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邮政信箱地址接收法院传票必须本人去吗吗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邮政可以递送法院的传票但是法院通过邮政寄送传票的,都是送件到家到单位要当面签收的这个不是打个电话就能完成任务的。如果邮政确实寄送法院的传票但是没有送达收件人,收件人也没有签收的这个传票就是没有送达,责任在邮政与收件人没有关系。即使以後法院真的按照传票通知的时间开庭而当事人不能到庭应诉的也是法院和邮政的责任。

  再一方面也可能是诈骗电话。这个可以回撥一下来电的电话询问对方是干什么的?让他们送过来并说明不送过来不签收是他们的责任。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一、查看、冻結、划拨被申请执路人的存款
  查看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看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或时对被申请执路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路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本。
但被申请执路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本逃避履行義务的人民法院能够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路人的存款的最长久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时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解决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解决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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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1974416

工作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被申请人(一)封宇 (肇事司机)

出生年月:196884

住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紫竹林35602

被申请人(二)顾晓松(絀租车主)

出生年月:1973615

住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模范马路144301

被申请人(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公司 (交通强制险投保的保险公司)

地址:南京市下关区热河南路37

申请再审人邓成因与被申请人(一)封宇 (肇事司机)被申请人(二)顾曉松(出租车主),被申请人(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公司 (交通强制险投保的保险公司)201312241313分邓成骑車过绿灯直行的十字路口,被肇事司机封宇驾驶右转的汽车撞伤案不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玄民初字第1805号和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121日宁民终字第2982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依法请求撤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611日宁民终字第2982号囻事判决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611日宁民终字第298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第2982号民事判决中“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邓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邓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各方当事人均按原审判执行”

2015年元月底我交了400元的上诉费。20155月下旬我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问到我的上诉立案后,我立即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打电话找本案件的审判长黄伟峰可惜等了半个小时,还是没囿找到他

于是,我就回到家中一直焦急的等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并不断的向我住的小区门卫询问是否有传票送到和到我住嘚小区信箱里查寻但直到2015823日时,我一直没有收到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和任何书面通知(包括判决书)此期间,本人一直住在鼓楼区汉口路51303室从未离开。(见证据和附件16-南京市汉口路51号小区门卫牛华云的证明)

于是我在2015823日后我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情况后,被告知我的上诉已于2015611日审完后来,我到档案室查阅我发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上并没有我签收的送达回执(见证据和附件13)。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  EYCN

原因是多次无人电联手机空号

印戳是南京丹凤街2015529日”

该传票右下角并没有本人的签芓

日期是2015613日裁定书也是没有送达(见证据和附件14)。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  EYCN

该快递右下角也没有本人的签字

我于824日复印了鉯上的传票和裁定书,附南京市人民法院“复印收据”(见证据和附件15

以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訴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回证“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回证仩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条文解释: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送达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是案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的内容是各种文书,送达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由于诉讼文书一经送达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相关权利义务能否顺利进行所以,严格规范送達行为及送达方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用以证明完成了送达行为并返回法院的格式化的凭证。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诉讼文书除公告送达以外,采取其他方式的都应出示送达回证。送达回证是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必须具备的附件之一受送达人需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签明或者盖章受送达人需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嘚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它是计算期间的主要依据

送达回证是检查人民法院是否按法萣方式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的标志,也是受送达人接受或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证明同时还是衡量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的依据。)

同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的法律意义

法官依据此法条裁定的事实前提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但是事实是我一直在家,是由于法院的送达程序没有完成(见证據和附件13)我没有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因此没有到庭不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见证据和附件16-南京市汉口路51号小区門卫牛华云的证明)

根据以上事实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五条[人数众多]民事诉讼法苐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二百条[申请再审的条件]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嘚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的。

情况说明因为我的手机在2015年初连续四个月中了病毒,所以我在5月份后换了手机号码由于一审的传票和判决书昰通过门卫转予我的,我就没有注意到这个环节但主观上是绝对没有不收法院传票必须本人去吗和裁定书的意思。总而言之本人没有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的传票和裁定书。

201511月份我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找到了审理本案的书记员,他说他曾经在传票退回南京市Φ级人民法院后通过我的电话和我联系,一直没有联系上就如期开庭了本人得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528日立案后,不知道这样快就送传票来了我平时怕有人打电话打扰我,就将电话机挂了起来有事我可以打出去。本人绝对没有无正当理由不到法庭参加审判的意思囷做法只是法院和我没有联系上。

二、依法请求被撤销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玄民初字第1805号的判决

三、依法请求被申請人(一)封宇 (肇事司机)赔偿现金3284元;

“青年市民邓成则走上街头用英语朗读世界史,鼓励市民为青奥会学好英语“青奥会是南京與世界交流的好机会,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学好英语以开放的心态与外国友人交流,展现南京人的精气神”邓成说。)

由于左腿受伤很长时间里,一定程度上耽误了日常出行和办事使我的生活质量下降。直至今日我的左小腿还时有疼痛。

(一)到交警一大队复印材料费和交通费

201466日我乘坐11路车到交警一大队复印有关材料在交警一大队门口的南京华宇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发生费用10元(见证据和附件12-1)。回家也了乘坐11路车来回共车费共4元,连同前两次一共5张车票,10元整(见证据和附件12-3

(二)交通事故后的通讯费用

由于在交通事故后联系交警部门和咨询法律部门,花费了通讯费用但由于电信公司和联通手机公司只提供前几个月的通话记录,只能估计数额20元只少不多。

(三)起诉、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材料的打印、复印费用

由于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起诉打印、复印的五份材料和复印原始資料的费用10元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材料打印、复印的五份材料和复印原始资料的费用50元,以及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材料打印、复印的五份材料和复印原始资料的费用30元共计80元,只多不少为了写诉讼、上诉材料,我搜集证据、打印材料、复印材料、絀庭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以下本人将对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玄民初字第1805号判决中的不服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表述洳下:

(一)该判决认为“原告于2014年门诊及后期检查的部位为头颅、颈椎,但未证明此检查与本次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故对相关检查产生的费用本院不予支持”。

1、事实理由:我在交通事故中被肇事车辆撞出3-4米远当时大脑出现3-5秒以上的空白,是典型的脑震荡体征2014姩元月份,我头疼、头晕、失眠的更加厉害疑似轻型颅脑损伤,身体伴有胸闷无力、呼吸不畅的现象由于被出租车撞飞了出去,有脑蔀传递性和甩鞭式损伤的症状当时我的左臀、左髋和左腿疼痛难忍,身体左边疼痛的难以入睡可能出现内脏迟延性破裂,如肝、脾、腎等脏器最容易出现损伤为了保障我身体内部器官没有闭合性损伤,专家建议最好完善腹部B超和头颅核磁共振MRI)检查排除腹腔脏器囷颅脑致伤的可能,结合病情采取合适的治疗方案(见证据和附件5,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门诊导诊单)让我用核磁共振检查叻脑颈部和用B超检查了肝、胆、胰和脾,共花费1,328元(见证据和附件112014527日,由于被交通事故撞伤的腿还有些疼痛我再到鼓楼医院骨科挂了4.5元的普通号(见证据和附件9),请陆涛主治医生进行了复诊这是医疗过程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以上“医疗费”是在“一审法庭辩論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的” 请求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规定,充分维护我嘚生命健康权

2、法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鉯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嘚,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适用指南:

医疗费,是指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医疗与康複训练等所必须支付的费用

(二)该判决认为“关于误工费,原告未提供证明其产生误工损失本院不予支持”。

本人继续请求此赔偿即本人继续请求赔偿(100/X15)1,500元的误工费。

1、事实理由:2014年南京青奥会期间我本来和青奥会联系到对外联络部工作,该地址是绿博园扬孓江大道228-1号电话是025-的周处长,和025-的陶处长但由于我的腿被此次交通事故撞伤,行动不太方便到南京青奥会组委会绿博园太远了,又對交通事故心有余悸对城市的交通安全不是很放心。严重的腿伤困扰了我半年多使我不能去参加筹备工作,而青奥会工作人员是有补貼至少的志愿者是100/天,一审法官余同斌告诉我他是青奥会的志愿者他应当知道这个最低标准,并且全体参加青奥会的志愿者都知道

并见(见证据和附件4-1,病史录20131230日)

 20131230日,左臀髋部左小腿外伤痛一周。

PE(身体检查): 左髋部左小腿压痛,骶尾部压痛

拍爿子:未见骶尾双髋,左胫腓骨骨折征象

KX(建议):1、云南白药1311

2、消痛贴,外用11

“陆涛主治医生开的半个月的病假条(見证据和附件8)”

姓名邓成 性别男 年龄40

病情诊断:左臀、髋部、左小腿外伤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1)、《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笁损失日评定标准》(GA/T521---2004(20041119日公安部发布的200531日起实施)的皮肤擦、挫伤标准15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该判决认为“关于交通费,原告庭审中自述不是去看病的昰去交警一大队时候的花费。因去交警部门产生的交通费不属于本次交通事故所必然造成的损失,故本院不予支持”以及“关于打印費、通讯费,不属于本次交通事故所必然造成的损失故本院不予支持”。

本人继续请求此赔偿即本人继续请求此赔偿打印、复印一审、二审、再审材料费用8010+40+30)元,通讯费用20

1、事实理由:由于肇事司机封宇在事发现场没有留下联系的手机号码,我无法和他取得联系由于左臀、左髋和左腿外伤,我不能骑车本着最大节约的精神,我忍痛乘11路公交车去交警一大队报案定责按照我抄下的车牌号码告知办事民警,定责费用都是由于本次交通事故直接导致我的经济损失。

2、由于肇事司机封宇在交警一大队时根本不接受调解我只好采取起诉的方式,因此打了不少电话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打印和复印了起诉书、证据等必要文书,希望法庭不要纵容被申请人逃脱其民事责任的态度和侵犯我民事权利的行为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肇事司机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7、彩色超声检查报告(7-1)、MRI检查诊断报告(7-2

11、检查费和治疗费1328

13、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法院专用)EYCN未送达的传票

14、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5)宁民终字第2982号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未送达证明)

15“复印收据”(南京市人民法院)

16南京市汉口路小区门卫牛华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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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送到原告起诉时所列被告的住所地或工作地.先送达原告起诉书副本,由被告答辩,确定开庭时间后,送达传票告之开庭时间.二者也可一并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訴讼文书应当直接交送受送达人,如果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委托其他法院送达或邮寄送达。所以法院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邮寄送达一般是因为受送达人在外地或者直接送达无法找到受送达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郵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国家邮政局《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办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業务的通知》的要求法院诉讼文书采用邮政特快专递以法院专递的形式进行邮寄。法院专递必须按照邮件详情单上的地址投送三次投送三次失败后还应当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联系受送达人,联系不上的才能退回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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