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青团员报到自行撤回然後怎样可以再次报到?是不是用另一个号码去填资料报到... 广东共青团员报到自行撤回,然后怎样可以再次报到是不是用另一个号码去填资料报到?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Φ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萣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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