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相亲认识他家在宁鄉买了两套房子,都是他们付首付
1.我们去年上半年对其中一套房子装修,我们女方出装修款
女方请人,但我在长沙监督装修是男方負责。
但是房子有质量问题漏水时候最近男方进行了修缮。
2.去年下半年在长沙买房子因为钱不够,男方父亲(他父母离异)赞助首付15萬(这十五万写了一个欠条给他父亲因为他父亲担心不给他养老,所以写了一份但不在我手里。
)剩余的首付10余万和银行55万贷款都昰女方承担,装修款也是女方全额承担
并且房子也是女方的名字。
3.今年元旦结婚了他们家给了礼金12.8万,我老公自己拿了3万没给我其餘的9.8万在我手里。
但上个星期流了产是因为小孩没有胎心,在怀孕期间跟我吵架不断并且男方出院后未照顾,这个离婚了请问是否有賠偿 5.他婚前欠债15万,我给他了三万现金没有证据,至今没有还清还欠十来万。
6.我现在离婚我不知道自己可以争取哪些财产?
松原有没有什么相亲的地方呀單身了,岁数也不小了怎么也不能天天等呀,
有房子可以贷款吗有车有工作没贷款相貌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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