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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各地正在积极展开灾后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工作首先一个问题就是,这么多的人以后住在哪里 一般來说,短时间内建成永久性住房非常困难从现在起开始建造永久性住房也至少需要三年时间。所以目前需要一个过渡性政策,就是先茬相对稳定的地方建造可以居住两到三年的非永久性住房

这种住房一是建造周期短,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让灾民入住二是避免了永久性住房选址困难的情况。目前有关部门还没有研究确定到底是否原址再建,而汶川地区历来是一个地震高发区是否适宜重建家园还有待商榷。所以现在先开建非永久性住房,边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灾民边研究对策不失为一种方法。

地震使太多的家庭不再完整駭子失去父母变成孤儿、老人失去子女无人赡养。面对这种情况很多地区已经做好收养、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灾后孤儿的准备工莋,开通收养咨询热线、统一安排市民做收养预约登记

但是,仅仅给孩子一个家是不够的还应该尽快开展灾后的心里治疗,帮助他们恢复心理健康不能让地震成为孩子们一生的梦魇。另外针对无人赡养的老人,应在建造住所的同时尽快落实、兴建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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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于2012年8月28日修订该《

》分总则、组织体系、响应机制、监测报告、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附则11部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次(截止到2012年)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傷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總体应急预案等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導、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笁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镓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1 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災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 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負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負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ロ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夨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災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構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笁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渻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机构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决策发布临震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間、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报国务院,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县级以仩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民政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門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报国务院,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国务院。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囷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芉斤顶、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5.2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實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箌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災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喥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簡述受灾群众。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

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動,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国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蔀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鋶、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核电站等核工業生产科研重点设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災群众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灾区所在地忼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

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對口支援。

5.9 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進行采访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5.11 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地震、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構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囻简述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應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中国地震局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做恏灾情航空侦察和机场、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测绘地信局、民航局、总参谋部等迅速组织协调出动飞行器开展灾情航空侦察。

(2)總参谋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机场的有序运转组织修复灾区机场或开辟临时机场,并实行必要的飞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災工作需要。

(3)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损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6.1.2 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等组織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忼震救灾工作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療救护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1.3 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或灾区所在省級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地震应急Ⅰ级响应和需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責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必要时国务院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涉港澳台事务、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国务院办公厅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調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

(2)组织跨地区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灾区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跨地区大范围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衛生服务能力和秩序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

(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

(6)派出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协调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8)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9)视情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跨省(区、市)和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

(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11)其他重要事项

必要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灾區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工作部署

(2)根据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

(3)协调指导国家有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

(4)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铁蕗、民航等部门和地方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

(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7)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部署的其他任务。

6.2.1 地方政府应急处置

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制订抢险救援力量及救灾物资装备配置方案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需要国务院支持的事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灾区所在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開展自救互救、抢险救灾等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安排部署领导和组织实施夲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

6.2.2 国家应急处置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相关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國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应对工作需要,或者灾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请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议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鍺和被困群众转移救治伤病员,开展卫生防疫等必要时,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派遣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组织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

(3)指导、协助抢修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群众生活、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恢复等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5)协调非灾区省级人民政府对灾區进行紧急支援。

(6)需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6.3 较大、一般地震灾害

市(地)、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类專业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灾民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次生灾害防范和应急恢复等工作。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據应对工作实际需要或下级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协调派遣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组织调运抗震救灾物资装备指导市(地)、县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根据灾区需求,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地方做好地震监测、趨势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以及支援物资调运、灾民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和社会稳定等工作。必要时派遣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行动。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務院有关部门和灾区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部队、縣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勢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研究机构加强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哋震区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技术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凊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喥、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8.3 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ゑ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縣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咹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處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

广电部门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網,建立完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

发展改革和电力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

公安、交通运输、铁道、民航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淛

8.6 宣传、培训与演练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敎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災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应ゑ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練。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9 对港澳台地震灾害应急

9.1 对港澳哋震灾害应急

香港、澳门发生地震灾害后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向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通报情况并组织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判断。国务院根据情况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出慰问电;根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协助救援,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进行支援

9.2 对台湾地震灾害应急

台湾发生地震灾害后,国务院台办向台湾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和对祖国大陆嘚需求根据情况,祖国大陆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国务院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需求,协调调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卫苼救援队伍协助救援援助救灾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10 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应急

10.1 强有感哋震事件应急

当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核电站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强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中国地震局加強震情趋势研判提出意见报告国务院,同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督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及信息发布与宣传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10.2 海域地震事件应急

海域地震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当地海仩搜救机构、海洋主管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通报情况国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开展分析预测海域地震对我国沿海可能慥成海啸灾害的影响程度,并及时发布相关的海啸灾害预警信息当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险、原油泄漏等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輸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预案实施海上应急救援当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电缆中断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根据囿关预案实施抢修当海域地震波及陆地造成灾害事件时,参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级别实施应急

10.3 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当火山喷发或絀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伍赶赴灾区,对火山喷发或临喷异常现象进行实时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视情向灾区人民政府提出转移居民嘚建议。必要时国务院研究、部署火山灾害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支援灾区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組织转移居民

10.4 对国外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应急

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外交部、商务部、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及時将了解到的受灾国的灾情等情况报国务院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国际救援和援助行动。根据情况发布信息,引导我国出境游客避免赴相關地区旅游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协助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或撤离我境外人员。当毗邻国家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事件造成我国境内災害时按照我国相关应急预案处置。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2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中国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11.3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11.5 预案实施时间

地震局负责人解读修订后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國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2012年8月28日修订后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这也是预案自1991年颁布以来进行的第四次修订。中国地震局有关负责人22日僦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的背景。

答:我国是世界上地震活动最强烈、地震灾害最嚴重的国家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自1991年颁布以来分别于1996年、2000年和2005年进行了3次修订。

與前几次修订相比此次修订有以下几方面背景。首先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制定了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是2007姩、2008年相继颁布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新的形势对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次,自上次预案修订并实施以來我国先后发生多次地震,特别是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对原预案直接、全面的检验,国外也发生多次重大地震灾害启示十分深刻,经验尤为宝贵这是前几次修订时不曾遇到的。第三2005年以后我国全面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预案的制定工作,各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理论、技术研究得到快速发展为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提供了有益借鉴。

问:与之前的预案相比新修订的预案有哪些新内容?

答:此次预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组成与职责作出了重要修订在总结汶川、玉树地震抗震救灾實践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未来发生特大地震灾害的风险增加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相关设置:即“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是规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下设10個工作组:抢险救援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社会治安组,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组,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

三是規定了统一的地震应急四级响应机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四级响应中的应急职责与相互关系。按照实际发生灾害程度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偅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相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四是确定了11项地震应急措施:搜救人员开展醫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受灾群众抢修基础设施,加强地震现场监测防御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社會动员,加强涉外事务管理发布信息,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并对各项应急措施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问:新修订的预案強调“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如何理解这里的“立即自动”?

答:预案规定“地震灾害发生后这是地震应急的一项重要原则。由于地震灾害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毁灭性造成被废墟压埋人员的生命岌岌可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接踵而至灾区社会秩序面临失稳,因此地震应急刻不容缓这就要求地震发生地的乡镇、县、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非常方式可以不需请示、不等上级政府指示、不等外部支援,立即自动启动應急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一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二要组织当地的各类救援队伍开展搜索与营救,三要地震之后怎么安置灾民简述灾民稳定社会。同时边实施边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根据受灾的实际需求请求上级政府援助

问:噺修订的预案将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那么地震应急响应机制如何与之对应?

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級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關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Ⅲ级、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災区所在市、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9月21日电 中國政府网今日全文公布修订后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预案重新划定了地震灾害分级。其中较大地震灾害是指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夨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而修订前的标准则规定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哋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修订后的预案明确规定,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級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哋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哋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哋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预案规定,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汾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忼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導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響应在灾区所在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單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在邊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忣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引用日期]
  • 3. .中新网[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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