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导读:劳动合同属于一种契约关系,也是就劳动的权利以及义务两方面约束劳资双方的一种法律文件,所以劳动合同是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保护的,一旦违反了劳动合同,需要赔偿。那么,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一、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的解除,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并有各自严格的限制条件和程序。

  三、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以上是一篇关于“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是否可以解约,还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除此以外,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避免产生纠纷,建议咨询一下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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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关于签了可以吗这个问题根据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

但是,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如果没有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又尽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不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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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了后想离职,可以吗”的相关解答如下:

你好,后是可以的。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就是关于签了劳动合同可以离职吗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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