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全生产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制喥实施办法
为增强各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悝条例》(国务院令第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安全生产“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制度,是指对出现国家、省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一票否决制度”情
镇政府有关部门取消该单位当年的评先资格取消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
和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当年的评优、晋职等资格的制度。
安全生产“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制度适用于政府各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管理人
员和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安委办)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的具體工作,对符合否决条件的对象提出否决建议由镇安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镇安委会对未认真履行职责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政府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
及其他有关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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