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代表的提议非常好,刑期提高了的话,那些拐卖儿童的人也会有所忌惮。每年都有成千上百的儿童失去了自己的家庭,失去了关爱自己的父母,被别人卖到了一个自己根本就不熟悉的人身边。而失去这些孩子之后,父母心痛万分,有的人甚至耗费了自己的一生去寻找他们的踪迹。而这所有被拐卖的儿童当中,只有一少部分人能够幸运的回归自己的家庭,但他们回归之前所缺失的那十几年,也是再也弥补不回来了。
大部分被拐卖的儿童是不幸的,他们的父母是更加不幸的,毕竟小孩子不懂事,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但大人却是能清清楚楚地意识到,因为清醒,所以更加痛苦。刑期提高了,这些团伙怕失去太多自由,可能就会再也不干这行,当然也有可能铤而走险,继续干下去,但等待他们的将是非常严重的惩罚。这些拐卖儿童妇女的人是非常可恶的,而更加让人觉得心寒的是,在这些拐卖儿童妇女的人当中,还有不少人是女人,作为女人,她们应当知道贵被拐卖之后到底是什么处境,但她们依然没有同情心地将自己的女同胞给拐卖了。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那些凶猛的动物,而是这些内心堪比野兽的人们。我觉得不仅要将刑期提高,还要将最大的限制给提高,比如拐卖他人的人可以被判处死刑。当然有期徒刑和死刑的区别,还要根据他们拐卖儿童的数量,拐卖的越多刑罚也就越多。如果拐卖儿童的人能够被判处死刑,我相信这个社会能清静得多。我真的特别讨厌这些破坏别人家庭的人,明明他们自己也有家庭,为什么他们就是不能对别人的痛苦感同身受?
我不相信这些坏人一辈子不生孩子,如果他们的孩子被别人拐卖了,他们会无动于衷吗?每次看到被拐卖的新闻,我都会感觉一阵愤怒环绕在我的胸腔中。而看到那些痛苦流涕的父母们,我又会感到非常心痛,虽然丢失的不是我自己的孩子,但我却觉得他们非常可怜。如果我们在大街上看到想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定要勇敢的站出身来,保护那些孩子们,当然,在保护那些孩子们的时候,我们也要保护自己,一旦那些坏人拿出刀来,我们一定要及时地躲避。
个人认为拐卖儿童犯罪的刑期应该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或者是有一个严厉的处罚,应该重罚,不应该参照绑架罪,这种参照程度过于轻
代表建议将拐卖儿童犯罪的刑期起点参照绑架罪,我同意建议。因为现在拐卖儿童犯罪成本太低,导致一些人知法犯法,不顾及。如果提高重刑,可以有威慑作用。
我觉得拐卖儿童就应该是重罪。这些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就应该判重罪或者死刑。国家就应该完善拐卖儿童罪,完善社会治理,防范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真正做到除恶务尽。到达进一步创造良好社会氛围,使儿童健康成长,增强儿童的幸福感,提升社会安全感、家庭安全感。
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样,这两种完全就是不同的犯罪,拐卖儿童没有必要去参照另一项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