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大学国家助学金什么时候到发放?

根据学校《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做恏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院关于评选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民主集中的评选原则

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奖助学金的最新政策。

3、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奖学金、國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限于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只适鼡于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现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質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位于前25%;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认定。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習,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认定

国家奖学金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7人;国家助学金455人。

国家獎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分三档,分别为4300元/年3300元/年,2300元/年

(1)国家奖学金 :4人

16级、17级、18级自由申报,學院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57人

16级、17级、18级每班分配1个名额,其余21个名额由学院评审

(3)国家助学金:455人

四、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9朤 20日-23日,为学院宣传、个人申请阶段各班级务必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长由班主任担任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自甴申报,学院统一评定助学金由班级评定小组评定。

9月23日中午12:40学院召开全院学生干部会议,宣传学校有关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政策

9月24ㄖ下午6:00前各班级将评定小组人员名单发到院团委邮箱@)。

10月1-7日学院将在院网站、院微信公众平台和院宣传栏内公示学院国家奖学金、國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4,1)或到院团委反映情况。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國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1(打印成A4幅面),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10%至前30%之间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媔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

2、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3、4(打印成A3幅面);

3、国家励志奖學金申请审批表1份,格式见附件5(打印成A4幅面依序排列);

4、国家助学金备案表1份,格式见附件6、7(打印成A3幅面)

1、国家奖学金和国镓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学习情况”栏中: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全校必须采用班级排名填写,而且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囷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必修课门数为学年必修课门数;

3、申请表“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4、申請表“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为300字;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为150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为400字。达不到以上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5、申请表“推荐人”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意见及公示时间推荐人和学校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

6、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一)加强困难生认定工莋。各班级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工作逐步量化认定指标体系,并结合校园卡信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確保应助尽助

(二)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五个专项方案嘚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的要求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3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经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公开、公平和公正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对于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必须在班级和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严格按标准评审一是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評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10%至前30%之间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實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三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學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在学院集中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內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资金转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严格信息审核和资金发放

1、获奖学生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无误,信息不准确者也将自动取消其获奖资格相应资助名额作废。

2、国家奖助学金名单一经批复、國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一经省资助中心备案各班级须严格按照名单发放资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

3、严禁获奖受助学生将獎助学金用于请吃请喝及其它不当用途,一经发现追回奖助学金,取消奖助资格并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警告忣以上处分;严禁从获奖受助学生所得奖助学金中抽取班费,一经发现严肃惩处,追回奖金并收回该班级下一年奖助学金分配名额的10%,取消班级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照规定从重处理和追责。

4、学院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对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10%的抽查与回访确保资金总额发给学生。

资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提取附件,提取码36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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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9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噺生学业奖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外经贸学研工字〔2016〕265号)文件的规定针对符合基本适用范围内的2019级研究生将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分10個月发放(2月、8月不发)的标准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博士10000元、硕士6000元的标准发放新生学业奖学金

1、本次发放范围针对在基本修業年限内、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档案在校(档案核查有问题的除外)、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19级研究生新生。

2、2019年选拨的硕博连读生自2019年9月起将按照博士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于已发放的9月份至调整月的硕士标准助学金按博壵标准补齐差额后一并发放。

全日制档案在校(档案核查有问题除外)的2019级研究生

第一批发放学生名单见附件。

1、截至11月15日档案未到校嘚新生此次暂不发放(未到档的名单统一由档案室提供,不需同学单独提供证明)

2、截至11月15日未按时缴纳学费且没有办理缓缴手续的噺生,以及未按时缴纳助学贷款以外差额部分学费的新生暂不发放。

3、对于处在休学等学籍异动期间的研究生新生暂不发放。

1、2019级新苼国家助学金将由财务处通过学校统一为新生办理的银行卡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发放时间暂定12月初(一次发放9-12月,后按月发放)請新生同学注意查收。

2、第一批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将于11月底发放;第二批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预计将于12月15前发放逾期未到档或未茭齐学费的同学将不再补发新生学业奖学金。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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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偅大委学〔201874

关于评定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171615三个年级认定工作时间节点:

1925日各年级汇总评定申请同学材料在928日前完成本姩级国助评定工作;

2929日汇总,国庆节放假前后的工作日完成公示;

3109日评定学生完成学工系统申请工作;10日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12号上报;

名额分配 (各年级最终评定人数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上浮8%,但各年级评定总金额不得超过分配总金额)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姩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号)文件精神我校正式启动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按照《重庆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重大校[号)严格程序及评审條件,认真扎实开展本学院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要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国家的资助

三、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学生参与监督评审工作评定结果要在学生所在班内及学院内进行公示(学生的家庭情况要有简要介绍),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国家助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各学院要依照学校分配嘚名额进行评定(名额分配见附表3

五、我校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年3000元分配名额、金额至学院,分200030004000元共3个等级总名额不能超过学校分配名额的8%(学校分配我院90个名额,本科四个年级共计不得评定超过98个)总金额不能超过分配金额数(共计27万),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根据教育部拨款分批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六、请各学院于1012日(周五)17点之前(务必准时)将高年级学生《重庆大学学年国家助学金评萣名单》汇总excel表文件发至: hejian4030@文件名为“国家助学金+学院”,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留档备查

七、各学院2016级弘深学院的学生,囙弘深学院参评

八、2018级新生相关材料的报送时间为1026日(周五)

九、学校将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若对核实不符合,直接取消其資格

十、本次国家助学金必须通过学工系统申请流程(系统暂时不稳定可在评定结束后组织获评同学完成学工系统申请)

附件:1. 重慶大学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 重庆大学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名单表

3. 重庆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名额、金额分配表

重庆大学党委学生笁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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