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B E T365被封号了怎么办吗

  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清朝在覀藏建立起直接统治是以康熙五十七年(1718)清军驱逐准噶尔势力为标志的也有人认为应提前到康熙四十八年(1709)清廷遣赫寿入藏,甚至哽早因赫寿此行“目的在于加强清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直接领导,防止和硕特蒙古再度控制西藏”(注:吴丰培、曾国庆:《清朝驻藏夶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第4页 中国藏学出版社,1989年)这一观点显然是将清廷的遣官入藏视为直接统治西藏的标志。但笔者认为清朝在康熙五十六年以前的数次遣官人藏,只能说是清廷在西藏的政治影响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因为到此为止,清廷在西藏的作为还只能是停留在敕封和赏赐其少数领袖人物上如宗教领袖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政治领袖如顾实汗、达赖汗、拉藏汗及第巴桑结嘉措清廷遣藏嘚官员也多是使者身份,对西藏政治无大影响只有1709年的赫寿赴藏,清廷授于他的使命是“协同拉藏汗办理事务”“管理西藏事务”,泹实际上他根本无力做到这一点入藏一年多,惟一做到的就是会同拉藏汗、班禅及西藏诸寺喇嘛疏请颁赐拉藏汗所立的波克塔胡必尔汗(益西嘉措)以达赖喇嘛封号。(注:《清圣祖实录》康熙四十八年正月己亥条。)因为这一时期清廷之于西藏还只能说是一种间接統治关系一种政治保护关系,清廷的意旨尚不能无障碍地得到贯彻执行如1706年康熙帝曾令拉藏汗“拘假达赖喇嘛赴京”,但遭到了拉藏汗的明确拒绝(注:《清圣祖实录》,康熙四十五年十二月丁亥条)简而言之, 清廷尚不具备在西藏行政的任何前提条件 但1717年的准軍入藏和1720年的清军入藏则使局面得到改观。一是原有的和硕特汗王势力的政治统治因拉藏汗被杀而终结;二是准噶尔军事统治时期建立的藏王(第悉)体制随着清军入藏、准噶尔势力退出而瓦解自此,西藏被正式纳入了清朝的版图康熙说:“今大兵得藏,边外诸番悉心歸化三藏、阿里之地俱入版图。”(注:《清圣祖实录》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辛巳条。)随之清朝方面的临时军政府对达克杂(达克咱,藏文文献谓之达孜夏仲、达孜娃名拉杰饶旦)为首的伪藏王(第悉)政府和准噶尔的残余势力进行了彻底的清算。(注:《清圣祖实录》康熙五十九年十月庚戌。多喀尔?策仁旺杰:《噶伦传》周秋有汉译本,第8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夏格巴:《西藏政治史》,汉译本第119―120页。)在此基础上清政府完全具备了在西藏修正乃至重新设计行政模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1720年以后的西藏行政体制几经变化按其自身的发展,可分为三段来考察

  1720年至1727年,为政教合一依靠达赖――噶伦体制施政时期。1728年至1751年为政教分離,藏王――噶厦体制为主驻藏大臣监督时期。1751年至1911年为恢复政教合一,以驻藏大臣钳制达赖、班禅――噶厦体制时期

  第一时期为清廷在西藏行政体制草创时期。为说明清朝在西藏的行政体制必须先回顾一下和硕特汗国时期在西藏的施政体制。和硕特在西藏的統治带有浓重的军事统治色彩汗王执掌军事大权,有专门的蒙古军队驻守西藏一般地说西藏的行政及其他世俗权力如官员任免、属民管辖及征收贡赋等均以“供奉”的形式赠予达赖喇嘛。由于政教合一的历史传统拉萨既是全藏的宗教中心,也是政治中心权力中枢是哲蚌寺的噶丹颇章宫。噶丹颇章一名源自“多康俄莫”(蓝色石屋)是位于哲蚌乃东巴的一所宅第。1518年由藏王札西札巴奉献给二世达赖根敦嘉措后被命名为噶丹颇章,也称“天命兜率宫”此即当时的噶伦厦政府所在地,后迁至布达拉宫达赖喇嘛之下任命了第悉(摄政王),负责日常行政事务重要事务禀呈达赖喇嘛处理。第悉之下是一些专门的负责官员如仲尼(卓尼尔,秘书、传事官)、孜本(財政官员)等在地方,也分两个系统:各寺院设第巴(总管)负责宗教事务:各宗(宗为县级行政单位)设宗本。各宗之下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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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清朝在覀藏建立起直接统治是以康熙五十七年(1718)清军驱逐准噶尔势力为标志的也有人认为应提前到康熙四十八年(1709)清廷遣赫寿入藏,甚至哽早因赫寿此行“目的在于加强清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直接领导,防止和硕特蒙古再度控制西藏”(注:吴丰培、曾国庆:《清朝驻藏夶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第4页 中国藏学出版社,1989年)这一观点显然是将清廷的遣官入藏视为直接统治西藏的标志。但笔者认为清朝在康熙五十六年以前的数次遣官人藏,只能说是清廷在西藏的政治影响有了进一步的增长因为到此为止,清廷在西藏的作为还只能是停留在敕封和赏赐其少数领袖人物上如宗教领袖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政治领袖如顾实汗、达赖汗、拉藏汗及第巴桑结嘉措清廷遣藏嘚官员也多是使者身份,对西藏政治无大影响只有1709年的赫寿赴藏,清廷授于他的使命是“协同拉藏汗办理事务”“管理西藏事务”,泹实际上他根本无力做到这一点入藏一年多,惟一做到的就是会同拉藏汗、班禅及西藏诸寺喇嘛疏请颁赐拉藏汗所立的波克塔胡必尔汗(益西嘉措)以达赖喇嘛封号。(注:《清圣祖实录》康熙四十八年正月己亥条。)因为这一时期清廷之于西藏还只能说是一种间接統治关系一种政治保护关系,清廷的意旨尚不能无障碍地得到贯彻执行如1706年康熙帝曾令拉藏汗“拘假达赖喇嘛赴京”,但遭到了拉藏汗的明确拒绝(注:《清圣祖实录》,康熙四十五年十二月丁亥条)简而言之, 清廷尚不具备在西藏行政的任何前提条件 但1717年的准軍入藏和1720年的清军入藏则使局面得到改观。一是原有的和硕特汗王势力的政治统治因拉藏汗被杀而终结;二是准噶尔军事统治时期建立的藏王(第悉)体制随着清军入藏、准噶尔势力退出而瓦解自此,西藏被正式纳入了清朝的版图康熙说:“今大兵得藏,边外诸番悉心歸化三藏、阿里之地俱入版图。”(注:《清圣祖实录》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辛巳条。)随之清朝方面的临时军政府对达克杂(达克咱,藏文文献谓之达孜夏仲、达孜娃名拉杰饶旦)为首的伪藏王(第悉)政府和准噶尔的残余势力进行了彻底的清算。(注:《清圣祖实录》康熙五十九年十月庚戌。多喀尔?策仁旺杰:《噶伦传》周秋有汉译本,第8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夏格巴:《西藏政治史》,汉译本第119―120页。)在此基础上清政府完全具备了在西藏修正乃至重新设计行政模式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1720年以后的西藏行政体制几经变化按其自身的发展,可分为三段来考察

  1720年至1727年,为政教合一依靠达赖――噶伦体制施政时期。1728年至1751年为政教分離,藏王――噶厦体制为主驻藏大臣监督时期。1751年至1911年为恢复政教合一,以驻藏大臣钳制达赖、班禅――噶厦体制时期

  第一时期为清廷在西藏行政体制草创时期。为说明清朝在西藏的行政体制必须先回顾一下和硕特汗国时期在西藏的施政体制。和硕特在西藏的統治带有浓重的军事统治色彩汗王执掌军事大权,有专门的蒙古军队驻守西藏一般地说西藏的行政及其他世俗权力如官员任免、属民管辖及征收贡赋等均以“供奉”的形式赠予达赖喇嘛。由于政教合一的历史传统拉萨既是全藏的宗教中心,也是政治中心权力中枢是哲蚌寺的噶丹颇章宫。噶丹颇章一名源自“多康俄莫”(蓝色石屋)是位于哲蚌乃东巴的一所宅第。1518年由藏王札西札巴奉献给二世达赖根敦嘉措后被命名为噶丹颇章,也称“天命兜率宫”此即当时的噶伦厦政府所在地,后迁至布达拉宫达赖喇嘛之下任命了第悉(摄政王),负责日常行政事务重要事务禀呈达赖喇嘛处理。第悉之下是一些专门的负责官员如仲尼(卓尼尔,秘书、传事官)、孜本(財政官员)等在地方,也分两个系统:各寺院设第巴(总管)负责宗教事务:各宗(宗为县级行政单位)设宗本。各宗之下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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