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消防员选什么专业呢?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

正式启动消防员招录工作

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共招录消防员10300名(均为男性)

消防救援队伍9000名森林消防队伍1300名

高校应届毕业生3435名、退役士兵3432名、社会青年3433名

(高校应届毕业生30名、退役士兵30名、社会青年30名)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

查询招录公告、招录计划、政策法规等信息

据了解,此次消防员招录在四个方面作了改进完善:

一是政策制度更加健全。重新修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在招录工作机制、招录条件、考核规程、待遇保障等方面作了调整完善。同时,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面向退役士兵招录消防员协同配合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招录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招录周期更加合理。将招录周期由过去的5个月压缩至3个月,减少报名对象等待时间,并将报名启动时间调整为与在校学生毕业离校时间一致,有利于毕业生尤其是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时报考。

三是考核选拔更加优化。调整体能测试项目标准,适当扩大招录选拔范围,对本科以上毕业生、优秀退役士兵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行更为优化的优先录用政策,吸纳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改善队伍结构。

四是训练模式更加科学。对不同来源类别、不同基础素质的新录用消防员实行分类训练,将一年入职训练期划分为基地化训练和岗前适应训练两个阶段,因才施训、科学组训,有效缩短岗位适应期,加快新招录消防员队伍战斗力生成。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0300名(均为男性),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3435名、退役士兵3432名、社会青年3433名。

应急管理部成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总队联合应急管理等厅(局)成立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1年7月31日23时后、8月31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8月10日前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可“阅读原文”获取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招录对象须凭注册账号、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前3次消防员招录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考核复查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8月26日前申报,8月27日0时起不再受理。

(三)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2021年消防员招录知情书》(详情可“阅读原文”获取),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情可“阅读原文”获取)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一)公示。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20%的数量(具体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确定)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消防员招录报名期间,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学历的招录对象,报名系统中需录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编号,同时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可以参加消防员招录报名吗?

答: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符合招录条件的可以报名。按规定,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为此,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录用入职5年内不得离职复学,报考前请慎重考虑。

六、消防员招录报名方式有哪些?

答:消防员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全国唯一官方平台网址为。招录对象应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注册报名,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救援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对进一步放宽报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需要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等)和实战经验,取得国家、军队及武警部队承认的资格资质。由本人于8月10日前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注册报名。

七、消防员招录报名时是否必须上传居住证?

答:招录对象按照户籍所在地省份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的,报名系统中无需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无需上传居住证;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的,必须填写“经常居住地”信息,上传居住证。居住证办理事宜请咨询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八、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什么时间进行?

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考核测试环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随即进行。考核测试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请招录对象及时查阅消防员招录网站“通知公告”中“地方”栏有关信息,同时注意查收短信等通知信息,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后续考核测试。招录对象未能按时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核测试项目及标准请查阅招录公告。

九、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是什么?

答: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基于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殊要求,体格检查期间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部门反映本人有无疾病史、残疾史,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新招录消防员入职训练期间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消防员招录中直接录用、优先录用的规则是什么?

答: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招录考核合格的直接录用,优先顺序为学历层次、急需专业、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在计划指标内依据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下同)。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消防员招录的急需专业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整体建设需要,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急需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代码为080202(下同)、土木工程(081001)、通信工程(080703)、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基础医学(100101K)、运动训练(040202K)、体育教育(040201)。急需专科专业为:机械设计与制造(560101)、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运动训练(660302)、体育教育(670114K)、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森林消防队伍招录急需本科专业为:通信工程(080703)、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基础医学(100101K)、运动训练(040202K)、体育教育(040201)、林学(090501)、森林保护(090503)。急需专科专业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运动训练(660302)、体育教育(670114K)、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飞机机电设备维修(600409)、飞机部件修理(600411)、森林资源保护(510203)、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510208)、森林消防(680110K)。研究生对应的一级专业学科须与相应的本科专业一致。

十二、消防员是什么编制?退出如何安置?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消防员退出安置具体办法。

十三、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怎样,如何晋升?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消防员消防救援衔设三等八级:

(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

(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

(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消防员按照下列工作年限编制消防救援衔:

(一)工作满二十四年的:一级消防长;

(二)工作满二十年的:二级消防长;

(三)工作满十六年:三级消防长;

(四)工作满十二年:一级消防士;

(五)工作满八年:二级消防士;

(六)工作满五年:三级消防士;

(七)工作满二年:四级消防士;

(八)工作二年以下的:预备消防士。

消防员入职训练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授衔定级。消防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畅通的成长渠道,只要努力工作,能力素质和现实表现优秀,岗位有空缺,就能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多数都能达到工作满1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部分还能逐级晋升到消防长(高级消防员),满足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优秀消防员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定向培养,毕业后可提任为干部。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干部。

十四、消防员休假如何保障?

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必须枕戈待旦、快速反应,保持24小时驻勤备战状态。

在坚持按照纪律部队建设标准严格管理和确保完成任务的同时,科学安排广大消防指战员休假是保持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消防员入职后根据衔级和工作年限享有相应的探亲、休假、疗养等权益,基层单位在保证驻勤备战力量的前提下,可合理安排消防员轮休、调休和离营住宿。

十五、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消防员授予消防救援衔时,其服役年限是否计入工作时间?

答: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消防员,其服役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十六、符合招录条件的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录用后,如何授予消防救援衔?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从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十七、新录用消防员入职训练如何开展?

答:入职训练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负责,以总队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新录用消防员不同来源类别、不同基础素质,实行分类训练。采取基地化集训和岗前适应训练相结合方式,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十八、新录用消防员入职训练期间享受什么待遇?

答:新录用消防员入职训练期间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十九、消防员招录中如何进行调剂录用和补录?

答:1.调剂录用。拟录用人员数量未达到招录计划的,可在符合录用条件、服从调剂人员中征集调剂志愿,实施跨队伍或跨省份调剂录用。

2.补录。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因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不合格等原因退出导致招录计划空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二十、消防员招录有咨询、投诉电话吗?

答: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分别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具体请查阅招录公告。咨询、投诉电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和举报投诉。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国消防

本期编辑:黄兴宁 黎瑞雏(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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