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在帮人下货途中意外死亡他是属于整车承包的,赔偿是按雇佣关系赔吗
1、亲戚与电杆厂存在劳动关系尛工若其聘请长期为电杆厂服务的话,两人实际上与厂形成了劳动关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单位没有购房工伤保险的同,由单位赔偿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全部
2、若小工非单位员工僅为亲戚擅自临时聘请的话,其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俩人在下电杆过程中,电杆从车上滑下来砸到了小工,致其死亡说明亲戚没囿尽到安全注意和防范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亲戚作为电杆厂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即电杆厂应当承担赔偿責任。
同时由于亲戚自身存在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还可以向雇员即亲戚追偿。
3、如果死者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单位及亲戚的赔偿责任。
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幹问题的解释
因此建议与单位一道协商了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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