基地建设

  通过项目的实施,整个基地可通过输水管网自压灌溉,带动全镇香柠种植户致富和为全镇在家农户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家庭收入,达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阳春市圭岗镇全优源种养农场

一、项目内容:在城市郊区建设肉鸡品质提升养殖示范基地9亩,内容包括:1.场内工作便道平整与修建;2.搭建4个鸡舍及1个育虫工作区;3.修缮原料放置间及工作人员休息间;4.场内监控防盗设备及用电安装;5.喂养用具及运输工具等配套设备。总投资约13.0万元。
二、实施方向:固定场所统一肉鸡品质,定期市场价收购在农村养殖农户(含困难户或边缘户)已达养殖期出栏的活肉鸡,集中场地采用培育幼虫与杂粮混杂喂养方式,并增加养殖天数,提高鸡肉口感与保留原始香味适合消费者品味,打造本地“虫子鸡”品牌统一畅销到市场。通过集中收购出栏的活鸡,降低农村农民肉鸡养殖滞销的风险,帮助养殖户收入稳定,从而助力乡村振兴。


广东隆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春砂仁”养生茶和食疗饼干工厂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春砂仁代用茶厂、春砂仁曲奇饼干厂及仓库用房  实施方向:春砂仁代用茶厂大型成套加工生产线,春砂仁曲奇饼干大型成套加工生产线,新建加工厂房、餐厅、仓库、围墙、道路、绿化、停车场、公共卫浴、化粪池的建造。让春砂仁走向深加工,让农户增收,从而助力乡村振兴。


阳春市河朗白岭仔茶业有限公司

绿色食品(茶叶)品牌推广

购买印有“绿色食品”包装材料茶叶罐8000个,对茶叶进行统一包装,进一步加快茶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通过持续努力,把白岭仔茶叶打造成阳春市真正彰显绿色食品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全镇种茶农户增收,从而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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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财政厅:

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芒市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芒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是德宏州州府所在地,也是全州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国土总面积2901平方公里,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68.23公里。辖11个乡镇、1个街道、1个农场、85个行政村、36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3.99万人。以傣族、景颇族、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为主的世居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7.22%。是中国通向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门户,也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普示范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0年,芒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77.2亿元,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9.6亿元,增长38.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亿元,增长14%;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070元和13618元,增长4.5%9%,多项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

(二)项目及资金基本情况

芒市2021年涉农资金共到位24847.32万元,共实施97个项目。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64个,完工率65.98%,已支出21168.22万元,结转结余3679.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5.19%。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8931.4万元,已支出8276.64万元,结转结余654.7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67%;整合资金(不含衔接资金)15915.92万元,已支出12891.58万元,结转结余3024.3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1%

二、绩效自评情况(满分100分,自评分102.5分)

芒市紧紧围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加强产业帮扶成效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生活条件,提高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水平,增强特色主导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通过产业扶持、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的实施,确保农民收入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以乡村振兴、财政、发改、民宗、农业等部门为考评工作组,认真对照《2021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指标评分表》中的各项考评量化指标,围绕项目资金实施的效率、效果等,开展调查研究、复核分析等。经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最后评价芒市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2.5分,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资金拨付(满分7分,自评分7分)

1.资金下达进度。芒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要求,财政部门在收到衔接资金下达文件(不含提前下达)后,在25个工作日内将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及时分配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2021年共下达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5666万元,确保做到不影响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和执行进度。

(二)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2.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芒市按照项目库建管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入库村申报、乡审核、市审定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上报审核程序,对入库项目逐一审核把关。2021年项目库共计入库项目9724847.32万元,全部项目均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及时完成审定公示。2022年项目库共计入库项目10167417.99万元,于2021年底完成县级审定公示。所有入库项目均已完善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内容。2021年衔接资金、整合资金所安排项目均出自项目库,不存在资金安排用于项目库之外的项目情况。

3.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芒市严格按照《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芒发〔202017号)《芒市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芒财发(202164号)规定执行。芒市2021年将项目绩效目标与资金文件同步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把资金绩效管理贯穿于资金分配、资金下达、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或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绩效目标有调整的及时报批。20215月,下发《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芒财〔202146号),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完成了2020年扶贫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根据《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在开展2020年涉农扶贫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同时,对2021年涉农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跟踪检查,确保项目如期达到绩效目标,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4.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满分4分,自4分)

全面实行资金及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一直以来,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芒市2021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下达情况已在芒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并建立了公开台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乡村振兴局对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及年度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等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实施效益和项目投资总量及资金来源等重要事项公示到单位门户网站、或项目村、组公示栏,或者召开村民大会进行现场公告,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广大农民有充分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与管理权。

5.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满分4分,自评分4分)

一直以来,芒市高度重视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建立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2021年制定了《芒市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芒财〔2021054号),印发《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暨财政涉农资金检查的通知》(芒财〔202179号),对涉农资金开展了1次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加强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支付凭证不完整、公示公告不完整、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2317防返贫监测平台2021年共收到群众反映问题1个,芒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成工作组进行办理,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三)使用成效(满分73,自评分72.5分)

6.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满分10分,自评分10分)

芒市2021年涉农资金共到位24847.32万元,共实施97个项目。截至20211223日,已完工项目64个,完工率65.98%,已支出21168.22万元,结转结余3679.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5.19%。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8931.4万元,已支出8276.64万元,结转结余654.7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67%;整合资金(不含衔接资金)15915.92万元,已支出12891.58万元,结转结余3024.3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1%

7.预算执行率(满分13分,自评分12.5分)

截至20211223日,芒市2021年共收到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31.4万元,已支出8276.6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2.67%。(满分6分,自评分5.5分)

芒市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06.61万元,截至20211223日,已支出10937.94万元,结余68.67万元已收回财政,实现了清零。(满分5分,自评分5分)

芒市不存在2年以上的资金结转结余情况。(满分2分,自评分2分)

8.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满分8分,自评分8分)

芒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及时制定出台《芒市防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芒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和《芒市2021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调整和信息采集簪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缺什么补什么,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逐户逐项落实帮扶措施,2021年底芒市有监测对象11723998人,其中2021年度共新识别监测对象8562759人。截止2021年底全市1172户监测对象均对应风险原因享受帮扶措施,帮扶措施享受率为100%。持续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和全国防返贫手机APP的推广使用。不断完善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建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机制和扶志扶智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驾护航。

9.资金使用效益(满分20分,自评分20分)

芒市2021年到位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31.4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156.4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230万元,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245万元。其中: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156.4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农田建设项目1692.35万元,蚕桑130.05万元,烟项目556.4万元,甘蔗产业16.6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奖补项目500万元,产业加工车间100万元,小额信贷贴息400万元,产业道路920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8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1462.89万元,安居贷项目649.73万元,农村公路、村内道路268万元,雨露计划359.4万元,防返贫致贫风险救助金15.98万元。项目均已按照进度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量,衔接资金用途未发现突破管理办法情况。产业类项目已明确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往年项目正在持续有效运行中。资产后期管护严格按照《芒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满分4分,自评分4分)

以工代赈任务300万元:安排用于芒市西山乡芒东村片区开发项目300万元,已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量(新建桥涵两座,配套4.5米宽水泥道路300米;新建灌溉排水沟5.2公里;建挡水坝4座);该项目已向当地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51.47万元,占比为17.16%。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已包含劳务报酬相关内容。(满分4分,自评分4分)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230万元:一是芒市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4639元,增幅7.5%。二是资金主要安排用于村内道路、公厕、边境村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563万元,产业基地、产业道路、产业加工等550万元,农村饮水97万元,贷款贴息10万元、创建经费10万元,项目均已按照进度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量。衔接资金用途未发现有突破管理办法情况。往年项目正在持续有效运行中。资产后期管护严格按照《芒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245万元:主要安排用于遮放农场公厕新建项目(2座)30万元,遮放农场制胶厂一车间升级改造56万元,遮放农场垦西五组橡胶生产道路建设项目104万元,遮放农场江畔三组场地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万元,项目均已按照进度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量,衔接资金用途未发现突破管理办法情况;往年项目正在持续有效运行中。资产后期管护严格按照《芒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满分4分,自评分4分)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芒市不涉及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满分4分,自评分4分)

10.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满分7分,自评分7分)

芒市2021年到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979万元,其中安排用于产业项目共计4284.6万元,占比为86.05%。分别为:农田建设2052.35万元;蚕桑、烤烟项目312.25万元;产业道路1314万元;农业生产加工项目206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400万元。

11.统筹整合工作成效(满分15分,自评分15分)

一是科学编制和及时报送整合资金方案。20213月编制《芒市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8月编制《芒市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11月编制《芒市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补充方案》,均按有关要求完成方案上报和备案工作,并定期报送整合季度报表。二是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截至20211223日,芒市共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635.92万元,已支出18366.73万元,结转结余3269.1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4.89%三是全力推进整合,规范使用资金。芒市在2021年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干扰整合等情况。

(四)加减分(最高加分3分,自评加分3分)

12.机制创新(最高加分3,自评分3分)

一是建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奖补机制。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企业和农户绑定发展的方式,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构建群众稳定的产业收入渠道,建立农户持续受益的产业帮扶长效机制。芒市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奖补方案》(芒政办发〔202121号)2021年安排市本级资金500万元,通过验收符合奖补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69家,致富带头人14人,带动产业纯收入3000元以上或者务工纯收入6000元以上的农户人口数20567人。二是建立防致贫、防返贫风险救助金制度。为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防止新增贫困人口数量,解决农村人口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或返贫问题,芒市结合实际,设立了防致贫防返贫风险救助金,并制定印发了《芒市防致贫防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芒办发〔202019号)。2021年安排市本级资金15.98万元,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提升了脱贫质量,防止出现返贫风险。三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制度。芒市7月份印发《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按月报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材料的通知》(便签1号),通过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制度,实时监督全力推进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四是加大涉农整合资金产业项目投入占比。芒市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21635.92万元,其中投入产业项目3715087.17万元,占比为69.73%。与2020年相比,提高了28.35个百分点。

已按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2021年数据填报工作。

14.数据作假(减分0分)

经自检自查,以上数据均真实有效,未发现数据作假现象。

15.违规违纪(减分0分)

经自检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一)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方面

一是不断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20162017年、2019年,分别对《芒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8年制定印发了《芒市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目前根据上级相关要求,芒市正在对《芒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芒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二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芒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芒政办发﹝2020105号),为有效推进整合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

(二)资金监管和加快支付进度措施方面

一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近年来,芒市高度重视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建立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每年的涉农资金开展不少于1次现场监督检查,并跟踪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市财政局于5月份印发了《芒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芒财〔202146号),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完成2020年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市财政局于10月份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位一体建设项目、直过民族自然村通畅工程、清塘河水库上游村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为切实加快涉农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市委、市政府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涉农项目推进会;市委督察室、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多次下发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报,对推进工作不力,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部门、乡镇,在市级主要工作会议中对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截至20211223日,完成衔接资金使用率为92.67%;整合资金(不含衔接资金)资金使用率为81%

建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奖补机制。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通过企业和农户绑定发展的方式,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构建群众稳定的产业收入渠道,建立农户持续受益的产业帮扶长效机制。芒市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奖补方案》(芒政办发〔202121号)2021年安排市本级资金500万元,通过验收符合奖补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69家,致富带头人14人,带动产业纯收入3000元以上或者务工纯收入6000元以上的农户人口数20567人。二是建立防致贫、防返贫风险救助金制度。为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防止新增贫困人口数量,解决农村人口因病、因学、因灾或其他重大事故致贫或返贫问题,芒市结合实际,设立了防致贫防返贫风险救助金,并制定印发了《芒市防致贫防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芒办发〔202019号),2021年安排市级资金15.98万元,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提升了脱贫质量,防止出现返贫风险。三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制度。芒市7月份印发《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按月报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材料的通知》(便签1号),通过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制度,实时监督全力推进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四是加大产业投入占比。芒市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为21635.92万元,其中投入产业项目3715087.17万元,占比为69.73%。与2020年相比,提高了28.35个百分点。

一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目标,做实芒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结合实际编制好2022年项目计划,强化项目库管理,不在项目库的项目决不安排资金实施。二是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在项目入库时,既要同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批复后,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完工后要强化项目后续监管,并全程加强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如期落地,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加强资金执行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财政收入,合理调度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能按照序时进度拨付到位。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修定完善《芒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芒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开展涉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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