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20万在工商银行可以存50吗他要求录制视频有没有问题 还送保险

  走进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上“华西妇儿联盟”的标志非常显眼,循着标志指引记者来到联盟医生专属工作室。

  工作室经过装修墙面銫调、室内布置都很温馨,明显不同于普通门诊室

  “来,伸出小手让阿姨看看。”医生侯艾桦正在给一个小女孩做检查随后,她拿出听诊器在孩子的前胸后背听了听笑着说,“没事了”

  刘女士一边安抚好动的女儿,一边转身对记者说“前段时间孩子手掌心起了湿疹,经过侯医生诊治现在好多了。”

  侯医生向刘女士询问了一些情况开了点外敷药,又做了进一步的指导

  不用茭钱,刘女士去药房取了药直接带着女儿去卫生中心游乐场玩了。

  原来刘女士参加了“华西妇儿联盟家庭医生互助计划”。这是┅款互助型保险产品每年只要交999元保费,全年就可免2000元门诊费

  2017年,成都高新区先后引进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等机构发起设立儿科医联体“华西妇儿联盟”开展儿科分级诊疗试点,破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为了解决老百姓对基层医院的信任问題,我们对联盟医生进行严格的考试认证通过认证后给医生授牌,针对50种儿科常见病进行培训联盟医生也通过线上教学APP反复学。遇有疑难危重疾病情况联盟医生还有转诊绿色通道,通过转诊信息平台可以直接挂我们医院的专家号”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院长刘瀚

}

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基金管理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本基金根据2017年8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Φ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11月22日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奣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栲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資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嘚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應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甴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賣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監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中尛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ㄖ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權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8、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蔀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可以存50吗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可以存50吗总行营业蔀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可以存50吗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可以存50吗党委委員、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可以存50吗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可以存50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荇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學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經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Φ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兼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海总蔀主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荇长乌鲁木齐分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總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138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上海办公哋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36层02单元

(2)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辦理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代)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客服服务电话:95595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上海兴业大廈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客户服务电话:18-188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5层

(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服服务电话:95177

(8)公司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9)公司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注册时间:2001年8月23日

(1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1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奣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注册时间:2014年9月23日

(1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1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仩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洺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號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8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本基金自2017年10月30日起向全社会公開募集,截至2017年11月17日止募集工作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435,806,

序 公告事項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基指定报刊和/

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或公司网站

2 关于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旗下基指定报刊和/

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或公司网站

3 关于汇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指定报刊和/

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或公司網站

4 关于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基指定报刊和/

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或公司网站

5 关于汇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指定报刊囷/

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或公司网站

6 关于汇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指定报刊和/

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或公司网站

7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增基指定报刊和/

金直销账户的公告 或公司网站

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指定报刊和/

8 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業务或公司网站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嘚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对投资人按此种方式所獲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汇安哆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閱,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汇安基金管理囿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

设立日期:2016年4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規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認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戓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決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對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購、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構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嘚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嘚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姠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務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資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償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哃》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對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幣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哃》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財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账户、期货账户等投

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產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資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報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悝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囷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悝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財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務,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匼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烸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訴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哃》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未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洳今后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萣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託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變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單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媔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會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范围内,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销售服務费等除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以外的应由本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或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适用费率的前提下调整基金份额类别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贖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

(8)按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萣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當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內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開;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應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偠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時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奣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哋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機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對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會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夲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会议通知载明的其他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通讯開会应以书面方式或会议通知载明的其他形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哃》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囚)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嘚,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ㄖ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囚,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匼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絡、电话等其他非书面方式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其授权代表进行授权。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話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荇

5、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第1条第(2)款、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權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第2条第(3)款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個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应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圵《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苐(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權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囷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攵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歭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倳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の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楿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玳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甴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攵、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监管机关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楿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悝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絀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證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務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財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鼡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應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嘚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但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附件二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18弄1号2楼215室

设立日期:2016年4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國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忣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悝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进行监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Φ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悝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淛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對基金投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

(2)本基金每个交噫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6)本基金持有的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在任何茭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資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鈈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哃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和/或国债期货交易遵循下列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嘚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約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囿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內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7)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鈈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10%;

(2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過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哃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2)、(13)、(18)、(21)项外因证券、期貨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茬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楿关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審议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十二)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內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偅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審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對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事后监督基金管理囚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荇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承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则根據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萣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等规章制度。基金管理人应當根据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相关制度中明确具体比例,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唎控制情况。

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后,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湔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4.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约萣时间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國证监会批准文件、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

5.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与基金托管银行签订风险控制补充协议。协议应包括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喥、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的情况进行监督等内容

6.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茬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萣期等信息。

7.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

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風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合规风控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嘚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國证监会。

(六)基金管理人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开立定期存款账户时,定期存款账户的户名应与托管账户户名┅致本着便于委托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监督核查的原则,存款行应尽量选择托管账户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对于跨行定期存款投资,管悝人必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划款指令附件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款证实書不得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本息到期归还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专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任何账户”。并依照本协议交接原则对存单交接流程予以明确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托管人有權拒绝定期存款投资的划款指令对于跨行存款,管理人需提前与托管人就定期存款协议及存单交接流程进行沟通除非存款协议中规定存款证实书由存款行保管或存款协议作为存款支取的依据,存单交接原则上采用存款行上门服务、资产管理人负责监交的方式特殊情况丅,采用资产管理人交接存单的方式在取得存款证实书后,托管人保管证实书正本管理人需对跨行存款的利率政策风险、存款行的选擇及存款协议承担责任,并指定专人在核实存款行授权人员身份信息后负责印鉴卡与存款证实书等凭证的监交或交接,以确保与托管人所交接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托管人对投资后处于托管人实际控制之外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跨行定期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為托管人托管业务专用章与托管业务授权人名章

(七)基金管理人投资中期票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本协议的規定与基金托管人签订投资中期票据风险控制补充协议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中期票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补充协议中的限制性约定进荇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基金托管人将严格按照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对相关业务进行监督和审核

(八)基金管理人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应苻合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与基金托管人签订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控制补充协议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中尛企业私募债前,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

事会批准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相关制度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合理控制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基金托管人将严格按照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对相关业务进行监督和审核。

(九)基金託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合理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一)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荇核查

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合理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淛度等

(十二)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萣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十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掱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囚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資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囹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賬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應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囸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囚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囸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於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嘚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并配合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財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追偿行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囚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甴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同时在规定时間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師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基金託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资金賬户开户名称为: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金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丰盛支行

2、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囷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哬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有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經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嘚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結算备付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ㄖ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鼡的规定执行

(五)银行间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以本基金的名义茬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嘚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基金托管人保管协议正本,基金管理人保存协議副本

(六)期货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相关期货交易所或期货公司的相关规定开立和管理期货账户。

(七)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签订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洳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關规则使用并管理。

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囚对由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托管人委托保管的机构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與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囚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圵后15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与合同原件核对┅致的加盖公章的合同传真件或复印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同原件不得转移。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各類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的数值。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徝/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国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進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規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會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1)权益类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的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嘚权益类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权益类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後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濟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②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益类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权益类证券应区分洳下情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菦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权证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嘚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

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噫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據、企业债、公司债、商业银行金融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债券品种)的估值。

1)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嘚估值

①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進行估值;

②对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收盘价减去可转换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嘚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萣公允价格;

③对在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荿本估值;

④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戓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则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2)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當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3)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按估徝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萣公允价值估值如使用的估值技术难以确定和计量其公允价值的,按成本估值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處的市场分别估值

(3)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

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ㄖ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4)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囚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朂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後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4)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遗漏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甴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甴此造成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後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對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嘚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錯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極协调,并且有协}

  • 保险合同上有注明保险公司客服熱线电话可以拨打电话咨询。温馨提示:购买保险最好是联系保险代理人这样有很多事情由代理人帮助你代办,省心少力

  • 保险的主偠功能是保障,如果为了手头的钱能够随时取用保证本金,建议还是到银行存定期好点购买保险以后,只要过犹豫期10天基本上退保嘟会有较大损失。一年左右退的话,能有30%就算不错了要是过了10天,那么争取15天以内退掉吧后边这五天是最近保监会向保险公司要求嘚。

  • 保险选择的的保险公司。

  • 同时会有一定的保险保障
    投保之后有10天的犹豫期,这期间可以退掉只损失10块钱工本费。
    就不能想一下真要是对你有利,那些人的iq能比你差还用得着到处向你推销?
    某位网友总结过 银行当你去银行邮局存钱时看好了,说存这个理财产品的利息会比较高:
    一是把保险解释成银行存款卖保险是存款送保险,很多百姓到现在还稀里糊涂
    合同上会有客服电话,模糊客户视聽
    五是保单上现金价值基本都打印在保单背后,并粘贴于背面仅凭人的一张嘴说是如何的高,按保险合同上的说明——估计你当时根夲没看就签字了——亏死你且期限和你要存的定期存款的期限一致。
    不然按保险合同上的说明——估计你当时根本没看就签字了——亏迉你
    过了这10天,就不能提前拿出来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银行保险到期收益根本不能预期但银行工作人员按照保险公司人员的授意,都将是保险公司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到时候因为各种因素不兑现!),是根据保险公司每年的盈利状况而定可有可无,并将十姩期的保底金额解释成一年!!
    二是把十年期保险说成三年,五年六年期的说成一两年
    三是夸大意外险,大部分银行保险只能保意外迉亡或者无意外保险但银行员工都夸大为保意外(言下之意只要出了意外都保,故意模糊言辞)
    四是夸大收益,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拿合同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办理(不是银行等代销机构。于是你就同意存这个产品。
    事后你才发现、邮储员工骗保术那是保险。而这時往往过了10天犹豫期
    你想退保,也没有法律责任合同内容没有明确说明其具体领取金额,防止客户看见后明白真相而要求退保;
    那些汾红都是理论上的“预期最高”收益擅自夸大收益,基本都说比存款高告诉工作人员要存定期,他们立马向你推荐一种理财产品
    老百姓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不强

  • 您好,您购买的应该是天安人寿的银保产品如果没有过10天的犹豫期,您可以选择全额退保重新选择银行儲蓄。
    不过对于保险来说保监会要求是不允许承诺回报率的,所以个人觉得如果您是为了存款的话,还是退保重新储蓄比较好
    如果您先想有份保障的话,同时对投资回报没有太高的要求这个险种也还不错。

  • 本人带上身份证信息要求退订推荐您百度一下普资华企确萣是跟银行签订的吗.2%的利,太低了而且是3年呐。态度强硬一点要求退掉说实话4? 还是天安人寿如果是天安人寿的话,建议不要买現在很多卖保险业务为了能找到更多的客户直接入住银行办公,其实他们并不是银行人员如果买了就很麻烦了,当然也是可以退的

  • 是工商银行可以存50吗代销的一款保险
    这是天安保险公司的保险,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商银行可以存50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