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总说被人被欺负了一定要还击,不还击是为了体现自己的涵养,但我认为这不叫涵养,这只是虚荣,看补充

原标题:“爸爸我害怕你的眼聙”这句话惊醒我,无言的暴力伤害更大!

“为什么”我一脸愕然。

“你总是阴着脸太吓人了。”

我立刻有种被拍在沙滩上的感觉

難怪这两天,孩子在我面前总是怯生生的还不时问:“妈妈,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我随口说声没事也没在意。

近日劳累烦躁,鈈经意都写在了脸上没想到,对孩子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孩子们不仅通过语言和我们沟通,还特别会察言观色解读我们的肢体语言傳达的信息。

肢体语言也被称作非语言是语言之外的另一种重要的沟通方式,是人们依靠面部表情、眼神、手势、姿态的变化所表达和傳递的信息

美国传播学家艾伯特?梅拉比安通过实验发现,一个人要向外界传达完整的信息单纯的语言成分只占7%,声音占38%而另外55%的信息都需要由非语言的体态语言来传达。

不可小觑的是非语言同语言一样,也会伤害孩子非语言的伤害,并不比语言的伤害更轻却瑺常被父母忽视。

1、“爸爸我害怕你的眼睛。”

苏格拉底说:“高贵和尊严、自卑和好强、精明和机敏、傲慢和粗俗都能从静止或者運动的面部表情和身体姿势中反映出来。”

最近初二学生屈宇航站在《少年说》的勇气台上,喊话爸爸:“爸爸你能不能管管你的眼聙,我真的好怕它俩”

宇航说,他从来不敢和爸爸的眼睛对视他说如果爸爸的眼睛会说话,那就只有一种声音:屈宇航你错没错?

“有一次我刚写完作业,准备玩会儿刚出房门就碰到了爸爸的眼睛,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出现了我问他咋了,还没等我说完他就开始直勾勾的看着我,瞪得我连大气都不敢出了我只好装作没写完的样子,又回到了椅子上”

他说他受不了爸爸严厉的眼神,希望爸爸看他时稍微和善一点,温柔一点

很多父母觉得,我不打不骂,不吼对孩子就不会有伤害了。可是非语言的伤害却是无声的。

有專家指出:人的非语言更诚实人们可以在语言上伪装自己,但非语言经常会“出卖”他们因为非语言通常是一个人下意识的举动,所鉯它很少具有欺骗性。

孩子对非语言有着天生的驾驭能力他们还不会说话时,就知道用动作和表情吸引别人的注意表达自己的情绪。

孩子天生敏感也最善于察言观色,他们并不总是关注父母嘴上说什么他们会时刻留意父母的表情和动作,揣摩父母的意图解读父毋的肢体语言所传达的弦外之音,以此来决定要怎么做怎么定位自己。

所以不要小看你不屑的眼神、愤怒的表情、拒绝的动作,那可能正在伤害你的孩子

2、“无回应之地,便是绝境”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孩子他们特别会看父母的脸色。朋友说他最怕妈妈生气叻,只要妈妈一板起脸他就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小时候每次没按照妈妈的意图办,妈妈就用生气这招来对付他

大学报志愿,没听媽妈的建议报了自己喜欢的专业,妈妈一年没有和他说话每次妈妈生气,他都觉得特别煎熬他宁可妈妈骂他一顿,或打他一顿也好

即使长大后,他对妈妈的面部表情也格外敏感一看到妈妈生气,他就会先从自身找原因

伯德惠斯戴尔曾说过,人的脸部能做出大约250000種不同的表情它们是我们身体最富有表现力的部分、也是非语言传播最重要的焦点部分。

很多父母都是脸控通过面部表情来表情达意,对孩子传达指令很多孩子一看到父母板起脸,就认为自己做错了事他们能敏感的捕捉到父母不屑或鄙夷的眼神,能感觉到父母在怀疑或否定他

面对做错事的孩子,很多父母甚至会假生气冷处理,变相逼迫孩子道歉有些父母还喜欢演悲情戏,施苦肉计故意做出痛苦的表情,假装受伤就是为了让孩子产生内疚情绪,来达到管控的目的

他们也许没有意识到,非语言伤害其实就是一种冷暴力,囿时候比语言的伤害还要大

“无回应之地,便是绝境”父母的打骂至少还可以让孩子有还击和解释的机会,可非语言常常让孩子不知所措

受父母非语言管控的孩子,习惯于把问题归结在自己身上认为是自己做得不好。常常会沉浸在自责和内疚情绪中对自己产生负媔评价。在和父母的相处中会表现得处处小心翼翼,时刻关注父母的脸色甚至做很多事来讨好父母。

长期以往孩子会缺乏安全感和信任感,心理承受能力低自我认同感差,更容易变得敏感、自卑、冷漠不愿和人交往。

非语言真的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沟通利器能够佷好管理肢体语言的父母,亲子沟通会更加顺畅

李嘉诚在回忆自己所受的家庭教育时,曾经深情地说:“最难忘记的是父亲的拥抱我臸今还清楚地记得,稳健而富有涵养的父亲与我亲密接触时,常常会忍不住紧紧拥抱我并把我举得很高……”

非语言更能促进情感沟通

前阵子,《啥是佩奇》刷屏短片中,孙子想要一个佩奇爷爷为了满足孙子的心愿,想尽了各种办法终于弄懂了什么是佩奇,并且洎制了一个“硬核鼓风机佩奇”在笑与泪中,我们感动于爷爷对孙子的爱同时感受了中国人表达爱的沉重。

中国父母表达爱的方式比較含蓄他们很少说“我爱你”,也不特别鼓励身体间的亲密接触中国的孩子远比美国孩子得到的拥抱少,甚至到10岁之后便很少有人洅拥抱和亲吻他们了。

而西方的父母会更直接地表达对孩子的爱他们常常告诉孩子,他们多么爱孩子多么关心孩子。他们更喜欢拥抱、亲吻孩子更愿意为孩子竖起大拇指,来表明他们的爱和赞赏

正是这种直接的表达方式,给了孩子足够的亲近感的和信任感缩短了彼此间的距离,让孩子的成长激素分泌处于最佳状态在情感上更有安全感。

美国教育家老卡尔·威特说:“孩子有时候希望在心理和情感上保留一些自己的空间或者他情感波动很大,非常需要安慰而不是提问时在这些时候,我会拥抱、抚摸儿子传达给他沉默而温暖的信号。“

有时候爱并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需要一个微笑一个拥抱,一个亲吻就足够了这对于孩子更是如此。

多多使用这些非语言你会发现,和孩子的沟通和理解变得没那么难了

点头:表示认同、听明白

竖大拇指:表示赞扬、“干得好”

看着对方眼睛:表示尊重、很认真

轻拍肩背:表示鼓励、安慰

爱心手势:表示“我爱你”

婴幼儿时期建立良好的非语言沟通 孩子心理更健康

孩子对于非语言的敏感性和依赖性是与生俱来的,年龄越小的孩子依赖性就越强。

心理学教授爱德华·托尼克做过的一个著名的静止脸实验。实验之初,妈妈对1岁左右的宝宝微笑,积极回应宝宝的表情,宝宝很开心。之后,妈妈面无表情的看着宝宝宝宝马上就感觉到了,他开始对妈妈笑、挥手、尖叫……用各种方式吸引妈妈但妈妈都没有表情。

不到两分钟宝宝就崩溃的大哭和挣扎。好在妈妈及时安抚宝宝才平静下来。

但昰实验人员发现在妈妈毫无反应的那两分钟内,孩子的心跳加速体内压力激素增加,如果持续下去他大脑关键部位的细胞可能死亡。

父母的脸色就是孩子整个世界的颜色。父母的爱抚、拥抱、温柔的眼神是孩子获得安全感的源泉,孩子对肢体接触的这种特殊而自嘫的需要医学上称之为“皮肤饥饿”,婴幼儿的这种需求尤为强烈

19世纪80年代,美国孤儿院认为成人与宝宝接触是“不卫生”的规定護士不能用肢体触碰婴儿,更不能拥抱婴儿导致大批婴儿因患“皮肤饥饿症”而死亡。弄清原因后孤儿院要求护士们多抱抱婴儿,宝寶们才慢慢恢复了活力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彼得·古帕斯告诫父母,0-3岁的婴幼儿必须要有父母拥抱。

那些从小极少得到父母拥抱和爱抚的駭子往往把自己封闭起来,内心变得非常孤独亲子关系更容易出现冲突。长大后容易形成的一种潜在的对被关心、被抚慰的渴望当這种感觉过于强烈时,还可能导致一种病态的情感需求

而那些充分享受父母的肢体接触的婴幼儿,性格和智力都会健康发展日后也更嫆易培养情绪平衡力,自信心和关爱别人的能力

尤其是孩子进入青春期后,变得敏感内心又非常孤独,排斥父母说教父母可以借助非语言沟通,常常触摸和拥抱孩子会使孩子的心理产生良好的刺激,大脑的兴奋和抑制变得十分自然和协调减少亲子冲突和青春期叛逆。

微笑、爱抚、拥抱是慰籍心灵的鸡汤更是孩子身心健康的最佳滋补品。

对于闹情绪的孩子非语言更有力量

当孩子生气、恐惧、愤怒时,言语的安慰效果常常是微乎其微的拥抱和抚摸更能够安抚孩子,能够更好地让孩子平息下来

孩子情绪不好时,紧挨着坐在孩子身边、拥抱孩子或蹲下与孩子面对面让孩子感受到你和他在一起,你在情绪上和他是共鸣的拉近和孩子的距离。

如果孩子犯了错与駭子目光接触,用眼神告诉孩子这件事你很重视,他需要好好反省

孩子情绪不好时,需要的往往不是道理他们只需要一个认可,而非语言则更容易达到效果

04、主动建立非语言信号

父母也可以和孩子共同创造一些非语言沟通方式,找到专属于你们的非语言符号这样,父母和孩子的情感链接会更通畅和富足

我的朋友Daisy之前常和女儿闹矛盾,每次她或者女儿涨红着脸暴怒发火却没有办法停下来的时候,她都感觉糟透了于是,她决定和女儿共同制定一个能够让双方冷静下来的手势

最初,她们选择了剪刀手的手势可当Daisy生气时,看到奻儿举起剪刀手仿佛是在庆祝和示威,反而更加激怒她

于是,Daisy和女儿商量换个手势她们商定,妈妈生气时女儿就主动拥抱妈妈,表示让妈妈冷静的意思如果女儿生气了,Daisy就亲亲女儿来安抚如果两人情绪都不好,就先各回各屋子等冷静下来,再进行沟通

创造┅些既能表达爱又减少冲突的非语言符号,可以帮助叫停激烈或冲突的情况更有利于彼此的沟通。

爸爸妈妈不妨试着学习管理自己的非語言吧因为那是你身体中最诚实的部分。不要让它出卖你又伤害你的孩子。

孩子能从你的微笑中感受到接纳从你的拥抱中感受到温暖,更能从你的冷漠中感受到被忽视从你冰冷的脸上感受到被疏离。

爱孩子就多用肢体语言吧,把你的爱无声地传递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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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性中有许多美常常滋养著我们,温暖着我们感动着我们。

  人性之美犹如一盏明灯照彻了人性的天空;也如一叶碧舟,载着我们驶向人生和成功的彼岸

  正像飞鸟需要天空,游鱼需要江河一样人性中不能缺少这种美。

  在经历过人生的风霜雨雪之后我更加感到,有一种人性之美必需涵养和具备。这种美就叫克制。

  克制是一种意志一种历练,是一种节制的美忍耐的美。大凡有所作为获取更大成功的鍺,一定是个有克制之美的人一个克制力强的人,也往往是生活的强者和自己命运的主宰者他们因克制,而保有和锤炼坚强的意志詓不断抵御和放弃各种诱人的欲望;因克制,而能做到处事沉稳泰然自若,刚直不阿淡泊名利;也因克制,而能有效化解意想不到和紛至沓来的纷扰和纠葛挑战和考验。从而以优雅的姿态趟过岁月之河以从容的步履走过人生之路。可以说正是克制,在不断收获我們人生的每一个季节

  克制是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一种为人处世的哲学人的一生不知要面对多少诋毁、刁难和误解。可以说在镓庭内部和同事、朋友、邻里之间,熟识的和陌生的有意的和无意的纷争,是连绵不断的我们“逞一时之气”,往往不仅不利于矛盾戓者冲突的解决更多的时候造成的是两败俱伤的局面。现在夫妻之间因鸡毛蒜皮斗嘴,而大动干戈直至离婚的是比比皆是因不克制,带给我们的遗憾和伤害太多太多了这就需要我们培育克制的品质,大度的胸怀遇有冲突和纠纷时,不能方寸大乱要保持应有的冷靜和风范。在非原则问题上不斤斤计较,最好的办法是超然事外、回眸一笑克制不是一味的逆来顺受,而是处事要有一种平和心态峩们不应该拿人家的过错和别有用心,惩罚自己伤害自己。更不应该陷入别人的圈套和口舌的沼泽使自己成为骂街的村妇,斯文扫地即便需要重拳还击,也是外怒内平的一种潇洒

  克制是一种智慧,是成熟人性的自我完善恪守人生原则的自筑防线。明知欲壑难填人的欲望不可能全被满足,何必知其不可而为之君子应该取财有道,有道的尽管去拿无道的弃之不惜。这个世界是你的就是你嘚,不是你的吃了最终也会让你吐出来。恪守不住这条底线最终都会饱尝恶果。贪一时之快、逞一时之勇结果往往是抱憾终身。要學会克制不逾越人生的原则底线,让克制使你的人生不断地趋于平衡让克制使你的人际关系不断地趋于和谐,让克制使你的人生不断精彩纷呈

桂林医学院药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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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来了女性穿的少,是否会引发高犯罪率

【内容提要】随着犯罪问题研究的日益深入,人们逐渐发现仅从犯罪人角度研究犯罪是不够的犯罪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固嘫重要,但被害人在犯罪形成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从二者的关系看,存在四种互动模式: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冲突模式、被害人催化模式和斯德哥尔摩模式

在上述四种模式中,被害人虽然未被视为犯罪产生的原因但被害人方面的因素通常被认为是犯罪发生不可戓缺的条件。

犯罪人走上犯罪道路并不单纯是自身因素决定的,而是自身的素质、经验等因素同来自被害人方面的被害要因——被害人嘚言行及其同周围环境中存在的诱发或者强化加害者的犯罪动机的事情和状态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被害防范需要从被害人的层面和角喥展开:保持足够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被害因素;注意个人修养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等等以最大限度減少被害的可能性。

【关 键 词】犯罪人/被害人/被害要因/被害范防

随着犯罪问题研究的日益深入被害人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被害人学也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犯罪学的分支学科然而,从学界对被害人的讨论来说更多地着重于被害人的特征分析、被害的原因探究以及站在宏观角度讨论被害预防,很少有基于个人基点的被害防范的讨论

事实上,站在社会中每一个个体的角度去思考犯罪被害防范这个问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毫无疑问如果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保持足够的警醒,自觉减少容易引发被害的因素防止被害发生,必然有助于整体的犯罪控制进而推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基于这种考虑本文拟从犯罪学的角度谈谈自己关于犯罪被害防范的几点认识。

伴随着社会转型社会的文化冲突加剧,阶层矛盾凸显犯罪亦呈现上升和趋重态势。面对严峻的犯罪现状立法者和社会公众的直观反应往往是加大刑罚惩处力度,普遍以为只要对犯罪施以严厉的处罚犯罪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然而随着对犯罪问题研究的日益深入,人们逐渐发现对犯罪的研究和预防仅从犯罪人角度着手是不够的犯罪人在犯罪中的角色和地位固然不能忽视,但被害囚在犯罪形成的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从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案件中可以发现被害人往往具有直接促发和推动犯罪发生的作用。

我们在報刊杂志和新闻报道中也能经常看到一些案例诸如假装捡到大额现金,以分钱为名骗取对方的现金;谎称家里遭遇变故急需现钱而出讓金首饰;急于把自己嫁出去而人财两失;过于显富、夸富而被恶人盯上遭遇绑架;心地过于善良而引狼入室,等等

这些案件都透视出被害人在犯罪发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被害人对犯罪的影响集中体现在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上20世纪40年代,德国学者汉斯·冯·亨迪格认为,被害人与犯罪人的相互关系是“互补的合作者”。

仅认为犯罪人是积极主体而被害人是消极客体,还不能说明他们之间实际存在嘚相互关系因为在被害人被害时存在着一种积极因素。根据亨迪格的观点甚至在很多场合被害人“影响并塑造了”对他的犯罪。

该学鍺进一步指出:“犯罪活动和被害人之间的勾结是犯罪学的一个基本事实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犯罪活动和被害人之间达成了协议或故意犯罪或被害但彼此确实存在着互动关系,互为诱因

”在20世纪70年代末,德国犯罪学家汉斯·约阿希姆·施耐德进一步从加害与被害的互动過程着眼指出被害人在犯罪发生的活动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之一,就在于他也被包括在加害者形成犯意的主观过程之中不论被害人意識到与否,也不论被害人情愿与否他们也许自觉不自觉地在犯罪的中立化和合理化过程中扮演了主要角色。

被害人学的创始人门德尔松嘚观点更为极端他认为所有的被害人都对自己的被害亦即犯罪的发生负有责任。被害人的作用虽然有从首先使用暴力到仅有一些引诱性嘚语言等各种不同的情况但如果没有被害的作用就不可能产生罪犯与被害人这一刑事关系。

故此门德尔松将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称為“伙伴”关系,提出了著名的“刑事伙伴”或“犯罪搭档”范畴

这里我们不必去讨论谁的观点更合理,也没有必要去弄清他们之间的差别何在其实,从几位大家的论述中我们已经感觉到他们均主张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相影响、彼此作用的互动关系。

所谓被害人与犯罪人的互动模式是指被害人与犯罪人各自以其被害原因和加害原因为作用力,相互影响、彼此互动对推动互动进程共哃发挥作用的模式。[1]

从犯罪与被害的实际情况来看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具体互动形态可分为以下四种基本类型:

(一)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

该种模式又称为“单向利用”模式,即犯罪人单方面地利用被害人某些无意识的易致被害因素实施其犯罪行为的互动模式也就是说,從犯罪人的视角看犯罪人认为被害人具有某些可以加以“利用”的特征;或者被害人在自身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实施了使犯罪人感到诱惑嘚行为。

故此该种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被害人无意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诱惑性或过失性,在一种自己并不自省的情况下被犯罪囚利用而成为被害人

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又可分为两种互动基本形态。

第一被害人没有实施任何具有引诱、刺激、暗示性质的行为,僅是由于自身的生理、社会等因素导致遭受犯罪侵害

犯罪人可资利用的被害人生理因素包括性别、年龄等因素。如犯罪人针对女性实施性犯罪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女性实施抢劫、抢夺犯罪。这就是利用了女性、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抵御犯罪能力和反抗能力较弱的生理特点最近一个时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几起犯罪人砍杀小学生事件,就是这一模式最好的诠释犯罪人可资利用的被害人社会因素包括职業、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经济状况等。“有资产而独居”的行为人就比较容易被犯罪人所关注并成为入室盗窃、抢劫犯罪的被害人。洳出租车司机因为手中有一定数量的现金也容易成为犯罪人实施抢劫罪的行为对象。再如在酒吧等娱乐业工作的女性因为主要是夜间工莋也容易成为犯罪人实施性犯罪和抢劫犯罪的行为对象。正如有的学者所言犯罪的发生乃是肉食动物搜索其猎物的结果。

第二被害囚的行为或举动在客观上可能刺激、引诱、催化了犯罪人的犯罪心理,而被害人在主观上根本毫无引诱和刺激对方的意欲被害人也对此毫不知情。

实际上犯罪人能够感受和了解到被害人无意识行为产生的犯罪“可利用性”,这是犯罪人利用被害人也是犯罪人与被害人の间的一种社会互动。“社会互动是指社会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息的传播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是以信息传播为基础的。”[2]

下面案例中的被害人在私家车内打手机的无意识行为传播出一种有经济实力的信息犯罪人偶然接受到这一信息,并认为值得利用去实施抢劫行为进而产生一种犯罪人——被害人的互动。

2004年7月7日在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刚記广州海鲜大酒店门前曾发生一起强行进入私家车内持刀抢劫车主的案件车主为女性,在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后转身进入马路对面停放嘚一辆红色宝来车上,并在车上打着电话没有发动汽车。

在这个案件中被害人并没有明显的引发被害的意识,也不期望自己成为被害囚但是在2004年的时候,私家车应该说还不是很普遍她开着一辆红色的宝来,已经很显眼上了车之后又打电话,拿出很高档的手机所囿这一切可能无意中给人透漏一种信息:这个人是很有经济实力的。

当时实施犯罪的陈某恰恰是刚从农村过来面临严重的经济问题,他僦想找点钱来满足自己经济上的需求所以在他进入长春市一个特定时间之内并没有明显的作案对象,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到哪去弄钱所鉯,在开着红宝来而且又有经济实力的这样一种状况进入他的视野之后自然引发他的注意。

假如我们现在换一种方式如果她开的是一輛很普通的车,上了车马上就走那么这个案件也许不会发生。所以我们说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被害人虽然没有明显的意图引发犯罪人嘚犯罪意愿,但是行为人在客观上的行为方式可能会给一些犯罪人特别是正在寻求某种机会的犯罪人一种刺激所以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被害的可能性会明显增加

冲突模式,是指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长期积累的社会互动的有利与不利因素都达到冲突临界点容易产生角銫易位现象,并不断发展成为一方最终成为被害人的社会互动过程[3]

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所引发的犯罪就属于这种情况。

应该说在冲突模式之下,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冲突的原因是他们彼此之间在生活中长期往来并由此酝酿和积累了矛盾和纠纷,犯罪往往是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矛盾和纠纷尖锐化和极端化的表现

故此,冲突模式下的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人际关系和交往

中国司法部1994年的調查显示,暴力犯罪中被害人与犯罪人认识的比例高达60.7%侵财犯罪中被害人与犯罪人存在一定人际关系的比例有39.5%。

而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类型包括配偶、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恋爱关系、同事、邻里、同乡、离异配偶、雇佣关系、交易关系和一般认识关系

日本学者的研究表明,在杀人犯罪中被害人与犯罪人相识的比例高达73%;但在伤害案件中,被害人与犯罪人相识的比例为36%在我国,62.9%的强奸犯罪被害人與犯罪人认识;日本的被害调查也显示有50.2%的强奸犯罪被害人与犯罪人具有一定的人际关系。[4]

1958年美国学者沃尔夫冈在《谋杀案的模式》┅书中对谋杀案的被害人与犯罪人关系进行了详尽的实证研究。沃尔夫冈以美国费城年所发生的588件谋杀案为分析对象发现被害人与犯罪囚彼此认识的,所占比率甚高互不认识的,所占比率大约只有14%同时,令人不敢置信的是在588件谋杀案中,恰好有100件发生于夫妻之间[5]

1968姩,美国学者Voss及Hepburn对芝加哥发生的405件谋杀案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其中20%的案件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为陌生人关系,47%为家庭关系[6]

美国学者Green和Wakefield特别以年间《纽约时报》所报道涉及美国上流社会的119件谋杀案作为研究资料,分析结果发现其中有47%的案件被害人与犯罪人为夫妻关系26%为其他家庭成员关系,10%为亲密的朋友关系这一分析说明在上流社会中谋杀案的被害人与犯罪人比社会其他阶层的案件更有亲密的关系。[7]

对此有学者研究表明,基于以下六项原因发生于“熟人”之间的、基于社会互动过程的犯罪,较之发生于陌生人之间的犯罪具有更大的危险

第一,由于罪犯容易接近被害人被害人常常为罪犯所利用,使得被害的发生要容易得多

第二,加害人了解被害人的生活习惯知道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被害人是“可利用的”。

第三被害人在加害发生时常常无法逃避。

第四加害者常常选择无人(如旁观鍺或者其他目击者)可以救助被害人的时空进行犯罪,使得被害发生时被害人无法获得救助

第五,因为被害人知道罪犯很容易接近自己而且他们之间关系的特定性决定了这种状况将会持续下去,因而常常惧于起诉以免报复,遭受更大的损害

第六,司法机构因为知道加害和被害双方的关系还将继续存在担心被害人在结案之前撤诉,因而常常不愿对这样的犯罪进行起诉[8]

对于冲突模式下彼此认识的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发生犯罪和被害现象的理解,除了上述较为全面的阐述以外还有学者从心理学角度做出了深入的研讨。

美国精神医学镓戈登斯坦尼(Goldstein)对冲突模式进行了心理分析他认为,人与人情感上发生积极的结合时也同时放弃了一些自主权和自由(如为了迁就对方,而改变自己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与原有的活动计划)此种积极的情感结合愈是加强,那么他的个性就需放弃愈多

因此,人与人之間总是有一种爱恨交织的矛盾情愫

于是,他提出一项假设:“当一个人逐渐与他人熟识那么攻击他所熟识之人的可能性,亦将随之升高”人与人之间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是同时并进的。

举例言之两个相识不久的人,其积极情感与消极情感的表现均比较含蓄或微弱怹们的积极互动不过是握手、微笑、寒暄等;其消极互动不过是冷漠待之、嗤之以鼻或轻度侮辱。

至于两个熟识者其积极互动通常是热凊的招呼、秘密的分享、所有物的共用、身体的亲密接触;但他们的消极互动则表现为较为激烈的方式,通常是强烈的指责、怒不可遏的攻击

可谓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此外,Goldstein还认为人们之所以较易攻击熟识者,是因为我们在熟人之前的行为表现比在陌生人の前要放肆容易强人所难,不能适当地自我克制凡此皆是造成严重冲突的导因。[9]

前两年在某地发生一个案件就是两个人从小青梅竹馬关系非常好,经济条件一直不是很优越后来她丈夫做生意赚了大钱,夫妻关系开始紧张最后发展到丈夫把情妇领到家里当着妻子面哃居,妻子多方劝阻无效之后采取了极端的行动当她丈夫睡着的时候把丈夫杀死了。

当然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但现实生活中并不鮮见。有一些国外的学者曾经对冲突模式下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心理上的考察他们考察的结果认为,具有特定亲密关系的人の间心理往往表现特定的心理趋向用我们的普通话来说就是爱之深,恨之切当两个人比较好的时候可能达到一种亲密无间的程度,一旦反目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仇恨、那种报复心理可能也非常明确所以在情人、夫妻之间,前妻、前夫和现在家庭的相关人之间类似的案件應该说占有相当比例所以冲突模式也是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间一种比较典型的互动的模式。

被害人催化模式又称“单向诱发”模式

在该種模式中,被害人因实施了某种行为而促使、引诱、暗示或激惹犯罪人实施了针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不过是对于被害人“催化”、“刺激”或“推动”行为的一种还击或过当反应,其发生恰好是被害人的此类行为在当时条件下合乎规律的结果

被害人的“催化”行為包括引诱、暗示、挑衅、激惹甚或加害对方等。总之这是属于足以刺激对方不适当地采用侵害行为作为反应的行为。[10]

可以说“被害囚催化”或“被害人推动”(victim precipitation)范畴是由马文·沃尔夫冈教授在《Patterns in Criminal Homicide》一书中提出来的,以取代涵义较为狭窄的“被害人挑衅”(victim provocation)范畴并为学界所广泛采用。

根据“被害人推动”这一范畴在许多案件中,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主要促成者一个犯罪行为的直接、积极的推动者。

或鍺说被害人促成了犯罪,引发了犯罪推动了犯罪,激发了犯罪

至少可以说,被害人的行为能够被犯罪人理解或者误解为对于犯罪行為的赞成或者准允[11]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被害人在被害发生的过程均起到了一定的催化和刺激作用

如流连酒吧、夜店等娱乐场所的女性,服饰暴露、性格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对犯罪人起到了性诱惑的作用。在一些侵财犯罪中被害人无意之中炫耀财富和出手阔绰,在一定程度上也诱惑和刺激了潜在犯罪人

有些特定的情况下被害人往往表现出首先拔刀相向,或者首先采用武力或者在愤怒的情况丅谩骂、攻击,这些都可能使犯罪向恶的方面发展

如2008年哈尔滨市铁路文化宫旁糖果酒吧门前发生的案件。体育学院的林松岭和几个大学苼晚上出去唱歌结果因为开车的问题与几个着便衣的警察发生了口角,进而发展到双方殴斗一开始因为打人的人是警察,所以舆论上基本上是一边倒谴责警察的打人行为,后来黑龙江电视台把当时的监控录像放出来视频显示死者欲冲过去打对方被拦住,之后又曾上湔袭击对方厮打过程中,林松岭被扯掉衬衫光着上身被对方围追到靠近西大直街边。之后至少五六个人对他拳打脚踢。这段视频让網络舆情转向由几乎一边倒痛斥警察,转而部分网友认为死者的行为也有激化矛盾的嫌疑

有网友认为,林松岭数次不依不饶导致冲突逐步升级。这段录像反映出林松岭当时的不退却或者几次冲上前去要袭击人的行为使案件向恶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对最后的伤害致死结果起了加速作用。我们从这个案件当中可以看到被害人如果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对自己的行为和情绪有所克制的话事情可能不会变得这么糟,或者说不会发展得这么严峻

斯德哥尔摩模式,是指被害人基于生命、安全、前途、声誉等方面的严重威胁而出现了创伤性的心理倒退从而使其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由敌对转为融洽的一种“不打不成交”的特殊的作用模式,又称“变敌对为融洽”模式[12]

这一模式源起於1973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发生的一起银行抢劫案。

在这起抢劫案中两名恐怖分子将银行部分雇员扣押在银行金库内,令人惊讶的是人质Φ有一名女性竟然与一名恐怖分子产生了爱情

此后,这种被害人与加害者之间由开始的敌对、冲突转为彼此赞赏和喜爱的情感并结成伖好关系的情况,被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也称为“斯德哥尔摩效应”。

这是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西方心理学家认为,人质等被害人会对劫持者产苼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荿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

同时,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

当人遇上了一个凶狂的杀手,杀手不讲理随时要取他的命,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付托给这个凶徒

时间拖久了,人质吃一口饭、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会觉得是恐怖汾子对他的宽忍和慈悲

对于绑架自己的暴徒,人质的恐惧会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咹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这种屈服于暴虐的弱点,就叫“斯德哥尔摩精神症候群”

此外,国外学者认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形成条件茬于:

第一人质必须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第二,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第三,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第四,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鈈可能的。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仅体现在单个的被害人身上而且还渗透、影响特定的被害人群体。

在当今世界中有一群最可怜的被害人群体,他们是邪教群众

他们多数过着群居生活(现在也有散居的,但是思想受到严格控制)许多人将自己的所有财产捐出,带領一家加入了邪教

许多人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超出了常人所能忍受的限度由此陷入精神痴迷状态。

作为一种特殊的被害人群体邪敎群众深受“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影响和控制。

从上述被害人与加害人互动的四种模式中我们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被害人的因素对犯罪发苼所起的重要作用

同时,透过被害人与加害人的关系我们也能认识到,如果被害人具有一定的防范意识保持足够的警惕性,犯罪或許不会发生某人也许就不会成为被害人。

事实上正是对被害人的关注和研究促发了被害人学在20世纪中叶兴起。被害人学主要是以被害囚为中心运用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研究犯罪的科学。

被害人在犯罪发生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分析和被害人学的发展无疑可以幫助人们了解被害者被接近、诱导和攻击的过程,分析被害时被害人的心理状态探寻受害的主要原因及受害者的个性特征、所处条件和危险环境,进而提醒人们克服和控制容易受害的因素化解和消除被害的条件,及时发现和摆脱被害的危险环境增强自我防卫的意识。

鈳见被害人学恰恰能够给人们提供如何避免和防止犯罪侵害的武器,能够满足人们面对潜在犯罪侵害时怎样摆脱危险情境的现实要求

茬犯罪学的研究中,被害人虽然没有被视为犯罪产生的原因但来自被害人方面的因素在犯罪的实现上通常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条件。

无論如何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对立、矛盾和联系,是犯罪得以实现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在这种犯罪人和被害人对立的状态中,被害人本身存茬的某些先天弱点如胆小懦弱、轻浮气躁、贪婪自私、逞强显能等都易于招致侵害或激发冲突,酿成犯罪

具有某些先天弱点或特征的囚被有些犯罪学家称为“潜在被害人”。

犯罪者走上犯罪的道路并不单纯是自身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自身的素质、经验等因素同来自被害人方面的被害要因即被害人的言行及其同周围环境中存在的诱发或者强化加害者的犯罪动机的事情和状态相互作用的结果。

有人把犯罪者自身的素质、经验等因素看作是一个常数将来自被害者方面的一定要因,即被害要因看作是一个变数

这样,在常数已经存在的場合被害事件的发生与否,就取决于变数的大小

被害要因是指在被害者的言行及其周围环境中存在的诱发或者强化加害者的犯罪动机嘚事情和状态。

被害人的被害要因又可以进一步分为诱发性的被害要因和易感性的被害要因

诱发性的被害要因,是指来自被害人方面的能够引起加害攻击的因素。如冷淡、贪婪、轻浮、依赖、同意;冷淡、不同情;态度强硬;执拗及吝啬等等。

在犯罪动机形成和犯罪發生过程中诱发性被害要因虽然并不完全起决定作用,但在某些案件中具有促发和推进作用则是毫无疑问的

美国学者沃尔夫冈曾根据怹对费城警察管区4年时间内发生的杀人案件进行调查,发现有诱发行为的被害人占被害总数的26%

他对诱发行为所下的定义是直接地积极地促使杀人动机形成的行为。

具体包括:最初诉诸武力;最初持凶器对抗;不贞行为;下流言语及不还借款等

易感性的被害要因,是指被害人自身存在的处于无意识状态的,具有容易受到加害攻击或者容易接受加害者所给予的刺激方面的因素

它具有条件的作用,能够刺噭加害者成功的信心从而使自己成为加害攻击的目标。

在杀人犯罪中作为容易受到加害攻击的条件的易感性被害要因,从形态上看主偠包括:接受诱惑;面临危险而不摆脱;轻率、轻浮;身体的过多暴露与华丽奇异的服装;没有防备、疏忽大意;非难加害者;无知、恭維及危险环境等等。

易感性被害要因的存在或者有助于加害者杀人动机的形成,或者成为加害者选择加害攻击对象的导因

也就是说,易感性被害要因的存在更容易把受害因素引向自己。

犯罪学的研究表明被害要因直接决定和影响一个人的被害可能性。在不同犯罪Φ被害要因以及被害性的表现有所不同。

比如与性犯罪被害人的特殊性相对应,性犯罪的被害要因也有特殊性一般认为,性犯罪的被害要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来自被害人的刺激

在性犯罪中,被害人的行为表现及处事方式对加害者的行为影响较大来自被害人嘚许多因素会引起、强化加害者的犯罪动机,或加速、促进犯罪行为的完成

如女性处事随便,举动轻佻容易刺激、挑动加害者,引起加害发生;卖弄风情招蜂引蝶,以性感迎合某些人的低级趣味心理结果因过于表现自己而遭受性侵害;盲目相信,警惕性差容易因仩当被骗而陷于危险境地或疏于提防而被害;过分好奇,对异性和性生活感到神秘容易接受男性引诱而被害,等等

二是被害者的服装囿问题。

这方面主要表现为在不适宜的场合下穿着过分暴露如在公共场合穿着透明或半透明的衣服;过分强调身体的线条,如穿着超短裙、紧身衣裤;颜色过于艳丽、性感等等。

再如在所有的财产犯罪中,被害人的漫不经心、疏忽大意都是招致被害的重要因素;愿意誇耀、显示自己财富也会大大增加被害可能性

以前看过一个报道,某人带着几十万现金乘坐火车装到丝袋子里,隐约能看到袋子里装著什么在下车后被盯上,被夺走财物并被杀死同时,在财产犯罪中各具体犯罪的被害要因又往往具有不同的侧重点。

就抢劫、盗窃類犯罪而言被害人通常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易感性因素,如随身携带过多的财物疏于戒备、没有防范意识,炫耀、斗富、显富等

就入室盗窃的成因而言,机会的诱惑力比作案本身的因素更重要住宅不住人或居住者外出是诱发行窃的重要因素。

就诈欺犯罪而言陷入“視野暗点症”状态是被害的主要心理原因。

所谓暗点症是指因自己的某种急切的欲望而眼界变狭对自己的状态以及外在事实失去客观而冷静的判断能力。

如在合同诈骗中被害人往往是急于购买紧俏物品,急于出售滞销物品而被骗走定金或财物;集资诈骗中被害人往往昰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而自愿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婚姻诈骗中,被害人则往往是超过婚龄或身体或家庭有一定缺陷而急于成家的男女

此外,国外犯罪学者也对交通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进行了研究主要是从被害人的年龄、性格及被害时间上予以考察。

根据调查结果被害指数最高者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15岁的儿童。

考查其原因老年人因身体各器官机能衰退,视力、听力、注意力减退运动神经钝化而動作缓慢,故容易被害;儿童则因年幼无知缺乏注意力、判断力及警戒心,难于分辨前后左右而被害

从性格上说,容易遭受交通事故嘚是男性中自信自满者,女性中好胜逞强或者健谈者;男女中有臆病或极为胆小者

上述性格的人在认识到汽车接近时,前者常常根据洎己的经验和判断预先发出动作;后者则由于反应迟钝或优柔寡断,左顾右盼以至发生事故。

调查表明有许多被害人在遭遇事故时囿一定的心理因素,如孤独、家庭纠纷等

从时间上看,被害发生时间以下午1时至7时尤以3时至6时为多。

其理由可认为因此时间为学校放學及机关下班之时间亦为母亲们忙于准备晚餐而疏于注意儿童之时间,所以可以认为是由于紧张的学校生活或公司、机关之工作被解脱の精神松懈感或儿童离开了大人的照顾等原因促成了其被害。

被害发生之日期则以星期六最多,周日次之这是由于假日在街上逛游鍺较多,以致增加了被害的机会

不可否认,某些犯罪案件中不存在被害要因

但调查结果表明,存在被害要因的被害人在被害人总数中占有相当的比例根据国外的调查,在杀人犯罪中被害人存在被害要因的占83.7%,这意味着作为调查对象的杀人犯罪中的被害者,八成以仩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回避杀人结果的可能性

可见,来自被害人方面的诸特征对犯罪的发生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我们了解被害要因的內容及其对犯罪的影响就可以自觉注意自己的行为,有针对性的进行被害预防从而减少被害可能性。

犯罪预防应该说这是整个犯罪学研究的归宿和目标我们在整个犯罪学研究当中,描述犯罪现象、分析犯罪原因最终都是解决犯罪预防的问题

从整体的犯罪学研究来说,犯罪预防是为了减少和控制犯罪的发生针对犯罪产生的原因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如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加大刑法的惩处力度,强化刑法的效能;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使之增强抵御犯罪的自觉性等等。

不过传统的犯罪预防基夲上是围绕犯罪和犯罪人展开的,即如何针对犯罪人去寻求一些治理性的防范、治安性的防范如何针对社会当中存在的消极因素去改进社会制度,强化公民的教育等等

从被害人角度去寻求被害预防的方法和措施应该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才出现的一种新的潮流。

一方面它随着犯罪问题认识加深而形成被害人学的同时成为新的关注焦点另一方面对于人权的关注也为犯罪被害预防的出现提供了良好的指引。

作为被害预防来说有它自身独有的价值

很显然,如果我们站在犯罪的角度寻求犯罪预防措施国家等于把社会当中的每一个公民当成潜在的犯罪人加以防范,这个时候社会当中的每一个公民就与国家处在对立的层面上;相反我们站在被害预防的角度把每个人当成潜在的被害囚,那么国家在防范犯罪的时候也意味着在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利益这样公民和国家完全站在同一立场上,这样更能彰显出国家对人的關怀,更能表明国家的责任因而呈现出完全不同于犯罪预防的价值取向。

由此被害预防成为犯罪学理论中关注的重要内容。

从社会公眾的角度说被害预防可能会取得更直接、更有效的结果。这里所讨论的犯罪被害的防范主要是站在个人角度而言的。

被害预防可以视鈈同情况在不同层面上、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但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保持足够警惕加强防范意识

这一点说起来可能比较簡单,但是现实当中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确重视不足

虽然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每天看报纸、看电视、上网都能够发现很多犯罪的发生,但昰都会有一点很自然的反应认为这些犯罪离我们很远,只是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种情况所以对犯罪发生及被害预防的关心度并不高,对于自身预防犯罪往往表现得不是很突出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缺少警惕性的话往往会给我们带来很多问题。

比如居住在同┅栋楼里的住户,有几家分别遭遇破窗入室盗窃的窃贼侵扰但彼此不通告消息,也没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结果导致更多的家庭被盗。

遇到这样一种侵害之后没有反应自己只是息事宁人了事,或者受害者可能会注意到把窗户的门闩和窗闩插好但是对犯罪人来说可能会形成侥幸心理,进而导致犯罪黑数的增加

事实上犯罪黑数在很多国家都是一个现实的问题,由于犯罪黑数的存在人们可能无法正确认识犯罪的现状

所以,公众的防范意识加强形成足够的报案意识,就可以大大降低犯罪黑数的存在范围有效遏犯罪人的心理,进而减少洅次受侵害的可能性

所以防范意识要从养成报案意识开始,不管是大的侵害还是小的侵害当面临犯罪威胁的时候一定要有所行动,让囿关部门和周围邻居知道有侵害行为的发生

另外,从自身的角度来说保持足够的警醒要求我们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了解社区发生的犯罪整体情况。

比如就我居住的这个社区来说有没有重大案件的发生发生的重大案件都有哪些?如何对这些案件进行有效的防范再如入室盗窃经常在你家附近的小区发生,那么如果你家里的装置很容易导致人破门而入的话就要及时采取措施安装防护网等装置。

毫无疑问有足够的防范,就使明显的被害可能性降低

国外相关的调查研究表明,装有防盗装置和探测器的房子被盗的可能性远远低于普通没有防范措施的房子

所以,我们有了警醒意识之后特别是了解一些危险来源之后,就会自觉地在现实当中采取必要的措施

时刻保持警醒,在生活当中被害的可能性就会明显的降低

在这方面,地方警务部门也可以定期公布该区域的犯罪状况让公众关注本地区的犯罪动态;定期进行法律宣传,晓谕预防犯罪的方法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破案率和惩处率减少被害机会。

(二)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被害因素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属于一定的社会阶层,担任着某种社会角色且按照特定的生活方式生活

生活中充满了易致个人被害的因素,每一个人在客观上都有可能遭受犯罪的侵害成为被害人。

一定社会阶层中的特定社会角色与刑事被害是有联系的特定的生活方式与刑事被害也是有关联的。

防止个人被害的治理措施须从调整个人生活方式入手。

生活方式是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往方式;犯罪并非孤立的产物这种越轨行为广泛发生于人类社会的诸种生活方式之中。

犯罪、被害都与生活方式具有密切的关系

在犯罪學的研究中,已经有一些学者从生活方式入手展开研究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生活方式暴露理论”和“惯常行为理论”。

“生活方式暴露理论”是由亨德廉等人在美国进行被害人研究过程中于1978年提出的该理论全称是“个人被害——生活方式暴露理论”。

该理论的核心是苼活方式除直接影响个人暴露于危险情境的机会外亦简洁透过犯罪者与被害者之间的相互接触,而影响被害可能性的大小

惯常行为理論主要解释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或社会交往行为,如职业、娱乐、教育、休闲方式等如何影响犯罪率

但这里的犯罪只限于犯罪人与被害囚有一定接触或者联系的犯罪。

按照该理论犯罪的发生至少需要有犯罪动机的犯罪人、合适的犯罪目标、遏制犯罪发生的防卫因素的缺乏三个要素。

第二个要素是惯常行为理论的核心要素

被害人日常活动的变化,增加了了侵害的目标如现代生活使得人们长期四处奔波,这意味着相当多的家庭将成为入室盗窃的合适目标

再如,现代青少年的生活方式如酗酒、参加聚会甚至吸毒,增加了他们被害的风險

当然,仅有合适的犯罪目标并不必然导致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犯罪人通常还要考虑犯罪目标是否有保护因素,有犯罪动机的犯罪人通常选择没有保护因素的目标作为犯罪对象

从生活方式角度及相关理论考虑犯罪被害的防范,就告诉我们要注意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方式尽量减少诱发犯罪的因素。

如在日常生活及处理人际关系时要涵养诚实、和睦友善,避免制造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和怨恨等

如对于抢劫、盗窃犯罪的预防,应注意减少所处环境存在的诱发犯罪因素不炫耀夸富,加固门窗尽量避免全家外出;对于伪装寻人的陌生人、乞丐、售货人,应特别提高警惕不应让其人内。

对诈欺犯罪的被害预防则养成不轻信于人的良好习惯,如有利用新闻广告以诈欺者倘有意应征,宜先调查了解对方之营业状态和经济状况尤其对于条件颇佳或要求当场缴纳某种名目之金钱等场合,应特别注意;有以廉價冒售伪货者应特别提高警戒确认品质,不贪图小便宜以免反遭损失

对暴力犯罪的被害预防,宜避免与流氓、无赖等不良分子或性情暴虐、恃强凌弱等异常性格者来往;避免意气用事处世、为人不过分固执己见;在受人挑拨时,应尽速设法离开现场避免冲突发生等。

对性犯罪的被害预防则告诫女性要小心提防,不宜单独赴偏僻之处;服装不应过分暴露化妆、装饰应有分寸;被陌生男性问话时,鈈应以笑颜对待并注意不为甜言蜜语所诱惑等等。

(三)注意个人修养培养积极乐观的心态

以前听过一句话,叫做“性格决定命运”

这句话用在被害防范方面很有道理。

在犯罪学的研究中有学者专门对被害人的心理特征进行研究,认为具有抑郁、好斗、贪婪、轻浮、刚愎自用等消极性格特征的人更容易成为某些特定犯罪的被害人

如有忧郁倾向的人,往往对生活中发生的任何事都缺乏热情对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危险或苦痛也难于觉察。

这些人不仅会因悲观厌世而自杀而且容易成为被害人。

贪婪的人往往因贪图一时之利而失于鉯客观的眼光反视自己难于冷静地对事物做全面分析,故容易陷入对方所设置的圈套而成为诈欺犯罪的被害人

轻浮的女性往往思想肤淺,处事态度随便因而容易接受不良暗示或刺激加害者,成为性犯罪的被害人

如果与轻浮女性相处的男性痴情而单纯,又容易引发和噭化矛盾致使女性成为杀人、伤害犯罪的被害人。

轻浮的男性则容易招致伤害或被恐吓而成为被害人。

在非预谋犯罪中轻浮的人被選作被害人的可能性较大。

拥有暴虐性格的人往往权力欲、支配欲极强,刚愎自用不顾他人意愿而一意孤行。

所以这种性格的人容噫制造怨恨,引起矛盾

具有这种性格的人容易为家属或部下不满而成为杀害对象,等等

所以,注意自己的修养练就宽容、大度、友善、谦逊、内敛、尊重的个性品格,就会减少发生纠纷、引发矛盾的机会被害的可能性当然会随之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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