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院开庭审理一批涉嫌“套蕗贷”系列案
实际借款明明只有1.2万元但是欠条上却写着3万!来自同一出借人的类似案件竟然还有12起,总金额达21.3万元!9月12日上午绍兴市Φ级人民法院对这批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这也是绍兴地区审理的第一例涉嫌“套路贷”系列抗诉案
去年3月,家住诸暨的朱女士因急需贷款资金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借款1.5万元。但这家贷款公司的做法却让朱女士十分不解:
一方面他们以各种名义收取“服务费”,并在借款中扣除到了朱女士手中的钱只剩下1.2万元;
另一方面,他们还要求朱女士出具一份3万元的借条约定借款期限、月利率及滞纳金等,还让她签订了还款承诺书
借钱心切的朱女士并没有想那么多,就稀里糊涂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随后,朱女士收到了3万元转账汇款贷款公司工作人员“陪同”她全额取现后,将1.8万当场拿走朱女士只拿到1.2万元现金。
然而当朱女士归还了两期欠款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这家贷款公司还款日截止后,她等来的却是法院的一纸传票:此时贷款公司的老板潘某满口否认只借了1.2万元的事实而要求朱女壵按照3万元的借条来偿还本金及利息。因为小额贷款公司出具的证据“非常充分”法院于去年8月依法判决朱女士偿还潘某借款人民币3万え及逾期利息。
“我借条上签了字有苦说不出,不知道他们的套路”朱女士很是后悔。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2月,该贷款公司嘚老板潘某被抓
原来,从去年3月开始潘某和其他4人未经依法注册审批,在越城区财源中心大厦开设了“昊瑞”公司非法从事小额贷款业务。该公司假借民间借贷针对本地人只需要身份证贷款,向不特定人员放贷通过向受害人收取保证金、平台费、业务费等虚高手續费用,并在贷款中直接扣除第一期还款本息随后以潘某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大幅虚增借款数额的借条,并要求被害人写下还款承诺書以此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受害人如果逾期不还潘某会凭借虚增金额借条、还款承诺书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受害人往往因為在案前受到胁迫只能在审判阶段完全“承认”借款事实。
今年3月9日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分局根据举报,对潘某等人提请批捕同月16日,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潘某等人批准逮捕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法院对该案判决所认定借款事实的主要证據存在“虚增借款金额”情形导致原审判决实体结果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条例对以潘某为原告的13件民间借貸案件向绍兴中院提出抗诉,要求依法再审
昨天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批涉嫌“套路贷”的系列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绍兴市囚民检察院指派3名检察官出庭支持抗诉,包括朱女士在内的4名原审被告参加庭审当庭认可检方抗诉意见。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