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告诉我把我辞退了,十一后让我自己提离职。我该怎么办?

首先祝贺你,无论你最终被辞退了,还是没有被辞退,我都要祝贺你。

至于为什么,我后面慢慢跟你说,我先来说一下,单位想迫使自己主动辞职怎么办?

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犯错误,因为单位本来就想找你麻烦了,如果你在工作中,再犯错误,那岂不是给别人干掉你的机会?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你工作要更加认真对待,决不给别人这个机会。

而为什么我只劝告你只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呢?

俗话说,做的越多,错的越多。

这个时候,就算你一天24小时,都在单位加班,你也很难再改变单位对你的看法,更加让单位认为,你是在装的。

所以,你如果把你自己的事情干完了,然后去帮别人,单位同样不会感激你,依然改变不了,单位想要迫使你主动辞职的念头。

所以你不要求表扬,也不要求肯定,因为你很难改变别人了,这个时候,你只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就行了。

少做一点,犯错的几率才会低一点。

俗话说,解铃还得系铃人。

单位之所以要逼走一位11年的老员工,肯定也是有原因的,关键是,这个原因在你,还是在于单位。

如果是你自己的原因,认为自己在这里干11年了,倚老卖老,不仅自己不努力,还处处刁难新员工。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你除了更加努力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因为这都是你自己把自己给作死了,你能怪谁?

但是正常来说,一位11年的老员工,基本不会犯这种错误了。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是老员工,单位要给你更多的资源,所以才要逼走你。

试想一下,你们两个人职位一样,你在这里干11年时间,而另一个才刚干一年,那单位给到谁的资源或好处更多?

毋庸置疑,肯定是你,别的不算,就单单算这里的工龄,你已经可以碾压对方了。

但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单位给你的资源更多,可能用这些资源,就可以招到2个甚至更多的员工了。

从工作效率上来讲,你再有三头六臂,你肯定干不过别人两个人。

而且有些单位还规定,在单位工作满多少年的,要送车或者送房什么的,那单位这会给你的资源就大了。

所以有些单位既想让你干活,但又不想给你这些资源,就开始动歪脑子了,让你即将干满多少年之前,就想办法迫使你主动辞职。

从法律上来说,单位没有开除你,是你自己辞职的,自然也就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从道德角度来讲,同样是你自己辞职的,从道义上,也说得过去。

所以说,如果是你个人问题,那就赶快纠正过来,如果是单位的问题,那你尽可能跟单位好好谈谈。

为什么很多公司和单位,都不直接开除员工,哪怕这位员工再差,也很少会主动开除员工?

原因就是,公司不能随便开除员工,开除员工至少要赔偿三个月的工资,这对于任何单位来说,都是一笔损失啊。

甚至有些单位,不把你最后那一个月工资扣掉就不错了,怎么还可能给你三个月工资。

而为了单位的利益,所以就不会主动去开除员工,而且选择要最隐蔽的方式,让你自己主动走人,那就是处处刁难你,不给你好脸色看。

工作上,你动脑子了,会说你,不用有自己的想法,不动脑子,又说你上班不带脑子的,反正你就是动不动在单位看来,都是错的。

所以逼你主动走人了,这样单位不仅不会损失什么,还可以冠冕堂皇的对外面说,这是员工自己个人的行为,是他们主动要走,把好人这个帽子往自己头上戴。

而且单位选择这样的方式去迫使员工主动辞职,不仅不需要赔偿之外,还很难取证。

就算你感觉到单位想逼走你了,打官司你也很难赢,因为取证太难了。

所以这个时候,你要做的就是,多收集证据,以方便日后打官司的时候,让自己有更多的胜算。

哪怕是走了,也不能这么白白的走了,也要让单位赔偿你一笔费用。

最后再说一下,我开头说的为什么要祝贺你。

因为你真的被逼无奈主动走人了,试想一下,你是不是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去做更多的事情?

甚至以此为转折点,重新去尝试新的行业,或者去创业,不用再像以前一样,每天做同样的事情了。

做这个真的能成功,那么你做11年早就成功了,所以凭着这个机会,给自己换一个环境,一种生活方式也挺好。

假如最后你没有被辞退,而且安全度过难关,那你至少也可以看清了人性,也更加看清了这家单位,是一个什么的单位。

从这一件事,就能从中学习到这么多,难道这些不应该值得开心,不值得祝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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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时候我外一边上班,我被写离职该怎么办?我感觉心里难受】的问题做以下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时候我外一边上班,我被写离职该怎么办?我感觉心里难受

亲,您好!对于您问的【时候我外一边上班,我被写离职该怎么办?我感觉心里难受】的问题做以下解答: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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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不会辞退员工的,对表现不好,做事偷懒常出差错的及刁儿啷当的员工,还有招到了年青新员工就筛选老员工,年龄大的做事没有工作效率的都在计划辞退中。

老板授权公司经理,主管经理可全权决定员工的去留,对自己不满意的员工,经理不会得罪员工,很难从他脸上看到对自己的不满意,他会将你降薪,罚款,调离岗位,而这一举措令你都无法争辩的事实,有拍照为证,这叫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从此以往被贬视,人格受到污辱给身心造成积怨不痛快,无论你想怎样去改变自已也无济于事,吃再多的苦也是白搭,逼着你走路都不走只能是自讨没趣,于是万般无奈只好主动辞工,走的时候,经理还会说,“你想来就来,我这里的大门随时向你敝开,位置还留给你"。走的人听到憋屈一肚子火又不敢发作,因为还有押的工资在公司里,只能心里骂道"笑面虎"。

权掌握在谁手里,谁就可以玩弄权术变着戏法来演示掩盖正义的得不到《劳动法》条款规定的补偿和维权,你有七算,他有八算,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有很多约束员工纪律的条文,作为员工来说完全遵照员工手册来做,那是做不到的,由此给经理有个来回处置的空隙。




这是职场中很常见的现象,我就这么做过,因为站在老板和公司的角度讲,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如果一个员工不能给他创造效益,他是不会去白养他们,员工就要被辞退,但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辞退员工,需要给一定的赔偿金,一个保洁,在公司干了10年,月薪2千,提前一个月通知,还是至少要支付2万的赔偿金,公司是不愿出这份钱的,为了避免赔偿,公司就会想尽办法让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因为主动离职,公司可以不支付赔偿金。

让员工主动离职的方法,最常用的就是调岗降薪,以不胜任工作岗位为由,进行调岗,薪资也随着岗位的变化下降,很多员工受不了,就会主动离职,公司的目的就达到了,既让你离职了,又不用支付赔偿金。

但是调岗实施的前提是,公司要先对你进行培训,培训过后,证明你还是不胜任岗位的,才能进行调岗,多数人会忽略这一点,才会被公司欺负,所以以后一定要注意这个细节,细节明白了,人事一看你懂,也不会随便就把你打发了的!




打工应该知道的事,学点劳动法没亏吃,学天真本人自学法律十多年,为农民工为自己打过劳动官司,本人回答以上的问题。

有的不良公司不太厚道,为了规辟劳动法规,把公司利益最大化,变相辞退员工是常有的事,其目的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他们惯用的手法是调岗降薪,如果员工不服从调岗,他们便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将你辞退,有的员工调岗降薪后,明明知道是公司的鬼,但默默的忍受了,或者不得不自己辞职不干了。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一项重要内容,劳动岗位又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工作岗位,在没有征得员工同意的条件下是不能虽便调岗的,否则公司就是违法,员工可依据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辞职,并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也不能说公司不能调岗,协商一致是可以调岗的,调岗是公司经营的需要,并且调岗有着充分的合理性,而且调岗不降薪,再有员工患病后不能胜任原岗位,是可以调整其它适合的岗位的。

我建议员工出现了劳动纠纷,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协商解决,但如果公司欺人太甚,弱者的员工应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我在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余年,这种现象是很正常的。《劳动合同法》现在越来越普及了,很多朋友也都知道相关的规定。公司更知道随意辞退员工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所以公司也不傻,那么公司要如何做到既能让员工走人,也能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呢?那么公司就在这个过程中玩套路和花样了!

实际上这就是精神施压的一种方式,逼迫员工自己离职!

公司利用很多员工不懂,认为公司有权调岗调薪。在公司调岗降薪后,就出现这几种情况。

1、有些员工在降薪后,因为收入降低,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而且发现在外面比较容易找到和目前工资一样甚至更高的工作,于是自己坚持不了多久就主动辞职了。

2、有些员工在换岗位后,没办法做的像以前一样顺风顺水,不断的被批评,于是找到机会辞职。

3、公司在调岗降薪后,动不动就找员工的毛病,让员工觉得脸上没光,甚至出现无法融入公司,和其他同事产生隔阂。拉不下脸,自然就离职了。

1、领导经常在公共场合找机会大声批评你和工作,让你感觉很丢脸。

2、部门开会议、举办什么活动,故意不主动叫你,故意制造你与公司、其他同事之间的隔阂。

3、加薪、奖金什么的基本与你无缘。

4、不会安排你重要的工作,只会安排一些相对毫无意义的工作,甚至晾着你,久而久之,你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了。

总之,公司会利用各种手段,给你精神的压力,只要你拉不下脸,你就输了。针对这种情况,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坚持!同时不要中了公司其他的套路就行!毕竟公司比你更着急!




这种情况的是会发生的,但是经常会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这些公司没有合适的办法或者理由将你辞退。

1.对于某些国有企业,辞退一名正式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等情况不算)需要办理很多手续,要上报各级机关报备,相比起来,员工自己辞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就没有这么复杂了。

2.企业培养一名人才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已经培养几年的人,企业不会轻易放弃,而是选择调不重要的岗位。

3.企业直接辞退一名员工,很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造成上访或者起诉事件,会造成企业形象受损,所以为了维护自身形象,企业不会突然就辞退员工。

4.有些管理者担心员工跳槽后会对原来的企业产生威胁,这类人都掌握了企业的核心技术等,宁愿养着也不愿意给自己树立一个敌人。

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有什么办法呢?

你只有天天上班……(少做工)磨烦了、就会放你快快走!




毕竟辞退员工是需要经济赔偿的,公司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辞退员工,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赔偿给员工一定的金额。如果让员工自己辞职,就可以免去这些赔偿金。

所以公司也不傻啊!能够免除这部分资金,当然会不择手段了,第一步就是考核,考核不合格之后,调岗调薪,让你从关键岗位上撤下来,再进行考核,反正就是让你不安心,拿不到应有的工资。最后逼着你主动离职。

随着工人受教育程度提高,工人都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就是在劳动法的范围之内。

因此,以前公司随便辞退员工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员工都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就想着法子比那些无法满足自己要求的员工,主动离职,免去赔偿的规定。

法律是双向约束的,用人单位和工人都受限制,当用人单位想辞退员工的时候,就可以调岗调薪,逼着员工自己离职。用人单位拖的起,工人拖不起啊!毕竟家庭需要开支,没有工资如何才能满足开支,最后不得已再找工作。

遇到这种情况,不要与公司作对,按照法律,进行维权就可以了,但是工人一般很难找到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是被逼迫的,所以不要感觉不公平,因为你无法于公司在创造价值了,被辞退也是合理的。最后还是要尽快再找一份工作吧!毕竟需要生活的。




老板的套路,在逼员工自己走呢,主动辞退员工,要付补尝金呢。




有的公司就是这样玩智商!开始高薪用人,三四年后新人进来了,就把老一的降薪当农民工做!但得到的效果比高薪的来得好,除非你自动退职!软刀子杀人,低价用高价人才!剥削钱财和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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