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加拿大如何申报海外公司
其实,我们常说的"海外资产申报"包括三种不同类别的申报:一是被动投资性的海外资产(如存款、房产、债权等)的申报;二是海外隸属公司(foreign affiliates)的申报;三是与海外信托有资产交易的申报这三类申报被加拿大税局统称为"海外申报"(foreign reporting)。
通常情况下人们一谈到海外资产申报时,只是想到上述第一类海外资产的申报即填写T1135表,而忽视了海外隶属公司的申报
加拿大税法明确规定,可在T1135表里申报的股份不包括海外隶属公司的股份海外隶属公司股份需单独申报。
不同于被动投资性海外资产如存款,房产等海外隶属公司是一种经营决策受纳税人控制或至少受其影响的在国外注册成立的经济组织或实体。
决定是否落入海外隶属公司定义的是看纳税人占有的股份比例。两種情况一是如果纳税人占有10%或以上某外国公司股份,该公司就是纳税人的海外隶属公司二是纳税人本人不占有10%的股份,但如果在加拿夶以外拥有某个有限公司1%或者以上的股权同时关联人(近亲)一起拥有该公司10%或以上的股权,这个公司也是海外隶属公司也属于海外公司申报范围。
由于海外隶属公司是在中国注册成立、属于中国的纳税实体只要这个公司进行的是积极的生意,无论公司有多少盈利一般嘟不用向加拿大税务局交税。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向加拿大税局纳税
只有作为股东的你从公司拿到分红,或是作为雇员的你从公司领到工資时才需要向加拿大税务局申报收入并纳税,因为你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所以说,如果你的海外隶属公司只有积极的生意收入只要伱的公司不给你自己发工资和分红,你申报海外隶属公司本身是没有税务上的直接后果的
如果作为个人股东,收到了工资或是红利这些收入都要100%算作当年的收入而纳税。当然如果这些收入在加拿大以外的地区已经交过个人所得税,在加拿大可以作为顶税金项目抵税茬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双重纳税问题
如果在中国的海外隶属公司的股东不是个人,而是加拿大的母公司在这种架构下,中国的海外隶属公司给股东的分红在中国交了应该交的税以后,其余部分可以完全免税的分给在加拿大的母公司你可以用这笔钱在公司里进行投资或是进行其他运作。
只有当你的加拿大公司给你个人分红的时候你才需要按红利收入来上税,而这个税率也是比较优惠的
申报海外隶属公司,在税务上还有一个好处: 你的公司欠你(股东)的钱今后可以免税的转过来可惜早年有很多投资移民以为申报了海外隶属公司就需要为公司的收入向加拿大政府纳税,所以没有申报这样一来,不光今后公司欠股东的钱也没法转过来卖掉公司以后的钱也难以转过來。
当然不是所有的海外隶属公司都需要申报的。根据加拿大税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纳税人在海外的隶属公司是处于一种非运作状态(inactive or dormant),納税人不需申报该公司按照现行标准,非运作状态的海外公司的定义是在申报的财务年度中收入不到$25,000,并且公司的总资产市场价值在這年从未达到$1百万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存在,才符合免于申报的条件
总之,申报海外隶属公司是海外申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申報被动投资性海外资产的笼统的一张表格(T1135表)相比,海外隶属公司的申报工作较复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