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怎样购物不容易吃亏?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问题,大到结婚买房,小到网上购物。

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知法却不懂法”,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想象一下:

你在路边捡到一个手机,决定归还失主,当晚遇上大雨,手机被你随手扔在阳台上淋坏了,失主要求你赔偿。是不是好心没好报,你该不该赔偿呢?

孕妇面临紧急情况,要尽快进行剖宫产,否则可能会死亡。但丈夫一直拒绝,还在手术同意书上写下“拒绝剖宫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最后导致孕妇和胎儿出现意外,你觉得谁该承担责任?

再举个更复杂的例子,你们夫妻双方当初一起开店,结果生意越做越大,不仅开了连锁店,甚至还上市了。可惜后来感情出了状况,要离婚,由此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你说这是婚姻法的问题,还是公司法的问题?如果公司上市了,这是不是还涉及到证券法的问题?

诚然,法律早就成了现代社会的通行证,但当我们真的身处这些纠纷时,还是会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

其实,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纠纷时,有这么一群人就特别淡定。他们就是学过法律的人,他们自有一套解决问题的逻辑,即便遇上再大的麻烦,总能在千头万绪中,找到事情的关键。

他们一般会这么去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先想尽办法找到法律依据,以确定问题是否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要知道,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纠纷和问题都能通过法律来解决的。

有的问题,法律管不了,比如情谊关系、恋爱关系等等。有的问题呢,法律管不好。

那什么样的问题才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呢?

答案是,能找到法律规范,作为解决依据的问题。

可我们普通人怎么来判断是否存在可适用的法律依据呢?

就拿刚才要不要赔手机的例子来打比方吧,如果你有法律思维的话,或许就可以照这样的思路来处理:

第一步,明确当事人的争议点,也就是,手机的拾得人(你)在归还手机之前,因过失导致手机毁损了,要不要承担责任?

第二步,判断争议点所对应的法律领域。失主对手机拥有所有权,而拾得人因为保管不善侵害了这种所有权。所以,应当去找《民法典》物权篇关于“所有权”的法律规范。

第三步,搜寻、核对可能适用的法律规范,去看“所有权”中关于遗失物的条文,找到第316条第2句的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即使是你好心归还手机,但随手把手机搁在阳台上导致手机被大雨淋湿并损坏的行为算是重大过失,拾得人也就是你需要赔偿手机的维修费用!

听到这样的结果,你是不是大吃一惊呢?这算不算做了好事还没得到好报呢?

更有甚者,我们有时会遇到更复杂的情况,就是当一个问题同时有多个法律规范可以引为依据时,我们又该怎样判断呢?

如果是前面提到的孕妇面临紧急情况,但丈夫一直拒绝签字,导致最后孕妇和胎儿出现意外,谁该承担责任?

我们发现,在这个案子里,医院方要手续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给患者做手术前,要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但是,在效力更高的《执业医师法》里也有这样一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两部文件都被视为可引用的依据时,但它们之间发生了冲突,我们又怎么判断谁对谁错呢?

由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条例,而《执业医师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规,前者的效力要低于后者。

所以,即使家属不同意,医院方依然有责任为孕妇及时进行剖宫产,对于孕妇和胎儿的死亡,医院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你看在这个案例中,如果你懂得这套法律分析方法,充分引用法律依据,就不会被已存在的某些法条误判了自己的权益。

但法律条文浩如烟海,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分歧也直接决定着利益分配,究竟要怎样才能找到最有说服力的法律依据?

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在《南方周末法律通识课:用法律视角看世界》里能找到。的雷磊老师,早已将它总结成了“六步法”,教你用法律思维应对各种纠纷,最大程度保护自我权益!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副教授也会在课程中一起,用24节课的时间,从思维方法应用三大维度,陪你用法律思维和视角,透视复杂世界的底层逻辑,规避你可能遇到的各种麻烦!

4所一流学府法学院教授、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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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在维权时才用得上吗?

不知道你发现没,纵观那些拥有法律思维的人,他们总是有更广阔的视野,来观察、思考这个复杂的世界:

法律科班出身的金庸,能将武侠江湖和法律精神交织融合;而泰戈尔、巴尔扎克、列夫托尔斯泰这些文学家,马克思、伏尔泰、笛卡尔、韦伯等思想家,克林顿、曼德拉、甘地等政界人士,也都受过法律的专业训练。

难怪雷磊老师说:“我要给你讲的东西,是马克思、歌德、雨果、托尔斯泰、林肯这些人,所接受过的那套思维和方法的训练。如果你也接受这套训练,无论从不从事法律行业,都会发生一些变化。”

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晗甚至总结道,“到目前为止,美国历史上一半以上的总统和日本的23位首相都是学法律出身,中国也有越来越多的管理者出身法学专业。”

为什么法律训练会受到如此重视?

“在最早的大学里只有三个专业:神学、医学和法学。

人们认为,当一个人的灵魂出了问题,他需要神学;当他的身体出了状况,则需要医学;而当社会出现了问题,那就需要法学。”罗翔说道。

这也意味着接受法律训练,不是只从单一视角出发,而要从法律、哲学、历史、政治、经济等多个角度来思量。

可见,法律并不只是护身之道,更是透视世界的多学科镜片。

时代瞬息万变,个人视角终归有限。

当你能站在法律制定者的位置,多维思考规则背后的底层逻辑时,你将不再囿于自身的经验,而是能用更宏大的视野,直面更复杂的世界

如果你也想像法律人一样,用跨学科的思维看世界,获得自我保护的盔甲,那我们向你发出诚挚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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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法律人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方法

当我们掌握了这套思维和方法,不仅能知道法律人是如何解决法律纠纷,让我们面临突发事件时能心中有数

更重要的是,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这套方法,也能帮我们走出决策困境

中国人民大学侯猛老师和中国政法大学雷磊老师,已经从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当中,总结出了法律人解决问题的六种思维六个步骤

北京大学的戴昕老师和上海交通大学的郑戈老师,也将带大家把这套思维和方法,运用到现实生活当中,用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跨学科视角,去理解这相当微妙甚至极有挑战性的思考、权衡和决策

你会从中意识到,以往我们总是习惯从自身的利益得失甚至情感喜好来判断,但法律,却是站在更大的格局上去平衡。

当你也逐渐有了这种思维,你将看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一份来自一流学府的邀请函

这次课程的讲师,是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的侯猛老师,是法社科研究运动的重要推动者,他参与牵头的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对话会,已经成为法学界近年来最重要的学术交锋之一;

中国政法大学的雷磊老师,深受学生喜爱,他在MOOC网上的“法学方法论”,好评如潮,选课人数已经超过了35000;

北京大学的戴昕老师,不仅学术功底深厚,还曾任职于国际律师事务所,实战经验丰富;

上海交通大学的郑戈老师,15岁便考入四川大学法学院,后进入北大求学,被誉为“北大法学三剑客”之一。

这一次,他们将自己十余年的教学精华,浓缩在课程里,从有意思的法学问题入手,通过“思维-方法-实践”几大模块,循序渐进,助你敲开法学的大门。

或许,你不是人大、法大、北大和交大的学生,但在这,你也能享受到同等的知识大餐!

4所一流学府法学院教授、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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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推广信息,照片均为冯飞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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