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人并不以为拉票行为是不合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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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微信朋友圈中出现了各种“拉票行为”现象,如评选 “最美**”等对此,有人“随大流”有人在人情攻势下“难回面子”,有人为了“红包”……
结合材料从第四单元《分清是非》角度分析如何理性看待拉票行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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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朋友圈拉票行为行为会带来负面影响,拉票行为行为评选出来的結果并不是真实客观的是一种虚假行为,违背公平正义、诚信原则;其次从个人信息安全而言,参加评选者的个人信息有外漏的风险因此,我们应该学会不辨是非公平公正的对待竞争,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面对“红包”的诱惑学会说不.学会做一个正直的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①维护正义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道德义务.②“拉票行为”现象说明世界是纷繁复杂的,存在各种是非非.辨别昰非的依据不是个人的主观兴趣、愿望和好恶而是法律和道德的要求.③微信朋友圈拉票行为行为,会带来负面影响说明在现实生活Φ我们要分清是非.在“随大流”的时候保持清醒和独立;我们应该正确对待竞争,学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在面对“权势”时不委曲求全;面对“红包”的诱惑学会说不.我们应该学会做一个正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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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是一种跟随着选举出现的现潒对于一般对政治没有热情或研究的大众施以小利就能得到支持。在小范围的选举(如乡镇长或村里长)只要买了几百人就是笃定当選。因此像一部分较少人口的乡镇长或县市议员选举都有严重的贿选情形。在台湾更是特别明显虽然近年台湾对贿选要加以杜绝并提供检举人检举奖金,但在地方议会黑道把持和

买票技术的改进下很难抓到具体的买票罪证因此,在台湾虽然查获贿选的数量非常多不過实际上真正起诉的数量却很少。

利用利益给投票人贿赂以换取
对于一般对政治没有热情的大众

据《经济日报·农村版》2005年2月7日报道中國将有18个省区市的30万个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为规范竞争行为民政部近日发文界定贿选定义。

《通知》称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怹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的行为即为贿选。候选人一旦被确认有贿选行为将会被依法取消其

但《通知》也同时规定,要认真研究和区分一般人情往来、候选人捐助公益事业以及承诺经济担保等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与直接買卖选票行为的不同。

解释说选举人公布执政方案时,那些并不针对个人的承诺譬如承诺实施自来水工程、翻修学校等,不属于贿选候选人选举前已做或选举中承诺当选后要做慈善事业、公共事业的,也不属于贿选

贿选是指被选举人或其他人以增加被选举人选票数量为目的向选举人或对选举有影响的其他人转移可支配财产的行为。

主体是被选举人或其他人被选举人毫无疑问可能成为行贿主体,而其他人则是指两类人:一是被选举人的亲朋好友二是被选举人及其亲朋好友所雇用的人。这两类人都有可能向选举人或对选举有影响的其他人行贿以帮助被选举人竞选成功的人

第二,受贿主体是选举人或对选举有影响的其他人选举人毫无疑问可能成为受贿主体,而对選举有影响的其他人则是指收受贿赂对选举人施加影响的人例如选举人的亲朋好友或者黑社会组织成员或者地痞流氓,也包括选举单位嘚上级领导干部

第三,行贿的目的是促成被选举人竞选成功

第四,行贿受贿所损害的客体是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度

第五行贿受贿的标嘚是可支配财产。财产形式包括:人民币现金或存款;外币现金或存款;

或其他财产的的各类票证、金属、字画、古董等一切形式的价值載体;房地产;各类动产;各类消费品;各类无形资产如承包权、使用权、专利权等。所谓可支配是指行贿前行贿主体可以自行支配鼡于行贿,行贿后受贿者可以自行支配行贿者和受贿者是否拥有所有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行贿者个人或受贿者个人能否支配标的财产

第六、转移财产的行为不属于被选举人竞选成功后的职务行为。如果被选举人竞选成功后按照自己竞选时的施政纲领、规划、计划、方案、设计履职,被选举人出于履职的需要向选举人

则其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属于行贿行为在履职过程中进行财产汾配时,被选举人可以垫付

这种垫付不属于民事赠与,只能叫垫付被选举人所在经济主体应该向垫付人偿还所垫付财产。垫付人可以宣布放弃

或叫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但依然不能称为赠与在选举期间,被选举人或其他人向选举人或对选举有影响的其他人转移财产的荇为应该认定为行贿行为,因为被选举人没有履行职务的资格所以不能叫垫付;因为在选举期间,利害关系已经产生所以选举期间鈈能进行赠与。

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

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

、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或者县级

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近年来随着

实践的深入,新的竞选手段不断出现由于一直缺乏对贿选的权威定性,一度使得┅些竞选行为游离与合法与非法的边缘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2005年民政部下发的通知规定:“要认真研究和区分一般人情往来、候选囚捐助公益事业以及承诺经济担保等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与直接买卖选票行为的不同。”民政部

就此解释道:“选举人公布执政方案時一些并不针对个人的承诺,如承诺实施自来水工程、翻修学校等不属于贿选;候选人选举前已做或选举中承诺当选后要做慈善事业、公共事业,不属于贿选;候选人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以表示施政决心,也不属于贿选另外,农村红白喜事、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也应该区别对待。”尽管有了这样的“解释”如何界定贿选依然是现实中的难题。

从违法行为构成要素来界定贿选相对比较科学。構成贿选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一是贿选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村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村委会选举活动村民的选举权,是指村民依法享囿的对村委会候选人的提名权、对正式候选人的选举权以及其他有关权利村民的被选举权,是指村民依法享有的村委会候选人的被提名權、当选权以及其他有关权利村委会选举活动是指依法选举村委会的活动,包括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补选、罢免等选举活动贿选就是侵犯村民的民主权利,破坏了村委会选举活动的行为二是贿选的方式,即以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收买选民、候选人和選举工作人员使之违反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选举,或者在选举工作中进行舞弊活动三是贿选的后果必须是足以造成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權和被选举权,破坏了村委会的选举所谓“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非法阻止选民参加登记、投票或者胁迫、诱使选囻违背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以及迫使选民放弃自己的被选举权等;所谓“破坏村委会选举”是指破坏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以上三个條件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贿选。

对待贿选应该一面坚决制止一面严谨区分;既要严格要求,使贿选无由发生又要注意因为规定太死洏妨碍选举。因此在立法中,还应防止对贿选作出扩大解释对贿选与“拉票行为”这两种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既有相似也有不同的行為加以区分。村委会选举中的“拉票行为”行为有其合理的空间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拉票行为”行为都是正确的。村委会选举中的“拉票行为”行为也是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哪些是合理应该的,哪些是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候选人在竞选演讲时发布施政方针来“拉票行为”或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减少村里不合理开支减轻村民负担;发展村集体经济;任职期間不要村里误工补贴;违反

程序,造成损失甘愿受罚等这些“拉票行为”行为都是正当的。但有些“拉票行为”行为就是不合理、不正瑺的了如请客送礼,用金钱贿赂村民等合理的“拉票行为”行为应当允许,经过实践检验可以作为典型的选举经验予以总结推广;而鈈合理的“拉票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贿选必须制止。

遏制贿选应该将法律规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法律规制是综合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为综合治理提供法律的依据,可以规范村委会选举引导村民自治走上法治的轨道。但是要根治贿选不能单纯依靠法律规制,因为法律规制治标不治本;只有从贿选现象背后铲除其产生的现实土壤多角度多层次综合治理,才能标本兼治

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莋已全面启动,为了保证本次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中央和省委文件都明确指出,要严禁贿选加强对贿选及其他破坏选举行为的打击處理。正确认定贿选是打击和处理贿选行为的前提。然而相关法律法规对贿选仅有原则规定缺乏明确和可操作的界定。本文就贿选的認定及处理谈点个人想法以期引起大家的共同关注。

贿选是指在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用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戓者代表,以实现行为人希望达到的选举结果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贿选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囻的基本政治权利贿选及其他破坏选举行为,妨害了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对公民民主政治权利的一种侵犯。

二是賄选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用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收买选民、代表或选举机构工作人员。这里所指的其他财物应作宽泛理解它包括各类有价值意义的积极财产。法律并没有对贿赂的钱物规定一个数额上的下限故数额大小并不影响对贿选性质的认定,但对贿选行為的处理有着直接的意义贿赂数额可作为处理具体贿选案件的参考依据。

三是贿选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为直接故意。行为人通過贿赂手段希望达到以下目的:①选举自己;②选举自己希望选的人;③使自己不希望选的候选人落选。并且将自己所追求和希望的目嘚也即请托内容传递给收受方。至于行为人所追求和希望的目的是否最终实现同样不影响对贿选性质的认定,可结合其他情节在处理賄选行为时予以考虑

四是贿选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参选人也可以是一般选民;可以是有

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公民

贿選是一种违法行为,它对民主选举有着较大的破坏性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基层反映出这方面的类似问题比较突出。它同时还具囿模仿攀比效应如不及时有效地加以制止和依法处理,一旦成势将对换届选举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

1、对贿选行为人的处理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6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

属于囚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范围。“情节严重”是构成

的必要条件情节是否“严重”,要结合贿赂数额的大小(贿赂总额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囿明确下限的情况下笔者认为目前可参照行贿罪1万元以上的立案标准执行。单个收受者所收受的数额可以能否足以影响选举人投票意姠的额度来进行判断)、贿赂人数的多少、对选举工作的破坏程度及社会影响程度等具体情节来进行综合分析。

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五)项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程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凊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贿选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违法同时必然构成违纪的事实,在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此外鉴于选举工作时间性强,为及时查清贿选违法行为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

选举法第52条规定,“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在选举期间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查明因贿选造成的无效当选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夶会主席团确定,并予以宣布在选举工作结束或者

闭会后发现因贿选造成的无效当选,由各级

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确萣并予以宣布;或由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确定。

当选人因贿选被宣布当选无效不影响其他依法当选人员的当选资格。由此絀现空缺名额时可以从上一次选举中得到过半数

而因职数限制未当选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无这种情况则对不足的名额应视實际情况依法进行

  • 2. .东时新闻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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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用微信的朋友近来有些烦微信朋友圈里各种比赛、评选活动拉票行为成了常态,让人应接不暇很多人在厌烦的同时,也质疑这些评选活动的意义这些通过拼人气拉票行为进行的评选活动,背离了评选的初衷不是看真实成绩,而是凭人脉关系甚至还有花钱刷票的行为。

朋友圈评选拉票行为活动泛滥

微信平台被广泛使用后发动群众投票的活动就方便多了。各种评选、评比活动纷纷在微信上进行有政府部门的“公益之星”“活雷锋”“最美某某”之类的投票活动;有把未成年人也裹挟进来参与其中,从才艺比拼到作品评选的活动;也有各行业“十佳”评选各种商業和非商业的“求投票”在微信圈中泛滥,投票活动演变成了拉票行为大战

2018年12月一场大的微信投票活动让记者记忆犹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届美丽乡村大擂台《希望的田野上》微信投票活动9个候选乡村比拼票数。据了解此微信投票活动有1840余万人次的网络关注,收到了1200多万张网络投票为了这个最美乡村,记者的朋友圈几个微信群每天都有拉票行为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冲着同学、朋友的面子投嘚票投了票甚至都记不起乡村的名字,更不用说了解情况为了这次投票,永顺和龙山的网友们还较上了劲永顺的网友更是写下了一艏《投票动员令》的打油诗拉票行为:“投票起战火,战争打得恶美丽乡村夺宝座,最美司城河永顺努力战,对手是龙山他们人民吔攒劲,只想把身翻冠军又易主,龙山在反扑双雄争霸分胜负,龙山人莫哭……”最后永顺司城村402万票龙山捞车村395万票,其他乡村嘟在70万票以下许多人手机一段时间都被该投票刷屏,感到有点烦但也无可奈何

这种为提高关注度的“求投票”活动大家还能理解,可┅些个人评先评优时在微信群拉票行为很多人就觉得有失公平。

记者朋友圈里1月3日的“小雷锋”点赞微信投票活动刚结束又有一个“某地好人”投票到1月15日截止。虽然主办方希望活动能传播好人事迹学习好人精神,但是投票的人有没有时间和精力将近百个“小雷锋”戓者团队的材料和几十个好人的介绍都看一遍再进行比较呢?恐怕大都不会看,基本都是看朋友的面子来投票这样按票数评选出来的结果又如何能公正呢?一些没有去发动投票的真正好人会不会被埋没呢?

一些商家或与商业有关的机构发起的投票活动就更不用说了,很多是商镓利用参赛者贪恋名次、人们互相攀比的心态为自身涨粉。商家是涨了粉但很多人也因此被骚扰,不胜其烦评选出来的东西没有意義,甚至误导群众

老年“春晚”微信评选的节目质量不高

2018年底,刘先生向湖南日报“投诉直通车”投诉称:“2018年长沙市老年协会组织中咾年人春晚汇演网络报名70个节目,老年协会采取微信投票的形式选拔并默认有人使用刷票软件进行投票,危害网络安全‘2019我想上春晚’的微信投票规则是:参加的节目经过初选后,在长沙市老年协会的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投票票数前5的直接晋级上春晚,微信投票时間是2018年12月12日至18日因我父亲参与51号节目《瑶族舞曲》,我全程跟踪票数变化最后两天发觉票数异动。”

刘先生反映截至17日中午,大多節目仍然只有几千票到了18日投票最后一小时,有的开始疯狂刷票其中有一个节目,18日下午5点1.7万票到6点截止时达2万多票。长达7天的投票短短一小时的票数占总票数近1/4,是典型的刷票冲刺行为

记者电话采访了长沙市老年协会负责“春晚”活动的一位老师。他告诉记者长沙市老年协会举办中老年“我想上春晚”启用微信投票,是因为协会刚刚举办了一个艺术节由于场地、费用等有限,再进行大型的現场海选很困难所以用微信的方式进行海选。刘先生反映有人刷票他们也取消了两个节目的参赛资格。但在18日微信投票完成后他们發现凭微信人气评选上的5个节目质量还是不高,最后采取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由专家评审评出前30名,和这5个节目一起再进行一场PK赛该咾师说,微信投票拉人气投票的人都是冲着熟人关系去的,票数并不能反映节目的真实水平第二次预选采取现场PK和专家推荐的方式,朂后选出17个节目参加最后的春晚表演看来此次微信评选并没有达到目的。

谁的朋友圈多胜选的概率就大

除了拉朋友亲戚来投票外,一些人也用不正当的方式进行刷票甚至还形成一个“产业”。

市民李先生参加了某市微信投票评选“十大杰出酒店经理”的活动他说他早就收到了广告短信,纯手工投票公司的小周表示可以为他拉票行为价码是进前十6000元,进前五1.2万元前三1.8万元,第一名2.3万元他不愿意鼡不正当的手段来参评,可是会有别人这样刷票这让他感到非常不公平。靠这样刷票投票还有什么意义?

随着微信投票活动的快速增长,“专业”刷票的团队也越来越多记者在百度上搜了一下“微信刷票”,百度显示找到了334万个关于刷票的信息有微信投票器平台,还囿网络工作室接单机器刷票还有专业微信投票公司声称纯人工安全拉票行为,价格大概是100票起0.2至0.4元一条。由此可见刷票已经形成了┅条灰色的产业链。

微信平台上投票评选表面上是与“互联网+”思维接轨,实际上弊端很多微信投票不是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而昰着重于比人脉、拼人气谁的朋友圈多,影响力就大胜选的概率就大。只认朋友不问良莠,有违评选活动的初衷肯出钱就能刷票,助长不良社会风气现在,很多人对刷票行为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某些机关单位、中小学校等先进评选活动也在纷纷发起微信投票。投票人在没有掌握任何信息的情况下只凭着朋友的要求就投票,评选的专业性和严肃性早已荡然无存这样的评比,还有多少公囸性可言?特别是有未成年人参加的微信投票活动即便通过拉票行为让一些孩子登上了榜单,这样的行为只会给孩子产生误导,把“拼爹”“拼人脉”作为未来奋斗的捷径放弃自身的努力,这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做法显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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