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贩子怎么处理的?

今天你的朋友圈被“人贩子一律死刑”刷屏了吗?暂且不管这是不是某网站的营销,我们先来看一下和拐卖儿童有关的英文,以及美国和加拿大对人贩子是如何定罪的,之后你就知道中国对于拐卖儿童是否量刑过轻了。

2007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

在我国,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并称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不等。刑法第240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在加拿大,非法买卖未成年人将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终身监禁不等。1985年颁布的《刑法典》(Criminal Code)中规定:

(a)有绑架、严重人身伤害、严重性侵,或导致被害人死亡等情形时,处以6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处以终身监禁;(b)其它情形处以5年以上、14年以下有期徒刑。

美国的法律体系比较复杂,除了通行全国的联邦法之外,各州还有各自的法律。在《美国法典》(U.S. Code)中规定,贩卖人口将被处以2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处以终身监禁:

违反对方意愿蓄意奴役他人、出售他人使其被迫被奴役、或使他人进入美国并被奴役,将被处以罚金或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造成死亡,或包括绑架、蓄意绑架、严重性虐待、蓄意严重性虐待、蓄意谋杀等情形,将被处以罚金或最高终身监禁,或同时处以罚金和监禁。

上表清楚的表明中国和美、加两国在人贩子量刑上的细微差别。各位网友,你还觉得中国法律量刑过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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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不仅在中国有,在全世界都有。那么,国外拐卖妇女儿童怎么判刑?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国外拐卖妇女儿童怎么判刑

  一旦获得陪审团认定,美国对拐卖儿童的刑罚最高可到20年。而具体量刑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记录和残忍程度等区别对待。

  以加州为例,绑架未成年人可获刑11年,如果绑架同时伴随其他罪行,将会数罪并罚,“人贩子”也可能面临20年以上,或者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甚至面临死刑。

  如果“人贩子”在犯罪过程中造成儿童死亡,将面临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刑罚,甚至面临死刑。而如果绑架对象在14岁以下,更是罪加一等。绑架对象年纪越小,“人贩子”通常面临的刑罚越重。

  二、中国拐卖儿童怎么判刑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法律依据:《》 第二百四十条。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如云、贵、川等地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国外拐卖妇女儿童怎么判刑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美国对拐卖儿童的刑罚最高可到20年。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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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5毛来歌颂伟大的祖国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添加到话题 |

  这些被偷卖的孩子如果真的是被老外收养,应该算好的了吧。被卖给乞讨集团才是真的惨

   我也服了,我也认输了,我也认命了。。。我的心也哭泣了。。。

  作者:苦春茶 回复日期: 16:42:51 
    真有这档事?打死不敢相信!
  你很快就会被打死的。

  我有预感,这帖子会火 ,,真的 ,看完 太令人愤怒了

  你OUT了,现在很多福利院都这样做了,而且已经做了很久,在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旧闻。
  你没看到电视还报道过吗?

  贵州一福利院暴利贩卖超生女婴
  中国南方都市报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些超生女婴是被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从家里抱走的。
  那些贫穷的父母因为无法交巨额超生罚款,只得把婴儿交给县福利院。
  这些女婴随后以每个三千美元赞助费的价格给了来中国领养孩子的外国人。外国领养者被告知,他们领养的都是弃婴。
  南方都市报报道,自2001年以来,这家福利院已经高价出售了近80名女婴。
  中国媒体引用当地一名计划生育干部的话说:他们掌握着当地所有超生家庭的资料,婴儿还在母亲肚子里,就已经被他们盯上了。
  这名计生干部还说,婴儿生下后,少则二十来天,多则两三个月,就会被强行抱走。
  他说:"几岁的孩子不要,因为怕他们能认路回家。

  真是这样的,而且中国人要想收养就说福利院没有小孩,就是为了卖给外国人,我们这也是3000美元,还不加外国人送的礼物。

  对此,当地政府应该重视起来,调查清楚,如果属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你是否在负责任的讲话?
  你是否有事实依据?!

  如果是真的福利院,真的弃婴或孤儿,那祝福他们被卖到了中国以外,没有坏处。
  如果是楼之所描述的情况。我只想说:
  这还是不是人间!????????

  不知道是不是真实事件 但是3000美金的数目好像不对头 剧我所知 一般外国人去中国收养孩子不止那点钱 但是现在确实也有很多外国人真要收养孩子也选择去其他地方收养 因为他们知道中国有许多孩子不是孤儿

  作者:想高飞的燕子 回复日期: 17:12:35 
    为什么要超生呢?
  人,为什么要活着呢?

  其实福利院一直向外国领养者收很高的费用。不过这没什么指责的,因为这费用是用来抚养那些没人要的孤儿的。
   夺走别人的孩子卖掉,这绝对是禽兽不如的恶行。
  但从另一个角度想,我又有一丝庆幸。那些孩子不再是P民了,能够被跨种族收养,一定会是有爱心的父母。这些孩子不再是象动物一样靠本能繁衍用来养老的工具了。贫穷的缴不起超生罚款的家庭(当然这罚款是不正当的),靠生存本能活养的父母,能给孩子什么样的养育环境?
   我知道某地方的人,生了一群 女儿,送人或扔掉时坦然得象送出一只小狗。很想阉了这地方的人。

  78个超生女婴每个价值3000美元 被福利院卖到国外 09:40来源:时代周报作者:黎广进入论坛共 0 条评论
  即使心理并不情愿,但面对他们不能承受的超生罚款,这些超生父母还是接受了女婴被计生办抱走而免于罚款的事实。被抱走的女婴被送到福利院,她们的出生信息被弄乱,取名为“古城某”,被当成弃婴,然后等待那些国外家庭出“抚养费”来领养,计生办、福利院从中牟取暴利。
  2003年至2005年间,贵州镇远县每年至少有100多个超生婴儿被强行抱到该县福利院, 2005年后仍有超生婴儿被强行抱到该县福利院,不过人数相对少了很多。
  “消失”的超生女婴,展现的是人伦、贫穷、传统观念与利益之间触目惊心的事实。
  本报记者 黎广 发自贵州镇远
  李泽吉今年32岁,假如算上至今仍下落不明的那个女儿,他是5个孩子的父亲,但是现在叫他爸爸的人,却只有4个。
  失去的女儿没有名字,没有出生证明,在李泽吉的脑海里,甚至没有模样。但是她却拥有两个姐姐、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于是,李泽吉只能叫她“老三”。
  老三被抱走的时候只有36天大,李泽吉夫妇当时为了躲避计生处罚,早已双双去了浙江打工,在外出打工的两年时间里,又生下了两个孩子。
  老三的意义,就成了抵计划生育的四万罚款。
  孩子究竟在哪里?现在叫什么名字?是生还是死?几年以来,李泽吉一直在这么问自己。
  和李泽吉有着相同命运的父母,在镇远县还有300多户。他们都是因为无法交纳超生罚款,而被迫默许将孩子送往福利院。而在福利院进行统一“改造”后,这些孩子以3000美金的价格被卖到国外。
  思念还是时常地发生,但对于已经失去了的女儿,大多数人都像李泽吉一样,“女儿不是最重要的。”
  女儿的生命,就是一笔罚款
  “我不敢回来,当时计生的人在我们村里很厉害,砸房子抢耕牛抱电视的事经常发生,就是为了罚计划生育的款,所以他们把孩子抱走,就表示说我的罚款不用交了。”

  失去老三以后,李泽吉开始频繁地做梦,老三在梦里不断地呼喊爸爸,但是梦中的老三没有模样。李泽吉没有被噩梦惊醒,也没有泪流满面。
  2004年农历3月18日,李泽吉的妻子杨银燕在镇远县焦溪镇田溪村烂桥组顺利地生下一个女婴。依照当地习俗,给小孩起名字,通常都需要等到孩子上小学的时候。“我好后悔没有早早地起好名字,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叫她。”李泽吉说。
  “老三”作为一个女孩是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对于李泽吉来说却是准备再生一个孩子的开始。但由于害怕当地计生部门的4万元罚款,李泽吉夫妇不得不在孩子满月之前远走他乡,临走之前,李泽吉将孩子送到了他堂哥李代武家寄养,堂哥跟他说,没生出男孩,就别回来。
  原本以为这是个万全之策,但李泽吉没有想到的是,计生办的人,还是在当年农历4月24日的时候,将孩子从李代武家抱走了。
  尽管失去了一个孩子,但李泽吉再次回到家乡的时候已经是2年以后了。“我不敢回来,当时计生办的人在我们村里很厉害,砸房子抢耕牛抱电视的事经常发生。他们把孩子抱走,就表示说我的罚款不用交了。”李泽吉坐在自己的祖屋门前,望着在晒谷坪里打闹孩子,毫无表情地说。
  但他在2006年回乡的时候,仍然满怀喜悦。因为他有了一个儿子。
  在整个田溪村,除了李泽吉家外,还有陆显德的孩子也被同样的方式抱走。陆显德的妻子杨水英无法忘记自己的孩子被抱走的全部过程。
  从杨水英家抱走的小孩生于2003年农历12月27,在家的排行是“老五”。其实在杨水英家,第四个娃已经是男孩了,“老五”是一个意外。回忆起 “老五”被抱走的那一天,杨水英至今很懊悔。“我家男人去赶集了,要不会拿锄头跟他们拼命。”
  回忆起2004年农历4月15那一天,也就是“老五”被抱走的那一天,杨水英至今很懊悔。“我没想到会那么突然。”
  那天中午12点左右,焦溪镇计划生育股股长石光应来到杨水英家。“他说我交不起罚款,就要把孩子抱走。”杨水英说。
  “这个孩子我硬要,要罚款,我交钱。”
  “你这么穷怎么交钱,谁叫你不把小孩引掉。”石光应说。
  杨水英没有任何理由反驳石光应。只能找来一床好点的小被子,给“老五”裹上。但她在孩子被抱出门后,就开始去追石光应。“石光应走的是后山一条很少人走的隐蔽小路,可以通到另一个叫路溪村的腊水坳,他们的车就在腊水坳等着的。”杨水英回忆当时的情况,说自己跑着跑着也跑不动了,孩子也不敢抢。
  当天下午3点左右,杨水英和石光应抱着“老五”到了镇上。杨水英说,这是她第一次到镇上,“我不识字,到镇上害怕回不来,上百里地,到处都有分岔,我记不得回家的路。”她说那个时候,镇上有车在等石光应,没有办任何手续,石光应就带着孩子离开了。临走的时候,石光应对杨水英说“不用担心,娃娃养大了以后,福利院会送出国去。”
  说罢,杨水英低下头去,“后来我一直失眠,能睡着的时候,就一直梦到她,我好想她。”

  本贴会火,爪一个!
  GRL打着国家的名义干黑心勾当,他们都要下地狱的!

  78个超生女婴每个价值3000美元 被福利院卖到国外 09:40来源:时代周报作者:黎广进入论坛共 0 条评论
    即使心理并不情愿,但面对他们不能承受的超生罚款,这些超生父母还是接受了女婴被计生办抱走而免于罚款的事实
  被抱走的都是女婴.
  容我恶毒的猜测一下,这些人超生都是想生男孩,结果生下的是女孩,既不愿意养更不愿意交罚款,所以干脆让人抱走算了.
  如果超生的是男孩,恐怕说什么也不会让人抱走的.

   5毛出来叫唤两句

  福利院收收养费我不觉得奇怪,这年头上个厕所还要收费呢。
  但是超生的小孩就不是小孩了?超生的小孩可以被抢走?!!

  我们这里如果你想保养孩子的话,直接跟医院联系,他们给你提供信息,有生下来不想要的小孩就卖了,女孩一两万,男孩都要三万以上,不过不是医院卖给你的,是小孩的父母,甚至还有专门生小孩赚钱的

  这事早在搜狐新狼上报道,可能是综宣部看到出手要求都撤下了
  但国外的联合枣报网络版也报道过,真是国内外出名
  中国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政府动用国家机器贩卖人口

  我相信这是真的,很多美剧里都有提到领养中国孩子,而且都是女孩,南京,扬州一带,我一朋友想要收养,福利院一口回绝,没有!
  但我还是为那些女孩感到庆幸。

  首先同意楼上的“我爱鱼宝宝”的推测,在福利院收养的大部分弃婴中,都是女弃婴,中国重男轻女的思想依旧很严重。
  我总觉得这个事件里面,福利院成了替罪羊。
  一、福利院不过是政府举办的一个收养机构,按照规定:他们收养的由公安机关定性的找不生父母的弃婴。
  二、福利院抚养孩子属于机构抚养,他们渴望父母的关爱,但是却缺乏正常家庭的关爱,被遗弃的创伤在心里深深地埋藏,导致他们自卑、任性、无规则意识等等一系列的问题。进入家庭抚养是最好的成长方式,福利院在为孩子寻找家庭的过程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国内收养,另一种国外收养,但国外收养,由于社会保障与观念不一样,进入国外家庭抚养,对孩子来说,是一个好的去处。
  三、关于3000美金的收费。只是收养的家庭给福利机构的捐赠,福利机构的经费完全是全额财政拨款,收支两条线,这3000美金对福利机构来说没有太多实质的用处。

  只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还是第一次听说靠人吃人的。

  为什么这种不可想象的事在中国都能做得理所当然,真正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只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还是第一次听说靠人吃人的。

  那些被外国人领养的女孩是幸运的。总比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国度强

  请那些怨毒的攻击我们制度的人不要忘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我们的幸福生活!

  居然大家一致说外国人领养好?!
  知道国际人贩子拿了这些女婴干嘛去了呢?!真都是领养吗?

  国外家庭来中国收养儿童,必须得经过民政部的属下的中国收养中心,在国外那边,必须得经过驻本国的使馆,程序及手续非常地严格,且收养的家庭必须是中产阶级以上的收入的家庭才可以。
  在真正来中国收养之前,很多家庭会给孩子寄一些生活用品,拍一些照片告诉孩子将要生活的场所,包括为孩子准备的房间及玩具,写信告诉孩子:爸爸妈妈希望早点接你回家。看了后,真的非常地温馨和感动。真正进入家庭之后,还会有成长报告反馈回来,就象现在有的家长给孩子写的成长日志一样,非常地细心。看了后,我为孩子找到爱自己的父母感到幸福与开心。
  曾经亲眼看见国外家庭来中国收养孩子的一幕,外国妈妈见了孩子,激动地流下眼泪与孩子拥抱,将孩子所需要用的生活用品携带非常齐全。有的家庭会到孩子所在福利院进行回访,将孩子的生活场景进行拍摄,以供留念。
  另外,国外的宗教信仰与我国可能也不不太一样,经过文革,经过共产主义的教育,我们都是无神论者,而国外的宗教相信:只要是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曾经有报道在深圳的一对美国夫妇,捡到一个残疾女婴,精心为其治疗与照顾,试想在国内又有多少个家庭能够做到这样。
  3000美金,是国外家庭对福利机构其它孤残儿童的爱心捐赠,请大家不要误导。
  在这里我还是真心希望,更多的孤残儿童能够回归家庭,能够有正常的关心与关爱。
  最后,想要说的是,有的父母故意遗弃自己的亲生子女,甚至自己亲自报警,亲眼看着民警将孩子送往福利院,然后,抚养到一定时间后,再找借口说是走失,再从福利院将孩子要回。
  说得有点多了,也许与此贴没有关系。

  一个孩子能够被国外收养,办手续与审核的时间,基本上需要两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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