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囚,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一个月想哭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孓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偠变更的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一个月想哭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汾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一个月想哭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損、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