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国家開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关于开展学年生源地贷款续贷怎么填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富宁县2017年开展生源地贷款续贷怎么填助学贷款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贷款受理开始日期:2017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省上贷款合同到后以教育局公布时间为准
贷款受理结束日期:2017年9月15日。
.cn)进行网上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填报填写申请表的具体步骤详见附件《学生注册生源地贷款续贷怎麼填贷款申请表产生流程图》。
.cn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贷款申请信息提交申请前必须按要求在高校通知的时间内填写續贷声明(高校要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并且每年至少登录在线系统维护个人信息2次以上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续贷声明没有通過高校审核和登陆维护信息次数不够的不能办理续贷;
.cn/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网页,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根据红色字體的提示要求认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所有栏目都要填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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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1份本人签字确认。
3.在新生首贷时间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箌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现场办理提交的材料:(1)贷款申请表1份(不需要盖章);(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双方户口簿原件;(4)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
1.今年续贷不用预先报名在校生首贷必须在办理前将《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盖章后交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到7月15日,地点:县教育局一楼)
2.在外县就读的高三应届毕业生和三校生、没有通过高中预申請的学生申请新生首贷,除建档立卡户外必须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家庭贫困资格审查并在两个表上盖章再持其他材料到县教育局办理。
3.第一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经核实确认是本人后方可签订合同第三方不得代替签字。
4.在校生续贷在办理时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即可第三方不得玳替签字。
5.现场办理时如审核材料不齐,需补齐材料才能办理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第三方冒名代替签字将取消贷款资格。
地点:县教育局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129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