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冠财务账号通怎么申请账号

校属各有关单位及各科研项目参加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切实落实科研经费的法人单位责任和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学校2013-24次党委常委会暨校长办公会决定在“中國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农大财【2013】16号)”基础上,对科研项目财务账号账号的设立和使用补充规定如下:

  1.我校主持的各類科研项目依据科研课题任务合同和预算书,每个课题限设立一个财务账号账号项目(课题)负责人对所承担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負直接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

  2.我校教师参加外单位的孓课题、任务等,按校内承担任务的最高层级设立一个财务账号账号我校两名以上教师参加外单位同一课题的,原则上在任务合同书明確的我校任务负责人名下设立一个财务账号账号;未明确的默认合同书参加人中排名最先的为任务负责人。若课题主持单位要求分别核算管理的应分别签订任务合同书。

  3.对于科研项目任务书中明确列示、有独立科研工作任务的课题参加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在提交项目立项信息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科研经费预算校内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经各学院、科研院和财务账号处审核盖嶂后,存入课题档案项目(课题)负责人、课题参加人各留存一份,作为科研业绩、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导师资格评审等证明材料項目执行期间,“分解表”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科研任务、人员分工变化需要调整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可提出调整方案经所在学院同意,由科研院和财务账号处审批

  4.在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分设财务账号账号的科研项目,在项目(课题)负责人与每个分设财务賬号账号的责任人补充签订任务协议书后可以继续按原分设财务账号账号拨付后续经费。补充签订的任务协议书须明确科研任务、考核指标、经费额度、预算科目分解、主要参加人等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后,经科研院审核后加盖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存入课题档案。不补充签订任务协议书或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同意继续分设财务账号账号的后续经费只拨付到项目(课题)负责人财务账号账号。

  5.上述规定适用于所有科研项目包括纵向项目、横向项目、人文社科项目、基地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

  6.本规定由科研院、财务账号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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