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防城港到企沙市港口区企沙镇中心小学申请的“企沙镇中心小学”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教学综合楼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港口区企沙镇文明路
二、项目概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总用地面积。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企沙镇文明路
项目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荇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防城港到企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港口管理办(联系电话:防城港到企沙市港口区渔洲城建政路财政局四楼,防城港到企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港口管理办邮编:538001)。
教学综合楼方案一效果图
防城港到企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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