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新通知!邯郸电价调整啦我们又可以省钱了!
近日,河北峰谷时段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自7月1日起,南、北电网平均销售电价分别降低0.75分、0.87分同时调整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快来看看你家电费能省多少钱——
7月1日起平均销售电价下调
自7月1日起南、北电网平均销售电价分别降低0.75分、0.87分,其中缴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两部制工商业及其它用户用电价格均降低1分,单一制用户用电价格分别降低1.56分、1.1分(具体价格详见下图)
取消电石、电解烧碱、氯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生产用电类别,其生产用电改按调整后的工商業及其它价格执行
自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电网企业要按照征收标准,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售电公司要及时向电力用户传导不得截留。
自7月1日起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调整后的标准分别为0.53分、0.26分
河北峰谷时段南、北电网销售电价表
调整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
将南部电网工商業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划分调整为:
将北部电网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峰谷时段划分调整为: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抓紧开展相关表计参数的调整工作表计调整后按此次公布的峰谷时段执行。执行Φ遇到问题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