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之一,后期购买其他股东股权发现之前法人挪用对公账户里的资金并且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占为己有现在公司股份已经收购完成并重新更换法人,之前的財务账目对不上我可以报案么?如果报经侦部门能否将其私自挪用的资金追回前法人将会收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在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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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有个案件咨询一下您之前我注册了一个公司,注册资金是500万认缴制之后0元转让给他人,法人已经变更他人原有公司账户已经注销,我本人以退出该公司
转让后公司法人经营该公司不善,欠员工工资不给现在员工到法院起诉。
法院给出的判定是申请人(该公司员工)以我没有依法履荇出资即转让股权,现法人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为由追加到我和现法人为本案执行人
我想咨询下,这个拖欠员工工资的事凊是在我转让以后发生的,我也要承担责任吗他们这个事情我是完全不知情,也参与其中也不是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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