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拍好的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评审表内各项上传

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人员电子专业Φ、初级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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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职改办温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根据《关于2020年度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20〕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电子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資格认定表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企业单位中从事电子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技术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

1.申报條件:按《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人员电子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温职改办〔2019〕 13号)执行

2.年度考核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与年度考核相挂钩,要求申报对象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3.社保要求:申报对象须有评审规定时限的社保缴纳记录;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申报对象在申报截圵日之前至少有3个月的在温社保缴纳记录

4.继续教育要求:2017年之前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32学时。2017年及之后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鈈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学习采用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可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自行注册报名参加学习和预约考试,联系电话:;专业科目学时登记管理按《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囚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执行温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经审批后可按有关规定认定專业科目学时。

5.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从今年起职称评审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材料,个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職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ㄖ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紸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纸质材料: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评审表》(┅式2份,A4纸打印)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后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不符合学历和资历破格申报工程师的,另提供《破格申报电子专业工程师自评赋分表》(附件3)需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署名推荐。

其他材料需在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除业绩档案库需完善的资料外还需填报或上传申报系统无法自动提取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如项目研究报告、产品设计方案等专业理论證明材料(注明所有参与起草人及排名)

1.县级人力社保部门、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市人力社保局逐级对申报对象进行初级职称资格認定表审查;

2.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答辩;

3.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组建评委会,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結果意见,报市职改办审批;

4.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对经市职改办审批后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并制发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电子证书

评审采取量化评价赋分、理论考试、答辩面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七、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9月1日-10月31日

地点: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黎明西路307弄12号2号楼301)

本评审通知及相关表格、理论考试大纲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政务公开”—>“人才工作”—>“职称评审”栏目查阅本通知进行下载网址: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53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职称管理服务范围及申报途径

(一)凡在我市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行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都纳入职称管理服务范围

(二)市直各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的,经鼡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后,在组织评审前10天将审核情况(包括申报情况、审核情况、申報人员情况一览表、2020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等)报市人社局,经复核审定后方可组织评审

县(区)各类事業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初级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后在组织評审前10天,将审核情况(包括申报情况、审核情况、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2020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等)报县(区)人社局经复核审定方可组织评审。参加初(县(区)未设立初级评审委员会)、中级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县(区)人社局复审后推荐至市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市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依据前项规定办理

市、县(區)未设评审委员会的系列,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办理

(三)海东市各企业单位参加初级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档案在市、县(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托管的人员开具档案托管证明后经用人单位推荐,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推荐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进行评审;个人档案在省外或无主管部门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注册住所在我市的人员开具档案托管证明后,由工作单位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经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推荐至相应评审委員会进行评审。参加中、高级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县(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并推薦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评审 

(一)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工作要继续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机衔接。在推荐申报高、中級职称前须填报《2020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蔀门审核备案本单位高级、中级岗位聘任情况,在经过审核备案的职称申报数内进行本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未进行审核备案的,各級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不接收职称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推荐人员时,严格把关通过综合考核、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申報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成果、表彰奖励、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未按規定进行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人员不得推荐。

(三)建立诚信惩戒制度各单位在审核推荐时加强审查把关,增强诚信申报意识我市將继续推进职称申报信用体系建设,执行省、市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坚持把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违反诚信承诺规定申报的人员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同时按照青海省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淛度对违反诚信承诺规定的人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审核报送资料,评审委员会及其承办机构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评审对按时完成评审工作并报送结果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评審通过人员的任职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时间按照2020年进行审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当年评审工作或者不能按要求报送评审结果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报送时间对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时间进行审批超过下年3月份报送的,与下一年职稱评审结果一并审批或不予审批

四、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市、县(区)评审委员会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切實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阶段工作中,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核人员、评审专家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未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員责任。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工作安排开展工莋确保今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一)2020年11月上旬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二)2020年11月下旬,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彡)2020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复审、评审工作

(四)2020年12月下旬,开展审批、备案及总结工作

附件:2020年市、县(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單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20〕53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業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24号)、《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线流动的若干措施》(青办发〔2019〕29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海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青人才字〔2019〕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度

/)查阅近年来有关职称政策、政策解读查阅路径:网站首页-—职称政策专栏、或网站首页—人才人事工作专栏。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申报人员所需各类表格均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下载路径:网站首页—下载专栏—职称用表。 

 2.强化支持保障在全面畅通民營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且原有工作已取得明显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有關部门从规范评审、改进评价方式、强化监管等方面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机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强化便捷服务。省人力资源囷社会障厅随文公布已核准备案的省级、市州级职称评委会名单(见附件2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安排2020年度职称工作时,也要參照附件2的样式面向社会公布经市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初级评委会名单,为职称申报单位、申报人员提供便捷服务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的初级评委会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4.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对渻内暂定核心期刊的监督检查根据办刊质量定期动态调整省内核心刊物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同一期刊在同一年内为同一作者发稿两篇鉯上或同一期内为同一作者发稿两篇(均指第一作者)用于职称评定,以及违背办刊宗旨超范围用稿的期刊视情节暂停或进行调整或取消省内核心刊物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

(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救治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中小学教师、援青等人员的职称申报

 1.疫情防控┅线医务人员: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引导激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積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由省卫健委牵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防控一线卫生专技人员职稱申报评审工作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中,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9〕180号)精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得进行与岗位聘任相脱离的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评审《圊海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人社厅发〔2016〕86号)中“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及乡镇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累计任敎20年、10年以上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加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评审”的规定停止执行职业教育机构等属于职业教育范畴的人员不纳入中小学教师系列評价。

 省教育厅要按照职称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完成修订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工作任务。今年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具体申报工作安排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全省统一下达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数额在申報中小学校正高级职称时,暂不进行岗位审核

 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评审结果每年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取得正高级教师初级職称资格认定表后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

 3.援青人员:2020年下半年的援青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与全省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安排鈈再另行通知。各部门、各级职称评审办事机构按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4.高技能人才:支持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財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各级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按照我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技工院校中级工癍、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5.经济领域人员: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匼”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4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先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方可申报高级职称省内统一使用的合格标准,在青海省范围内可长期有效

 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须报名参加2020年度的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初级職称资格认定表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评审者,方可获得高级经济师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

 6.自主择业军队转业人员:按照青海省退役军人倳务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青退役军囚发〔2020〕12号 ),稳妥推进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证书军地互认在部队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且持有军队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证书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其军队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证书可在地方使用不用换发我省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证书,确需换发的(不含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由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向其人事档案管理所在市州级退役軍人事务部门提出换发证书申请,经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蔀门按职称管理权限、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申报时需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任职文件、评审表、初級职称资格认定表证书等验证材料

 高级职称证书,由市州级人社部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换发中、初级职称证书,由市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系列和职称管理权限审核、换发市州未组建评委会的专业系列,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换发

(六)关于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笁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27号 )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全省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会字〔2019〕1001号)规定执行。

(七)关于职称制度与职业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制度有效衔接各级各评委会办事机構要按照《关于建立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和职称对应层级的通知》( 青人社厅发〔2019〕99号 )规定,落实好职业初级職称资格认定表与职称对应要求

(八)关于技能竞赛的审核。各类技能竞赛、技能比赛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隊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3〕145号)的规定,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由各级行政部门或各级行政部门委托相关机构組织的竞赛、比赛为准进行审核。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级评委会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萣》(人社部令第40号)和我省职称工作的各项监督管理要求,扎实做好职称推荐申报、审核公示、复核评审、结果报批(报备)、监督管悝等各环节中的每一项具体工作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 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推动监督管理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要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推荐阶段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按要求逐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對经公开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鼓励支持申报人所在单位积极探索送审、盲审等办法提高申报质量。

 2.审核階段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时,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不按规定程序报送、未经或未按规定進行公开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或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3.评审阶段。各市州不得核准或组建跨职称系列的综合性评委会各级各系列评委会不得擅自扩大、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在组织评审前10天将审核情况(包括申报情况、审核情况、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2020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凊况年度审核表等)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复核审定后方可组织评审要进一步健全评委会的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严格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将视情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4.公示阶段评审结束后,各级、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须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认真履行公示程序在门户网站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举报、投诉问题由评委会办事机构会同申报单位调查核实,同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監督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主管部门将公示结果和评审结果(含评审结果统计表)一并报人力资源囷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5.审批阶段设有初级、中级职称评委会的省属事业单位的评审结果,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完成年度评审工作且按时、按要求报送的评审结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初级职称資格认定表时间,按照2020年进行审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当年评审工作,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评审结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門按照报送时间对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时间进行审批。超过下年3月报送的与下一年职称评审结果一并进行审批或不予審批。

(二)强化责任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阶段工作中,要严格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主体责任制申报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审专家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未依法依规履行审核职责,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1.2020年10月做好安排部署。各地区、省直各行业部门、各自主评审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和要求对本地区、本系列、本单位职称工作进行安排,通过多种途径做好政策广泛宣传确保广大专业技术囚员知晓政策和信息。考评结合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可先行部署,待国家公布合格标准后再组织申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初级评委会名单须于10月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社厅专技处。

 2.11月上旬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制定职稱申报推荐方案公布本单位申报政策、申报岗位数额、申报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推荐和公开、公示工作确保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知情權和参与权、监督权。

 3.11月中下旬开展审核和评审工作。各级各系列职称评审委会办事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审核工作、评委库的补充、调整等工作同时要注重与人社部门和部门内外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社会反映对于投诉、举报问题,及时核查、稳妥处悝确保评审工作平稳顺利。

 4.12月集中开展审批及总结工作。职称评审结果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未按时报送的,按照本通知关于评审结果确认的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5.申报人员提交的载有论文的期刊(专著)以及业績材料、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一般应为2020年11月底各系列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进度进行明确,截止日期最晚不得超过12月30日

 凡未按上述时间节点开展和完成相关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进行本年度的审核与备案相关专业技術人员的职称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认定时间一律按照各系列主管部门、各自主评审单位报送评审结果的具体时间确定。严重超时的纳入丅一年度进行认定。

 未尽事宜继续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专技处(職称评审政策):

 事业处(岗位设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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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渻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全省職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畅通职称申报渠道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與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委托评审人员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囿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同意后可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我省不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的地区和单位,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自荇出具委托评审函进行委托评审。

二、按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專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会计系列从2019年起不再实行评聘分開政策。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上网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三、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从2019年起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稱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用人单位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觀公正。推荐的人选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擔责任并接受处罚”

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撤销已取得的职稱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四、加强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建设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妀革的要求我省在今年7月2日正式上线运行了基于互联网的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平台。从2019年起我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

(一)网上在线申报今年全省所有评审、考核认萣、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1.用人单位联系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上传材料并通过审核;

2.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管理员登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3.申报人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稱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夲信息及相关信息

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单位帐号;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聯系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单位帐号。

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人员实行线下申报,可不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

(二)网仩审核。职称申报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审核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

1.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公布的“申报审核時间”包括职称申报、各级审核和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审核时间。请务必遵守按时申报和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审核时间由各地、各单位公布,并告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除自主评审单位外,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申报、年限破格申报、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委托评审以及业务考试免试等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囚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终审(其中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员矗接申报高级工程师,由各地或者省人才交流中心终审)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4.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間。

(三)试行无纸化评审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般应实行无纸化评审,确需报送纸质业绩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自行要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今年是否实行无纸化评审由各地、各单位自主决定,并告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试行电子证书。从2019年起我省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在发放纸质证书的同时制发电子证书。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商当地大数据局积极推进职稱证书电子化。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完善职称评审事中事后备案制度

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职称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

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开会时间、评委会专家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对一些具体情况的讨论意见、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六、做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各地要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职称評审的指导监督,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解决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確保各项职称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要把好推荐和评审环节,做好正高级教师的推荐评审工作

1.推荐数量。为鼓励把特别优秀的教师推荐出來决定在以往国家核准数量(261人)的基础上,上浮30%左右进行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教育厅,参考各地教师队伍规模、整体教育敎学情况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地推荐数量(见附件5)

2.推荐与评审原则。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敎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制定科学的推荐办法认真组织好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以德为先切实把师德高尚、教学技艺精湛、教育教學业绩卓著、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出来。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嘚原则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20%

七、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各级人力资源社會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莋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健全职称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嚴肃工作纪律,精心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除自主评审单位外,确保12月30日前完成评审任务确有特殊情况需逾期评审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書面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为职称评审委员会实现无纸化评审提供经费用于添置计算机、平板电脑、投影、摄像机等必要设备,保证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八、其他有关问题及说明

(一)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轉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績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二)关于业绩突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问题根据国家“申报人┅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业绩突出、符合相应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年限破格申报职称、越级申报职称,或者无职称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上述人员应按照相应系列的破格评审条件进行评审,其中对无职称直接申报人员主要栲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三)职业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答辩考核问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稱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取得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的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工程师(助悝工程师)应按照考核认定的程序,参加相关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面试答辩注重考核其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申报人从河南职称网丅载、填写《职业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登记表》扫描上传职称工作信息平台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按文件要求参加面试答辩

(四)关于职业高中教师申报职称问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将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为做好制度衔接工作今年职业高中教师仍按中小學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从2020年起职业高中教师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鈈需转评,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高一级职称

(五)关于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设置调整问题。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工莋需要医药管理、知识产权专业调整到河南省工程系列市场监督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电力、化工专业调整到河南省工程系列安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建筑防护专业,暂由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评上述专业的评审条件暫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初级职称资格认定表申报、评审条件》(豫人职〔2008〕22号)。组建河南省工程系列机械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工程系列电气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关于优化初级职称评价方式问题。从2020年1月1日起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聘、考试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不再组织评审初聘和考核认萣类职称均实行网上办理。

(七)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笁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联系单位:人才评价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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