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宪子儿干什么工作

   吴法宪是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之一。战争年代,吴法宪也曾为中国革命立下过战功。那么,从人民的功臣,到反革命集团的主犯,吴法宪经历了怎样的人生浮沉呢?

  苦孩子出身的红军军官,成长为林彪手下的战将

  1915年8月25日,吴法宪出生于江西省永丰县一户贫苦农民家庭。

  1930年,红军来到江西省永丰县,实行打土豪,分田地。年仅15岁的吴法宪积极参加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并加入共青团。当年,正值红军扩大队伍,已经参加共青团的吴法宪,又毅然参加了红军。

  吴法宪年纪小,腿勤、手勤、脑子勤,乐于在红军队伍中为大家做事,一心听党的话,作战勇敢,不怕死。因此,他很快就受到了党组织的重视,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吴法宪文化程度不高,但进入红军队伍后,在红军这所大学校里,他很快就达到了能读能写的程度。1932年,17岁的吴法宪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吴法宪担任红军广昌独立师十团青年干事,直接在团党代表领导下做部队的青年工作。吴法宪做青年工作,积极热情,也有一套办法,把团里的青年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大批青年红军被吸收到团组织中来。由于有这方面的成绩,不久被任命为红军广昌独立师政治部青年科科长。

  1933年,吴法宪所在的部队经过改编后,成为林彪指挥的红一军团的一部分,吴法宪在红一军团二师警卫通信连当指导员。从此之后,吴法宪开始在林彪手下工作。1934年,吴法宪当上了二师二团团总支部书记。
  二团,在红军中以能打硬仗而著称,每次有要紧战斗任务,林彪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二团。
在反“围剿”战斗中,吴法宪敢打敢拼,并且立下了战功。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部队进行整编,吴法宪当上了红军第二师第二团的政治委员。

  七七事变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合作抗日,红军进行改编。林彪所率领的部队被改编为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吴法宪此时在该师第三四三旅六八五团任政委。随后,吴法宪所在的部队开赴抗日前线,与日寇作战多次。吴法宪在战斗中也屡立战功。此后不久,林彪因伤赴苏联治疗,吴法宪所部归聂荣臻指挥。他的职务也不断上升,先后担任过旅政治部主任、苏鲁豫支队政委、第五纵队政治部主任等职。

  皖南事变后,中央决定重组新四军军部,同时对新四军部队进行整编,充实一部分力量。按照中央的命令,吴法宪所在的部队由八路军建制转为新四军建制,吴法宪任新四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

  抗日战争胜利后,吴法宪被调往辽西军区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之后,他率部开赴东北,再次成为林彪手下的一员战将,并在林彪的指挥下,参加了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在作战中又立有战功,林彪也进一步重用吴法宪,先后让他当上了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政委、党委书记,第四野战军三十九军政委,第十三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全国解放后,中央军委决定组建空军。这对解放军来说,是一个新的现代化军种,国家对空军的投入高于其他部队许多倍,中央对这支部队也十分重视。在林彪的推荐下,吴法宪当上了空军第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实际上,他在空军的权力仅次于空军司令员刘亚楼。1955年,全军授衔时,吴法宪被授予中将军衔。后来,他又升任空军政委,与刘亚楼共同掌握空军领导权,可见,林彪对吴法宪是多么器重。刘亚楼逝世后,林彪又推荐吴法宪当上了空军司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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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法宪的“两恨”,及平静的晚年生活

  1980年12月18日下午,对吴法宪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一开始,由公诉人孙树峰对吴法宪在林彪反革命集团中的作用、地位和他应该负的法律责任问题,发表意见。

  孙树峰说:吴法宪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追随林彪,参加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国篡军的反革命阴谋活动。孙树峰还指出,吴法宪追随林彪,多次给林彪写效忠信。最后,孙树峰指出,被告人吴法宪积极追随林彪,长期进行篡党篡国篡军,祸国殃民,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反革命犯罪活动,在林彪反革命集团中起着组织领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吴法宪是林彪反革命集团的主犯之一,犯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请法庭依法予以惩处。

  轮到吴法宪为自己辩护时,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事先写好的稿子。吴法宪的这个稿子,不是为自己辩护的稿子,实际上是一个认罪的表态稿子。吴法宪照着稿子,声音发抖地念了起来。他说:起诉书中指控的有关我的罪行,都是事实,有真凭实据,人证物证都在,我确实犯了大罪。我为什么犯了大罪?这是我死心塌地地跟着林彪的结果,我对林彪、叶群言听计从,对党、国家、人民、军队造成了灾难和损失,罪该万死。

  接着,吴法宪说,他有两恨:一恨自己,我有反革命野心,一心想跟着林彪往上爬;二恨林彪,恨这个卖国贼,恨叶群。

  说到这里,吴法宪流下了眼泪。他边擦眼泪边说:我跟随林彪,犯下了篡党篡国、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大罪,我彻底服法,希望能给我一条改悔自新之路。

  特别法庭对吴法宪采取了实事求是的态度。

  接下来,由吴法宪的辩护律师为吴法宪辩护。特别法庭在对吴法宪量刑时,是考虑了辩护律师的意见的。

  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吴法宪是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之一,判处他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鉴于吴法宪认罪态度很好,加上考虑他过去有战功,且年事已高,身体不好,中央于1981年8月,也就是在吴法宪被判刑的7个月后,就作出了对吴法宪“保外就医”的决定。

  1981年8月下旬,吴法宪出狱,和妻子、子女团聚。他一家被安排到济南居住。中央每月给他一定的生活补贴,还经常派医生定期为他检查身体。在晚年,吴法宪仍然与他老伴相濡以沫,两个人在家里一起读书、看电视,出门也结伴而行。他和老伴的晚年生活,由他的一个女儿照顾。
2004年10月17日,吴法宪因病在济南市齐鲁医院去世,终年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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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宪,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空军司令

  1981年9月15日上午,已被关押了10年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吴法宪,在几位公安人员陪同下,乘车离开秦城监狱,踏上了保外就医之路。

  那年5月的一天,秦城监狱的一名管理员向吴法宪传达上级指示:“领导决定改善一下你们的生活条件,在这条走廊上,还关着邱会作、江腾蛟、王洪文,你们在各自的牢房内,上午8点打开,晚上9点钟关上,白天你们4个人可以在一起学习,由江腾蛟任你们的学习小组长,走廊上有扑克和象棋,还放了一台电视机,可以在一起玩一玩,晚上可以看一看电视。

”就这样,吴法宪同两位前同僚邱会作、江腾蛟及昔日的“王副主席”在秦城首次晤面。在此之前,还有谁被关在这里,吴法宪一无所知。

  彼此都是老熟人,从外表上看,变化也不算太大,可这毕竟是监狱,心存疑虑,说话谨慎也就在所难免。相形之下,邱会作最热情,几次拉吴打扑克。

  8月的一天,公安部来了一位副部长,先找邱会作、江腾蛟,又与吴法宪谈话:“中央已经决定,将你们放出秦城,各自安排一个地方保外就医。安置你的地点是在济南,到了那里可以和陈绥圻(吴法宪夫人)住在一起,还可以带一到两户子女照顾你们的生活。现在正在为你的保外就医做准备工作。过一段时间你就可以出去了,为了保障你的安全,到了济南可以改一个名字,至于改什么名字,你自己考虑一下。”

  总算盼到这一天,吴法宪非常高兴。名字好改,就叫吴呈清,那是他原来叫过的名字。

  8月5日上午,管理员通知吴法宪,下午家属来探视,陈绥圻也来。

  坐立不安盼到了下午,经过重重铁门,吴法宪来到接见室。一位青年男子连忙迎上来,吴法宪问:“同志,你是谁呀?”“爸爸,您不认识我了?”长子吴新潮泪流满面……十年不见,陈绥圻也老了许多,人显得消瘦,头上添了不少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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