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副高岗位咋办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个相对悲催的群体,干着和公务员相同的工作,却拿不到车补。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的受限于单位级别等因素,晋升渠道比较狭窄,对于基层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人员而言,大多数一辈子都只能聘用在管理岗9级,完全没有上升空间。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工勤岗位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基本上中级工就是一个坎,高级工、技师岗位非常少,即使通过考试获得资格,也无法聘用,最多是退休时按获取的最高级别计算退休工资和待遇,可以发挥资质的作用。

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职称工资待遇,分为三等十三级。只要有能力,通过评聘职称,不断提高职称等级,初级、中级、副高、高级,相应工资待遇、福利补贴等都可以跨越更高层次。一般来讲,同等条件下,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中级职称,其工资待遇相比公务员中的科员和副科级都要略高。副高职称,比正科级、副处级工资待遇高。

事业单位没有职称也没机会参加职级并行,怎么办?

对于专技岗位的人员,岗位的晋升主要是和职称挂钩的。专技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1至7级为高级岗位,8至10级为中级岗位,11至13级为初级岗位。只要获得了相应职称,同时单位有岗位的职数,那么就可以聘用到相应岗位享受待遇。中级岗位的待遇和公务员科级领导差不多,高级岗位的待遇至少有公务员副处级领导的水平。

而对于管理岗位的人员,岗位的晋升则是通过提拔。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分别对应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正常情况下,管理岗试用期过后转正定级是在管理岗9级,而对于基层事业单位的人员,这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的顶点了。基层事业单位中,基本上都是科级单位,甚至还有不少的股级单位,在这样的单位中副科级绝对算是高大上的领导了,那么从一个普通干部提拔成为管理一群人的领导,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只是能力的问题,还牵扯到许多错综复杂的关系。“僧多粥少”是所有管理岗人员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相比专技岗和工勤岗会更加明显。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职务晋升试点国家深改组会上通过了,有几个地方已经进行试点,你可以上网查查资料。我估计机构改革的事又放下了,看机构改革后能不能推行。继续从事管理岗。2018年7月,中央正式通过了《关于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已经在宁夏、海南、山东等地开展了试点行动,相信不久的将来,事业单位管理岗也能享受到职级并行的红利。

不过目前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国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某些地方开始试点参照公务员的方式进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打破干一辈子只能是管理九级的局限。总之,中级职称以上想要再聘任副高职称确实难度较大,而管理岗位由于职数限制,晋升的机会也特别小,这样就导致了事业单位人员出路较窄。但事业单位改革正在进行,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就在眼前,有关政策大家终究是会享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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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事业单位一般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进行岗位设置。对超编单位工作人员,凡是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可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单位在进行岗位设置时,对性质明确的单位,其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按照岗位设置工作程序,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确定;对于部分性质和类别不易界定的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后再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期间,根据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多退少聘的办法严格控制相应岗位人员数量,即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聘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聘一。

      四、关于现聘人员结构比例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单位如何调控问题.事业单位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留有余地,逐年逐步到位。

       事业单位在岗位聘用时,要严格按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结构比例聘用工作人员,如果出现高等级的岗位数有空余,低等级的岗位数又不够的情况,空余的高等级的岗位数可暂时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空余的高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数放在低等级的岗位上使用时,副高、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要保持合理的比例。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是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及其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岗位需要、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按以下原则掌握:

       1、“双肩挑”人员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确实工作需要,二是确实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三是确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是确实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2、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人员在岗位聘用时必须同时占本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数,出现的具体岗位问题由单位内部协调解决。

      3、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八、关于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上浮的百分点如何分配问题

      赣人发【2008】13号文中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上浮的百分点,按照该文规定的正副高之间的比例来进行分配,省级为5:20,即1:4;设区市级为3:17,即1:5.7;县级为1:9。正高三、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4:6,副高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法规产生、任用的事业单位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机构编制部门未核定专门职数的,其岗位可参照同级职员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数量,根据其规格、规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赣办字[2008]1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明确了规格及内设机构的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职员)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确定的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明确了规格未明确内设机构的单位,除单位领导岗位外,其它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按以下结构比例控制:

       五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10%;六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20%;七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八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

      七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八级职员岗位的结构比例不超过单位管理岗位总数的30%。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赣办字[2008]1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结合岗位需要、职责任务等因素综合确定。

2006年7月1日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后至本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期间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比照本单位在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的条件重新确定相应内部等级。岗位内部等级发生变化的,可按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与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步调整退休费;岗位内部等级没有发生变化的,退休费不变。

        事业单位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使用和聘期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2]35号和国人部发[2003]61、[2004]63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在首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之前已经实行了聘用制度的单位,应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原签订的聘用合同,如格式规范,聘期、聘用的岗位等合同内容不需调整的,可继续使用;如格式不够规范,或合同内容需作调整的,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单位,要结合本次岗位设置管理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使用规范的聘用合同文本,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确需从工勤岗位聘用人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时,要符合聘用岗位的相应条件,一般聘用到九级以下职员岗位。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本岗位的最低等级。对由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退职)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并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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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职称是评聘分开,评上副高,但是一直没聘,岗位8级;已近55岁,单位按没聘的级别要求55岁退休取得副高资格仍不能按照60岁退休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单位职称是评聘分开,评上副高,但是一直没聘,岗位8级;已近55岁,单位按没聘的级别要求55岁退休,我想咨询的是,取得副高资格仍不能按照60岁退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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