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证070615号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运营单位:北京海诚通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胜国建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酷诚網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1号裕美达大厦5层 邮编:100142
|
|
京ICP证070615号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运营单位:北京海诚通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胜国建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酷诚網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1号裕美达大厦5层 邮编:100142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關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出租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内国资分配字〔2018〕116号)精神乌海市进行了认真部署,市国资委下发了《關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出租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乌国资发〔2018〕20号)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面积标准:市委管理的正职30平方米/人;副职24平方米/人;主管部门管理的正职18平方米/人;副职12平方米/人;副职以下9平方米/人。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高喥重视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及时进行办公用房出租的清理整改抓好落实。按照规定标准对办公用房出租面积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辦公用房出租清理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将办公用房出租整改情况上报市国资委。
2018年7月5日市国资局按要求对市属国有企业辦公用房出租情况进行了抽查测量抽查一级企业13户,二级企业3户集团公司负责所属子公司办公用房出租清理整改,其中6户企业超出标准此次对企业超出相应级别标准的,乌海市财政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将整改结果上报我局。目前已完成了全市市属国有企业办公用房出租的清理整改工作。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