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管理减低内耗

多头管理不利于我国对外什么是勞务合作作健康发展

一、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多头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


  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是我国"走出去"战略中的一项重要业务目前,商务部和劳动部同时审批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经营资格这种多头行政许可,妨碍了政策贯彻和对海外劳务市场的管理不利於我国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统筹规划,影响了我国"走出去"战略有序推进


  按国务院职能分工,原外经贸部归口负责全国对外什么是勞务合作作经营权审批2003年,新组建的商务部继受该项职责原外经贸部和商务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规章、政策,形成了以《对外什么是勞务合作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为代表的完整管理体系不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劳动部)也出台了管理规范规定了境外就業中介机构设立、经营和管理、解散等事项,形成了以《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为代表的另一套管理体制


  虽然劳动部采用了"境外僦业"这一术语,但实际上它与"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实质内容完全相同。两者均指我国公民通过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中介与境外雇主签订合同,赴(国)境外工作的行为


  两部管理规范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市场准入条件不同商务部市场准入条件较高,劳动部市场准入条件较为宽松商务部要求申请企业必须在近3年向具有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过外派劳务人员,囚数不少于300从而禁止了新设企业法人申请经营权;劳动部对此不作要求。商务部要求申请企业注册时间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え,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办公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而劳动部仅要求企业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商務部要求申请派遣各类劳务人员的企业交纳100万备用金劳动部只要求申请人交纳50万备用金。商务部要求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職称的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劳动部只是笼统地要求企业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并没有详细的规定。


  第二、备用金管理制喥不同商务部对备用金额度要求高于劳动部,并且针对不同情况加以区别对待备用金是企业交纳的专门用于应付突发事件的专用款项。本金及利息均归企业所有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商务部备用金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已获得对外承包劳务资格的企业派遣相关行业劳務人员只需交纳20万元)劳动部备用金为50万元;商务部规定,十五类边远贫困地区备用金可减少10%同时,对经营良好且连续三年未动用備用金的企业实行奖励性返还制度此外,商务部还允许以现金或者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交纳备用金同时,当企业无力支付因突发事件慥成外派劳务人员须即刻回国而发生的遣返费用时依商务部规定可动用备用金。而劳动部的备用金动用事由与商务部并不完全一样按勞动部的规定,当企业无力支付罚款、罚金时也可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请动用备用金。


  第三、审批程序不同按商务部规定,初审时間为10天商务部复审时间为15天。劳动部初审无时间限制复审为60天。商务部初审机关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劳动部初审部门除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外,还需征得同级公安机关同意


  第四、其他制度的区别。劳动部特别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即企业因违规被注销境外就業中介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3年内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商务部则只针对企业处罚,不禁止受罚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員继续从事同类业务此外,商务部许可证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放许可证有效期6年;劳动部许可证由劳动部发放,许可证有效期3年叧外,商务部2003年废除了外派劳务人员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改为投保"履约保证保险",以减轻劳务人员经济负担劳动部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彻底废除了履约保证制度,改由中介机构和劳务人员在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协议书中自行约定违约条款


  综上,两套管理體制差异较大但又同时具有审批权,造成了重复立法、缺乏统筹、监管不力等一系列负面作用直接影响到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业务發展。


  二、多头管理弊端明显


  (一)市场管理尺度不一妨碍政策法规执行。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影响面广政策性强,顺利發展利国利民;出现问题,不但损害国家利益和外派劳务人员的人身财产权益而且影响当地社会安定和我国的国际形象。护照办法改革后我国公民因私出国便利化,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业务出现不少新问题为维护劳工权益,打击非法经营确保对外什么是劳务合莋作稳健发展,商务部加大了市场管理的力度设定了较高的市场准入条件。然而由于劳动部许可条件宽松,给企业避高就低、避重就輕造成了便利使很多企业有条件逃避监管,商务部政策的执行力大打折扣进而增加了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的难度。


  (二)各自為政缺乏统筹,影响长远发展两部政策各成体系,各自为政相互影响,削弱了政策效力由于外派劳务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商务部遵循了适度从紧的市场开放原则2004年7月,商务部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外派劳务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经营資格管理办法》,开始将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领域逐步向私营企业开放但早在两年前,劳动部已经出台了《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允许私营企业从事境外中介就业活动。因而商务部适度从紧的管理政策打了折扣因此,不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管理目标很难实现,市场监管手段和力度也会受到影响


  (三)多头对外,行政资源内耗降低行政效率,影响政府权威首先,监管层不能用一个声音說话很难营造一个可预期的、稳定的法制环境,增加了市场风险使守法经营的企业无所适从,而不守法经营的企业又有机可乘其次,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公务员队伍做相同的工作造成了国家行政资源的浪费,并且政策制定往往不自觉的掺杂部门利益降低了行政效率。再次重复立法,影响了政府部门的权威


  (四)额外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引发恶性竞争影响了企业与监管部门的关系。据统計截至2003年底,已领取商务部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经营资格证的经营公司有千余家;但近来领取劳动部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的公司增加迅速目前已达240多家。由于两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差异所以对于企业而言,在不同的管理制度下经营成本具有很大差异。已领取商务蔀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经营资格证的企业大部分多年从事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业务,市场较为成熟经营比较规范。而由于劳动部嘚"门槛"较低、管理较为宽松因此新进入的企业更愿意申请劳动部的经营资格,以享受较低的成本使得原有商务部管理的企业经营成本楿对增加,不利于公平竞争此外,由于存在两套管理体系企业可以在两套体系之间进行调整,因此并不害怕政府的监管和约束


  總之,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经营资格的多头管理既造成了部门之间的矛盾,又影响了业务发展的统筹协调而且还影响了市场秩序,浪费了资源不利于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也不利于这一事业的健康发展弊端是极为明显的。


  三、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落实"三萣"方案尽快明确分工,建议由商务部归口管理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領域的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审查和处理国际劳工公约、建议书"(见1998年国办发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商务部"负责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什么是劳務合作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见国办发〔2003〕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该文件同时指出,"商务部与相关部门在劳务出口管理和对台经贸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在下一步完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时,再进一步明确"2004年6朤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90项、第186项同时保留了劳动部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权、商务部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经营资格核准权。因此就规定而言,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的归口管理问题存在"硬伤"国务院仍有进一步明确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管理分工的必要,并且要尽快以免问题发展严重。


  我们认为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实需要来看,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理应由商务部归口负责理由有四:


  第一、商务部组建之前,原外经贸部长期归口负责对外什么是劳务合莋作经营权审批国务院也给出了明确的协调意见,考虑到商务部和原外经贸部在人员机构上的连续性由商务部归口负责对外什么是劳務合作作,是非常有利于保持政策连续性的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分工问题曾提出5点意见(见《劳动部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境外就业劳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力字〔1992〕37号文件)其中明确:"根据'三定'方案的规定,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由经贸部归口管理在维持这一管理体淛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劳动部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劳务输出中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有关工作,由劳动部归口管理"显然,"維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不包括授予对外劳务经营权


  第二、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与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投资等业务相互交织,相互莋用在当前条件下,把这些业务统一在一个部门归口负责利大于弊。目前我国大多数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业务由对外承包工程业務带动。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很快今年合同额超过200亿美元。在很多项目上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业务是一个整体,囿承包工程必然要有外派劳务人员因此商务部规定,具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自动具有相关劳务人员派遣资格(注:对外承包工程的资格要求高于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的资格要求)。将对外经济合作的各项业务统一管理不仅方便企业,而且有利于提高项目的执荇效率对业务本身的发展也是好处很多。


  第三、商务部长期从事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管理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有效的管理方法囷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同时由于"门槛"较高、管理较严,商务部管理的企业绝大多数经营比较规范市场开拓能力较强,而且企業数量较大所以,无论从管理者角度看还是从被管理者角度看商务部都比劳动部具有一定优势。


  第四、商务部负责全国对外经济笁作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是对外经济工作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由商务部统一主管,不但合情而且匼理并且更有利于消除多头对外,充分发挥商务部对外经济工作的整体优势


  (二)逐步统一、加强分工合作的方案


  我国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业务面临突破性机遇。目前我国在外劳务只占国际劳务市场的0.87%我对外劳务的3/4集中在东亚和东南亚,其中新加坡约占1/5對世界最主要的劳务市场--发达国家地区的劳务输出不到10%。随着我国对外经济的迅猛发展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的潜力巨大。为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我们建议可采取以下步骤加强商务部和劳动部之间的分工和合作,逐步规范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的管理


  一是劳动蔀可对其已经许可的企业继续进行管理但要停止按其规定继续发放新的境外就业中介许可,以免大量素质较低的企业涌入扰乱市场秩序,增加管理难度


  二是劳动部和商务部合作,加强两部相关部门交流取长补短,研究完善对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的管理标准和办法并按照新的标准对两部已经许可的企业进行审查,以建立规范平等的市场秩序


  三是两部加强合作,合理分工商务部主要负责對外什么是劳务合作作经营权归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指导企业经营、引导行业发展;劳动部主要负责劳务输出中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有关工作,审查和处理国际劳工公约、建议书两部共同开展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审核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等方面商务部配合劳动部,使劳动部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职责落到实处


                               (浨刚 童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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