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厂投标单位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和保修期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及赔偿方案
我公司09年购买一批设备质保金為货款10%,交货后1年支付产品购买至今一年,由于企业在搬迁过程中一直搁置设备未使用,至今一年时间已经过了我公司才开始使用此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现有产品于是我公司以质量有问题未支付质保金,现在对方诉讼之法院要求我公司偿还质保金诉讼理由为产品已过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支付。我公司如何应对如果必须支付质保金,是否我公司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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