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5】事業结余贷方增加额=120(事业收入)+10(其他收入)=130(万元);事业结余借方增加额=108(万元)(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金额=130-108=22(万元);事业基金当期净增加额=22-10(长期投资)=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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