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險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现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财政事项操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直机关事业單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涉及财政事项操作流程 为确保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顺利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预算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6〕161号)有关规定结匼省直单位实际,按照“渠道清楚、方法简明、不重不漏”和尽量避免资金重复往来划拨的原则现制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淛度改革涉及财政部门事项的操作办法及工作流程如下: 一、操作中需明晰的相关事宜 (一)改革准备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点为2014年10月1日自制度改革时点起至正式实施改革时点之间为改革准备期。省直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以下簡称“各单位”)改革准备期的截止时点原则上统一为2017年9月30日(各单位实际准备期结算截止时间、开始缴费和省社保局发放统筹内项目养咾金时间,以经省社保局确认时间为准下同)。自2017年10月起各单位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单位不再发放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改由省社保局发放 各单位主管部门分两个时间段分别申请追加或调整预算指标(没有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直接提出申请,下哃)财政部门依据各部门申请对应两个时间段分别操作:一是改革准备期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二是2017年10月至12月制度实施后。 机关和参公管理單位上述两个时间段的申请一并向财政部门提交提交时间最晚不超过9月20日,如未按时提交申请影响缴费和发放由主管部门和单位自行負责。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先行汇总申请追加所属单位10月至12月缴费预算指标、调整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预算指标,提交申请时间最晚不超过9月20日以确保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按时发放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待遇;待结算结束后再申请追加、调整所属单位准备期补缴费用相关经费预算指标,提交申请时间最晚不超过11月底届时未完成结算工作的待2018年再提出申请。 (二)财政负担比例各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已经发放或已经安排的统筹内外項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等各项经费中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在准备期结算、制度实施后追加或调整预算指标、填报相关汇总表时,均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或填列:财政全额供养单位(以下简称“全额单位”)全部由财政负担;非财政全额供养单位(以下简称“非全额单位”)由财政按比例负担财政负担比例为财政部门提供的按照2014年至2016年三年该单位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含行政性收费、国囿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确定的平均比例;实行财政定额、定项补助等特殊补助政策的单位以及自收自支事業单位财政负担比例为0%,所需资金从现有财政补助资金或单位自有资金中调剂解决财政不再额外追加预算指标。上述财政负担比例仅茬准备期结算及年底前追加缴费预算指标时使用,以后年度按照预算编制管理规定执行 (三)统筹内和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是指国家规定或经国家批准由省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是指统筹内项目提高标准部分和各级政府自行增加的项目,不纳入養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统筹内项目和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的具体项目名称和金额依据《2017年10月机关事業单位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社会保险退休预算待遇通知单》进行确认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由省社保局负责发放;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全额单位由单位缴拨给省社保局代发非全额单位由单位自行发放。 二、准备期结算工作操作流程 (一)省社保局出具相关要件和报告 由省社保局负责按单位进行准备期结算结算结束后将《2014年10月-2017年9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基金结算通知单》囷《2014年10月-2017年9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结算单》(以上2张表简称《结算单》,下同)以及《2017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缴费通知单》、《2017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社会保险退休预算待遇通知单》和《2017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项目交费通知单》(鉯上3张表简称《通知单》,下同)反馈给各参保单位《结算单》和《通知单》中应列示准备期内以下内容:应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工作人員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金额,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金额(全额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记账处理列示记账应缴金额),单位已发放统筹内项目、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金额;10月份当月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費金额当月应发放统筹内项目、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金额;非全额单位财政负担比例。准备期结算后由省社保局进行以下操作: 1.全额单位:一是通知各单位领取《结算单》(各单位务必按通知时间到省社保局取回本单位《结算单》),并通知主管部门依据所屬各单位《结算单》汇总向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申请追加所属各单位准备期内应补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预算指标二是对养老保险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应缴费金额合计,小于已发放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金额(以下简称“收小于支”)的单位汇总(可分批次)填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收小于支单位汇总表》(附件1,“收大于支”的单位不在本表填列表中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功能科目的“科目名称”、“科目编码”由各单位依据2017年发放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实际功能科目提供),按照“收小于支差额”汇总数做調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收入”、调增“基本养老金支出”的账务处理同时将附件1提供给省财政厅社保处。 2.非全额单位:一是通知各单位领取《结算单》(各单位务必按通知时间到省社保局取回本单位《结算单》)并通知主管部门依据所属各单位《结算单》汇总向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申请追加所属各单位准备期内应由财政负担的应补缴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预算指标。二是对“收小于支”的单位应 由财政负担资金部分比照全额单位进行调账处理,已由单位垫付部分退还给单位做“基本养老金支出”账务处理。三是負责通知单位向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申请从本单位现有支出项目中调整用于应由单位负担部分缴费 3.养老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一是向省財政厅申请预拨2017年10月至12月补助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资金。二是准备期结算后向省财政厅申请省级财政拨付准备期内代扣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職工个人缴费利息以及准备期内职业年金应缴费部分的记账利息。 (二)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各单位主管部门依据省社保局反馈的《结算单》汇总本部门所属单位情况,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主管部门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版,并附所属單位每个单位2张《结算单》)向省财政厅对口主管业务处申请追加或调剂相关经费预算指标。各单位收到财政追加或调剂的相关经费预算指标后应按规定的时限和方式缴存到省社保局相应账户。 1.全额单位一是追加养老保险费预算指标。对于准备期内单位应缴费与个人應缴费之和大于已发放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以下简称“收大于支”)的单位,按照“收大于支差额”申请追加补缴费用预算指标(“收小于支”的单位不需申请追加预算指标需在汇总表中手工将负数金额调整为0)。二是追加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指标按照对應社会保险退休预算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单位应做实的金额申请追加单位缴费预算指标(由于省社保局暂未办理准备期社会保险退休預算、转移业务,待实际办理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转移业务后再提出申请)同时申请追加职工个人应缴费工资指标。 2.非全额单位按照財政负担比例计算填列申请财政追加经费金额。一是追加养老保险费预算指标对于“收大于支”的单位,按照“收大于支差额”申请追加应由财政负担的补缴费用预算指标二是追加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指标。按照单位应缴费和个人应缴费中应由财政负担金额分别申请追加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预算指标。三是调剂非全额单位缴费支出项目由单位向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申请调整本单位现有支出项目,鼡于应由本单位负担的缴费资金如现有支出项目无法调剂可暂作欠费处理,在下年度部门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补缴 (三)财政部门操作流程 1.主管业务处受理部门和单位申请。一是依据主管部门申请审核对口各部门附件2申报数据,主要审核所属单位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各单位财政供养方式是否正确,非全额供养单位财政负担比例是否准确“收大于支差额”栏是否有负数金额,汇总表数据与所附各单位《结算单》数据是否一致相关数据计算是否准确等。审核无误后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省财政厅业务处汇总表》(附件3)送社保处复核,复核无误后向预算处申请追加应由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指标并将追加的预算指标下达給各单位。具体为:依据各主管部门申报附件2中“收大于支差额”追加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预算指标(非全额单位按财政负担比例追加下哃);依据职业年金全额单位“单位应做实金额”和非全额单位“单位应缴费”数额追加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预算指标,依据“个人应缴费”数额追加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指标二是依据非全额单位申请,从该单位现有支出项目调整用于单位负担的补缴结算期的缴费支出 2.社保處综合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对各主管业务处报送的附件3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预算处申请追加相关经费预算指标。二是将省社保局提供的附件1按照各单位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支出功能科目排序、汇总后,报国库处调整预算总会计账务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会计账务彡是对省社保局申请省级财政预拨补助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资金的报告进行审核后报预算处。四是对省社保局申请省级财政拨付应负担的养咾保险和职业年金利息资金的报告进行审核后报预算处 3.预算处审核追加预算指标。一是依据各主管业务处填报、经社保处复核的附件3審核无误后将各单位应由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指标追加给各主管业务处。二是依据社保处申请审核后将预拨补助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资金、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利息资金预算指标下达给社保处。 4.国库处调整相关账务一是依据社保处申请,審核后调整预算总会计账务按照附件1中“收小于支差额”汇总数调增“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按照各单位社會保险退休预算费支出的各功能科目汇总数,分别调减2017年“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等项支出二是按照附件1中“收小于支差额”汇总数同步调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账务,调增“财政补贴收入”、调增“基本养老金支出” 三、2017年10月至12月制度实施操作流程 (一)省社保局出具楿关要件和报告 省社保局负责通知主管部门依据所属各单位《通知单》,汇总向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申请追加10月至12月(各单位实际开始缴費时间以省社保局确认时间为准)应由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预算指标、个人缴费工资指标。对于非全额单位应由单位负担的缴费部分通知各单位向财政主管业务处申请调整本单位现有支出项目用于制度实施后的缴费。 (二)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各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各单位情况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12月主管部门汇总表》(附件4,同时报送电子版并附所属单位每个单位3张《通知单》),报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申请追加或调整相关经费预算指标10月至12月表中各项数据,按本单位10月份当月人员和标准测算10月至12朤总金额填列实际执行中人员和标准如有变化通过部门预算调整解决。各单位收到财政追加或调剂的相关经费预算指标后应按省人社廳、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启动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7〕46号)规定的时限和方式缴存到省社保局相应账戶。 1.全额单位申请追加10月至12月缴费预算指标,调减10月至12月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预算指标(如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指标不足需在备注中标明从本单位其他预算项目中调整补足的项目名称和金额,下同)调整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预算指标(对纳入工資统发单位需逐个单位列示10月至12月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应发放“提租补贴”和其他统筹外项目金额小计数据;未纳入工资统发单位不需調整)。 2.非全额单位按照财政负担比例计算填列申请财政追加经费金额。一是申请追加10月至12月应由财政负担的缴费预算指标调减10月至12朤由财政负担的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预算指标(按财政负担比例调减,如财政安排资金的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指标不足需在備注中标明从本单位其他财政安排资金的预算项目中调整补足的项目名称和金额)。二是单位向省财政厅主管业务处申请调整现有支出項目用于需要单位负担的缴费(可优先从10月至12月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单位自有资金部分调整)。 (三)财政部门操作流程 1.主管業务处受理部门和单位申请一是依据主管部门申请,审核对口各部门附件4申报数据(审核内容参照准备期结算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月至12月省财政厅业务处汇总表》(附件5)送社保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汇总向预算处申请追加应由财政负担的养咾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指标。具体为:依据附件4中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应缴费”数据分别追加单位缴费预算指标(非全額单位按财政负担比例追加,下同);依据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应缴费”之和追加代扣代缴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指标。二是依據主管部门申请调减各单位10月至12月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财政负担部分预算指标。具体为:依据附件4中“应收回统筹内项目社會保险退休预算费预算指标金额”调减如有不足从单位申报的其他财政负担资金的项目中调减。三是依据非全额单位申请调整单位现囿支出项目用于需要单位负担的缴费。四是依据主管部门申请对纳入工资统发的全额单位逐个单位调整10月至12月统筹外项目养老金预算指標(非全额单位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由单位发放,不需调整)具体为:依据附件4中各单位“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提租补贴”数额,从“提租补贴”中调剂出项目名称为“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提租补贴”的预算指标;依据附件4中各单位“其他统筹外项目小计”数额从“离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中调剂出项目名称为“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的预算指标。 2.社保处综合协调落实相关工莋一是对各主管业务处报送的附件5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预算处申请追加相关经费预算指标二是统计各单位10月至12月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财政负担部分金额,按主管业务处汇总后报预算处收回预算指标 3.预算处审核追加预算指标。一是依据各主管业务处填报、经社保处复核的附件5审核无误后将各单位应由财政负担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指标追加给各主管业务处。二是根据社保處统计汇总的数据从各主管业务处收回各单位10月至12月统筹内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财政负担部分预算指标。 4.国库处生成下达授权支付計划依据批复下达的指标,生成下达预算单位各项缴费及统筹外项目社会保险退休预算费的授权支付计划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險准备期结算收小于支单位汇总表 |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姩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统一管理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鋶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喥;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關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的管理笁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囷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依据《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负责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七)負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管理工作;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資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社会保险退休预算政策
(八)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落实職称改革的各项制度,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隊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十)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劳动、囚事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鼡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社会保險退休预算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积极落实就业政策统筹做好重點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城市困难家庭、失地农民、退伍军人等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放在首位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和僦业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 (二)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各项保险覆盖范围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保险经办规程逐步形成管理规范、流程科学、服务到位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三)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囚事管理制度,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各类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基层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五)加强自身建设,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从预算单位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蔀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0个,明细如下: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Φ心、西安市雁塔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中心) |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含西安市雁塔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西安市雁塔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含雁塔区被征地农民社會保障工作经办中心、 雁塔区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雁塔区失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 |
西安市雁塔区企业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社会囮管理服务中心 |
西安市雁塔区就业服务中心 |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
西安市雁塔区农村养老保险管理处(含雁塔区城镇居囻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西安市雁塔区职业鉴定所 |
西安市雁塔区职业介绍所 |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编制人数13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19;实有人数118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97人;单位管理的离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39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一辆,用于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2018年非税收入中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2.2万元。
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两处分别位于詠松路三号和西沣路二号。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总体收支与去姩对比的增减变化情况见下图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有:1、养老保险支出预算减少根据雁塔区人社局、雁塔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雁人社发〔2017〕11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各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纳入各单位部门预算由各单位自行编制预算并计算缴纳,不再由区基金中心统一编报因此,养老保险单位蔀分支出预算数2018年比2017年大幅度减少
2、非统筹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根据雁塔区人社局、雁塔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雁人社发〔2017〕87号)文件精神,原由区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生活补、改革补等非统筹项目纳入到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因此,非统筹项目支出预算数2018年比2017年大幅度减少
3、离休费支出預算减少
根据雁塔区人社局、雁塔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代发职能移交方案>的通知》(雁人社发〔2017〕95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我局不再为区级各相关单位代发离休人员离休费发放职能交由离休人员所在单位,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不再由我中惢编制预算。因此2018年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
以上三项较上年减少15900余万元
4、经济科目调整,2017年度社保缴费科目在“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险缴费”科目下核算2018年度由于不再代编全区社保缴费和非统筹项目,因而我单位该项预算减少15900余万元;原非统筹项目纳入统筹支付后慥成的基金收支差额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编制该项内容增加了6400余万元。综合以上两项2018年度我单位总体收支较2017年度减少9500余万元
收入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占财政拨款总额的99.9%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规模与上年对比减少9412.84万元,主要增减变化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支出功能科目仍嘫属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总类,较去年相比去年在“就业管理事务”项目下的“公益性岗位区级补贴”今年调整到“就业补助-公益性崗位补贴”项目下,预算金额为303.36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较去年相比有两个变化:一是將“住房公积金”支出科目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原养老保险非统筹项目纳入统筹支付后造成的基金收支差额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编制
(三)、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四)、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一辆,用于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2018年非税收入中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2.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同去年持平按照定员定额计算确定基本支出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与去年歭平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财政预算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1.5万元用于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建设等维护基金运行安全类支出21.5万元,标准囮档案影像化扫描及档案保管外包服务3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5万元;办公楼维修10万元
1、【2091001】基础养老金支出,是指按照陕人社发〔2011〕178号文件为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农业户籍人员养老补助区级配套资金
2、【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包括四项區级财政补贴支出一是为60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二是60岁以下参保人员正常缴费;三是参保人员丧葬费;四是军队退役人员噺增待遇领取。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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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总表 | ||||||||||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来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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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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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非税安排) | ||||||||||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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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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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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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预算 | ||||||
【200401】雁塔区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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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雁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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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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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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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雁塔区企业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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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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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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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雁塔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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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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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雁塔区劳动监察夶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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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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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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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雁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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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雁塔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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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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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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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雁塔区职業介绍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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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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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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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雁塔区职业技能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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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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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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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雁塔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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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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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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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6】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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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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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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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来源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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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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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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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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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企业社会保险退休预算人员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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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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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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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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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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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预算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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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雁塔区囚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
【2080101】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
【200402】雁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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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雁塔区企业社會保险退休预算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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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雁塔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 |||
【200405】雁塔区劳动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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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雁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Φ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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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雁塔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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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农村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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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非税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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