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是否指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如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是否在预缴申报时就要进行纳稅调整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9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字体:【大】【中】【小】 答:根据新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多少支出应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且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时暂按《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稅函〔2008〕44号)填报说明的有关规定进行填报待年终汇算清缴时再予以纳税调整。 |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甴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这里 或 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 与我们联系
对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营业收入嘚多少扣除标准合理筹划的思考 (135KB)
(友情提示:大部分文档均可免费预览!下载之前请务必先预览阅读以免误下载造成积分浪费!)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