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要求:以城郊型景区为主距离城市30公里以内。如果距离过远夜间交通不便。
制作目的: 单独作为一个旅游产品吸引延长游客在景区的游览时间
展演形式: 灯光秀+音乐为主,部分结合真人实景演艺
营收模式: 门票收入为主二次消费项目少,组合业态少
创作要点: 结合自然条件进行定制式创作秀演主题与景区故事传说和文化元素紧密结合
制作要求: 两种投入较大的情况:一是涉及大山大水的景区灯光秀,需要以自然背景烘托灯咣秀的震撼进行大场面表达。二是涉及文物的灯光秀对灯光角度、温度湿度等有更加严格的定制要求。
发展方向: 增强灯光秀参与性增设二次消费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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