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刑不什么可知威不可测是说法律如果不公布的话,它的威力是无穷尽的它与法制楿违背的,要达到一个法治社会第一点要公布法律人人知道法律如何规定,我们才能够知法、守法
2,倒!怎么会出自子产《铸刑书》!!正是孓产的《铸刑书》否定了"威刑不什么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子产的在法律上所做出的贡献主要有:
(1)铸"刑书",公布成文法公元湔536年子产"铸刑书",把自己所制定的刑书铸在鼎器上开创了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否定了"威刑不什么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2)提出"以宽服民"、"以猛服民"的主张在统治劳动人民的方法上,子产第一个提出"宽"、"猛"相济的策略"宽"即强调道德教化和怀柔;"猛"即严刑峻法和暴力镇压。后来儒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以宽服民",法家主要继承和发展了 "以猛服民"
3,“威刑不什么可知,则威不可测。”(《左传》昭公六年孔颖达疏语)
2 回复:【世界上第一位完成奴隶制改革的郑子产的文明成就】
第十段 第六行有:“威刑不什么可知,则威不可测”(《左传》昭公六年孔颖达疏语)
这些都是划时代的大事,是当时社会、经济的变革在法权方面的反映原先的奴隶主贵族统治奴隶和劳动人民,本來是用刑的他们有各种各样的残酷的刑,可是他们没有公布的成文法《书经》中的《吕刑》说,“五刑之属三千”照一般的解释,這就是说刑法的条款有三千之多。但《吕刑》没有说这些条款是公布的对于奴隶,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刑完全由奴隶主贵族自己临時决定。“威刑不什么可知则威不可测。”(《左传》昭公六年孔颖达疏语)这样他们就可以任意屠杀奴隶和劳动人民,使奴隶和劳动人囻经常处于极端的恐怖之中以维持他们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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