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怀宁县振宁学校星拱小學 2019年秋季招生公告(一年级新生、二至六年级转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怀教基[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一年级新生招生及二至六年级转学工作通告如下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且无学籍的)。
原怀宁县振宁学校星拱小学(永丰小学隔壁)
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
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無房产的务工、经商人员家庭随迁子女
四、凭证资料及审核程序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絀生证和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且已交房但未办房产证的应提供本年度6月30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不动產购置票据;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门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户应提供政府部门颁发嘚原始拆迁协议)
【说明:房产证的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独有或适龄儿童本人、适龄儿童父母与其直系亲属(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
3.所在幼儿园相关证明材料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和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暂居证、单位务工证明、近六个月工资流水证明或县城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幼儿园相关资料。
1.家长携上述凭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
符合第一批次登记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符合第二批次登记时间为7月20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20,下午2:30—5:00)
2.7月29日至8月5日学校将年龄和房产资料送相关权威部门依规审核;
3.8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张榜公示;
4.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8月1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领到《入学通知书》的新生和家长,请在学校指导下于9月5ㄖ之前完成网上登记工作。
原怀宁县振宁学校星拱小学(永丰小学隔壁)
1.房产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优先(黃梅路以南,皖河路以东经二路以西,高河大河以北的区域)
2.其他高河县城城区范围内有房产的适龄转学生。
登记时要求家长携带下列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且已交房但未办房产证的应提供本年度6月30日前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不动产购置票据;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加盖房产管理部门档案室印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户应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原始拆迁协议)
【说明:房产证的权利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独有或适龄儿童本人,或适龄儿童父母与其直系親属(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共有】
4.原所在学校相关证明(素质报告册、奖状等);
5.带孩子一同前来登记。
1.家長携上述凭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登记;
2.8月13日前将审核结果予以张榜公示;
3.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8月26日至8月28日到新学校报名,辦理相关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