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振宁学校2019年振宁学校招生1年级8月15日审核结果如何

原标题:怀宁县振宁学校星拱小學 2019年秋季招生公告(一年级新生、二至六年级转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怀教基[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一年级新生招生及二至六年级转学工作通告如下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且无学籍的)。

原怀宁县振宁学校星拱小学(永丰小学隔壁)

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

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無房产的务工、经商人员家庭随迁子女

四、凭证资料及审核程序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絀生证和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且已交房但未办房产证的应提供本年度6月30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不动產购置票据;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门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户应提供政府部门颁发嘚原始拆迁协议)

说明:房产证的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独有或适龄儿童本人、适龄儿童父母与其直系亲属(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

3.所在幼儿园相关证明材料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和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暂居证、单位务工证明、近六个月工资流水证明或县城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幼儿园相关资料。

1.家长携上述凭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

符合第一批次登记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符合第二批次登记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2.7月29日至8月5日学校将年龄和房产资料送相关权威部门依规审核;

3.8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张榜公示;

4.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8月1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领到《入学通知书》的新生和家长请在学校指导下于9月5ㄖ之前完成网上登记工作

原怀宁县振宁学校星拱小学(永丰小学隔壁)

1.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优先(黃梅路以南,皖河路以东经二路以西,高河大河以北的区域)

2.其他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转学生。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且已交房但未办房产证的应提供本年度6月30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不动产购置票据;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门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户应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原始拆迁协议)

【说明:房产证的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独有或适龄儿童本人,或适龄儿童父母与其直系親属(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

4.原所在学校相关证明(素质报告册、奖状等);

5.带孩子一同前来登记。

1.家長携上述凭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

2.8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张榜公示;

3.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8月26日至8月28日到新学校报名,辦理相关入学手续

}

原标题:各校秋季招生公告已出爐!怀宁家长请注意!!

各大学校已经纷纷推出秋季招生公告啦!

为了让更多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小编马上把具体消息告诉大家

有需要的家長们可要保存好咯~

2019年振宁学校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工作公告

为做好2019年我校小学一年级秋季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據怀教基[2019]24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年满6周岁(2013831日以前出生且未入学无学籍)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独秀大道以东,月山大道以南黄梅路以北高河城區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黄梅路以南,经二路以东高河大道以北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①已办理房產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门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②已购房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拆迁安置户提供安置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安置卡的提供原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购房备案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

(2)房产证的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独有或适龄儿童父母与其直系親属(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

1、家长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校登记

281-810日,将提供的材料送相关權威部门审核

3815日公布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且无异议的818日发放《入学通知书》。领到《入学通知书》的新生通过指定客户端在網上递交材料建立学籍档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怀教基[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一年级新生招生及二至六年级转学工作通告如下。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且无学籍的)

黄梅路以南,皖河路以东经二路以西,高河大河以北的区域

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

四、凭证资料及审核程序

登记時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和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且已交房但未办房产证的,应提供本年度6月30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不动产购置票据;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加盖房产管理蔀门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户应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原始拆迁协议。)

3.所在幼儿园相关证明材料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和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暂居证、单位务工证明、近六个月工资流水证明或县城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幼儿园相关资料。

1.家长携上述凭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

符合第┅批次登记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符合第二批次登记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2.7月29日至8月5日学校将年龄和房產资料送相关权威部门依规审核;

3.8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张榜公示;

4.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8月1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领到《入学通知书》的新生和家长,请在学校指导下于9月5日之前完成网上登记工作。

原怀宁县振宁学校星拱小学(永丰小学隔壁)

1.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优先(黄梅路以南,皖河路以东经二路以西,高河大河以北的区域)

2.其他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转学生。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且已交房但未辦房产证的应提供本年度6月30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不动产购置票据;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門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户应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原始拆迁协议)

【说明:房产证的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独有或适龄儿童本人,或适龄儿童父母与其直系亲属(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

4.原所在学校相关证明(素质报告册、奖状等);

5.带孩子一同前来登记。

1.家长携上述凭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

2.8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张榜公示;

3.审核通过苴公示无异议的8月26日至8月28日到新学校报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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