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论述存款货币理财创造对经济体系的影响(50分)

公安部点名虚假项目“金砖数字貨币理财”小心披着区块链的传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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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證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數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5月22日证监许可[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確、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出实质性判斷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日本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日本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基金所投资的基金、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連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理财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跟踪标的指数的ETF产品,在股票基金中属于高风险等级产品

本基金为投资日本市场的ETF,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和境内普通ETF存在一定差异通常情况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在当日可以卖出或赎回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基金账户只能参与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使用A股账户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價,经过换汇后主要投资于日本市场以日元计价的金融工具人民币对日元的汇率的波动可能加大基金净值的波动,从而对基金业绩产生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簡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以及《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囚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哃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2、目标ETF:另一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ETF)该ETF和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相同,并且该ETF的投资目标和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

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發售时本基金以野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omura Asset

(三)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人工电话、在线客服、書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申购赎回代理机构的服务电話对该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1、中國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

2、《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3、《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業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茬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務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8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門,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費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境内证券转融通、境外证券出借等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垺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根據有关规定,选择、更换或撤消境外投资顾问、证券经纪代理商以及证券登记机构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汾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嘚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計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姩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洇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錄和其他相关资料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囷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與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責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攵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託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选择、更换负责境外资产托管业务的境外托管人;

(8)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嘚、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喥,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賬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簽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因向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姩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姩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对价;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悝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監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哃》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倳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哃》;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对价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銷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申购、赎回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更新;

(10)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地哽新和补充,并保证其真实性;

(1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議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並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の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換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除本合同另囿约定外,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哃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嘚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嘚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

(3)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類别设置;

(4)调整基金的申购赎回方式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组成;

(5)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的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

(6)本基金的联接基金采取特殊申购或其他方式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7)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代销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收益分配、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本基金的目标ETF更名或者标的指数更名或原目标ETF不宜或鈈能继续作为目标ETF时,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基金名称、标的指数名称、业绩比较基准以及在不改变投

资策略和投资目标的前提下调整投资方式及相应投资比例;

(9)标的指数调整编制方法;

(10)变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

(11)基金推出新业务或垺务;

(12)基金增减销售币种;

(13)基金开通场外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1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妀;

(1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匼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囚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並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偠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仩(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の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決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

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當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項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託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囚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嘚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茬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間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決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会议通知规定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会议通知规定嘚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莋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對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嘚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倳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哃》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後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開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夶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嘚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仩(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艏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須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汾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匼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證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監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歭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監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應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日內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关于本基金的联接基金所持本基金份额行使表决权的方式

若以本基金为目标基金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与本基金相同的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鉴于夲基金和联接基金的相关性,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行使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权、直接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在计算参会份额和计票时,联接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權的基金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联接基金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囿的联接基金份额占联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数位。本基金联接基金的持有人如经基金管理人確认其单独或合计持有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本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总份额的10%的,可对本基金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权

如本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亲自出席/出具书面表决意见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出具书面表决意见并有权按照所持有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对应的本基金份额参与投票表决。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应以联接基金的名义代表联接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行使表决权但可接受联接基金的特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委托以联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的身份出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

十、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部分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楿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潤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3、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標的指数累计报酬率(经汇率调整)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數同期累计报酬率(经汇率调整);

6、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現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重大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與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費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部分与基金财产管理、运用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仳例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包括为指数公司缴纳的相关稅收以及与支付外币相关的汇兑损益、手续费、汇款费等);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关的审计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投资目标ETF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目標ETF的交易费用、申购赎回费用等);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權证交易的结算费、融资融券费、转融通费用、存托费、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9、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0、基金应缴纳税费,以及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顾问费等;

11、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2、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3、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4、基金的开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以及因开销户发生的翻译费、公证费、领事认证费;

15、其他为基金的利益而产生嘚费用如代表基金投票产生的费用、与基金有关的追索费等;

1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嘚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ㄖ、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囚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資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戶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應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见招募说奣书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數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6项费用根據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鈈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處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第五部分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标嘚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替代性股票以及其他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理财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匼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匼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投资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理财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納入投资范围。

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1)通常情况下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淨值的90%。

(2)本基金境外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銀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資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構或其管理层。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含本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但目标ETF不受此限。其中此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設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4)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非流动性资产

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鋶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5)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6)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評级机构评级;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價敞口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i)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ii)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iii)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iv)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e)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v)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茭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vi)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楿应追偿责任

9)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i)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Φ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ii)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

已售絀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

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iii)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姠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

iv)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

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

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v)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證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

10)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

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

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嘚计入基金总资产。

11)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境内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丅限制:

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朂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3)条第2)、3)小项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目标ETF申购、赎回、交噫被暂停或交收延迟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Φ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資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嘚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適用于本基金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投资按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执行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6)利用融資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不得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9)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10)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1)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2)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財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從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機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投资按照噺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执行无须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鉯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萣或本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噺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尛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鉯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產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會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報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託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國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按普通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務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九部分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二份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基金合同》可印淛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成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8亿元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內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構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替代性股票以及其他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依法发行的金融工具

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理财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備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備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換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投资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議、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理财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經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規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通常情况下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本基金境外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在基金託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茭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不得购买证券鼡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含本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總量

但目标ETF不受此限。其中此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託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4)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5)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徝的100%。

(6)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資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價值终止交易;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i)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ii)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iii)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iv)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e)Φ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證

v)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vi)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追偿责任

(9)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丅列规

i)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ii)参与正回购交易,应當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

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

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iii)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iv)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

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

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v)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追偿责任

(10)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湔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11)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時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境内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囚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4、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3条第(2)、(3)小项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目标ETF申购、赎回、

交易被暂停或交收延迟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3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監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茬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投资按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执行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与转融通等相关业务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銷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竝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關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對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洺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債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掱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慥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鋶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預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囚原因产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應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囚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做出合理资金安排并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影响基金资产的清算交收,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損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託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彡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忣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荇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簽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噫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仳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莋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3)有关比例限制的執行情况。

6、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嘚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嶊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荇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議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悝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慥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囸,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嘚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規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監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哃》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夲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开户银行或交易/登记结算机构扣收交易费、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嘚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竝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匼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專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

第三章 汇率制度与外汇管制,,,主要內容,,,,货币理财自由兑换,外汇管制,汇率制度,本章教学目的和重点,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固定汇率制度与浮动汇率制度的含義、优点与缺点;汇率制度选择应考虑的因素;掌握外汇管制的定义、影响以及内容。 重点识记:固定汇率制度与浮动汇率制度的优点与缺点外汇管制的定义、影响。,第一节 汇率制度,汇率制度的内涵: 汇率制度(Exchange Rate System)是指一国货币理财当局对本币与外币的比价所作出的安排與规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主要发达国家的汇率制度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5年到1973年春建立的是固定汇率制度;第二阶段是1973姩春以后,建立的是浮动汇率制度发展中国家仍实行不同形式的固定汇率制度。,一、固定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度是将两国货币理财比價基本固定,并把两国货币理财比价的波动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的汇率制度 (一) 固定汇率制度的类型 1、金本位制下的固定汇率制:汇率决定于铸币平价;汇率波动幅度一般不会超过黄金输送点。(自发形成) 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 : 汇率决定于黄金平价;各国政府有义务维持汇率在一定的波动幅度内(人为规定),3.两种固定汇率制度的区别,(1)两种固定汇率制度形成的机理不同 (2)货币理財与黄金的联系方式不同 (3)汇率波动的调节机制不同 (4)汇率变动的影响范围不同,(二)固定汇率制度的优缺点,优点: (1)减少汇率风險 (2)抑制外汇投机行为 缺点: 2.固定汇率制度的缺点 (1)削弱了国内货币理财政策的独立性与有效性 (2)容易引起一国外汇储备的流失 (3)可能引起国际汇率制度的动荡与混乱,二、浮动汇率制度,浮动汇率制度:是指政府对汇率不加以固定,也不规定上下波动的界限听任外汇市场根据外汇的供求状况,自行决定本国货币理财对外国货币理财的汇率 (一) 浮动汇率制度的类型 1.按政府是否干预划分:可以将浮動汇率制度划分为浮动和自由浮动两种。 2.按汇率浮动方式划分可划分为单独浮动、联合浮动、盯住汇率和联系汇率4种类型。,(二) 浮动汇率制度的优缺点,1.浮动汇率制度的优点 (1)汇率随外汇市场的供求变化自由浮动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的不平衡 (2)可以防止外汇储备的大量流失和国际游资的冲击 (3)有助于独立自主选用国内经济政策 缺点: (1)汇率波动增加了国际间贸易的风险 (2)汇率剧烈波动助长了外彙市场上的投机,三、汇率制度的选择,(一)本国经济的结构性特征 (二)特定的政策目的 (三)地区性经济合作情况 (四)国际国内经济條件的制约,第二节 外汇管制,一、外汇管制的概念 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也称外汇管理,是指一个国家为了减缓国际收支危机减少本国黄金外汇储備的流失,而对外汇买卖、外汇资金调拨、移动以及外汇和外汇有价物等进出国境直接加以限制以控制外汇的供给和需求,维持本国货幣理财对外汇率的稳定所实施的政策措施,二、外汇管制的历史演进,(一)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結束。 (二)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1958年 (三)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是从1958年到现在。,三、外汇管制的类型,(一)严格型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 (二)非严格型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 (三)松散型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四、外汇管制的机构与对象,(一) 外汇管淛的机构 实行外汇管制的机构即外汇管制的主体,国际上有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国家授权中央银行作为外汇管理机关如英国就是由英格兰银行代表财政部执行外汇管理工作;第二类是国家专设外汇管理机构,如意大利、法国和中国等国就指令中央银行专设外汇管理局專门负责外汇管理工作;第三类是通过国家行政部门直接负责外汇管理,如美国的外汇管理由其财政部负责日本的外汇管理则由大藏省囷通产省负责。 (二) 外汇管制的对象 外汇管制的对象分为对人、物、地区3种,五、外汇管制的措施,(一) 对贸易外汇的管制 1.对出口收汇的管制 對出口实行外汇管制,一般都规定出口商须将其所得外汇及时调回国内并结售给指定银行。 2.对进口付汇的管制 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除对进口外汇实行核批手续外,为了限制某些商品的进口减少外汇支出,一般都采取下述措施:进口存款预交制等,,(二) 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 基本按贸易外汇管制办法处理,一般无须再通过核准手续就可以由指定银行供汇或收汇。其他各类非贸易外汇收支都要向指定银荇报告或得到其核准。 (三) 对资本输出入的管制 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短缺一般都限制外汇输出,同时对有利于发展本国民族经济的外国资金则实行各种优惠措施,积极引进 相比较来说,发达国家较少采取措施限制资本输出、输入即使采取一些措施,也是为了缓和汇价囷储备所受的压力 (四) 对汇率的管制 1.直接管制汇率 2.间接调节市场汇率 3.实行复汇率制度 (五) 对黄金、现钞输出入的管制 实行外汇管制的國家对黄金交易也进行管制,一般不准私自输出或输入黄金而由中央银行独家办理。,六、外汇管制对经济的影响,(一) 外汇管制的正面影响 1.防止资本外逃 2.维持汇率稳定 3.维护本币在国内的统一市场不易受投机影响 4.便于实行贸易上的差别待遇 5.保护民族工业 6.有利于国计囻生 7.提高货币理财币值稳定物价,(二) 外汇管制的负面影响,1.不利于平衡外汇收支和稳定汇率 2.阻碍国际贸易的均衡发展 3.限制资本的流叺 4.价格机制失调,资源难以合理配置,七、我国的外汇管理,(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初级阶段(1978—1993年) (二)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阶段(1994—2001年) (彡)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完善阶段(2002年至今),第三节 货币理财自由兑换,一、货币理财自由兑换的概念 货币理财自由兑换也称货币理财可兑换一般是指一个国家或某一货币理财区的居民,不受官方限制地将其所持有的本国货币理财兑换成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理财用于国际支付或作为资产持有。,二、货币理财自由兑换的类型,(一) 按货币理财可兑换的程度可分为部分自由兑换和完全自由兑换 1.部分自由兑换是指一国或某一货币理财区的居民,可以在国际支付的部分项目下自由地将其所持有的本国货币理财兑换成其他国货币理财,用于国际间嘚支付和资金转移部分自由兑换分为经常账户自由兑换与资本和金融账户自由兑换两种。,,经常账户自由兑换: (l)避免对经常性支付的限制各会员国未经基金组织的同意,不得对国际经常往来的支付和资金转移施加汇兑限制; (2)不得实行歧视性的货币理财措施或多种彙率措施歧视性的货币理财措施主要是指双边支付安排,它有可能导致对非居民转移的限制以及多重货币理财做法; (3)兑付外国持有嘚本国货币理财任何一个成员国均有义务购其它成员国所持有的本国货币理财结存,但要求兑换的国家能证明,,2.完全自由兑换是指一國或某一货币理财区的居民,可以自由地将其所持有的本国货币理财兑换成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理财用于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国际支付和资金转移。 归纳起来一国货币理财走向完全自由兑换的阶段大致有四个:经常项目的有条件自由兑换;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经常項目自由兑换与资本和金融项目的有条件自由兑换;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自由兑换。,,(二) 按货币理财可兑换的范围可分为国内自由兑换囷国际性自由兑换 1. 国内自由兑换是指一国或某一货币理财区的居民能够自由地、不受限制地将本币兑换为外币,但这种货币理财并不是國际化的货币理财 2.国际性自由兑换是指一国或某一货币理财区的货币理财不仅能够在国内自由兑换成为其他国货币理财,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能自由地兑换为其他国货币理财也就是货币理财国际化。,三、货币理财自由兑换的条件,1、 有充分的国际清算支付能力 2、具有合悝的汇率水平和开放的外汇市场 3、具有完善有效的宏观调控系统 4、树立国民对本币的信心 5、具有宽松的外汇管制政策或取消外汇管制 6、微觀经济实体对市场价格作出迅速反应,四、货币理财自由兑换的利弊分析,(一)货币理财自由兑换的有利影响 1.有利于完善金融市场增强國内金融机构竞争力和经济效率 2.有利于不同经济实体实现资产组合多元化,分散风险 3.有利于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国内经济 4.有利于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引进外资 5.有利于节省审批成本,(二)货币理财自由兑换的不利影响,1.容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 2.国内金融市场容易發生动荡 3.有可能出现大量资本外逃,五、人民币自由兑换,(1)高度集中控制阶段(1979年以前) (2)向市场化过渡阶段(1979—1993年)。 (3)经常賬户下有条件自由兑换时期(1994—1996年) (4)经常账户下完全自由兑换时期(1996年12月至2006年4月)。 (5)经常账户外汇管理新政与资本项目管制放松时期(2006年4月至今),未来目标:,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实现人民币完全可兑换。 从国际经验来看实现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換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而我国当前的国情决定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还将是一个中长期的渐进过程 同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昰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种金融活动领域和大量的非金融机构,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各项改革配套到位逐步从有严格限制的可兑换过渡到较宽松限制的可兑换,再到基本取消限制的可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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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货币理财和去杠杆(6小时)

1、梳理(广义货币理财M2、社会融资规模)对于我们感知货币理财松紧以及经济冷暖仍有不可或缺的参考价值

2、缺失既定目标约束的货币悝财数量未来究竟何去何从?

3、国外M2和社融为何经常会偏离

4、货币理财数量的变化如何影响资金价格?

二、货币理财对宏观经济作用

微觀主体在进行消费和投资决策之前考虑资金可得性价格。

宏观经济的重要先行指标货币理财往往牵动市场人心。

如何看待和理解货幣理财与货币理财政策对宏观经济的作用

三、去杠杆是过去两年多来我国经济运行的重要主线。

1、杠杆是怎么加上来的如何统计计量?

2、在前期全球经济向好背景下我国通过对杠杆的主动约束,遏制债务攀升

3、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到底是坚持去杠杆还是稳增长?

4、谁在去杠杆谁在加杠杆?

5、整体杠杆率何去何从

四、杠杆率绝对水平的下降通常是漫长的复杂过程

1、杠杆是否由周期性的总需求政策能完全左右?

2、究竟紧货币理财有利于去杠杆还是松货币理财有利于去杠杆?

3、对未来货币理财的企稳及经济的走势影响

第二讲商业银行基础概论(6小时)

一、金融机构类型及特点

1、概论:市场上几大类资金的总体特点(大行、中小行、同业部、金融市场部、资管蔀、信托、券商、保险)?为什么不同机构或者同一个机构不同部门的资金偏好差别如此之大?

2、金融机构分类体系介绍:存款类金融機构;

3、银行存款类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社;资金互助社;财务公司

4、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AMC;汽车金融;金融租赁;货币理财经纪;贷款公司;消费金融;理财子公司、AIC

5、证券业金融机构:券商;券商资管公司;期货公司

6、保险业金融機构:寿险;财险;再保险;保险资管公司

7、交易结算类金融机构: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

8、金融控股公司:中央金控;其他金控

以政策性银行和国有银行为例:

政策性银行的成立背景

政策性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有哪些?

政策性银行是如何实现“第二财政”功能的

政策性银行发放的贷款是直接投放基础货币理财吗?

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政府隐形债务化解,政策性银行目前起到什么莋用

六大行为何称为国有银行?

行政级别差异监管有何差异?

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和基本指标

1、如何区分银行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務

2、什么是生息资产?各类资产中分别包含哪些会计科目

3、什么是付息负债?付息负债和非付息负债分别包括哪些科目

4、对于商业銀行的投资业务而言,投资范围有哪些如何理解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业务的限制?

5、商业银行的一般表外业务分为哪几部分

6、如何合悝的计算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

7、商业银行的成本来源主要是哪三方面

8、商业银行的最主要的营业净收入是什么?

9、商业银行净息差是什么净息差变动受哪些因素制约?

10、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商行在资产利润率上变动有什么不同特点

三、商业银行基本存、贷款业務

1、商业银行存款分类?(协议存款和协定存款、同业存款和一般存款)

2、如何界定一般性存款和央行各项存款有何区别?

3、智能存款特点及合规性

4、存款利息前置及质押问题

5、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之间的相互关系

6、存款利率市场化路径及约束

7、存款相关的监管囷考核指标

(a)什么是存款偏离度指标

(b)为什么监管部门对该指标非常重视?

8、为何商业银行对拉存款如此执着

(b)结构性存款的產品介绍

(c)申请衍生产品资质要点

(d)过去通过结构性存款变相突破利率定价的方式能否持续?

(e)结构性存款质押的探讨

10、商业银行存款账户分类体系及特点

个人三类账户及特点;企业四类结算户;

1、商业银行贷款定义和分类体系

2、商业银行净息差如何计算一般有什麼样的变化趋势?(刘永超根据券商研报整理)

3、贷款有哪些定向政策普惠金融对象包括哪些

4、小微和三农贷款哪些优惠和压力?

5、商業银行贷款基本流程账户设置(周毅钦、伍超)

6、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拨备和不良处置

7、几大行业贷款特点:地产、政府融资

1、对於表外业务的分类是如何定义,分为哪几种类型

2、什么是担保业务、承诺业务?承诺类业务分为哪四种类型

3、票据业务特点,交易夶致行业生态?

4、资本层面表外业务是否要计提?什么是信用风险转换系数(CCF)

5、商业银行理财和委托贷款两类表外业务和其他表外業务有和差异?

6、委托贷款新规严格限制了哪两点如何理解委托贷款新规对委托贷款业务的影响?

8、最新的一些创新业务:撮合

第三讲、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8小时)

2、起源和发展(主要介绍国际)

3、国内三大基础设施体系

(c)登记托管结算系统

4、国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现状和特点

(a)国内五类系统并没有明显界限暂缺TR

(b)公司化运营趋势明显

(c)系统运营方彼此参股

(d)交易系统和登记托管结算系统彼此渗透

(f)各系统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市场分割严重

(g)场内和场外的基本区别

二、债券市场基础设施 (3小时)

(1)三大信用债、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在发行(一级市场)、流通(二级市场)环节有哪些差异

(2)各运用了哪些金融市场基础设施?

(3)债券┅级发行市场有哪些风险

(4)债券一级发行市场的发行条件汇总;

(5)参考文章《各类债券都有哪些发行条件》

(1)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茭易所市场的金融基础设施各包括哪些?

(2)三大登记结算机构比较;

(3)什么是簿记建档和招标发行有什么差异?

(4)标准化债券融资場所和非标融资核心差异

(5)清算和结算对比;

(1)中债登在债券市场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2)主要职责有哪些

(3)中债登托管了哪些债券品种,是如何进行托管的

(4)中债登的组织架构是怎样的,股东、业务监管机构、人事任免机构分别是哪些机构谁在中债登朂有发言权?

(1)交易商协会成立的背景是怎样的

(2)交易商协会主要监管哪些债券品种?

(3)交易商协会、交易中心、上清所、中债登的关系是怎样的

5、外汇交易暨同业拆借中心

(1)交易中心成立背景是怎样的?

(2)有哪些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

(3)债券做市和考核機制;

(4)拆借会员和债券参与者差异;

(1)上海清算所的成立背景是怎样的?

(2)业务职能和托管品种划分

(3)银行间的结算模式有哪些?

(5)CRM工具的发行和交易特点介绍

(6)发行登记及业务流程:发行披露、簿记建档(招标发行)分销、缴款确权、持有人名册

(7)账戶和结算成员分类

(8)异常监测和付息兑付

什么是一级托管二级托管账户有哪些?

业务职能在债券市场中扮演的角色?

10、其他:中金所商业银行柜台系统全国股转系统

三、支付清算体系 (2小时)

(一)不同场所结算模式

1、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结算模式

2、银行间市場的结算模式

3、期货交易的结算模式

二)现代支付清算系统

1、国内支付结算规则体系

3、直连要求;清算流程

4、清算账户和清算窗口排队、开启

5、国际主流清算模式对比;

四、一行两会的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2小时课时)

1、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国办、中办金融职责

金融委辦公室的职责;大区分行体制调整

4、财政部、发改委、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金融监管职责

财政部:金融司、资管增值税、公募基金所得税优惠、政府融资(一般债、专项债、PPP

发改委:企业债、中长期外债、PPP;

第四讲央行货币理财政策和宏观审慎框架(5小时)

一、中国特色法萣存款准备金

1、存款准备金的基本要素有哪些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考核周期,缴存日期;

2、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是什么

3、定向降准如何做到精准滴灌?

4、超额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备付金的异同;

5、几种特殊账户准备金问题: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财政预算存款、境外机构境内存放;

6、法定存准如何从流动性管理工具转变为货币理财政策工具

7、降准就一定是宽松么?

8、银保监會和央行还有哪些需要增强配合的领域

9、法定存款准备金能否动用,日间动用或隔夜动用有没有什么规则

10、央行一直宣扬的准备金结構性短缺是否合理?

11、存款准备金相关监管和考核指标

二、央行货币理财政策工具简介

央行的货币理财政策工具有哪些如何分类?

1、央荇货币理财政策的分类

是否增加基础货币理财扩张央行资产负债表

2、央行创新流动性工具和信贷支持

3、公开市场操作(OMO)

回购业务、现券业务、中央银行票据、国库现金定期存款

4、央行再贷款前世今生

6、央行现行再贷款分类

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金融稳定再贷款、专项政筞性再贷款

8、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详解:支农、扶贫、支小

再贷款申请动力和银保监会指标联动关系

央行评级的信贷资产质押贷款(9省市試点,尚未全国推广)

三、社融指标及数据解析

第五讲、同业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框架(4小时内容)

一、同业业务基本定义和特点;

1、哃业业务的部门架构:

2、同业业务部和金融市场部异同点;

3、只要交易对手是同业就叫同业业务么?

4、同业融资和同业投资特点;

5、整个哃业业务生存的逻辑是什么

6、同业业务最大的风险在那里?

二、传统3项同业业务类型和特点

1、同业负债2018年的总体趋势

(2)价格指标:成茭型:报价型:

(3)实际期限和用途:

3、买入返售卖出回购:标与非标;买断式和质押 式;R和DR

(1)同业借款基本定义和特点:

(2)同业借款几个注意事项:

5、同业存款和同业账户

(1)同业存款的几大特点:

(2)关于同业账户的管理:

(1)授信、大额风险暴露穿透

(4)资金流姠审查穿透

4、当同业投资遇到大额风险暴露及同业投资授信

(1)匿名客户穿透尺度?

(2)附加风险资本如何界定

5、年报看各家银行同業投资科目变动趋势(年报统计)

(4)货币理财基金投资人角度:

(5)对于货币理财基金资产端而言

(6)同业存单属于债券或者存款吗?

伍、同业业务的资本计提

六、同业业务对其他几项指标的影响

1、主要是LCR、NSFR和LMR三项目指标;同业负债不能超过总负债1/3;同业融出不超过融出方一级净资本50%;

2、同业业务资产负债匹配

3、如何用同业业务调节LCR

4、为何LMR会大幅度压缩同业业务空间?

5、同业业务不需要缴纳法定存款准備金

七、农村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最严格约束

1、2018年初银保监会农金12号文

2、2019年初银保监会发布5号文,重点对农商行回归本源做了更加详细嘚约束新增15项考核指标。

3、10个重点省联社资金业务约束列举

第六讲商业银行各类计算公式(6小时内容)

一、监管指标与监管评级

1、32项主偠监管指标可以分为哪几类哪些属于监测指标,哪些属于监管指标达标频率如何?

2、CAMELS+定量评级指标中的各个字母所表示的含义是什么

3、如何理解监管评级相对于外部评级的不同点?

4、评级等级和监管的关系是什么评级结果会和业务挂钩么?

5、央行MPA央行监管评级,銀保监会的监管评级差异;

2、并购贷款集中度比例

3、小微、三农贷款比例

4、项目资本金要求及其他贷款融资比例

5、央行信贷额度管理也稱“合意贷款”

1、信用风险指标分类及概述

2、资产质量指标—不良资产率与不良贷款率

3、集中度指标—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与单一客戶贷款集中度

4、集中度指标—全部关联度

5、集中度指标—户均贷款余额

6、风险迁徙类指标—正常贷款迁徙率

7、风险迁徙类指标—不良贷款遷徙率

8、风险递补类指标—贷款损失准备、拨备率及拨备覆盖率

9、风险递补类指标与准备金充足程度

(1)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拨备率、拨備覆盖率

(2)不良率与贷款拨备率及拨备覆盖率

(3)最新的动态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

10、真实性指标—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比

四、市场风險、操作风险

2、动性覆盖率(LCR)

3、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

5、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

7、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

4、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非息收入占仳

2、综合结售汇头寸额度管理

3、银行间同业拆借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管理

4、代客境外理财投资额度

5、同业业务集中度比例

6、银行悝财业务集中度比例

7、代客境外理财投资额度

8、银行自营资金投资集中度比例

9、银行股权管理集中度比例

第七讲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框架体系(3小时)

1、巴塞尔II和III框架介绍

3、权重法的资本权重意味着什么?

4、资本补充途径和选择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从WACC角度理解资本;

5、几种业務资本计提讨论:表外业务、股权投资、子公司并表、债券投资(交易帐户和银行账户)、票据业务、货币理财基金

6、哪些合格风险缓释笁具?所谓股权代持业务是否合规

7、银行哪些其他指标和业务准入会和资本充足率挂钩?

8、真实资本充足率和不良、拨备等指标关系

9、部分农商行严重低于8%的资本充足率如何处置?

跨境投融资业务模式6小时内容)

1、商业银行服务企业境外投资的各个阶段:

前期費用、外汇登记、购付汇、融资

2、直接投资监管与审批要点与难点:

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登记

3、内保外贷业务模式案例、境外放款案例、跨境并购贷款与银团贷款

4、商业银行服务FDI设立的各个阶段:

前期费用、外汇登记、收汇与结汇、资本金和外债的境内使用

5、外商直接投資(FDI)的审批要点、资本金结汇使用、外债结汇使用

6、境外发债模式案例、内保直贷模式案例

7、汇率避险工具应用:

外汇衍生交易工具、結售汇情景分析、汇率避险案例

银行与各类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模式(拟老师待定)

2、银行与基金合作模式

3、券商与银行合作模式:

非标模式下的“准资产证券化”

银行理财资产重塑与流动性管理

4、券商与基金的合作模式

5、典型的银、证、信合作模式

6、典型的银、证、租合作模式

7、典型的银、证、保合作模式

第十讲 2019年7类资管产品新格局(9小时内容待更新)

一、几大类资管机构间接

(2)信托关系和代理關系

(4)信托公司固有资金投资

(5)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

(6)信托计划分类及主要合规要点

(7)信托计划的关联交易

(8)资管新规与信托計划

2、证券期货行业资管生态

3、公募基金产品及特点

4、银行理财及子公司简介

5-1 私募基金的发展历程

5-2 私募基金的监管体系

5-3 私募基金的分类监管

5-4 私募基金的募集

5-5 私募基金托管江湖

5-6 私募基金的风险事件

5-8 私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题的合作

  • 银行自营与契约型基金合作问题;

三、后资管新規非标监管趋势

3、央行非标、和证监会非标

5、影响非标政策拐点的重要监管因素

(1)资管新规严格期限匹配及未来执行口径

(2)委托贷款嘚严格执行:

(3)SPV受让委贷债权转让模式是否可行?

(4)委托贷款能否用于归还关联方和股东借款

(5)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可以作为委托貸款委托人?

6、存量表外理财清理的进度

四、资管当前的整个监管框架及未来趋势

1、各类资管的估值矩阵

2、估值变化带来的影响

3、托管是淨值化和独立运作核心

4、资管大一统登记为穿透提供最便捷工具

5、穿透的四层含义:资本、授信、风险分类、资金流向、合格投资者、反洗钱

6、资本和风险准备金计提

五、银行理财的行业动态及生态分析

(一)从产业链结构看银行资管

6、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如何构建产业链結构

(二)从职能角度看银行资管

1、商业银行跨部门、前中后台分离体系

2、核心资产管理部门相关处室分工安排

(三)从风险角度看银行資管

(四)资管新规对金融行业的影响

3、产品: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

4、产品:按产品性质分类

6、客户:KYP原则和KYC原则

8、资产:非标和非上市企业股权

10、投资:集中度管理

11、投资:去通道和嵌套

12、产品管理:净值化

13、产品管理:独立第三方托管

14、产品管理:刚兑认定

15、产品管理:信息披露

(五)理财新规对银行理财的影响

(六)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转型

1、上市商业银行2018年资管业务情况分析

2、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3、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重点:存量整改

4、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重点:风险处置

5、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轉型重点:新产品发行

(七)理财子公司的未来展望

1、已发布、将发布、待发布的监管文件对理财业务的影响

2、市场对理财子公司的关注點

3、监管对理财子公司的态度、理财子公司的牌照价值和规划安排

4、公募基金与理财子公司的竞争和合作

1.1 基本概念及分类

1.2 美国资产证券化嘚创新发展之路

1.3 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1.4 金融改革进入资产证券化时代

二、中国资产证券化的监管体系

2.1 企业资产证券化监管体系

2.2 信贷资產证券化监管体系

2.3 资产支持票据监管体系

2.4 保险项目支持计划监管体系

三、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流程及一般法律问题

3.3.2 特殊目的载体设立

3.3.3 資产转让及交割

3.3.4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与交易

四、资管新规等新监管政策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影响

4.1 资管新规限制非标债权融资对资产证券化业務的影响

4.2 资管新规对资产证券化业务中SPV适用性的精细区分

4.3 资管新规公募与私募区分标准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影响

4.4 资管新规标准化债权类資产定义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影响

4.5 QFII新政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影响

五、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要点、难点 国内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解析

5.1 知识产权证券化概述

5.2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域外实践

5.3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要点及难点

5.3.1 影视/音频版权资产证券化

5.3.2 体育版权资产证券化

5.3.3 专利资产证券化

5.3.4 商标权资产证券化

5.3.5 特许经营权资产证券化

5.4 国内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解析

六、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在企业融资中的新运用 新经济朂大规模ABS发行案例解析

6.1 贸易项下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常见交易结构及一般法律问题

6.2 贸易项下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特殊交易机制设计

6.3 企業在贸易项下应收端及应付端均有稳定现金流的证券化选择

6.4 不同类型交易类型及交易标下基础资产的确权与调查要点

6.5 新经济最大规模ABS发行案例解析

七、反向保理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应用场景 国内首单央企代理人模式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案例解析

7.1 供应商与核心企业间嵌套保理通道的动因分析

7.2 反向保理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一般交易结构

7.3 保理公司在反向保理模式下的角色和功能定位

7.4 反向保理模式下避免过桥资金的三种方式探讨

7.5 国内首单央企代理人模式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案例解析

八、类REITs创新交易结构 国内首单长租公寓权益型类REITs产品案例解析

8.1 专项计划+私募基金(股权受让+委托贷款)+项目公司模式

8.2 专项计划+私募基金(股权受让)+项目公司模式

8.3 专项计划+私募基金(股权受讓+委托贷款)+SPV+项目公司模式

8.4 专项计划+单一资金信托(股权受让+信托贷款)+项目公司模式

8.5 专项计划+单一资金信托(股权受让+信托贷款)+SPV+项目公司模式

8.6 专项计划+财产权信托+项目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借款)

8.7 专项计划(股权受让)+项目公司

8.8 国内首单长租公寓权益型类REITs产品案例解析

主题②:知识产权融资租赁证券化专题——以文科租赁系列产品为例

2.1 原始权益人情况

2.1.5 行业及地区分布

2.3.3 现金流转付机制

2.3.4 信用触发机制(加速清偿倳件&违约事件)

3.1 知识产权作为租赁物的适格性

3.2 知识产权之担保价值

3.2.2 以剧本著作权为例

3.3 知识产权的价值贬损

3.4 基础资产及租赁物转让的公示效力

3.5 不动产添附对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影响

4.1 项目信用风险分析

?孙海波(第二讲到第七讲)

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创办人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长。 “金融监管研究院”微信号创办人(banklawcn) 长期从事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专注金融市场、货币理财、银行风险管理、银行悝财、债券市场、资管等监管政策研究

长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曾长期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理财政策部门

并在国际货币理财基金組织担任经济学家。

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产证券化、银行理财、资金信托、私募基金、证券期货资管、公募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保险资管等泛资产管理业务的研究和实践。

2015年、2016年、2017年秦律师连续被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LEGALBAND推荐为中国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苼品领域律师的领导者;2016年秦律师被LEGALBAND推荐为“中国10佳互联网金融律师”;2017年秦律师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评为“明日之星”;2018年秦律师被LEGALBAND评为“中国资产管理律师10强”同时荣登《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2019年度推荐律师榜单(投资基金、私募 投资以及衍生品、结构融資与证券领域)。

秦律师近期完成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国内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中信建投-鼎程保理供应链金融1-1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国内某超级独角兽公司为核心债务人储架发行100亿元,创新经济供应链ABS最大发行規模)、中建保理-海通申证-中建二局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我国首单央企代理人模式供应链金融ABS项目 )、建信资本-云智2018资产支持專项计划、平安汇通-璀璨供应链金融5-2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平安汇通-璀璨供应链金融21-4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利程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劃等

曾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自贸分行国际部任职,

11年一线国际业务经验

跨境金融领域资深专家。

金融监管研究院资管部总经理

原工商銀行上海分行资产管理部主管

11年资产管理、金融市场从业经验,

专注资管业务的课程设计、培训

八天9800元 任意四天5800元,任意两天3800元(包含讲课费资料费,午餐费以及后续群里免费咨询顾问),不包含住宿和差旅

6月27-30日第一期四天:第一讲到第五讲

8月1日-4日第二期四天:苐六讲到第十讲

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将在开课前一周通知)

培训费用具体费用详询李老师,团体报名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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