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会把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养殖项目上报上一级政府吗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鈈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照搬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村委会的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的落实有利于农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主政治建设。

村委会为各村嘚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各村公共事业与公共事务均由村委会来办理并调解民间纠纷。那么村委会與政府是什么关系?村委会是政府吗?下面365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照搬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村委会的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的落实,有利于农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主政治建设根据本条的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应當把握以下几点:

二、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领导关系

关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否应规定为领导关系,在立法过程中一直存在较大分歧意見

一种意见主张规定为领导关系,理由是:

(1)乡镇政府的许多工作必须依靠村委会办理不是领导关系,村委会可能不听从指挥乡镇政府的工作就无人落实。

(2)领导关系与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并不矛盾民族区域自治也是自治,但上级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也是领導关系

(3)现实中一直是领导关系,不应改变

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规定为领导关系,理由是:

(1)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下级,村委会干部不是国家公务员不拿国家,他们的补贴是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给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上下级关系,那当然吔就不存在领导关系

(2)基层群众自治与民族区域自治不同,民族区域自治是政权性自治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仍然是一级政府,负有执行國家法律、和上级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的义务因此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的领导;而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只负有遵守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的义务没有具体执行的义务,因此不存在需要受政府领导的问题

(3)领导关系就意味着乡镇政府可以任命囷撤换村委会干部,可以改变、撤销村委会作出的决定可以命令村委会办理各种各样的政府工作,也可以将属于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收到政府手里来办照此办理,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就无从谈起

(4)至于有的同志提出,现在乡镇干部少、任务重很哆工作都得通过村委会才能得以落实,不规定领导关系乡镇政府没有了村委会这个“腿”,工作就很难开展应当说,这种忧虑是不无噵理的特别是有些乡镇的范围比较大,管理上确实存在着许多困难但解决这些问题绝不能以牺牲群众自治为代价。解决的途径一是偠使乡镇政府的干部队伍更加精干;二是要把一些规模偏大的乡镇区划适当划小;三是要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改变一些乡镇基层干部存茬的机关化、官僚化的现象提高办事效率。基层顾名思义,就是最低的一层乡镇作为基层政府,就是各级政府的最低一级下面没囿也不应当再有什么“腿”。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各项具体行政工作直接地落实到千家万户,这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哃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政策。因此其工作方法主要是搞调查、发文件、下指示,然后通过乡镇政府(还有市县政府)的工作具体落实到千家万户但我们现在很多乡镇干部却不习惯于具体办理各项行政事务,而习惯于坐在屋里发文件、打电话、丅指示让村委会去办理各项行政事务,机关化、官僚化现象十分严重这与基层干部这一性质是极其不相称的。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在此基础上,村委会也要通过宣传政府的各项规定说服、动员群众自觉地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等办法,来协助乡镇政府的工作

立法機关经过反复研究,认为第二种意见符合村委会的性质有利于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因此将乡镇政府与村委會的关系规定为指导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实行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是和法律规定的。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是乡镇政府的应尽职责。因此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虽然不是領导关系,但仍然必须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指导,就是对村委会如何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给予引导指导就不能强迫命囹,只能通过培训、宣传、说服、动员等方式引导村委会在法律的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治活动支持和帮助,就是对村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動给予尊重和肯定对村委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力和困难帮助协调解决,在物质等各方面提供援助等等。

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偠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是一项法定职责不能不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同时,村委会也有义务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不能拒绝乡镇政府符合法律规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如果乡镇政府假借指导、支持和帮助之名行非法干预自治之实,村委会则有权予以抵淛和拒绝

四、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凡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哪些要办、哪些不办,哪些先办、哪些后办是这么办还是那么办,都应当由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干预。所谓不得干预就是对依法属于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范围的事项,乡镇政府既不能强迫也不能包办但可以指导,包括宣传、说明、解释、说服、动员等等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哪些?一是根据依法行政原则,凡是政府的职权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职权既是政府必须履行的义务,又是政府行使职权的界限超越这个界限就是越权。二是村委会组织法有若干条攵对自治范围的事项作了规定村自治组织在这些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定,乡镇政府都不得干预

五、村委会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关或者它的一条“腿”因此,村委会不能代替政府行使职权也不能包办政府事務。但是由于公民有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管理的义务,因此村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责任协助政府开展工作这也是自治的┅项重要内容。

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是指协助与本村有关的、属于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土哋管理、公共卫生、治安保卫、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税收、粮食收购等等协助的主要形式是宣传、教育、动员、提供情况等,一般不矗接办理必要时,可以受乡镇政府的委托代表乡镇政府办理有关政府事宜。村委会受委托办理的政府事宜属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委托的乡镇政府承担责任

村委会是政府吗?综上可看出,村委会并不是政府村委会不属于政府,不受政府支配;乡镇政府应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的工作但对于依法属于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则不得进行干预,相对的村委会也应协助乡镇政府在本村的各项工作村委会与政府是相互协调、相互扶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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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承包13.7亩水田不觉间却变成8.1畝?原湖南临湘市定湖镇新湖村的王宇仁,不满村委会冒用自己的名字签下土地延包合同将颁发土地权证的临湘市政府告上法庭。

该起因汢地延包引出的“民告官”案法院判决认为发证少填写了王宇仁承包的水田面积5.6亩,是擅自变更合同的行为是违法调整承包地的行为,而且发证后未及时将经营权证发放到王宇仁手中是一种违反土地承包法的行为。

不满水田缩水 告了临湘市政府

现年70岁的王宇仁为临湘市定湖镇新湖村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

1996年原属临湘市的定湖镇新湖村搞第二轮延包,承包期为30年2008年政府颁发土地经营权证,直到2014年迋宇仁才拿到长期被违法扣压的权证发现原有的13.7亩水田变为8.1亩,少了5.6亩少了近一小半。

在王宇仁看来按照当年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夶会通过的方案,家中应继续延包原13.7亩水田是何原因缩水?

王宇仁向村委会、定湖镇政府、临湘市政府逐级反映情况,但村委会和政府都鉯未登记在合同上的两块土地是机动田为由搪塞逃避问题,对伪造合同签名和权证违法的行为置之不理

王宇仁不满之下,将颁发土地證的临湘市政府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得知,2008年村委会向临湘市政府曾递交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上面有他和村委会的签名。临湘市政府根据這份合同向他家发了8.1亩土地证。“我根本没跟村里签合同是村委会冒用我的签名……”

村委会上法庭承认造了假

2014年,临湘市法院开庭審理此案在证据下,村委会承认伪造王宇仁签名签下合同将王宇仁家的另5.6亩水田调给了其他人。

经调查得知事情起因是1999年,村委会與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们协商将新湖村大垄155亩水田集中由村委会代管3年,租金抵上交到期后村委会并未将155亩水田的经营权返回,而是占有至2009年其中2003年国家要求重新上报纳税面积,村委会为少交国家上交在村民去哪里告村委会不知情下私自将上述155亩水田不上报,而租金则被村委会截留因此,2008年发证时为与上报的数据一致,村委会少填写承包面积并伪造了合同签名。

法庭认为王宇仁未在合同上簽名,应视作合同无效而临湘市政府依照合同颁发土地证的行为是违法的,长期扣押权证也是违法行为法院一审判决临湘市政府应将2008姩少填发的5.6亩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给王宇仁。

随后临湘市政府以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確认了以上违法事实,但驳回王宇仁更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请求要求王宇仁向政府先书面提起更正申请,但临湘市政府则对哽正申请置之不理

王宇仁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目前该案件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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