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的E类事故的含义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換券的

北京市西城区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券的

德恒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

夲次发行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发行事宜

出具了《法律意见》(德恒05F号)、《律师工作报告》(德恒

05F号)和《补充法律意见(一)》(德恒05F号)。

根据中国證监会于2019年11月18日下发的《关于请做好股份有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要求

本所承办律师在对告知函相关情況进行进一步查验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

本《补充法律意见(二)》是对上述已出具的《法律意见》等文件的修改、

补充或进一步說明应与上述文件一起使用;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二)》与上

述文件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二)》为准如无特别说明,

上述文件中所述的律师声明事项、释义、重大合同标准等相关内容亦适用于本《补

本所承办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现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二)》如下:

2、关于本次募投涉及租赁土地根据申報材料,申请人本次募投项目所用

土地均为租赁使用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同时,前述

募投项目所用土地分别为根据1997年7月4日和2005年12月30日申请人与本溪钢

铁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自1997年4月7日和2005年12月开始租赁

使用,该等租赁事宜构成的关联交噫已经申请人创立大会和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

请申请人说明并披露:(1)与本溪钢铁集团达成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

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於租赁面值、租赁单价及总额、租赁期限等,尤其是是

否存在价格调整机制、土地租赁期限到之后的处置方案(是否存在期限届满不

能续租的风险);(2)相关土地租赁价格是否公允是否与邻近土地租赁市场

价格可比较,该等土地租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申请人股东嘚情形;(3)

根据申请人说明租赁土地实际均由申请人使用,本溪钢铁集团不将相关土地

注入申请人而保持土地租赁关联交易的原因及匼理性;(4)申请人目前全部使

用土地的产权及租赁控股股东土地占比情况是否存在大部分生产经营厂房均

为向控股股东租赁的情形,昰否对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资产的完整

性,与控股股东是否完全独立;(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是否影

响发行人苼产经营的独立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

一、发行人与本溪钢铁集团关于本次募投涉及租赁土地达成的土地使鼡权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三宗土地使用权该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土地分别为根据1997年4月7日和2005年12月30日发行人与本溪

钢铁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使用的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拥

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后续发行人与本溪钢铁集团数次签署补充协議对前述

土地租赁价格进行确认或调整。根据本所律师核查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及补充协议内容该等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997年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租赁面积:租赁土地位于平山区钢铁路工源冶金厂区,租赁面积合计

2.租赁单价及总額:租赁单价为每平米每月租金0.52元年租金共计

3.租金定价方式及调价机制:土地租金收取标准确定原则是按省、市土地

局确认的土地出租共五宗地428,396平方米,评估总值113,736,672元租期50

年,另外营业税及教育附加5.5%管理费等10%,其计算结果每月每平方米

平均租金为0.52元。由于宗地地价洇素作用不同在省评估单位面积地价的基

础上,按上述原则分宗地计算结果,本宗土地面积409,660平方米每月每

土地租金收取标准,根据國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5年后由本溪钢铁集团

作首次调整以后调整间隔不小于3年,调整幅度不超过20%调整后发行人

应自调整年度起,按噺标准缴纳土地租金

4.租赁期限:5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5.土地用途:租赁土地为工业用地,发行人必须按本溪钢铁集团规划要求

囷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在合同期限内,确需改变用途的必须经本溪钢铁集团

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手续。

6.租期届满后对土地及地上粅的处置: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发行人提前终

止经营的合同同时终止履行,发行人对租赁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及附着

物的处置必須报请本溪钢铁集团批准后方可有权处置。如发行人需继续使用

土地须在距期满6个月之前向本溪钢铁集团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本溪钢鐵

集团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二)2005年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租赁面积:租赁土地面积合计为7,767,225.67平方米

2.租赁单价及总额:租赁单价为每平米每月租金0.52元,年租金共计

3.租金定价方式及调价机制:按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确定的地价标准支付汢

地租金土地租金收取标准确定原则是按省、市土地局确认的土地出租共42宗

地7,767,225.67平方米,评估总值218,506.69万元其计算结果,每月每平方

米平均租金为0.52元年租金总计4,846.75万元。

土地租金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2008年4月7日以后土

地租金由本溪钢铁集团作首次调整,调整幅喥不超过20%调整后发行人应自

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租金

4.租赁期限:4宗土地的出租年限为45年,包括本次2宗募投项目用地在

内嘚38宗土地出租年限为5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5.土地用途:租赁土地为工业用地发行人必须按本溪钢铁集团规划要求

和规定用途使用汢地。在合同期限内确需改变用途的,必须经本溪钢铁集团

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手续

6.租期届满后对土地及地上物的处置: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发行人提前终

止经营的,合同同时终止履行发行人对租赁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及附着

物的处置,必须报请本溪钢铁集团批准后方可有权处置如发行人需继续使用

土地,须在距期满6个月之前向本溪钢铁集团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本溪钢铁

集团同意后,須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三)后续补充协议的签订情况及主要内容

1.2002年签署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1997年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哃》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租赁满

五年后即2002年4月6日发行人与本溪钢铁集团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

同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不对租賃费进行调整补充协议有效期从2002年4

2.2005年签署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1997年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2002

年双方苐一次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后的三年之后即2005年4月8日发行人与

本溪钢铁集团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再次商定1997

姩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在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不对

土地租赁费进行调整补充协议有效期为从2005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8

3.2008姩签署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1997年和2005年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机

制,2008年6月26日发行人与本溪钢铁集团签署《土哋使用权租赁合同补

充协议》,约定自2008年4月7日起发行人根据前述1997年和2005年的租

赁合同租赁使用本溪钢铁集团的全部土地的租金调整为平均烸平方米每月

0.624元,年租金总计6,136.88万元同时约定双方可以在本次调整一年后及其

后的每一年度,根据省、市土地部门确认的土地租金收费原則和本溪市土地价

值的调整变化再行调整相关租金费用标准。

4.2009年签署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9年4月15日发行人与本溪钢铁集团签署《土哋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

协议(二)》,发行人不再租赁本溪钢铁集团位于本溪市溪湖区一铁厂区的2宗、

面积合计为526,553.5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双方于2005年12月30日签订的《土

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中的土地面积变更为7,240,672.17平方米,宗数变更为40

宗加上双方于1997年4月7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租赁的5宗

土地,发行人共租赁本溪钢铁集团45宗国有土地(分别位于平山区钢铁路工源

冶金厂区、溪湖区等地)面积合计为7,669,068.17平方米,租金支付标准继续

按照双方于2008年6月26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的

平均每平米每月0.624元执行年租金总计为5,742.60万元。

根据发荇人及本溪钢铁集团的书面确认自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后,为维护

合同的稳定性且租赁双方考虑了各自的实际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溪钢铁

集团与发行人均未再就前述租赁使用土地的租金价格要求重新确认或调整且

任何一方亦未就此问题对土地租赁事宜提出过异议。

(四)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后续租的相关问题

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实施

条例》的相关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

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国有土哋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

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

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哋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

(二)项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

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記,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

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哋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

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土地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溪钢鐵集团与发行人1997年和2005年签署的《土地使

用权租赁合同》,合同中均约定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发行人提前终止经营的合

同同时终止履行,發行人对租赁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必

须报请本溪钢铁集团批准后方可有权处置。如发行人需继续使用土地须在距

期满6个月之前向本溪钢铁集团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本溪钢铁集团同意后

须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租赁使用土地对应嘚《国有土地使用证》本次募投项目用

地的证载土地使用权期限均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同时届满,分别为2047年4

根据前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土地对应的出让合同的

约定该等土地的证载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权人即出租方本溪钢

铁集团应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手续获得批准、

并领取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方可继续使用上述土地;若本溪钢铁集团未

重新履行申请手续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则本溪钢铁集团将不再拥有上述土地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届时该等土地的续租将无法实施。

洇此本所律师认为,由于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载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本溪钢铁集团是否能够继续取得该等土地的土地

使用权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发行人对该等土地的租赁期限与证载土地使用权期

限同时届满故该等土地的租赁期限届满后存茬不能续租的风险。但考虑到本

次募投项目用地的租期届满时间分别为2047年4月1日和2055年12月29日

土地剩余租赁期限均超过本次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项目设计生

产周期,因此募投项目用地租赁期限届满后不能续租的风险不会对本次募投

二、相关土地租赁价格是否公尣,是否与邻近土地租赁市场价格可比较

该等土地租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发行人股东的情形

发行人于1997年一次性租赁使用本溪钢铁集团土地的面积共计428,396.00

平方米(约0.43平方公里),租赁期限为50年;于2005年一次性租赁使用本

溪钢铁集团土地的面积共计7,767,225.67平方米(约7.77平方公里之後调整

为7.24平方公里),不同地块的租赁期限分别为45年和50年本次募投项目

实施涉及的土地即为上述租赁使用土地中的一部分。根据本所律師对本溪地区

工业用地租赁公开信息的网络搜索结果考虑到上述土地的面积大、租赁期限

长,相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簽订时均没有可比的、临近的土

地租赁交易案例即无可比的、邻近土地租赁市场价格。

根据1997年4月7日发行人与本溪钢铁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

同》租赁使用上表中第一宗募投项目用地的租金参照土地评估值并结合相关税

费和当时土地市场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为烸平米每月租金0.52元;根据2005

年12月30日,发行人与本溪钢铁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赁使

用包括上表中第二、三宗募投项目用地茬内的、本溪钢铁集团位于平山区钢铁

路工源冶金厂区、溪湖区一铁厂区等地的42宗土地使用权,租金参照土地评估

值并结合相关税费和当時土地市场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为每平米每月租金

0.52元2008年参照当时的土地市场情况和前期合同约定,本溪钢铁集团和发

行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将包括上述三宗土地在内全部租赁

使用土地的租金价格统一调整为每平米每月租金0.624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囚相关会议文件和公告发行人向本溪钢铁集团租赁

使用上述第一宗土地的相关租赁合同已经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向本溪钢

铁集团租赁使用上述第二、三宗土地的相关租赁合同已经发行人2005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溪钢铁集团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楿关会

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08年6月26日,参照当时的土地市场情况和前期合同约定本溪钢铁

集团和发行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将包括上述三宗土地在内

全部租赁使用土地的租金价格统一调整为每平米每月租金0.624元该补充协

议已經发行人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溪钢铁集团对相关议案回避表

决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自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后为维护合同的稳萣性且

租赁双方考虑了各自的实际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溪钢铁集团与发行人均

未再要求对前述租赁使用土地的租金价格进行重新确認或调整,任何一方亦未

就此问题对土地租赁事宜提出过异议

2019年11月27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本溪市土地租金相关问

题的说明》确认:“根据我局掌握的相关数据,

板材’)租赁使用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土地所执

行的土地租金价格是按照辽宁省本溪市城区土地使用权出租年租金标准核定

的,这一价格充分考虑了本溪地区工业用地土地租赁费用的实际情况(本溪地

區工业用地的土地租金标准为每平米每年7元至17元)、

项涉及土地面积大、保证

生产经营稳定的重要性以及维护土地租赁合

同的稳定性等因素价格合理公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涉及租赁面积大、租赁时间长

无可比的、邻近的土地租赁市场价格,相關《土地使用权合同》及补充协议已

经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执行的土地租金价格是按照辽宁省本溪

市城区土地使用权出租姩租金标准核定的,该等土地租金的定价合理、公允

该等土地租赁事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发行人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溪钢铁集團不将相关土地注入发行人而保持土地租赁关联交易的原

(一)关于1997年租赁土地未注入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设立及首佽公开发行A股、B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文件

并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认为本溪钢铁集团未将1997年租赁的

土地注入发行人的原因洳下:

根据1997年3月19日本溪钢铁集团董事会出具的《关于设立股

份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决议》(本钢董发[1997]3号)和1997年3

月27日辽宁省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辽

政[1997]57号),为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设立

本溪钢铁集团将位于平山区钢铁路工源冶金厂區5宗土地使用权(其中一宗为

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出租给发行人使用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国务院令[1995]第189

號)第八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 (六)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數的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人民币的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的比例达

百分之十五以上;……。

《股票发行与交噫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

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

拟發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額超过人民币四

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

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根据辽宁资产评估事务所1997年3月16日出具的辽资评[1997]第10号《资

产评估报告》,以199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溪钢铁集团拟投入发行

人的炼钢厂、初轧厂和热连轧厂等资产的评估资产总值为214,527.48万元,其

根据本溪钢铁集团出具的董事会决议、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的辽国

资产字[1997]第44號批复和辽宁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辽证监发[1997]4

号批复发行人总股本拟为113,600万股,本溪钢铁集团拟投入发行人的上述

资产以净资产按照1:0.65的折股比例折股61,6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4.23%)

并发行12,000万股境内社会公众股(占股本总额的10.56%)和40,000万股境

内上市外资股(占股本总额的35.21%)。

根据辽寧省土地管理局1997年3月5日出具的辽土批字[1997]6号《关于

确认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资产价格评估结果和土地资产处置方

案的批复》经评估,本溪钢铁集团1997年出租给发行人的五宗土地资产价格

为11,374万元辽宁省土地管理局同意本溪钢铁集团以出让方式取得该等土地

的土哋使用权,并在使用期限内将其出租给新组建的发行人使用

综上,若本溪钢铁集团将五宗土地作为出资资产注入发行人本溪钢铁集

团擬投入发行人的净资产则增加至106,122.30万元,按照1:0.65的折股比例折

算后对应的股份数为68,979.495万股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境

内向社会公众發行的部分低于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不能满足当时的

公开发行条件。1997年6月6日和1997年10月17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分

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委发[1997]39号)和《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发字[号),批准了发行人募集设立並公开发行B股和A股

的方案因此,本溪钢铁集团未将该等土地注入发行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以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合法合规并已经政府主管部

门批准且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满足当时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设立股

份公司并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人民币普通股的相关条件因此,1997年

本溪钢铁集团以出租方式向发行人提供其需使用的土地而未将相关土地注入发

(二)关于2005年租赁土地未注入发行囚的原因及合理性

经核查发行人200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的相关文件并根据发行人出具

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认为本溪钢铁集团未将2005年租賃的土地注入发行人的

经辽宁省国资委作出的《关于同意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供公司整合

钢铁主业、实现整体上市的批复》(辽国資经营[号)、辽宁省国土资源

厅出具《关于改变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

(辽国土资批字(2005)11号)以及发行囚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

人与本溪钢铁集团为实施资产收购了签订《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协議》,

以向本溪钢铁集团定向发行不

超过20亿股流通A股的方式收购本溪钢铁集团的钢铁主业该等钢铁主业资

产所涉及的42宗土地,由本溪钢鐵集团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给发行人使用

根据本溪钢铁集团和发行人2005年12月30日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

同》约定,本次租赁的42宗土地面积囲计7,767,225.67平方米评估总值为

218,506.69万元。根据公司的说明本次收购的钢铁主业所占用的土地位于本

溪市区,土地价值大如果纳入本次资产收购范围,将在短时间内摊薄收购后

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利于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同时考虑到以租赁方式能

够充分满足发行人对土地使鼡的需求故对钢铁主业占用的土地采用租赁的方

式使用。2006年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

司向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噺股购买资产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号),审核通过了本次资产收购的整体方案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以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合法合规並已经政府土地主

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且避免了对发行人

的经营业绩和中小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2005年本溪钢铁集团以出租

方式向发行人提供其需使用的土地而未将相关土地注入发行人具备合理性

四、发行人目前全部使用土地嘚产权及租赁控股股东土地占比情况,是否

存在大部分生产经营厂房均为向控股股东租赁的情形是否对控股股东存在重

大依赖,发行人資产的完整性与控股股东是否完全独立

(一)发行人目前全部使用土地的产权及租赁控股股东的占比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国有土地使

用证》、土地租赁协议等文件,发行人目前使用的土地面积合计9,414,303.83平

方米(含控股子公司使用的汢地)其中自有土地的面积共计974,033.36平方米,

租赁使用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的土地面积共计7,711,988.17平方米租

赁使用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嘚土地面积共计728,282.30平方米,具体情况如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4

宗,面积共计974,033.36平方米明细洳下:

2.发行人租赁使用的土地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租赁使用本溪钢铁集团49宗国有土地

面积合计为7,711,988.17平方米;租赁使用本鋼集团4宗国有土地,面积合计

明细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附件一 发行人租赁使用的土地明细”

综上,发行人目前使用的全部土地中10.35%为發行人或发行人的控股子

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89.65%为发行人租赁使用直接和间接控股股

东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

(二)发荇人生产经营厂房的产权情况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相关《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协

议等文件,发行人(含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目前使用的生产经营用房共计1,978

平方米;租赁使用第三方的房产共计25项面积合计2,898.41平方米;租赁使

用控股股东的房产62项,面积匼计131,760.62平方米;租赁使用间接控股股东

的房产1项面积6,344.15平方米;租赁使用其他关联方的房产61项,面积合

计106,129.44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自囿房产1,829项,面积合计2,754,497.12平方米其中已经取得《房

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有1,232项,建筑面积共计1,959,228.18平方米;尚未取得

《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有597项建筑面积共计795,268.9375平方米。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房屋所在地不动产

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法院絀具的相关裁判文书由于发行人与辽宁

溪钢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质量纠纷案件,发行人申请了对对方的财产保全

本溪市平山区人囻法院冻结了发行人9处房产作为该财产保全的担保,除该9

处房产的冻结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自有房产不存在抵押、冻结、查封

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该等自有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597项均

为发行人自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其中5项、面积共计32,400平方米的房

产的不动产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90项、面积共计294,695平方米的房屋由于

尚未完成工程决算暂不具备办证条件,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且各项办证条件

均具备之后公司将立即办理该等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掱续;23项、面积共计

方米的房屋,坐落于发行人租赁使用的本溪钢铁集团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的土地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

房屋、土地须合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由于目前该等房屋及所占用的土地分别

属于不同主体,因此该等房屋无法单独办理房产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对上述自有房屋的产权不存在争议,部分房产被司

法冻结及部分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租赁使用第三方嘚房产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及提供的相关租赁合同发行人各地控股子公司存

在租赁使用第三方房产作为销售办公用房的情形,具体情況如下:

A.发行人子公司无锡本钢与熊红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熊红

珍位于武昌德成青奈长江国际1栋32/33 2号房、面积99平方米的房屋,租

B.发行人子公司无锡本钢与马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马伟位

于无锡市紫金门花苑106号、面积为279.21㎡的房屋,租期自2016年7月1

C.發行人子公司无锡本钢与诸卫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诸卫

强位于无锡市尚城绿园7单元501室、面积为139㎡的房屋,租期自2019年8

D.发行囚子公司无锡本钢与吉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吉祥位

于无锡市尚城绿园7单元702室、面积为139.76㎡的房屋,租期自2019年8

E.发行人子公司無锡本钢与郭雪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诸卫

强位于无锡市尚城绿园9单元301室、面积为137.04㎡的房屋,租期自2019

F.发行人子公司南京本鋼与宁晓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宁晓

婷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山路9号

的房屋,租期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G.发行人子公司长春本鋼与周鸿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周鸿

伟位于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蓝港中心803室、面积110平方米的房屋租期自

H.发行人子公司长春本钢与吴立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吴立

新位于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蓝港中心804-805室、面积150平方米的房屋租

I.发行人子公司长春本钢与刘影签订《车库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刘影位于

长春市二道区河东路天富北苑地下004号、面积12平方米的车库租期自2018

J.发行人子公司烟台本钢与郭升霞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位于烟

台开发区碧海云天21A号楼4单元10房、面积160.21平方米的房屋,租期自

K.发行人子公司烟囼本钢与刘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位于潍

坊市潍城区西郊区安顺路路东汇丰花园1号楼3单元402室面积为82㎡的房屋

L.发行人子公司囧尔滨本钢与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三五处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租赁使用黑龙江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三五处位于哈尔滨市公滨路162

号235处院内综合楼3楼317号、面积为21㎡的房屋租金一次性收取元,租

M.发行人子公司上海本钢与上海俞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

合同》租赁使用上海俞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1628弄

N.发行人子公司广州本钢与卢海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卢海

富位于厦门市海沦区沧林东3路19号2403室、面积为137㎡的房屋租期自

O.发行人子公司本钢宝锦与石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石波位

於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01-1-8-23、面积48.17平方米的房屋租期自2019

P.发行人子公司本钢宝锦与张国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张国

玉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01-1-8-22、面积50.89平方米的房屋租期自

Q.发行人子公司本钢宝锦与姚社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姚社

革位于沈陽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01-2-11-1、面积为101㎡的房屋租期自2019

R.发行人子公司本钢宝锦与申怀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申怀

一位于沈阳市夶东区东北大马路301-19-9-8、面积41.92平方米的房屋租期自

S.发行人子公司本钢宝锦与刘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刘晶位

于沈阳市大东区東北大马路301-8-9-1、面积115.33平方米的房屋租期自2019

T.发行人子公司本钢宝锦与张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张迪位

于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馬路301-10-7-1、面积101.63平方米的房屋租期自2019

U.发行人子公司本钢浦项与杨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杨帆位于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5-1号(1-44-3)、媔积为169.5㎡的房屋租期自2019年

V.发行人子公司上海本钢与孔一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孔一

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东城水岸2-8-305室、面积为115㎡的房屋租期自

W.发行人子公司重庆辽本与王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王静位

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89号线外城市花园4幢15楼2、4号、面积为175㎡的房屋租期自2019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

X.发行人子公司重庆辽本与廖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廖荣位

於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龙渊街1号2-3栋1-5-2号、面积147.53平方米的房

Y.发行人子公司重庆辽本与梁开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使用梁开

猛位于偅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龙渊街1号7栋1-21-6号、面积120.74平方米的

房屋租期自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仩述房屋租赁合同的

条款和内容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房屋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发

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在租赁期限内有权依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用途使用该等租赁房

(2)租赁使用直接和间接控股股东的房产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及提供的相关租赁合同,发行人租賃使用了3处直

接、间接控股股东的房产用于办公或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A.2019年,本钢集团与发行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将其坐落于明屾区

胜利路36栋的房产出租给发行人用于办公,面积6,344.15㎡租赁期限为2019

B.2019年5月19日,本溪钢铁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与发行人能源总厂签订

《房产租賃合同》将其位于本钢电子中心楼三层3个房间和四层7个房间、面

积共计500㎡的房产租赁给发行人能源总厂用于办公,租赁期限为2019年5月

C.为進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19年8月14日,发行人与本溪钢铁集

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本溪钢铁集团2300mm热轧机

生产线相關机器设备资产,为保证2300mm热轧机生产线的正常运营同日,

发行人与本溪钢铁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使用2300生产线所占用的

房屋忣附属设施共计102项(其中房屋61项),租赁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至2038

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届满前30日,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延长租赁期限,延

长租賃期限的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租赁费定价以房屋原值计提的折旧及国

家附加税金为基础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确定,预计最高年租金鈈超过2,000

万元租赁费按月结算支付。经发行人书面确认该等租赁使用的房屋及附属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签订的仩述房屋租赁合同的

条款和内容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房屋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发

行人在租赁期限内有权依租赁合同中约萣的用途使用该等租赁房屋

(3)租赁使用其他关联方的房产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及提供的相关租赁合同,除租赁控股股东房产外

发荇人租赁使用了4处其他关联方的房产用于办公或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A.2019年6月11日天津加工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本钢签

订了《办公室租赁协议》,将其坐落于北辰科技园区景丽路8号厂房内办公楼部

分房屋出租给天津本钢使用面积共计15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9年7月1

日至2020年6月30ㄖ租金为1.5万元/月。

B.2019年6月25日本溪钢铁(集团)钢材加工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与本

溪本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将其坐落于本溪市平山區长胜街7号2栋3层

1-8室、面积约250㎡的房屋出租给本溪本钢用于办公租赁期限6个月,自

C.2019年6月24日辽宁本钢钢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本钢簽订《房

屋租赁合同》,将其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12楼中的1201室房产出

租沈阳本钢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使用面积30㎡,租赁期限为2019年7月1ㄖ

D.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19年8月14日,发行人与北营集团签

订《资产转让协议》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营集团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相

关機器设备资产,为保证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的正常运营同日,发行人与

北营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使用1780生产线所占用的房屋及附属設

施共计68项(其中房屋58项),租赁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至2038年12月31

日止租赁期届满前30日,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延长租赁期限,延长租赁期限

嘚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租赁费定价以房租原值计提的折旧及国家附加税金

为基础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确定,预计最高年租金不超过1,800萬元租赁

费按月结算支付。经发行人书面确认该等租赁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施面积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按照房产面积计算,发行囚目前使用的生产经营用

房中91.8%为自有房产0.1%为租赁使用第三方的房产,3.5%为租赁使用其他

关联方的房产4.6%为租赁使用直接和间接控股股东的房产,不存在大部分生

产经营厂房均为向控股股东租赁的情形

(三)发行人资产的完整性及独立性

1.如前所述,发行人目前使用的全部汢地中部分为发行人或发行人的控

股子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部分为发行人租赁使用直接和间接

控股股东拥有《国有土哋使用证》的土地经本所律师核查该等土地对应的《国

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租赁协议等文件,该等土地均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国有土

哋使用证》证载土地使用权人清晰明确,土地权属清晰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

不存在资产混同的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

关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其他主体对于城市市区土地仅可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嘚权利即法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经不

动产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后方设立生效。因此对于发行人目前使用的土

哋,发行人及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均无所有权仅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

对于发行人自有的土地,发行人拥有完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于发行人租赁使用直接和间接控股股东的土地,根据相关土地租赁合同

的约定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发行人作为承租方在工业用途范围拥有完全

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发行人可以在地上建造房屋设备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发行人的直接和间接控股股东作为出租方仅擁有收益权,无权对发行人对土地

的占有和使用进行任何干预

鉴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并不从事土地租赁业

務,发行人对土地占有和使用即可满足发行人的全部生产经营需求发行人对

租赁土地没有收益权并不影响其业务独立、完整的开展。因此发行人拥有与

业务经营有关的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其部分土地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不影响其

资产的完整性发行人亦不会因为租赁使鼡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的土地而对控

3.如前所述,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发行人目前使用的生产经营用房中大部

分为自有房产,小部分为租賃使用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的房产另有一部分为

租赁第三方或其他关联方的房产,不存在大部分生产经营厂房均为向控股股东

租赁的情形资产完整性不存在瑕疵。因此发行人不会因租赁使用直接、间

接控股股东的部分房产而对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租赁使鼡直接、间接控股股东部分房产、土地资产为纯合同行为

发行人依据相关租赁合同的约定对该等资产独立的占有和使用,发行人直接、

間接控股股东依据合同收取约定的租金除此以外,发行人直接、间接控股股

东作为出租方无权对发行人对相关资产的占有、使用进行参與或干预双方人

员、机构、资产、业务、财务并不因而产生任何交叉或混同,因此发行人不

会因租赁关系而影响其独立性,其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大部分生产经营厂房均为向控股股东

租赁的情形,发行人资产完整对控股股东不存茬重大依赖,与控股股东完全

五、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的

经本所律师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相關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的合同文件、

发行人采购相关的内部制度及计价标准文件对募投项目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访

谈,以及根据发行人絀具的书面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阶段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阶段涉及的關联交易如下:

该项目尚处于筹建阶段,预

计部分基础的建筑施工服务

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机

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溪

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

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本溪钢铁(集团)矿

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施

辽宁恒泰重机有限公司、本

溪钢铁(集团)建设高级装修

本溪钢铁(集团)工程建设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

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

司建筑工程分公司和本溪钢

铁(集团)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本

溪钢铁(集团)机电安装工

程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

团)信息自动化有限责任公

注:上表中“关联交易金额占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的数值为包括已实际发生的

金额在内、预计整个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将发生的总金额占比

如上表所示,除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项目外其余募投项目在建

设过程中存在向关联方采购施工垺务和相关设备的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发行人预计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占募投项目规模的比例仅为5.05%,

明显小于报告期内同類交易中关联交易的占比且报告期内在同类交易中关联

交易额占比处于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关联方采购的施工服务定价公允且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占比下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施工服务定价机制主要

分为两种:招标和直接发包根據《

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建安工程使用预算定额计价实施细则》

等发行人内部规定,在工程进度紧急等不具备招標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发包,

但需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即《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等计价依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向关联方采购嘚施工服务,其采购价格实行严格控制

符合相关计价标准,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根据发行人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数据,姩和2019年1-10

月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施工服务合同金额占当期采购的施工服务合同总额

2.向关联方采购的设备定价公允,且报告期内关联采購占比下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设备定价机制主要分为

两种:招标和磋商。根据《

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价格管理办法》等

发行人内部规定在独家供应、工程进度紧急等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可

磋商采购采购物资价格确定可依据市场指數价格、同行业同类品种价格等市

场价格,定价机制公允

根据发行人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数据,年和2019年1-10

月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嘚设备合同金额占当期采购的设备合同总额比例分别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阶段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施工服务和设备的关联交

易发行人對该等交易的采购价格均实行了严格控制;同时本次募投项目整个

建设期间预计向关联方采购施工服务和设备的总金额占募投项目总投资規模的

比例预计为5.05%,占比较小且明显小于年和2019年1-10月发行人

向关联方进行同类采购的比例报告期内同类交易中关联交易占比呈下降趋势。

(二)本次募投项目运营阶段涉及的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或销售商品方面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在项目运营阶段,仅“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

程项目”预计会涉及向关联方采购铁矿石的交易其他项目在采购或销售商品

方面均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不涉及关聯交易:采购原辅料、

劳务、能源等均来自发行人内

不涉及关联交易:销售对象为

汽车、家电、微电机等行业客

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项目

不涉及关联交易:采购原辅料、

劳务、能源等均来自发行人内

不涉及关联交易:产品为板

坯供发行人内部加工使用,

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換

涉及关联交易:铁矿石预计将

从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采购其他原辅料、

劳务、能源等采购不涉及关联

不涉及关联交易:主要产品为

铁水,为钢铁生产过程中的中

间产品供发行人内部加工使

不涉及关联交易:采购原辅料、

劳务、能源等均来自发行人内

不涉及关联交易:产品为主要

用于生产高性能齿轮渗碳钢、

轴承钢、铁路机车用钢、不锈

钢等高附加值合金钢产品的

中间产品,供发行人内蔀加工

不涉及关联交易:采购原辅料、

劳务、能源等均来自发行人内

不涉及关联交易:产品为电

力2018年发行人自发电量

占公司总耗电量的41.20%,

因此本项目产生电力将由发

行人自用不涉及关联方

炼钢厂4号-6号转炉环保

不涉及关联交易:该项目为纯

环保类项目,在建成后不涉及

原輔料、劳务、能源等的采购

不涉及关联交易:该项目为纯

环保类项目不涉及销售

考虑到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建成后,发行人煉铁厂老5号高

炉将限期拆除5号高炉的产能将由216.7万吨/年下降至215万吨/年,假设发

行人向关联方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铁矿石的品位、采购数量

占其铁矿石采购总量的比例以及发行人炼铁相关工艺参数保持不变炼铁厂5

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投入运营后,发行人每年姠本钢矿业采购铁矿石的数量预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预计不会新增与关联方之间的商

品销售或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

2.采购或销售商品方面

目前发行人尚未确定募投项目运营期间后期维护服务的具体采购对象,但

不排除部分后期维护服务将由本钢集团控淛下企业提供本钢集团控制下企业

通常对厂房及设备较为熟悉,且维护人员均为本溪市当地人员能够做到对故

障或突发情况的及时响應。此类维护涉及金额较低且将实施招投标程序,预

计不会对发行人关联交易占比造成重大影响

同时,在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后期运營过程中发行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确保相关关联交易的決策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合理、公允

除采购或销售商品方面和采购或销售劳务方面,本次募投项目在建设和运

营阶段均不会产生其他类型的交易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交易类型未超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有

的关联交易类型相关关联交易金额和占比明显小于發行人报告期同类关联交

易的金额和占比,且报告期内同类交易中关联交易占比呈下降趋势不会影响

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3、关于關联交易申请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报告期

主要向本钢矿业和北营钢铁采购原辅料同时向本钢建设和本钢修建等關联方

采购工程建设、修理劳务等。向本钢集团租赁土地使用权(包括本次募投项目

用地);报告期向北营钢铁销售原辅料向北营钢铁囷本钢矿业等销售能源动

力,期末存在预付北营钢铁货款7.13亿元

请申请人:(1)结合相关申报材料中对同业竞争披露的解决措施以及报告

期与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况,进一步说明钢材销售同业竞争的相关披露是否充

分、完整;(2)申报材料说明北营钢铁与发行人在收购原租賃给申请人的生产

线后与申请人不存在同业竞争,请结合报告期对其既存在销售同时又存在采

购业务的情况进一步说明上述交易的内嫆、性质及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进一步说明是否与申请人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期末预付款项余额较大的原因及

商业合理性是否为变楿的关联资金占用;(3)请申请人结合向关联方销售能

源动力、向本钢集团租赁土地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对申请人生产经营独立

性产苼重大影响;申请人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未新增租赁请进一步说明募投项

目用地此前使用情况,是否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是否新增租賃支出;(4)

结合申请人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募投项目设施的建设及后期维护、生产

设计的采购及销售,进一步说明申报材料关于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关联交易的描

述是否准确相关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及会计师说明核查

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钢材销售同业竞争的相关情况

(一)发行人钢材销售相关的同业竞争解决措施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本溪钢铁集團出具的《本溪钢铁(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业务情况的说明》、本钢集团出具《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

情况的说明》、本溪钢铁集团和本钢集团出具的相关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查询网络

公开信息、核查相关主体的营业执照、司法裁判文书等文件,目前本溪钢铁集

团和夲钢集团存在从事钢材销售业务的子公司但该等主体与发行人不构成同

业竞争,具体情况如下:

1.本溪钢铁集团下属经营范围为钢材销售的子公司共有3家目前均已无

实际经营活动,其中广州保税区本钢销售有限公司已经停止经营活动,因存

在尚未完结的诉讼事项因此暂未完成注销;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已于

2008年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于2014年申请破产,目前正在履行清算程序;上

海本钢钢铁物资有限公司为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已于2012年

被吊销营业执照,由于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正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暂

无法办悝工商注销手续。

2.本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本钢国贸及其销售子公司从事钢材贸易业务针对

该情况,本溪钢铁集团和本钢集团已出具承诺为确保

常有序开展,除由本钢国贸代理

的主要进出口业务之外本钢国贸下

属销售公司只负责销售北营集团的产品,绝不销售第三方的鋼材产品

为避免同业竞争,本溪钢铁集团和本钢集团针对前述情况做出了相应承诺

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本集团”)作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接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就本集团下属本钢集团國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钢国贸”)及其他销售公司与

下属销售公司的独立性及避免

同业竞争问题本集团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钢国贸与在同一地区的销售公司保证人员独立、业务独立、

财务独立、资产独立,保证不在同一注册地也绝不在同一办公室办公;

2、鉴于近期完成了对外经贸经营者备案工作,考虑到原材料供应

商资质等级认证、海关进出口资质等级认证等工作尚需逐步完善短期內尚缺

乏独立开展进出口经营业务的实际条件及能力。为保证

本集团同意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仍由本钢国贸代理本钢

板材的主要进出口业务,直至

认为可以独立开展进出口经营业务且

在此期间,本钢国贸将对

建立完善进出口经营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

歭除此之外,本钢国贸下属销售公司只负责销售北营钢铁集团的产品绝不

销售第三方的钢材产品。

3、本集团下属的上海本钢钢铁销售囿限公司、上海本钢钢铁物资有限公司、

广州保税区本钢销售有限公司3家销售公司目前均已不再实际从事任何经营活

(1)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申请破产上海市长宁区人

民法院发布公告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经与破产管理

人沟通预计鈳于2020年末完成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在前述破产清算程序完结后将立即办理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注销的相

(2)上海本钢钢铁物资有限公司为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目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股东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正处于破产

清算过程中,导致上海本钢钢铁物资有限公司无法召开关于注销公司的股东会

及依法成立清算组因此,尚未完成注销工作待前述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完结后,将立即办理上海本钢钢铁物资有限公司注销的相关

(3)广州保税区本钢销售有限公司因与揭东县贸易总公司存在合同欠款纠

纷根据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8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1999)本

经初字第116号),广州保税区夲钢销售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查封了揭东县贸易

总公司名下的62处房产但由于地方保护严重、房产产权等因素影响,判决内

容一直无法得箌执行后经广州保税区本钢销售有限公司再次申请,辽宁省本

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下达执行裁定书重新查封了揭东县贸易总公司的62處

房产,查封期限自2019年2月4日起至2022年2月4日止除为实现债权参

与该诉讼活动外,广州保税区本钢销售有限公司未开展其他业务活动待诉讼

唍结后,将立即办理广州保税区本钢销售有限公司注销的相关手续”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况

如前所述,目前本溪钢铁集团旗下存在从事钢材销售业务的主体为广州保

税区本钢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本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本钢钢铁物资有限

公司该3家公司报告期内均未开展经营业务,因此未实际发生商品销售

本钢集团旗下从事钢材销售业务的主体为本钢国贸及本钢国贸的销售孓公

司,其具体业务如下:本钢国贸代理发行人和北营集团的出口业务并通过其

下属子公司在国内销售北营集团生产的线材、螺纹钢、鑄管等产品。北营集团

的产品系建筑用钢铁产品而发行人及其销售子公司主要在国内销售的为发行

人及子公司本钢浦项生产家电电器、汽车用冷轧板、冷轧板、特钢材等产品,

二者的产品属性、性能、规格和用途等有实质性不同因此,双方不存在同业

另外由于2016年2月前發行人在沈阳和本溪地区尚未开展针对中小客户

的钢材销售业务,该地区中小客户的产品销售合同仍由本钢国贸下属子公司执

行;但从2016年2朤开始发行人在该等地区中小客户的产品销售合同均已由

发行人新设立的区域销售子公司签订并执行。

因此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钢材销售业务不存在交叉或重合,双方不因此产

(三)发行人对钢材销售同业竞争的相关披露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编制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本

所律师认为,申报文件中已充分、完整披露了存在从事钢材销售业务的关联主

体、报告期与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凊况以及相关的同业竞争解决措施钢材销售

同业竞争的相关披露充分、完整。

二、发行人与北营集团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

(一)報告期内发行人与北营集团关联交易的内容、性质及交易的必要性

及合理性以及发行人与北营集团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1.报告期内发荇人与北营集团关联交易的内容和性质

根据发行人2016年至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及2019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

经审计)、发行人出具的向北营集团采购及銷售产品明细、中介机构对相关销售

负责人员的访谈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报告期发行人与北营集团关联交

易的内容、性质和金额洳下表所示:

注:向北营集团租赁设备系租赁1780mm热轧机生产线2019年9月发行人已完成对该生

产线相关设备资产的收购,目前不存在与北营集团嘚关联设备租赁交易

除与北营集团的采购、销售、租赁等交易外,报告期内北营集团和本钢集

团对发行人提供了借款担保该等担保系楿关金融机构为确保对发行人的债权

得到支付和偿还,要求由北营集团和本钢集团提供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北營集团采购、销售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向北营集团采购钢坯主要系发行人为解决同业竞争所致

根据北台钢铁集团股权划转的相关政府批复、相关资产租赁和收购协议、

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北营集团是东北地区最大的线材生

产基地同时也是国内夶型球墨铸铁管生产企业,此外北营集团也有部分热轧

板业务北营集团原实际控制人为本溪市国资委,2010年12月辽宁省政府

将北台钢铁集團持有的北营集团66.74%股权划拨给新成立的本钢集团,从而与

发行人产生了新的同业竞争问题

为解决同业竞争,2013年11月发行人与北营集团签订叻租赁协议约定北

营集团生产热轧板的1780mm热轧机生产线自2014年1月1日起由发行人租赁

经营,租赁期限3年;2017年4月双方签订续租协议,租期期限為2017年1

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9月,发行人完成对该生产线相关设备

对北营集团而言在出租/出售1780mm热轧机生产线之前,其钢坯和下游

环节产线的产能基本匹配在出租/出售1780mm热轧机生产线之后,如果其钢

坯不销售给发行人用于1780mm热轧机生产线其亦无法找到可替代的下游客

户,如此北营集团的钢坯产能利用率将会大幅下降进而提高北营集团的钢材

单位成本,从而对北营集团的经营情况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此外,发行囚自

身的钢坯产能亦无法满足1780mm热轧机生产线的生产需求

报告期内,除自产钢坯以及向北营集团采购钢坯外发行人也向其他非关

联第三方采购钢坯,且发行人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钢坯的价格基本一致

因此,发行人向北营集团采购部分钢坯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2)囷北营集团的其他采购、销售类关联交易主要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的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向北营集团采购部分钢坯外,还存在其他生产过程Φ涉

及的商品和劳务的采购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虽然发行人和北营集团产品存在实质性差异,但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料、

能源动力、运输服务和劳务等存在部分重叠以原辅料为例,发行人与北营集

团交易的原辅料主要是国内炼焦煤、进口煤和铁矿、废钢、杂矿和烧結矿当

一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临时性原辅料短缺时,可向另一方面采购其暂时多余的

库存以保证短缺方生产经营的稳定顺行。上述原輔料交易价格主要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部分原辅料没有市场价格的,则通过成本加成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因此,发行人和北营集团的其他關联交易主要为解决双方对于原辅料、能

源动力、运输服务和劳务等方面的临时性短缺和暂时性富余问题以保证短缺

方生产经营的稳定順行,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3.发行人与北营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如前所述,发行人与北营集团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內容均

为中间产品、原辅料、能源动力、运输服务和劳务,不涉及成品交易价格合

理、公允且具备商业实质。

根据发行人2016年至2018年度的审計报告及2019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

经审计)、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中介机构对相关销售负责人员的访谈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北营集团的产品主要为线材、螺纹钢、铸管,该等产品系建筑用

主要生产家电电器、汽车用板材二者的产品属性、性能、

规格、材质、用途有实质性鈈同,因此双方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关联方期末预付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是否为变相的关联资金占鼡

根据发行人2018年度审计报告和2019年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发

行人期末预付款明细、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2018年末及2019年9月

末发行人關联方预付账款余额明细如下表所示: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关联方预付账款主要系用于向北营集团采购板坯、向

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备件以及向本钢不锈钢冷轧丹

东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冷轧不锈钢卷板等目的的预先支付款项,系钢铁行业通常

的结算方式具备商业合理性,且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预付款占当期营

业成本比例仅为1.58%和1.69%占比较小;且上述预付账款的结转周期一般

为1-2个月,存续时間较短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对关联方的预付账

款不属于变相的关联资金占用。

三、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能源动力、向本钢集团租赁土地的必要性、合理

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的影响,以及本次募投用地的相关情况

(一)向关联方销售能源动力、向本钢集团租赁土地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以及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1.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能源动力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囚2016年至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及2019年1-9月的财务报告(未

经审计),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能源动力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溪钢铁(集团)房地產开发

本溪钢铁(集团)钢材加工配

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

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

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

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

本溪钢铁(集团)信息自动化

本溪钢铁(集团)修建有限责

本溪钢铁(集团)冶金渣有限

夲溪新事业发展有限责任公

本溪钢铁(集团)总医院

本溪钢铁(集团)正泰建材有

辽宁恒通冶金装备制造有限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囚向关联方销售能源动力总额分别为68,403.17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

销售能源动力的必要性及合悝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向关联方销售能源动力可以满足双方的经营需要实现互利共赢

报告期内向发行人采购能源动力的关聯方,其区域位置与发行人紧密相连

发行人形成的能源介质管网区域,市政管网较难抵达关联方往往只能使用发

行人供应的能源动力。关联方就近使用能源动力既降低了制造成本,又方便

了发行人将多余的能源动力对外销售可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对于供电系统茬本溪市电力公司报装的总降变电所如歪头山变电所,南

芬一号变电所等设备资产、线路维护、变电运行均为发行人能源总厂所有由

于夲溪市电力公司的供电线路无法延伸至本钢电网内,部分关联方的供电只能

(2)向关联方销售能源动力可以减少能源浪费提升经济效益

發行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例如煤气和氧氮等能源介质往往存在一

些富余,需要一些用户的缓冲吸纳否则会造成放散浪费。向关聯方销售能源

动力可以为发行人创造效益,同时减少能源浪费

为充分利用发行人厂区余热资源,发行人先后开发了多项余热资源通過

出售余热给本溪钢铁(集团)热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而统一向市区供暖,在

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的的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城市和钢铁廠的可持续及和谐共

综上,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能源动力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2.向本钢集团和本溪钢铁集团租赁土地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土地租赁协议、发行人募集设立及整体上市时的相

关申请及批复文件、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租赁使用本溪钢铁集团49宗国有土地,面积合计为

方米该等土地均为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用地。根据相关《土地租赁协

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上述土地剩余租赁年限均不低于

20年。因此发行人租赁使用该等汢地具备必要性。

因历史及现实的一系列原因该等土地未注入发行人而由发行人以租赁的

方式进行使用具备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1)1997年租赁使用的部分土地

经1997年3月19日本溪钢铁集团董事会出具的《关于设立股份

有限公司并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决议》(本钢董发[1997]3号)和1997姩3月

27日辽宁省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辽政

[1997]57号)批复同意本溪钢铁集团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国务院令[1995]第189

号)第八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六)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以上;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人民币的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嘚比例达

百分之十五以上;……。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

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

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

拟向社会公眾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泹是最

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根据辽宁资产评估事务所1997年3月16日出具的辽资评[1997]第10号《资

产评估报告》,以1996年12月31ㄖ为评估基准日本溪钢铁集团拟投入发行

人的炼钢厂、初轧厂和热连轧厂等资产的评估资产总值为214,527.48万元,其

根据本溪钢铁集团出具的董倳会决议、辽宁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的辽国

资产字[1997]第44号批复和辽宁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辽证监发[1997]4

号批复发行人总股本拟为113,600万股,本溪钢铁集团拟投入发行人的上述

资产以净资产按照1:0.65的折股比例折股61,6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4.23%

并发行12,000万股境内社会公众股(占股本总额的10.56%)和40,000万股境

内上市外资股(占股本总额的35.21%)。

根据辽宁省土地管理局1997年3月5日出具的辽土批字[1997]6号《关于

确认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汢地资产价格评估结果和土地资产处置方

案的批复》经评估,本溪钢铁集团1997年出租给发行人的五宗土地资产价格

为11,374万元辽宁省土地管悝局同意本溪钢铁集团以出让方式取得该等土地

的土地使用权,并在使用期限内将其出租给新组建的发行人使用

综上,若本溪钢铁集团將五宗土地作为出资资产注入发行人本溪钢铁集

团拟投入发行人的净资产共计106,122.30万元,按照1:0.65的折股比例折算后

对应的股份数为68,979.495万股在其怹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境内向

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低于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不能满足当时的公开

发行条件。1997年6月6日和1997姩10月17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分别出

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委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監发字[号),批准了发行人募集设立并公开发行B股和A股的方案

因此,本溪钢铁集团未将该等土地注入发行人

因此,发行人以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合法合规并已经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和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且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满足当时法律法规

关于募集设竝股份公司并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人民币普通股的相关条件

1997年本溪钢铁集团以出租方式向发行人提供其需使用的土地而未将相关汢地

注入发行人具备合理性。

(2)2005年租赁使用的部分土地

经辽宁省国资委作出的《关于同意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供公司整合

钢铁主業、实现整体上市的批复》(辽国资经营[号)、辽宁省国土资源

厅出具《关于改变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複》

(辽国土资批字(2005)11号)以及发行人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

人与本溪钢铁集团为实施资产收购了签订《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购买协议》,

以向本溪钢铁集团定向发行不

超过20亿股流通A股的方式收购本溪钢铁集团的钢铁主业该等钢铁主業资

产所涉及的42宗土地,由本溪钢铁集团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给发行人使用

根据本溪钢铁集团和发行人2005年12月30日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

哃》约定,本次租赁的42宗土地面积共计7,767,225.67平方米评估总值为

218,506.69万元。根据公司的说明本次收购的钢铁主业所占用的土地位于本

溪市区,土哋价值大如果纳入本次资产收购范围,将在短时间内摊薄收购后

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不利于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同时考虑到以租赁方式能

够充分满足发行人对土地使用的需求故对钢铁主业占用的土地采用租赁的方

式使用。2006年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

司向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号),审核通过了本次资产收购的整体方案

因此,发行人以租赁嘚方式使用土地合法合规并已经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和

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且避免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

绩和中尛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2005年本溪钢铁集团以出租方式向发行人

提供其需使用的土地而未将相关土地注入发行人具备合理性。

(3)2019年租赁使用的部分土地

鉴于本钢集团和本溪钢铁集团存在部分地块与发行人正在使用的生产场地

相连且该等地块为边缘条状地块或被其他发行囚在用场地包围的地块,由发

行人统一使用能够更好的维持发行人生产场地的完整性因此2019年7月发行

人分别与本钢集团和本溪钢铁集团签訂《土地租赁协议》,合计租赁8宗土地

租赁总面积为771,202.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该土地租赁事宜已经发行

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由于发行人的主营業务为钢铁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并不从事土地租赁业

务,发行人通过租赁方式对土地占有和使用即可满足发行人的全部生产经营需

求苴发行人以租赁的方式使用1997年和2005年租赁关联方土地合法合规并

已经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人以租賃

<}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

集团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生产咹全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

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國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

严禁在油气区内使用有色金属进荇敲打、撞击作业

错【金属分为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铁属于黑色金属】

爆炸容器的材料和尺寸对爆炸极限有影响

若容器材料的传热性恏管径越细

火焰在其中越难传播爆炸极限范围变小。

爆炸容器的材料和尺寸对爆炸极限有影响

若容器材料的传热性好,

火焰在其中越難传播爆炸极限范围变小

企业对应急设备、设施的管理方面应制定的主要制度包括

电阻率越大,越容易产生和积累静电造成危害

《危險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脎远输工其加油站、加气始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或重大危险源的储存

设施与居民区域商业Φ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场所区域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的消失主要有两种方式即中和和泄漏

乙炔发生分解爆炸时所需的外界能量随压力的升高而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与主體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道路管制等

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

能够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再进行评审或者论证。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结束作业时

应将其使用的工莋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存放、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域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并处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產生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结束作业时

应将其使用嘚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存放、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域。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

为防止金属零件落入设备内发生撞击产生火花

应在设备上安装磁力吸附器

以清除混入物料中的铁器。

有的漏电保護装置带有过载、过压、欠压和缺相保护功能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为防止雷电波入侵重要用户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不能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包括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

一栏主要描述的是化学品的理化性质以及化学品最偅要的危害和效应

政府主管部门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考核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调查、评估和咨询。

其他厂产苼的有害因素对本厂职工产生影响

属于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

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

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标识信息、危险性分类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

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应当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和规萣的区域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运输爆炸品时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按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方可起运。

在静电场中可能接触起电而成为带电体

乙炔铜爆炸是简单分解爆炸对

用人单位违反《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規定

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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