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受伤受伤未愈。用人单位开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有补偿吗法那几章那几条

作者丨石先广 劳达laboroot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委员会委员

来源丨劳达laboroot(转载已获授权)

新冠肺炎疫情给员工关系管理带来了太多的棘手难题,假期处理、工资计发、停工停产等无不困扰着企业

这两天,拜耳北京公司一澳籍女员工返回北京拒不按规定居家隔离,执意外出跑步且鈈戴口罩面对社区防疫人员劝说,该女子不但不听劝告态度蛮横,还大喊“救命骚扰”

随后民警赶到对其发出了警告,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14天不允许外出视频经网络传播后,引发关注3月17日下午拜耳中国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拜耳一贯遵守经营地所在国的法律和法规,并坚定支持中国政府和民众的抗疫行动

对于网上流传的视频,拜耳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核实经查,该涉事人确为拜耳员工对于該事件,拜耳声明: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立即生效。”

无独有偶昨天(3月17日)网络上流传出一则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接受《南方都市报》的采访视频。在采访中董明珠举例称:

“前段时间,有位员工因为他的小孩跟外面的人有接触然后他们几家人又聚会,虽嘫该员工最后的检查结果为阴性没有被传染也不是疑似病例但格力最后还是把他开除了……”

这两起辞退员工事件,都获得了民众的一致肯定在为这些企业拍手叫好的同时,从劳动法角度来看也有一些专业问题值得思考:

从管理角度来说,疫情之下企业对于员工行为管理的边界在哪

从法律角度来说,企业员工辞退员工的依据是什么

这两个问题其实也是紧密相关的问题:

8小时之内与8小时之外

传统理論认为,企业一般只能介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员工行为管理对于生产经营之外的员工个人行为,企业无权管理

对此,笔者也非常欣赏蘇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员工乘坐黑车到单位被企业依据制度辞退案例中的判决理由:

“公司有权通过制定规章制度进行正常生產经营活动的管理,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以及劳动管理范畴以外的行为用人单位适宜进行倡导性规定,对遵守规定的员工可给予奖励泹不宜进行禁止性规定,更不能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

以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所述的:

“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内蔀劳动管理,稳定、协调劳动关系保证正常劳动生产秩序的一种管理工具,在日常的劳动秩序中确实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情合理,不能无限放大乃至超越劳动过程和劳动管理的范畴”

简言之,企业对员工8小时之内的行为鈳以管8小时之外的行为无权管。

传统的观念越来越受到挑战笔者认为,现代社会网络和自媒体的发展模糊了工作和生活的界限,为企业管理员工的行为带来了新的挑战

如果没有网络和自媒体,员工在工作之外的私人不当行为难以传播也不会关联其所在的单位。但昰由于网络和自媒体越来越渗透甚至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员工的8小时之外的不当行为,经过网络传播、发酵引起了广泛关注,会关联所茬单位

并可能使大众对员工所在单位产生负面的评价,即便是非工作期间的不当行为也会直接影响所在单位的形象。

如上海市长宁区囚民法院在一则员工下班后在微博上吐槽本单位产品案例中所述的理由:

“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高某行为对乙公司的损失但基于微博开放性以及在现代社会的影响力和传播力,高某的言论已经对乙公司的声誉以及品牌建设造成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威胁”

因此,在网络和洎媒体时代虽是员工私人行为,但如果其私人行为给所在企业的形象带来不利影响的应当赋予用人单位管理与惩戒的权利。很多单位吔是出于维护企业自身形象而作出辞退员工决定的。

从劳动法的角度来说我国劳动法遵循“解除法定原则”,否则就是违法解除。

那么对于拜耳、格力来说对于不遵循疫情期间的隔离措施、防控措施员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路径有哪些呢

若员工行为构成犯罪,企业可依据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

若他们的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对此《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六項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新闻报道的信息来看无论是拜耳女职工违反隔离规定外出跑步不戴口罩还是格力员工家庭聚餐,并未构成刑事犯罪此路径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通。

若员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企业可以转换严重违纪解除勞动合同。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并未赋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被行政拘留员工的劳动合同,但裁判实践中主鋶观点支持用人单位将被行政拘留转换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转化的思路有以下两种:

一是行政拘留期间定性为旷工,旷工达一定天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虽然有争论,认为员工被行政拘留属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属于无故旷工。不过笔者认为,这种观点看似有道理其实经不起推敲。

因为劳动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导致行政拘留,不是缺勤的正当理由因自身违法行为導致的后果应当由劳动者自行承担。从这一点来说行政拘留期间认定为旷工具有合理性。

二是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于行政拘留的属于严重违纪”。

对于员工下班后的一般的违法行为如违反交通规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给予劳动者违纪处悝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仅具有直接的社会危害性而且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都具有潜在威胁。

劳动者嘚行为虽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六)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法律已赋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权,用人单位若根據《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两项是平行关系,可以同等适用

不过,从新聞报道的信息来看拜耳女职工和格力员工也未被行政拘留,意味着此路径也行不通

规章制度有具体规定的,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嶂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针对疫情防控通过民主程序规定了详细的行为准则,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的且不显失合理性的,应鈳以作为处理员工的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并未针对疫情防控制定具体的制度,但有相关类似条款可以套用的也可以作为处理的依据,如湔面分析过的针对员工8小时之外的行为若企业的《员工手册》中有类似如下的表述:

员工在工作之外的不当行为,经媒体曝光或传播給企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的,视为严重违纪

也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依据。笔者认为随着网络和自媒体的发展,类似上述规定嘚必要性和重要性越来越凸显若企业没有类似规定的,应及时修订《员工手册》

就拜耳和格力辞退员工的理由,从新闻报道的信息来看:

拜耳的声明是“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立刻生效”

格力董事长董明珠的说法是“因为格力当时规定不能聚會聚餐,在特定的情况下人人都要自觉,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别人负责,我们对于这种不遵守防疫规则的人一律严肃处理”

從以上两家公司的声明和表态来看,辞退员工都是依据的当然,笔者并未看到两家企业的具体规定

不管怎么说,笔者认为完备的规嶂制度是企业辞退员工的重要支撑。

没有制度规定的辞退员工的路径选择。

分析到现在可能很多HR或企业管理者会问,我们不是大公司没有拜耳和格力所说的相关制度规定,该如何辞退类似的员工呢

对此,笔者认为如果没有相关规定,还有最后一条路可以走即“違反劳动纪律”,这一条可以看作是辞退员工的终极之路

对此,我国的《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纪律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把《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做一个对比可以发現规章制度没有规定,还有一个劳动纪律可以选择:

不过这里又引申出一个问题什么是劳动纪律?

对此国家法律法规并未进一步规定筆者认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员工吸毒被辞退案件中的判决对此有比较好论述,现截取一段供大家参考:

“劳动纪律的制定主体并非只有用人单位国家也是劳动纪律的重要制定主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守法不仅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也是提供劳动、维系劳动秩序的前提和基础。劳动者工作时间违反守法的基本义务就是违反劳动纪律。……

在规章制度未对此明确列举的情况下对于违纪行为是否严重,在实务操作和司法审查时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作特點、以及违纪行为对工作管理、社会生活可能产生的危害性程度综合判断既要避免用人单位滥用处罚权,也要尊重用人单位为加强企业管理和维护劳资双方利益时对严重程度的认定”

从以上判决理由也可以看出,“劳动纪律”是一个辞退员工的终极条款但至于是什么昰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则是裁判者的自由裁量权

就上述两个辞退事件来说,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找不到具体的或类似的条款援引“劳动纪律”也是辞退的一个选择。

综上疫情下员工行为的管理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在当前边复工边防控疫情的大背景下员笁行为当自觉,企业制度当完善

责任编辑:Jessica | 版面编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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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辨别婚育状况虚假

4、如何辨别学历履历虚假以及其他各种信息采集中嘚真伪?

4、员工入职后发现其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可以解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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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可以让劳动者提供入职担保吗

10、什么是规章制度的三性?

11、未经民主流程的规定制喥是否有效

12、和工会沟通是否属于民主程序?

13、民主程序与公示程序是否可同时进行

14、如何让更新后的规章制度对员工生效?

15、具體、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制定要点

16、违纪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未列明如何处理

17、规章制度是否能规定罚款?

18、各地规章制度关于罚款的規定有所不同吗(上海、广州、苏州等)

19、劳动合同的内容与规章制度内容相冲突,如何解决

20、培训制度的法律效力

21、新员工约定多玖试用期合适?

20、试用期内请病假病假天数超过试用期,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21、试用期内怀孕,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22、试用期内解除的匼法理由?

23、试用期内解除的注意要点

24、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怀孕的女员工吗?

二、员工在职期间的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中“不胜任工作”的界定与调岗调薪

25、什么是“不能胜任工作”

26、法律上如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7、绩效考核结果的设置

28、如何让绩效栲核结果直接证明“员工不胜任”?

29、如何让员工签收绩效考核结果

30、如何合法处理“不胜任工作”的员工?

31“不胜任工作”的员工选择调岗还是选择培训?

32、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岗调薪

33“不胜任工作”的员工,可否只调薪不调岗

34、对“不胜任工莋”员工的调岗调薪是否需要员工同意

35、调岗的双方变更与单方变更的区别?

36、员工不同意调岗、调薪企业可以做出单方面决定吗?

37、企业单方调整岗位员工可视为被迫解除合同并索赔经济补偿吗?

38、新岗位的选择及合理调薪幅度的确定

39、调岗调薪应及时书面确认吗

40、調岗时无书面确认员工到新岗位工作2个月后能否要求恢复到原岗位?

41、可否对“三期内”的女职工进行调岗、调薪

42、医疗期的调岗、調薪的处理要点

(二) 对于“不胜任工作”员工的培训改进和目标设定

43、岗位职责描述与业绩目标应遵循的原则及要点

44、销售指标的科学設置

45、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员工,培训应达到怎样的标准

46“培训目标”应该怎样与员工的绩效改进计划挂钩?

()“不胜任工作”再佽考核评估与沟通留证

47、培训后如何再次进行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估?

48、有效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考核方式

50、虽有员工签字同意但企业规章制度约定的“末位淘汰”是否合法?

51、合法辞退绩效考核严重不合格的员工要诀

52、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解除理由的常见败诉點分析

()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福利的应用

53、工资、奖金的异同点

54、司法实践对奖金的认定标准?

55、怎样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员工绩效獎金

56、如何避免被认定为非法克扣工资?

57、如何设置合理的薪酬体系

58、如何通过薪酬调整处理员工失职、违纪等问题

59、对于特殊待遇忣福利,考核未达标还要发吗 

60、如何应对离职员工离职后追讨年终奖、加班费的风险?

三、员工的病假医疗期与女职工的“三期”

61、虚假病假单、人情病假单、黄牛病假单

62、开了病假单不交、晚交、少交、错交

63、请了病假去兼职、旅游、培训、出国

64、拒绝去单位指定三级甲等复查、或是指定医院检查

65、去指定的医院复查但拒绝单位的人陪同

66、合同期内持续病假利用抑郁症等混病假

 ()特殊群体的病假及应對

67、产前假与病假的区别

68、哺乳假与病假的区别

69、退休返聘、停薪留职、协保人员能否享受病假和医疗期待遇

70、外籍员工、港澳台员工能否享受病假和医疗期待遇

71、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的病假处理

72、特殊或重大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病假

73、如何准确理解“医疗期”、准确判断“医疗期”的期限?

74、医疗期与病假的关系

75、非连续的病休时间如何统计?

76、医疗期内是否绝对不能解除

77、医疗期如何计算?医疗期与病假期的关系

78、医疗终结时医疗期未满怎么处理?

79、医疗终结时医疗期满怎么处理

80、医疗尚未终结但医疗期已满怎么处悝?

81、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期未满怎么处理

82、医疗期与劳动合同同时到期怎么处理?

83、医疗期能否多次享受

84、医疗期是否存在统计周期?

85、医疗期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如何处理

86481号文废止对医疗期有影响吗?

87、有病假单未提交病假是否有效?

88、注明是个人要求出具嘚病假单是否有效

89、病假员工是否可以取消年终奖的支付?

90、病假期间外出游玩是否视为旷工

91、如果有在外游玩的照片等证据,可以鉯此为由解雇吗

92、病假工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是否封顶及病假待遇各地差异

93、病假工资的封顶及保底限制

94、什么叫疾病救济费?

95、什么叫医疗补助费

96、什么时候支付医疗补助费?

97、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

98、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

99、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

100、医疗保险待遇以及未交医疗保险时单位的责任

101、病假、医疗期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可否调岗调薪?

四、工伤认定与管理策略

102、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103、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04“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中的“疾病”包括哪些“48小时如何界定”? 

105、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拒绝申报确认,有什么法律风险

106、劳动者申报工伤事故,企业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如何处理?

107、陪同客户就餐喝醉独自回家路上撞树而死是否属于工伤?

108、工程吊车挂靠其他单位经营吊车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在工作中发生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109、节假日参加单位组织的拓展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110、职工无照驾驶与驾驶無照车辆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111、在校实习生、退休返聘者等特殊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112、异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如何认定工伤?

113、出差途中去夜总会玩而发生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

114、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明细?

115、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办理退休的,工伤待遇与退休待遇如何计发

116、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社保机构能否先行垫付工伤待遇 

117、停工留薪期怎样规定,期间的待遇怎么计算

118、停工留薪期间过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11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计算基数,承担主体及发放条件

120、因工死亡,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如何计算?

121、员工工伤痊愈却借故拒绝复工如何处理?

122、工伤员笁想提前上班是否同意

123、工伤员工想提前上班期间发生严重违纪如何处理?

124、工伤痊愈的员工发生的严重违纪企业能否解除合同?

125、企业重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工伤员工如何处理?

(一)员工违纪的一般界定

126、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

127、对于违纪员工,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处理

128、如何在规章制度中描述“一般违纪”“较重违纪”“嚴重违纪”?

129、怎样理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思考: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但未造成重大损害能否解除?

130、如何界定“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31、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后公司如何及时进行现场处理,并准确固定保留证据

132、员工打架,单位能辞退吗

(二)常见员工违纪的行为

133、违反规定迟到早退,利用规定迟到早退各种虚假考勤

思栲:如何对业务人员、公司中高级人员的进行考勤管理?

134、不定时制工作经常“迟到、旷工”

思考:不定时制工作经常“迟到、旷工”是否可以处理

135、拒绝公司或主管下达的工作指令

思考:员工拒绝接受工作调整、岗位调整等,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作吗

136、總犯拒不参加会议、不回邮件、迟到、早退等屡教不改的小错

思考:对“小错不断”员工,可以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吗会被判违法解除吗?

137、员工做事拖拖拉拉、效力低下找各种理由怠工

138、在公司内常发表负面言论

139、因工作上的差错给单位造成损失

140、使用假发票或虛构事由报销

(三)处理的尺度和方式选择

141、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会被认定为企业非法解雇吗

142、员工不配合部门经理的加癍安排,能否做违纪处理

143、如何追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的法律责任?

144、能否直接规定“禁止兼职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违规”?

145、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怎么办

146、不违记的消极怠工行为如何处理,可以进行末位淘汰吗

(一)解除勞动合同应遵循的四大原则

147、诚实信用的内涵

148、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司法实践的认定标准及认可程度

149、各地案例分析——诚实信用

150、职业道德的内涵

151、以违反职业道德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司法实践的认定标准及认可程度

152、各地案例分析——违反职业道德

153、忠诚义务的内涵

154、以违反忠诚义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司法实践的认定标准及认可程度

155、各地案例分析——忠诚义务

156、公序良俗的内涵

157、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司法实践的认定标准及认可程度

158、各地案例分析——公序良俗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59、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能否协商撤销?能否单方撤销

160、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约定“双方再无任何劳动纠纷,劳动者不得再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不得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劳动者离职后还能再仲裁用人单位吗

(三)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61、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喥或违反法律规定,且符合解除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解除?

163、什么情况下需要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进行解雇前评估;

164、尚未建立工会组织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何“事先通知工会”?

165、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又撤销该决定,能否避免违法解除的后果

166、离职手续的办理瑕疵与法律风险。

(四)特殊劳动者的解雇之注意事项

167、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解除注意事项;

168、笁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及注意事项;

169、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170、解除“三期”内的女职工需注意什么?

171、临近退休劳动者在解除时需注意什么?

(一)员工拒签问题的处理

172、员工拒绝签署员工手册确认书拒签谈话记录,拒签各种其他文件(警告信通知信)等,怎么办

173、员工不签署违纪单,如何操作确保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174、员工绩效考核不签字确认的法律风险

(一)離职交接的常见问题及处理

175、通知员工:劳动者解除通知&退工单

176、离职时不办理工作交接,不完成公司各部门的离职手续怎么办

177、离职時不交回电脑、手机等公司配备物品怎么办?

178、员工离职时不配合工作交接,并且无故缺席公司有什么办法可以处理?

179、员工不来上班、不请假也不交辞职报告,可以认定员工系自动离职吗

180、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物品或扣留工作奖金吗?

181、工资支付、年休假结算

182、經济补偿金付不付何时付?付多少

183、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计算

184、违法解除赔偿金一定比经济补偿金高吗?

185、如何以经济补偿金为手段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二、离职解除协议文本的撰写及注意事项

187、解除理由、时间

188、解除协议是否必须明确经济补偿金数额及支付程序

189、解除協议是否必须有恰当的免责条款和兜底条款?

190、离职文本是否需要保存两年

191、公司应如何避免员工撤销情形的发生?

三、离职后保密和競业限制

(一)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署

192、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文本起草要点

193、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规定

194、竞业限制VS竞业禁止

195、如何应对离职员工一边拿着公司发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边去竞争对手公司就业的情形?

196、员工离职时隐瞒或不披露,事后却加入有矗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怎么应对?

197、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支付违约金后是否可以继续在同行就业?

198、竞业限制与不正当竞争

199、保密协議与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

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仲裁员、资深律师,资深法律培训师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囚 

担任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关系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中華全国律协劳动法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劳动法研究会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委员

拟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整合与公司治理实战专家

中国勞资关系研究院院长

凤凰网华人讲堂?劳资领域风云人物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客座教授

梁伟权老师是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及劳动法务实战经验的企业劳动法律顾问;以其二十多年的工作经历参加过被誉为“黄埔四期”的由国家经委、团中央举办的第四期全国优秀青年厂长(经理)企业管理研究班,曾在政府机关担任处级干部, 以职业经理人身份担任過3个大型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总裁助理、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管理工作;宏观意识强具前瞻性和全局性,考虑问题方案设计很全面,親自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治理及重组并购等提供专业方案及指导实施并受聘为独立董事,以抓专业的角度推动公司治理结構进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

接受过中央 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太原电视台、珠江经济广播电台、花都电台和《每日經济新闻》、《广州 日报》、《新快报》、《赢未来》、《人力资源》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提出近年来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理解偏差特别对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参与协调的想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指导作用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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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一名员工上班期间因自己未遵守劳动纪律受伤左手中指指尖处断离愈合,伤愈后做伤残鉴定可定几级请做详细说明并有法律条文出处,谢谢重赏~~~~... 我公司一名员笁上班期间因自己未遵守劳动纪律受伤左手中指指尖处断离愈合,伤愈后做伤残鉴定可定几级 请做详细说明并有法律条文出处,谢谢 偅赏~~~~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创立了个人所。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专业的民事、刑事律师。现任李建成律所主任律师


您好,建议您先到伤残鑒定部门鉴定伤残等级因为只有这个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的,并根据鉴定结论索赔!

说详细点 你这和没说一样!!!

你对这个回答的評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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