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瓮安县有几列疫情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2年11月30日,湖南省工商局作出(湘)名私字[2012]第11093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2月4日,股东钟儒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并签署《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3年2月4日,湖南湘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湘军验字[2013]第B0101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2月4日止,艾布鲁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整,以货币出资,全部由股东钟儒波缴纳。

2013年2月4日,艾布鲁有限在长沙市工商局完成设立登记,长沙市工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6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艾布鲁有限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泉路与麓松路交汇处延农综合大楼14楼14-C096房,法定代表人为钟儒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环保技术、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市政供排水、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境治理项目的投资及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艾布鲁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实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出资方式

1 钟儒波 1,/)及上述违规分包涉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筑主管部门网站及环保主管部门网站,上述违规分包行为未导致安全事故,发行人未因上述违规分包行为受到处罚或涉及诉讼或仲裁。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儒波已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因承揽及履行业务合同受到主管机关任何行政处罚或基于法律法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因履行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权利义务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使得发行人承担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及因前述事宜涉及的费用支出,实际控制人将给予发行人全额赔偿。

据此,12个分包商不具备必需资质的项目目前未发生安全事故,且中介机构已访谈业主方确认与发行人就项目履行没有发生纠纷;发行人将专业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分包商的最后一起分包合同于2018年12月已履行完毕,违规分包行为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时效,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风险较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对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儒波已出具承诺函,如公司因承揽及履行业务合同受到主管机关任何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或基于法律法规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因履行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权利义务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使得公司承担任何直接经济损失及因前述事宜涉及的费用支出,实际控制人将给予公司全额赔偿。

综上,发行人对分包业务已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营设备明细如下:

项目 /),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当事人 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结果 文书号

1 2019年 原告:花垣县湘黔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发行人 供电合同纠纷 原告已撤诉 (2019)湘3124民初603号民事裁定书

2 2019年 原告:刘某某被告: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文山 2018年4月17日,死者高忠启在文山市钓鱼时,触碰 被告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刘某 (2019)云2601民初

市水务局、文山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 高压电线后发生触电事故死亡,遂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刘某某系死者高忠启母亲 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288,719.40元,发行人不承担责任 3447号判决书

3 2020年 原告:湘西自治州鸿瑞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第三人:发行人 行政诉讼 裁定不予立案 (2020)湘31行初30号行政裁定书、(2020)湘行终653号行政裁定书

4 2020年 原告:湘西自治州鸿瑞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第三人:发行人 行政诉讼 裁定驳回起诉 (2020)湘3101行初68号行政裁定书

5 2021年 原告:山东锦利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发行人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已撤诉 (2021)鲁0782民初3310号民事裁定书

6 2022年 原告:湘西自治州鸿瑞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 第三人:发行人 行政诉讼 一审进行中 -

除第一项案件外,目前发行人均无需承担责任,上述第一项案件,根据发行人与分包商合同约定,本案判决结果中需要发行人承担的成本由分包商承担,发行人未进行会计处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重大违法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涉及案件的完整情况

根据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8)湘02刑初20号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刑事判决书》)显示,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谢立在担任湖南省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省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队长、助理巡视员、党组成员、副局长,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拨付资金、通过环评、推广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生效判决结果为1、被告人谢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2、被告人谢立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共计242.9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谢立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其中涉及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钟儒波的内容为“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谢立担任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接受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1的请托,在该公司承揽郴州市武水河上游杨家河流域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桂阳县雷坪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常德石门县雄黄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三、四期工程等方面提供了帮助。在此期间,谢立在其家中等地先后二十四次收受钟某1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8.9万元,美元0.25万元”。

(二)有权机关的认定意见

1、根据访谈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南省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纪委监委”)主管领导,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儒波向谢立行贿嫌疑由省纪委监委指定怀化市纪委监委调查,2018年9月,怀化市纪委监委对其调查正式终结,怀化市纪委监委没有对钟儒波及发行人作出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处理,亦不会再对钟儒波进行调查和起诉。

2、根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经查湖南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2017年1月10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发行人、钟儒波在湖南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无行贿犯罪刑事案件记录。

3、湖南省监察委员会于2021年3月8日出具《关于钟儒波有关处理情况的函复》,函复说明:“2018年4月18日,我委在办理湖南省环保厅原副厅长谢立受贿案件工程中,因办案需要,指定怀化市监察委员会对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艾布鲁”公司)法定代表人钟儒波以涉嫌行贿采取留置调查措施。在留置调查期间,钟儒波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讲清相关问题,经集体研究并报我委同意,怀化市监察委员会于同年6月17日对钟儒波依法解除留置措施,并于同年9月28日作出终结对钟儒波调查,不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最终处理决定。钟儒波案调查终结后,我委及怀化市监委均不再对钟儒波及艾布鲁公司就原涉案事实进行重复调查并追究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涉及案件的影响

1、是否涉及获取不当利益

根据《刑事判决书》,谢立受贿案涉及发行人有三个项目,分别为郴州市武水河上游杨家河流域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桂阳县雷坪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常德石门县雄黄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三、四期工程。其中,郴州市武水河上游杨家河流域含砷废渣综合治理工程与桂阳县雷坪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发行人未中标。常德石门县雄黄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三、四期工程发行人中标并实施。根据业主方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于2020年出具的《确认函》,发行人承接常德石门县雄黄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三、四期工程系经过该单位的公开招标程序,招标过程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招标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他人影响上述项目招标的情形。

2、相关贿赂资金来源及具体承担方

谢立受贿案中钟儒波给予谢立的人民币18.9万元、0.25万美元均为钟儒波个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钟儒波使用发行人资金或他人资金的情形。

综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所涉及的案件目前已经终结,不涉及发行人获取不当利益,相关资金来源为钟儒波自有资金,不存在钟儒波使用发行人资金或他人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有权机关就谢立案所涉及事项对发行人及钟儒波立案调查并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曾受到行贿调查”。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得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上述人员的确认,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等的检索查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

五、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一)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19年末,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新冠爆发期间,因实施隔离、交通管制等疫情管控措施,上下游部分企业、客户出现停产、停工等问题。公司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同时,积极组织工作,降低受疫情的不利影响。

1、停工及开工复工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开始春节放假,原定于2020年2月3日结束假期正常上班。新冠疫情发生后,公司根据政府的安排,推迟了开工复工时间,公司总部于2020年2月10日开始复工,各项目于2020年2月24日起陆续复工。复工期间,发行人严格按照政府对于疫情的防控要求组织工作,保证复工开工有序恢复。

2、日常订单及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新冠疫情爆发期初,公司施工项目共计21个。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推迟了施工时间、验收时间,但均未取消合同,公司大部分项目已于 2020年3月复工。目前,公司各项目均已开工运行,受疫情影响的工程也加快进行。公司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障碍。

项 目 复工项目数(个) 复工率

2021年我国部分地区突发新冠疫情传播,公司的经营项目均不在相关受影响地区,故不存在受疫情影响的项目施工情况。

公司2019年度-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列示如下:

2019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逐年上升,新冠疫情未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目前,国内疫情防控进展顺利,各地防控政策落实到位,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国内生产及生活秩序已逐步恢复,对公司影响已基本消除。

(二)公司针对疫情采取的措施

1、发行人针对新冠疫情采取的应对措施

(1)积极开展防疫工作,加快复工开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游建军担任组长,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将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

疫情期间,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总部上班员工每日两次测量体温,关注员工身体状况,按时分发口罩,对办公场所酒精消毒,为各项目部开工提前配备好防疫物资,要求各项目部负责人保持与业主和项目地主管部门的联系,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生产及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0年3月复工率达到90.48%,于2020年4月实现了全面复工开工,公司经营恢复正常状态,努力将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降到最低。

(2)全面开展线上会议培训,跟踪客户情况,维持员工积极性

疫情期间,公司员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客户实时联系,主动排查订单风险,跟进客户复工情况,及时跟进客户诉求,提供疫情期间相关解决方案和后续执行计划。

公司充分利用网络,在线进行各项业务培训,包括市场营销经验分享会、造价基本知识集训,专业培训包括:存量垃圾场综合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在疫情期间,保持员工活力和工作状态,保证复工复产后各项工作迅速推进。

2、公司管理层关于新冠疫情对发行人影响的评估

因新冠疫情防控安排,公司的部分工程项目施工推迟了复工时间。公司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以减小疫情对公司上半年度经营业绩影响,新冠疫情影响为暂时性影响,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控制后,公司所负责的工程施工逐步复工,公司业务恢复正常,疫情未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49,181.84万元和5,889.90万元。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52,175.52万元和7,102.81万元。新冠疫情未对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且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文件将置备于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以备投资者查阅。

4、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5、公司章程(草案);

6、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7、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8、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9、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0、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11、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1、发行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491号中邦国际11楼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附录一 相关机构及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承诺:

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将自动延长6个月。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艾布鲁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艾布鲁环保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艾布鲁环保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2、持股5%以上股东麻军承诺

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做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艾布鲁环保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艾布鲁环保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游建军、殷明坤承诺

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将自动延长6个月。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艾布鲁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艾布鲁环保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艾布鲁环保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将自动延长6个月。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企业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艾布鲁环保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其他股东陈铁儒、吴学愚、邓朝晖、何建陵、熊燕、喻宇汉、幸三生承诺

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承诺: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艾布鲁环保,并由艾布鲁环保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艾布鲁环保股份。

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1)本人将在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收益(即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扣除取得该等股票的成本后所获收益)归艾布鲁环保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艾布鲁环保,则艾布鲁环保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艾布鲁环保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人严格执行艾布鲁环保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持股5%以上股东麻军承诺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1)本人将在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收益(即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扣除取得该等股票的成本后所获收益)归艾布鲁环保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艾布鲁环保,则艾布鲁环保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艾布鲁环保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人严格执行艾布鲁环保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游建军、殷明坤承诺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1)本人将在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收益(即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扣除取得该等股票的成本后所获收益)归艾布鲁环保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艾布鲁环保,则艾布鲁环保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艾布鲁环保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人严格执行艾布鲁环保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企业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企业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企业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

5、其他股东陈铁儒、吴学愚、邓朝晖、何建陵、熊燕、喻宇汉、幸三生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本人自愿依法履行《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所规定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

如本公司/本人未能完全履行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承诺的,本公司/本人将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公司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控股股东不得领取当年分红;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领取当年薪酬。

三、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四、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及股份买回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若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被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买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买回价格为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出具之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声明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本公司所作出的任何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一项或多项承诺或违反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2、公司主要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艾布鲁环保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艾布鲁环保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艾布鲁环保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艾布鲁环保指定账户;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艾布鲁环保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艾布鲁环保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所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艾布鲁环保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艾布鲁环保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艾布鲁环保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艾布鲁环保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艾布鲁环保《公司章程》和《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决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进行有损艾布鲁环保及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艾布鲁环保进行交易,而给艾布鲁环保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八、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艾布鲁环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被有关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有关方面追偿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将无条件替艾布鲁环保补缴或赔偿应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使艾布鲁环保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艾布鲁环保如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未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替艾布鲁环保支付全部罚款款项,使艾布鲁环保不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附录二 公司拥有的商标和专利情况

一、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权属人 取得方式

1 第号 第7类 - 发行人 继受取得

2 第号 第11类 - 发行人 继受取得

3 第号 第40类 - 发行人 继受取得

4 第号 第42类 - 发行人 继受取得

5 第号 第7类 - 发行人 继受取得

6 第号 第40类 - 发行人 继受取得

7 第号 第42类 - 发行人 继受取得

8 第号 第37类 - 发行人 继受取得

9 第号 第1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 第号 第1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 第号 第40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 第号 第40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3 第号 第40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4 第号 第11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5 第号 第11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6 第号 第40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7 第号 第11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8 第号 第11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9 第号 第11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 第号 第40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1 第号 第40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2 第号 第11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3 第号 第40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4 第号 第11类 - 发行人 原始取得

二、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时间 有效期至 权利限制 专利权人 取得方式

1 一种增强生化工艺深度处理高氨氮工业废水装置和方法 X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 一种用于地下水污染修复的可渗透反应墙及其处理方法 4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 重金属危废原位封存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法 6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 应用微生物优势菌群净化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装置和方法 0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 一种河道或湖泊的生态疏浚处理方法 8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 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再生利用的装置和方法 5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 一种重金属镉污染耕地土壤修复的方法 3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 一种重金属尾矿库渗滤液多元组合生态处理系统和方法 8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9 一种应用于黑臭水体治理的水质改善与生态修复方法 9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 一种尾矿库的生态恢复方法 0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 一种有机物污染场地土壤的吹脱和生物降解联合修复方 法 3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 一种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强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装置和方法 5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3 一种水产养殖污染生物生态净化与循环利用系统及方法 3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4 一体式太阳能污水处理设备及处理污水的方法 4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5 复合菌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X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6 一种湖泊或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控系统及方法 0 发明专利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7 一种乡镇污水处理及深度净化的一体化设备 6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8 一种增强生化工艺深度处理高氨氮工业废水的装置 2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9 畜禽养殖废水深度处理及综合利用装置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 一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生物膜法四池净化系统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1 砷渣安全处置系统 6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2 地下水除铁除锰的集装式设备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3 一种净化含氮氧化物废气的双碱法吸收装置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4 一种砷渣固化处理集成系统 0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5 一种用于地下水污染修复的可渗透反应墙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6 重金属危废原位封存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系统 2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7 应用微生物优势菌群净化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装置 8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8 一种河道或湖泊疏挖底泥处置的干化场 5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9 一种河道或湖泊治理的生态护岸结构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0 一种用于重金属镉污染耕地土壤修复的设备 5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1 一种重金属尾矿库渗滤液多元组合生态处理系统 8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2 一种重金属尾矿库渗滤液处理装置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3 一种应用于黑臭水体治理生态修复的景观水道 0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4 一种应用于黑臭水体治理的水位自动控制过滤坝 8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5 一种应用于黑臭水体治理原水水质净化的生态填料床 8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6 一种应用于黑臭水体治理的水质改善与生态修复设施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7 一种地下水除氟处理装置 0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8 一种用于重金属污染场地土 壤处理的化学淋洗反应罐 6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39 一种用于重金属污染场地的硅藻土循环澄清池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0 一种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的化学淋洗集成装备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1 一种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化学淋洗液循环回用处理装置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2 重金属污染土壤异位化学淋洗修复和洗出液回用装置 2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3 一种电解锰渣安全生态处置系统 3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4 一种电解锰渣渗滤液深度处理与回用装置 0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5 一种锑及伴生矿渣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装置 5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6 一种填埋场构造系统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7 一种用于砷污染土壤修复的药剂生产装置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8 一种水肥一体化系统 6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49 一种有机物污染场地土壤的吹脱和生物降解联合修复系统 8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0 一种应用于有机污染场地土壤的循环抽提和生物修复装置 0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1 一种有机污染场地土壤的曝气生物通风修 复装置 5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2 一种应用于有机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的生物接触净化塔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3 一种有机物污染场地土壤的异位气相抽提修复装置 0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4 装配式人工湿地及装配式污水处理系统 4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5 化粪污水处理装置及化粪污水处理系统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6 一种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的复合型土壤调理剂生产装置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7 一种农业面源污染农田尾水的生态修复系统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8 一种农业面源污染农田废水处理的集成式设备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59 一种农业面源污染农田排水的收集与再处理系统 4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0 一种植物地下渗滤池系统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1 一种应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反粒度深床滤池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2 一种地下水除砷处理系统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3 一种炭基硅土壤调理剂的生产设备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4 一种钠基硅土壤调理剂的生产装置 0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5 污水处理回收装置 8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6 应用于地下水处理的复合多介质过滤设备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7 一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小型生物接触净化槽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8 一种集装箱复合式MBR膜型污水处理设备 6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69 一种集装箱复合式流动载体型污水处理设备 4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0 强化去除多种重金属废水处理的可移动式设备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1 一种污水处理或河道污染治理的无堵塞曝气器 3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2 一种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强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装置 6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3 一种具有脱氮除磷优势的生物基质消纳池 8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4 一种修复镉污染土壤的土壤活化剂生产装置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5 一种修复砷污染土壤的土壤活化剂制备装置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6 一种土壤活化剂智能配料与制造装置 8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7 一种矿山含砷锑复合重金属废水应急处理装置 2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8 一种畜禽粪污循环利用处理系统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79 一种基于绿狐尾藻类生物氧化塘的污水处理系统 2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0 一种综合治理典型农业面源污染的系统 4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1 恶臭气体应急处理的立式固定床吸附装置及系统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2 畜禽粪污种养结合与资源化利用的处理系统 5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3 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系统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4 分散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及包含其的污水处理系统 1 实用新型 2019.06.11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5 多介质生物接触垂直复合潜流人工湿地 4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6 污水无动力生物生态处理装置及包含其的污水处理系统 6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7 一种恶臭气体应急处置的卧式推流固定床吸附设备 2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8 一种有机污染土壤异位直接热脱附处理系统 6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89 培养设备和培养系统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90 一种氨氮污废水应急处理BAF一体化设备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91 一种畜禽粪污达标排放处理装置 2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92 一种畜禽粪污清洁回用处理 与资源化利用设施 3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93 一种养殖业污水处理系统 5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94 一种利用农作物秸秆制备生物质燃料的设备 5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95 一种净化有机污染土壤的系统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96 一种用于河流污染治理的复合微生物菌剂制备装置 5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97 一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生物膜集装箱 4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 原始取得

98 一种制备化学阻隔剂的设备 4 实用新型 无 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发行人 原始取得

99 一种修复植物育苗光照床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所 原始取得

100 一种育苗盘打孔装置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1 一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用MBR膜集装箱 3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2 养殖废水的分散农户污水处理系统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3 一种医院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 6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4 一种治理坑塘河道污染的微生物净水剂的制备设备 3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5 一种长袋低压脉冲旋流喷嘴袋式除尘器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6 一种农村无动力污水处理系统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7 一种含粉尘废气净化的脉冲袋式除尘系统 3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8 一种人员密集区多个分散排污设施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09 一种铅锌矿区土壤重金属洗脱装置及洗脱系统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0 一种酸性矿区废水快速处理设备及废水处理系统 5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1 一种无养殖废水的分散农户污水处理装置 X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2 一种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控系统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3 一种农村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 4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4 一种农村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前置污染净化设施 3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5 一种村镇微污染饮用水水源生物生态修复装置系统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6 一种矿区坡耕地重金属污染水体快速处理设备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7 一种村镇污水分级连续过滤装置 2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8 一种处理农村生活污水装置的控制系统 1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19 一种矿区废弃地工程治理及生态恢复系统 0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0 一种农村地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设施 7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1 一种坑塘河道水质净化的组合式生态浮岛 2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2 一种鲜虫收集装置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3 一种黑水虻养殖棚 4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4 一种黑水虻卵孵化及鲜虫养殖池组 3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5 一种黑水虻鲜虫采收虫料分离多级振动筛装置 4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6 一种农村污泥处理过程中污水分离处理设备 9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7 一种黑水虻虫肥结合多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系统 3 实用新型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8 污水处理设备 2 外观设计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129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湘西特色) 4 外观设计 无 发行人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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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特征是发热、干咳、气促、外周血白细胞一般不高或降低、胸片有炎症性改变等。世界卫生组织 (WHO)确认并将其病原体命名为2019-nCoV,属于β 属的新型冠状病毒,2020年1月31日将其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疫情防控常识之日常须知:
    1.新型冠状病毒可持续人传人,主要传播途径为飞沫传播(打喷嚏、咳嗽等)和接触传播(用接触过病毒的手挖鼻子、揉眼睛等);
    2. 应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相对封闭、空气流动差的场所,如温泉、影院、网吧、商场、车站等;
    3. 家庭置备体温计、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 口罩)、家用消毒物品等物品;
    4. 保持居室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
    5. 物体表面可选择二氧化氯等含氯消毒剂或湿;
    6. 喝板蓝根、熏醋等方式,对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均无作用;
    7. 抗生素用于治疗细菌感染,对预防病毒感染无效,反而可能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8. 平衡膳食,均衡营养,适度运动,充分休息;
    9. 做饭时,切割熟食和生食的刀具、案板分开。肉、蛋类高温彻底煮熟后食用;
    10. 避免身体抵抗力下降,合理休息、不熬夜、不过劳;
    11. 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
    12. 老人、儿童等免疫力较低的人群,更应做好日常防护,每天量体温;
    13. 外出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口罩使用方式:(1)鼻夹侧朝上,深色 面朝外(或褶皱朝下);(2)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3)将双手指尖沿着鼻 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4)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14. 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产品,只要戴一个就可以,多个叠加不能累计效果;
    15. 未接触过疑似或确诊患者且外观完好、无异味或脏污的口罩,回家后可放置于通风干燥处,以备下次使用;
    16. 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普通人使用过的口罩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即可。疑似病例或其护理人员用过的口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17. 取下口罩时应避免手接触到外层污染面,处理完口罩后清洗双手;
    18. 人与人之间接触时,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
    19. 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遮住口、鼻;
    20. 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21. 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
    22. 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
    23. 返回家后,立刻更换衣服,衣物尽快清洗;
    24. 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25. 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26. 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通风换气;
    27. 远距离出行人员,应事先配备口罩、便携式免洗洗手液、体温计等必要物品;
    28. 在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佩戴 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
    29. 妥善保留旅行时的公共交通票据信息,以备查询;
    30. 若从疾病流行地区返回,应尽快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 14 天;

    疫情防控常识之隔离须知:
    1. 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过的人,应从和患者接触的最后一天起,采取医学观察 14 天;
    2. 将隔离者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单间,拒绝一切探访;
    3. 限制隔离者的活动,最小化其活动区域,保持良好通风;
    4. 隔离者的家庭成员应佩戴口罩,互相保持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5. 隔离者每日至少进行 2次体温测定;
    6. 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不得共用牙刷、衣物、被褥等物品;
    7. 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每天频繁清洁、消毒隔离者经常触碰的物品和区域;
    8. 将隔离者使用的衣物放入洗衣袋清洗后完全干燥,不要甩动衣物,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物;
    9. 他人进入居家隔离居住空间时,应规范佩戴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期间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

    疫情防控常识之就诊须知

    1. 其他疾病,原则上尽可能少去或不去医院,除非必须立即就医的急症、危重症患者;
    2. 如果必须去就医,应就近选择能满足需求的、门诊量少的医疗机构;
    3. 尽可能减少非必要项目,尽可能避开发热门诊、急诊等诊室;
    4. 若需前往医院,尽可能事先网络或电话了解拟就诊医疗机构情况,做好预约和准备,熟悉医院科室布局和步骤流程,尽可能减少就诊时间;
    5. 接触医院门把手、门帘、医生白大衣等物品后,尽量使用手部消毒液;
    6. 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适量减少、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 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就医;
    7. 感染者在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在医院内,患者与陪同家属均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 N95 口罩;
    8. 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打开车窗;
    9. 时刻佩戴口罩和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
    10. 若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应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11. 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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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

就分区分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了通知

黔南八地被纳入低风险地区

根据国家分区分级标准,综合考虑贵州省疫情态势,以及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全省以县为单元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2个风险等级区域。

(一)低风险地区。国家认定标准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根据贵州省疫情具体情况,主要包含三类:根据国家分区分级标准,综合考虑贵州省疫情态势,以及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全省以县为单元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2个风险等级区域。

1.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检测者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县(共有47个)。包括:贵阳市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播州区、桐梓县、绥阳县、赤水市、习水县、湄潭县、余庆县、务川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水城县,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区、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毕节市金沙县、威宁县,铜仁市松桃县、印江县、思南县、德江县、沿河县,黔东南州丹寨县、麻江县、黄平县、施秉县、镇远县、岑巩县、三穗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雷山县、台江县、剑河县,黔南州福泉市、龙里县、独山县、荔波县、罗甸县,黔西南州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

2.无确诊病例,但有疑似病例或阳性检测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区域(共有2个)。包括:贵安新区、铜仁市玉屏县。

3.有确诊病例,但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的县(共有14个)。包括:贵阳市修文县,遵义市仁怀市,六盘水市盘州市,安顺市镇宁自治县,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赫章县,铜仁市万山区、石阡县,黔南州瓮安县、三都县、平塘县,黔西南州兴义市、安龙县。

(二)中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但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共有26个)包括: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凤冈县、正安县、道真县,六盘水市钟山区,安顺市普定县,毕节市黔西县、织金县、纳雍县,铜仁市碧江区、江口县,黔东南州凯里市、天柱县、锦屏县,黔南州都匀市、贵定县、惠水县、长顺县,黔西南州兴仁市。

为了让大家在家也可“游山玩水”。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到黔南这五处

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宝藏地”

细品当地特色的山水人文。

带一台相机,背一个小包,

把属于黔南的美好回忆和美景一起带走~


荔波地处贵州高原南部,山川秀丽,四季如春,是一块神秘的土地,被誉为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集山、水、林、洞、湖、瀑、险滩、急流于一体,浓缩了贵州山水风光的所有精华。





去荔波,可以到邓恩铭故居瞻仰革命先烈,铭记历史;可以到小七孔景区感受冬季的静谧与神秀,水雾缭绕的美如置身仙境;到茂兰观峰丛,品美酒,牵手爱人,畅游万亩梅原,一同穿梭在花的海洋中;到冰雪水世界主题乐园室内滑雪场感受滑雪带来的刺激与乐趣;到水浦、寨票、懂蒙等民宿寻找心中的乌托邦,远离城市的喧嚣,让繁忙的生活享受几分清净;到瑶山古寨体验古朴神秘的两片瑶民族风情,享受瑶浴带来的温暖……




谈起美食,荔波有簸箕宴、樟江烤鱼、荔波酸肉……但在小编眼里,荔波人在吃牛肉上最为专业。牛肉粉店、牛肉火锅店里,都挂着一大块生牛肉。食客到店,先称牛肉,或下入高汤中煮粉,或下入酸汤中涮火锅。入口瞬间,只觉得鲜嫩无比。


龙里被称为“国家级养生养老示范基地”“中国最美健康养生旅游名县”“中国刺梨之乡、刺梨名县”等。龙里气候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平均气温23.6℃,森林覆盖率达到61.49%,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领先。




龙里有很多莲花湿地休闲体验区、巫山峡谷景区、龙里大草原景区、贵州龙架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精品旅游景区,有乡村旅游点,有传统民族文化,有布依情歌节,还有草原苗族跳月、斗牛、苗族跳洞仪式等特色民族节日,可以让人感受不一样的乡村、体验不一样的民族风情。





在龙里,你可以品鉴被美术界誉为东方毕加索和马蒂斯的平坡苗画、大岩根雕,可以品尝维C之王刺梨原汁、野生菌肉饼鸡、草原烤全羊,还可以体验采摘游客最喜爱的旅游商品金丝黄菊。



福泉市位于贵州省中部,福泉春季风和日丽,夏季雨多日照长,无酷暑,秋季日照充足,秋高气爽,冬季雨少冷期短,无严寒。


三丰主题文化馆(太极宫)



在这片古老而又神奇的热土上,既有闻名遐迩的古城文化,城厢古城垣,4A级福泉古城文化旅游景区,又有绮丽迷人的风景名胜,还有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


与赵州桥齐名,西南桥梁之冠—葛镜桥




福泉市位于黔中腹地,历史悠久,物产丰富,人杰地灵,既有世界罕见的高品位磷矿资源,又有浓香四溢的“高原牌"系列水果。



独山县,隶属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地处贵州最南端,与广西南丹县接壤。独山属于喀斯特岩溶地区,自然风景优美,北部有深峡幽谷,飞瀑流泉、百里杜鹃花和天下奇石翻天印、风动石,南部有奇异的峰林溶洞和温泉。



文物名胜景观有烈士陵园、影山草堂、兔场摩崖(莫友芝先生故里)、牟尼桥、黔桂公路标志碑、翁奇奎文阁、独山观(独秀峰)、抗日深河桥纪念碑以及当地布依族、苗族、水族等少数民族民俗风情,形成独特的旅游风景地。、




盐酸、臭酸、虾酸是独山有名的“三酸”,风味独特,其中盐酸菜被称“中国最佳素菜”。



罗甸是一方古老的土地,大自然赋予了她得天独厚的资源。百年来深深扎根于崇山峻岭之中,山川河流与她共舞,绘尽繁华。

“三叠纪”大贵州滩—板庚滩野猪化石



高峰万亩梯田脚下,坐落着“东方洞穴博物馆”之称的大小井,明河暗流交织如画。集溶洞、天坑、河流、奇山、秀水及原生态植物为一体。竹筏顺流而下,布依村寨山歌悠扬。怡然的田园风光,映衬着朝露铺洒的茶园,弥漫在山间的布依族风情,一幅人与自然的和谐画卷,徐徐展开。


上隆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园


罗甸的火龙果,在国际农业博览会上一举摘金,成为罗甸呈给世界的又一名片。万亩蔬菜基地,建成全国绿色蔬菜市场,搭起农民致富脱贫经济园区。

防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战疫情,保生产 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黔南旅游景区也将有序分类分区分批次开放了!

除鸳鸯湖景点之外的全部景点。

每日接待游客不超过2万人。

1.进入景区前,须出示健康码并测体温、戴口罩,安检后凭观光车票候车,对于未佩戴口罩人员景区将劝阻进入。

2.旅游团实行分时预约入园,团队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入园,避免集中入园,游览过程中实行分散式游览。

3.游客在游览途中要做到文明、有序,保持一定间隔,遵守景区有关规定,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现场管理。

等到疫情散去,春暖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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