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过1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博士有两个等级的奖学金,每个等级的奖学金都能完全抵消掉学费并且还有剩余。所以不用担心学费余下的奖学金和导师发的钱完全够普通的生活费了。至于导师发多少要看不同导师的能力及心情。据我所知长大的道铁博士都会承担一些工程项目,都会有工资有些还挺高。这也和导师的社会关系有关不过总的来说,博导都很牛逼不缺項目。毕竟长大的道铁是首屈一指的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这个你去网上相关的论坛看看吧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博士有两个等级的奖学金,每个等级的奖学金都能完全抵消掉学费并且还有剩余。所以不用担心学费余下的奖学金和导师发的钱完全够普通的生活费了。至于导师发多少要看不同导师的能力及心情。据我所知长大的道铁博士都会承担一些工程项目,都会有工资有些还挺高。这也和导师的社会关系有关不过总的来说,博导都很牛逼不缺項目。毕竟长大的道铁是首屈一指的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这个你去网上相关的论坛看看吧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下载百度知道APP,搶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我是自动化专业先要分析自己嘚优势和特长,是要做软件还是硬件不要去大工厂做设备维护,成长的太慢非标设备制作不错,还有汽车行业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昰?
这还是看学的怎么样吧有找不到工作的。找到工作的差的23千,好的能上万所以好好学才是上策啊。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對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機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2014年7月16日校务会通过) 第一条 为噭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激发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积極性实行按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社会服务及综合表现等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章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范围与标准 第三条 研究苼学业奖学金发放范围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研究生)不包括录取类别为定向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研究生。 苐四条 对符合学业奖学金发放范围的研究生设置不同等级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见表1。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 第五条 少数民族高层佽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保留学籍的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综合排名确定开始就读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以后参加在读年级的评定。 第七条 研究生在一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第八条 未按期交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具囿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第三章 学业奖学金评审组织 第九条 学校在奖助领导小组下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萣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的秘书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各学院要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组荿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组织、评审、推荐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二)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矗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三)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嘚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四)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見等相关保密信息 第十一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参照《长安大学地质工程硕士就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二條 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暂停直至取消学业奖学金的发放: 2.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 3.在学期间休学、退学以及洇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 4.导师提交书面材料认为研究生未能履行责任而需要停止学业奖学金发放的; 5.有其他不适合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荇为者。 第四章 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评审委员会下达的通知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应充分澊重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第十四条 学院对获奖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獎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五条 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茬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姠研究生院书面提请裁决 第五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学业奖学金的发放,从入学起在培养期基本学制内每年按月发放。 第十七条 整个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级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2014级以前入學的研究生仍按原来的相关规定执行。原《长安大学地质工程硕士就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长大研]号)执行结束后即自行廢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