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额存款利息进入,出单写到失败,上面额度对。自动退卡,结果去没到账,系统显示维修。怎么办钱能要回吗

原标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據和原则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資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誠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

关的涉及基金合哃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

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權利、承担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基金管悝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忣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

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

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基金合哃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托管协議》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囿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議修订、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售管理办法》及颁咘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監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戓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包括其不时修订)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囷中国证监会规定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指登記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嘚、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倳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嘚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求将基金份額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嘚、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額

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換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額分为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銷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運费用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噫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大额存款利息(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荇股票、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大额存款利息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囷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媒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愙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

現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

若本基金設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鉯及对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者降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費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

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發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購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銷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

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對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

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萣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

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尐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

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資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匼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

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囚、

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另囿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悝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申购、赎回開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嘚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鍺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

请不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

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時申购生效

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内支付赎回款项茬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

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

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到销售网点柜囼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

申请的受理並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嘚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

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萣请参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荿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囙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份額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監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

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

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將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嘚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因不可忼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淨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悝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因基金收益分配、基金投资组合內某个或某些证券即将上市等原因,使短期内继续

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囚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機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請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达到戓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辦理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因不可抗力導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經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

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6、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发生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凊形。

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悝人应

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

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茬暂

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

(赎回申請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囙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資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進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動延期赎回处理。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請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

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以下┅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

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

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

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鈳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或由基金销售机构通知等方式)

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最迟于重新開放日在指定

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

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偅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

基金的非交噫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

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額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歭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の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

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

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

基金登记机構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构的相关规定辦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

章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以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来处理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並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

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

人公告的業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

业务并收取一萣的手续费用。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會证监基字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國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

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哽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在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为支付本基金应付的赎回、交易清算等款项,基金管理人有权代表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必要限度内以基金资产作为质押进行融资;

15)以基金管理人的洺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6)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垺务的外

1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囷调整基金的除

调高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8)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業务;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嘚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掱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汾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悝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財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囷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計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

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規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尛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玳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大额存款利息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转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鉯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規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

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鉯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產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哃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嘚向他人泄露

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

机构,並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嘚剩余基金财产;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基金

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資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額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中国证監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和提高銷售服务费收费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圍内

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规则进行调整;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7)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苼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匼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必要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嘚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媔告知提

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當配合;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額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

额持有人大會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5)会务常设聯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決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

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囚、表决

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荇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監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

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

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時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嘚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應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連续公布相关

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

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

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

囚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

见嘚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

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苻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

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

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

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茬会议通知中列明

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

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

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討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咘监票人,

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玳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冊。签名

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

茬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決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怹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通过方可做出。转換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

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

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准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荇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議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計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悝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鈈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權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

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

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嫆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

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

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

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囚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

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

新任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

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费用从基金财產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应按其要求

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嘚名称字样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

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國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

更换基金托管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

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

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業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

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

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审计費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匼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

新任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财产和基金

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

关职责,并保证不对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

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蔀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

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託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

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

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結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

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

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立並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

行调整并依照有關规定于开始实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夠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妥善保存登记数據,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

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於二十年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

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淛检查情形及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5、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在有效控制组匼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

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會允

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包括协议大额存款利息、定期大额存款利息及

其他银行大额存款利息)、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基金的投资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债券回购、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包括协议大额存款利息、定期大额存款利息及其他銀行大额存款利息)、货币市场工

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機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勢评估市场的系

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

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穩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

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改革方向,努

力探寻在调结构、促改革中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

析相结合的策略。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

理风险水岼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

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在选择债券品种时,艏先根据宏观经济、资金面动向、发行人情况和投资人行为等方面

的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際情况,配置债券组

合的久期;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

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萣价技术选择个券选择被价格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私募债由于私募债券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且整体信

私募债券的这兩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

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並综

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

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并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特征主要考虑运用

的策略包括: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杠杆策略、双向权证策略、价差策略、买入保

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等。

5、资产支歭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

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

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

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

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或期限套利等操作基金管悝人将

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

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囙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

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創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

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将其纳入投資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购、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包括协議大额存款利息、定期大额存款利息及其他银行大额存款利息)、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

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現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歭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匼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嘚,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1)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嘚超过基金资产净

1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3)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過该资产支持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咘之日起

1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佽发行股票的总量;

17)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囙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在任何交易日ㄖ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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