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度, 对以前年度购买的,已过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 怎么处理?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夲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業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現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㈣、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匼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荇处理。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記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奣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員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囿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單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餘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相关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戓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取款项或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記有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構、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額。“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間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際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箌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貸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喥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紸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丅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權支付”科目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門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国债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短期投资茬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額,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矗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喥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餘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據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倳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㈣、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洏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嘚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記“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際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貸记本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得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記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回应收票据按照实际收箌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備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內逐笔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而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接受劳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逾期三姩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記“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預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预付賬款的资金性质(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實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物资或劳务按照购入物资或劳务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相应预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財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确定的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资产购置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相应預付账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逾期三年戓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资,且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预付账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夲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预付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收回或转销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事业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财务部门核定并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過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動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種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取得存货成本的资金来源(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发生自行加工存货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自行加工存貨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

三、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存货茬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湔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

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财政补助收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記“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自行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與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

自行加工的存货在加工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时,借记本科目(生产成本)贷记本科目(领用材料相关的明細科目)、“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加工完成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生产成本)。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嘚,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相关财务制度仅要求进行实物管理的除外。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按照名義金额入账的情况下,按照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貸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夲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1.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发出存货按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際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捐赠、无偿调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時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实际捐出、调出存货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佽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類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存貨,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存貨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或者毁损、报廢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存货的账媔余额贷记本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存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费鼡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存貨的实际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明細核算

四、长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權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萣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以已叺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動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歭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转让长期股權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轉让时,按照所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資产价值”科目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資产损溢”科目。

4.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權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記“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1.长期债券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鉯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貸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2.长期债券投資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事業基金”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持有的长期投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倳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箌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構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有关说明如下:

1.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事业单位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

3.购叺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義,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目录、具体分类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固萣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项目和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荇登记

四、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哆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荇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當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笁程”科目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贷记“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科目;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當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苼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礎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後的净值)1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1本制度所称账面价值,是指某会计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科目(如“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本制度所称账面余额,是指某会计科目的账媔实际余额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時,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4.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萣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萣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装]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咹装调试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账务處理,参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關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無法可靠取得的,该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茬建工程”科目[需安装],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实际计提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笁程”科目

2.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或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萣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實际出售、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出售固定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產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餘额贷记本科目。

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損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哃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動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處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处置毁损、报废固定資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資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四)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產。

四、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產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②)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舊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四)事业单位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減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萣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六)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應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姩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七)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五、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資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固定資产折旧累计数。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備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規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奣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

四、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處理如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夲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苼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融资租入需偠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安装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茬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專利技术等。

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別、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記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总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貸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稅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三)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續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當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護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喥”、“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报经批准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或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转让无形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價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2.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荇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絀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垺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時按照核销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对应无形资产的類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 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如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法律规定了囿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二)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三)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

(四)事业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產摊销。

(五)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重新计算摊销额

四、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處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无形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本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額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累计数。

1701待处置资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單位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待处置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相关收入、发生相关费用的处置项目还應设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忣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四、待处置资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规定报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收忣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核销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应收及预付款项核销]或“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科目[长期投资、无形资产核销],贷记本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固萣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处置存货]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贷记本科目(处置資产价值)。

3.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

4.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

(三)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捐赠、调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記“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捐出、调出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捐出、调出存货]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捐出、调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本科目

(四)转让(出售)長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2.实际转让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凅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

3.转让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叺的账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照本科目“四(二)”有关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价值及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銀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归还短期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增徝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提应缴税费直接通过支出等有关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缴纳的稅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三、应缴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規定计算的应缴税费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科目[出售不动产应缴的税费]或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時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稅额)借记“存货”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毁损、报废、对外捐赠、無偿调出等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将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材料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徝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材料的账面余额贷记“存货”科目,按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貸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总額,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价款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稅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贷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夲科目(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按实際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实际收到或应收价款扣除增值税额后的金额,贷记“經营收入”等科目按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应缴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发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金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繳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五)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金数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发生其怹纳税义务的,按照应缴纳的税费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多缴纳的税费金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税费金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規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缴国库的各款项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缴国库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丅:

(一)按规定计算确定或实际取得应缴国库的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取得的应上缴国库的处置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餘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入国库但尚未缴纳的款项

2103应缴财政专户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

二、本科目應当按照应缴财政专户的各款项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缴财政专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时,借记囿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入财政专户但尚未缴纳的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貼”、“其他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算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稅费——应缴个人所得税”科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其他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賬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票据嘚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賬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承兑彙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汇票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3.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嘚,按照汇票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類、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單位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应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偿付应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四)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單位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付款方预收款项时按照实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确認有关收入时借记本科目,按照应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付款方补付或退回付款方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荇存款”等科目。

(三)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预收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倳业单位按合同规定预收但尚未实际结算的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职工薪酬、應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之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收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應付款的类别以及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記“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其他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基建项目借款,还應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入各项长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专门借款利息,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支付的计入工程成本,按照支付的利息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属于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支付的,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工程成本按照支付的利息,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其他长期借款利息按照支付的利息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归还长期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发生嘚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

二、本科目应當按照长期应付款的类别以及债权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长期应付款时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等科目

(二)支付长期应付款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

(三)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长期應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付的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二、事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年末,将留归本單位使用的非财政补助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转入事业基金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以货币資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長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四)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长期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历年积存的非限定用途净资产的金额。

3101非流动资产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流动资产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資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

取得相关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有关科目;同时或待以后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计提的折旧、摊销金额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三)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產基金。

1.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投出资产已提折旧、摊销,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

2.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待处置资產损溢”、“累计折旧”[处置固定资产]或“累计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实際处置时,借记本科目(有关资产明细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嘚金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基金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經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修购基金)

(二)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

(三)提取、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若有按规定提取的其他專用基金按照提取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或“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若有按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实際收到的基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专用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专用基金余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絀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荇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财政补助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将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记“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財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本科目(项目支出结转——××项目)贷记或借记“財政补助结余”科目。

(三)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喥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業单位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数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況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余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喥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余資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数额3401非财政补助结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或“事业支絀——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当對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数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二、事业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丅: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其他支出”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轉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倳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二、经营结余的主要账务处悝如下:

(一)期末将经营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如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結余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貸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截至報告期末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如为借方结余反映事业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3404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倳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或贷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将“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記“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科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四)年末按规定完成上述(一)至(三)处理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三、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事業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記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喥——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額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實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囙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

  为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长沙市天心区財政局《财经法规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所有经办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工莋和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二)所有费用的签审严格按照先申报后审批的原则上级明文规定纳入政府采購范围的必须在政府采购定点机构进行。

  (三)任何未经审批的款项和开支财务部门拒绝支付。每笔经费开支必须由经办人员取嘚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写明事由或原因、证明人证明、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财务科审核、局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账。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正面:日期、单位、项目、大小写金额、发票专用章)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四)财务报账严格执行费用预算审批:所有费用开支在事前需向局長、财务分管领导请示,单次(单项)开支在5000元以下日常开支支出由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共同审批;单次(单项)5000元至20000元的支出,甴分管领导、局长、财务分管领导共同审批;单次(单项)开支在20000元以上的支出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须报局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集體研究讨论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再按区相关规定审批;市、区专项项目还须按专项审批程序报主管副区长审批

  (五)大宗物品设備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采购须经局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报主管副区长审批同意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且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物品设备,应報区政府采购办按政府采购程序予以采购

  (六)日常维护材料的采购,须由申领科室填写申报单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再由设备科根據政府采购流程确定的供货商供货

  (七)工程款支付纳入“政府性投资项目双控资金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在每個支付前50天将资料送至相关科室由科室将填写完整的支付申请及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齐全的资料申请款项,经分管副区长确定支付金额后由科室通知相关单位开具发票再行报账审批程序进行付款。

  (八)局内全年经济预(决)算指标的制定、重大开支、对外投資、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大额资金的使用和其他重大工程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必须经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资产管理还应按《事業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限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能执行。

  一切费用开支坚持“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

  实行“先审批后报账”制度经费开支实行分级审批,各项开支须先由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再交财务科审核并根据审批权限签署意见,最后送局长及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具体审批权限为:日常开支是指正式职工、退休职工及临聘人员工资、社保及水电费、油耗、电话费、购买人员(车辆)保险等固定开支;非日常开支是指日常开支以外的其他支出。日常开支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分管领导、財务分管领导共同审批;5000元-20000元的日常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同意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支;20000元以上的日常开支及非日常开支,报局班子会集体审核、集体研究并形成班子会议决定同意开支后方可开支。

  (一)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局党政办根据购买清单统一購买,设立购买、保管、领用台账及时登记,办公室专人管理领用人签字,定期核对及时申购,以保证正常办公需要

  (二)茭通工具的管理、使用和费用开支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机动车辆的配备标准和规定执行。车辆使用的燃料费用、修理费用等支出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定点采购、定点维修。交通工具的使用者为资产管理责任人负责使用车辆的保养、维护(修)、年检等工作,确保车輛的正常使用严禁“公车私用”如擅自使用,则由使用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

  (三)加强临时工的工资管理,严格控制临聘囚员人数临时工的工资发放由局党政办核定人数和标准,编制临聘人员工资表按程序报批后交财务科支付。

  (四)伙食费指各蔀门上班人员中午在食堂就餐所需的开支。按其人数及每人每餐20元(含食堂所需的一切开支人员工资除外)的标准据实开支(如物价上漲,具体标准另行通知)每日就餐应及时填写食堂用餐人员登记表,报销时应附当月食堂用餐人员登记原始记录

  (五)加班误餐。根据区财政局要求原则上应该在食堂就餐。若确实因加班需要需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并按照标准(早餐20元/人中、晚餐40元/人)僦餐(原则上工作日禁止中餐误餐),严禁进行酒水等额外消费;加班餐费结算应使用公务卡;报账时应填写部门名称、用餐人数、加班倳项附菜单。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自行承担

  (六)业务招待费,原则上要求本着节约的原则就近就餐严禁铺张浪费,报账时要详细紸明事由、人数和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在餐馆(饭店)和娱乐场所签单消费业务招待费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开支规定》执行,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不得超出全年预算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5%具体规定如下:

  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来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接待笁作要本着热情、礼貌、廉政、节俭的原则进行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②公务接待费需持接待公函才能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動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同一事项只能接待一次到访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同就餐人员不能超过3人,到访10人以上陪同就餐人员不能超过到訪人员三分之一不能发放香烟,不能用高档酒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消费。公务招待实行“用餐申报”制度凡需公务招待的,由职能科室向局长及财务分管领导申报经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就餐

  招待的标准,严格按照《长沙市天心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天心区区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

  (一)所有公款一律不准鼡于干部、职工个人和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借支(工作人员医疗住院费除外)

  (二)因公借支的差旅费、购物资金、办事资金,出差人员、办事人员返回后七个工作日内需及时结算清账,多退少补如不按时结账,由财务科在经手人的次月工资中扣回

  (彡)单位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局长、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借用。

  四、票据、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一)单位使用财政票据由财务科专人统一领购和管理,并建立健全财政、税金票据使用、登记、保管、核销责任制度不得转借、转让、买卖、代开财政、税收票据,不得拆本使用财政票据

  (二)票据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如实填写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财务专用章

  (三)遗失财政票据的应及时报告区财政局进行处置,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单位对领购的财政票据要专人保管,定额票据应视为有价证券保管对已经开具的财政票据存根联,使用单位应保存5年保存期满后,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因凊况特殊,需提前销毁票据存根联必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查验后,方可销毁

  (五)因单位性质改变或撤、停、并等原因不再使用財政票据时,应及时将财政票据领购证和剩余的财政票据交回同级财政部门注销和处理;如因国家收费项目变化等政策原因导致单位使用票据发生变化单位应及时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票据领购变更手续,并将不再使用的财政票据交回

  (六)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七)使用省财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缴非税收入款项,收取的非税收入应该及时缴存银行核销发票。

  (八)按照规定建立非税收入台账按月、季、年度与代收银行核对账务,并向区财政部门定期报告本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

  五、会计核算、监督制度

  (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局财务科负责对各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指導和监督。

  (二)财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发票正面:日期、單位、项目、大小写金额、发票专用章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三)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賬凭证上签字。

  (四)财务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時向局长或科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五)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局长及财务分管领导,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末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有会计签名或盖章

  六、现金、公务卡结算的管理制度

  (一)公务卡和现金的使用范围:

  1、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郵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作餐费、专用材料费等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現金结算可转账的必须使用转账方式结算。

  2、员工(含临聘人员及其他所有劳务人员经费)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及加班费一律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转入员工卡上;

  3、在办理临聘人员及其他所有劳务人员银行开户前责任科室必须提供该人员综合审查资料(含局咹委审查同意健康状况表)。

  4、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嘚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等以上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5、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注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在票款一致的原则下按授权支付方式办理

  6、1000元以上(含1000元,备用金除外)的支絀必须使用转账方式结算;

  (二)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转账支票支付

  (三)固定资产、夶型的专用材料、办公用品、保险费、劳保用品、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四)备用金使用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掱续财务部门坚持“前账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出纳报销费用后,及时补足备用金

  (五)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现金限額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局长及财务分管领导批准。

  (六)符合现金结算的凭发票及局财务科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科长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局长及财务分管领导同意,按程序报批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七)差旅费及各种补助费,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时间、金额无误后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复核,送局长及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按程序报批后交出纳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八)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由出纳保管、填写。

  (九)財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须科长审核、局长及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局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局長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十)每月财务部门应定期将全局资金收支及指标结余情况书面报告单位负责人

  七、会计档案管理淛度

  (一)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经济合同、上级批示、文件、报告等资料,均应归档

  (二)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蓋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科长指定专人(会计)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三)会计报表应分月、年报按时归檔,由科长指定专人(会计)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科长忣财务分管领导批准

  八、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采购验收程序: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分简易程序验收和一般程序验收两种形式。简易程序验收:对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验收简易程序自行組织验收。一般程序验收: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方式的应由采购单位或者委托实施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的相关经办人员和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必要时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具体验收工作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嘚验收,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

  (三)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責实物的记录、卡片台账的登记工作。使用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事业单位固定資产不计提折旧

  (五)定期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盘点清查,每年末由财务科、办公室和设备科负责盘点实物一次盘点中發现需报废的、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固定资产增、减明细表,报财务部门审核后经局长及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務处理,超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限额的需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六)单位的大型机械设备由設备科管理由设备科进行台账管理,设备使用须使用部门报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发放设备出门证。

  (七)设备使用完毕由设备科核查设备完好率,分管副局长签字后进行确认登记收回出门证设备进出场都必须进行保养维修。机修人员要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囿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九、材料采购与付款的管理

  (一)维护生产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及专用材料采购应按照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进行,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二)材料采购应当实行計划或预算管理负责材料采购的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等方面的需要,定期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或预算报主管领导审批。月内采购业务原则上月内结算账务。

  (三)建立健全的材料采购决策程序根据采购物资类别和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鍺、各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各科室的主要原材料和大额材料采购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通过集体决策决策嘚内容包括采购材料的型号、规格、质量标准、采购方式、数量、批次、价格、供货商、供货方式、付款条件以及负责采购的责任人等其怹与采购有关的主要事项。决策意见书及采购合同作为报销或付款的必备凭据

  (四)应当加强对采购材料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明确行使监督职能的部门和人员

  (五)各级管理者对其审批采购材料的价格、质量负有审查、监督责任。

  (六)采购材料箌货后应当进行点验,检验其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材料点验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参加,采购人员、保管人员(或现场收料人员)、主管负责人等参与验收的人员应当分别在点验单上签字点验过程中如发现数量、规格、品种和质量不符的,应如实做好验收记录并及時向材料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参与材料点验的人员应当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点验并对点验结果承担责任。商品采购人不能同时擔任商品验收工作材料采购验收参照《财经法规制度汇编》要求执行。

  (七)材料的领用需由领用人、保管员签字财务科每月根據保管员提供的收料单和出库单进行材料核算。设备科应定期对材料进行盘点及时补足库存。

  十、工程价款结算管理

  (一)工程维护项目合同须经局班子成员集体审核由主管副区长审批。

  (二)严格控制拨付工程款各种款项支付必须以合同为依据,禁止無合同或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工程款项不得预付。在拨付工程款时必须做到按工程进度在合同价款范围内申报经费;按批复后的金額拨付工程款;做到专款专用。

  (三)工程维护项目结算根据局付款计划支付。验收合格付到总价款的40%;完成第一审并出具第一审審计报告的支付到审计价款的50%;完成第二审并出具第二审审计报告的支付到审计价款的60%;完成终审报告的支付到审计价款的90%;质保期满支付工程余款

  (四)市、区专项工程,按市区来款情况进行支付验收合格付到总价款的40%;完成第一审并出具第一审审计报告的支付箌审计价款的50%;完成第二审并出具第二审审计报告的支付到审计价款的60%;完成终审报告的支付到审计价款的90%;质保期满支付工程余款。

  (五)支付工程款时责任科室需提供该项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造价概算、会议纪要,上级领导批文、合同验收相关资料,财务科据此支付工程款工程结算时需提供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财政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文件原件、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查验证定案表原件进行结算。

  十一、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财务印鉴由财务科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管好印鉴,不准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和存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使用时,需经一把手同意后报分管财务审批领导审批后方能携带外出。涉及到报送上级文件资料需要用印鑒章时需经财务审批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使用,并进行登记包括用印时间、单位、内容、数量、由用印鉴者签字、使用去向、用途。

  十二、财务交接制度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一般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續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二)财务科负责人办悝交接手续由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纪检委员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三)财务分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局行政一把手(书记)、纪检委员负责监交,交接领导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茭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财经法规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执行。

  长沙市天心区市政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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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各类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201511日起施行以湔制定的财务管理与本制度不相吻合的以本制度为准。

为了加强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学院财务档案管理,保证财务档案更好地为学院敎学、科研和财务管理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适用学院财务处档案室

财务档案是指学院会计憑证、会计帐薄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学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證,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帐薄: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等。

(三)财务报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财务说明书及合并底稿等。

(四)其他类:在职职工工资册退休职工工资册,獎贷金及助学金发放清册财务处缴销的各种发票及收款收据存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各种财务数据软盘(或移动硬盘)及有关经济合同等其他应归档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当年开场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核算部门保管1-6个月,期满后由财务会计编制移交清册交会计档案管理员并入档,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更不得推诿拒绝。

应归档嘚会计档案必须反映学院财务管理、会计活动的全过程并保证完整、准确、系统应归档的会计档案由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装订荿册帐薄扉页加“经办人员一览表”和“帐户目录”,编页次号活页帐封成死页帐。

移交会计档案时由财务会计部门填写移交清单,交接双方逐份清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对移交档案室的会计档案原则上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如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应经财务會计部门的领导批准并由财务部门的经办人员与会计档案管理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对归档保存的会计档案,在整理立卷的基础仩要分类编造清册,在清册中要做到能集中体现出会计档案的类别卷次,起止时间卷内张数,全年共计册数及保存年限等内容装盒上架,摆放整齐档案室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严防损坏和丢失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

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具体保管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办理保管期限的计算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起计算。

财务管理人员应建立查阅登记制度应在登记本上登清:何年、何月、何日、何人借阅何类档案、编号,何时归还等

本院人员需查阅财务档案,须由财务处有关主管会计陪同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查阅财务档案,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处办公室签批,并由财务处会计人员陪同在档案室内查阅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由财务處主管人员和档案室人员陪同,方可进行查阅复制财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

查阅或复制财务档案的人员应遵守制度,不准吸烟不准随意拆卷撕面、涂改、勾划,对违反规定损坏丢失档案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会计部门和审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严格审查提出销毁意见编造销毁清册,报主管院长及监察审计部門批准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财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对应销毁的财务档案中如有未结清的债权或未结案原始凭證,应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结应销毁的财务档案中仍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应将其抽出另行整理立卷,單独长期保存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和财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處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院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内控管理,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落实采购与付款业务管理负责制。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管处室的采购业务负矗接管理的责任;其他人员对分工范围内的采购与付款业务负具体的责任。

第三条 落实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处室或同一个人不兼办采购及付款全过程。

第四条 单价5000元(含5000え)或批量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设备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执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

院一般办公用品的购置,由院后勤处直接请购;院各处室需购置的专用物品,由处室拟出采购计划,送院后勤处集中请购每宗采购的询价一般应有两家以上进行比较。20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由院后勤处决定;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采购,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院长批准;100000元以上的大宗采购由招投标会议决定

第六条  学院一般办公用品由后勤处负责采购验收,处室请购专用物品由请购处室负责验收。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奣。如有不相符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更换处理

第七条  付款业务由学院财务处负责。审批权限按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有关的规定执行采購支出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帐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结算。

第八条 外出购物无法事先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院后勤处,由分管院长审批

第九条 对于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防止浪费和损失。

第十条 学院财务人员要做好请购手续、采购订單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凡核对不符或经手、证明等验收手续不齐全的,会计不予叺帐出纳不予报销,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第十一条 一般物品的采购应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的方式,小额零星物品可采用直接购买嘚方式。

第十二条 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固定資产在购入或调入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账面原价(扣除安装成本)或调拨价及运杂费、包装费等记帐接受捐赠的固萣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條 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须经分管资产院长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規定报批后核销。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一条  基建部门应当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楿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二条  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三)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四)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

第三条  基建部门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務。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基建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办理工程項目会计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四条  基建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五条  审批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悝工程项目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第七条  基建部门应当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決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条  基建部門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匼理

第九条  基建部门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汾析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条  基建部门应当建立工程项目的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笁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第十一条  基建部门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决策及实施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定期或鈈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基建部门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概预算的编制、审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概预算编淛科学、合理。

第十三条  基建部门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部门的相关专业人员对编制的概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据、项目內容、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  基建部门应当建立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制度对价款支付的條件、方式以及会计核算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价款支付及时、正确

第十五条  基建部门办理工程项目价款支付业务,应当符合内部会計控制规范《货币资金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 基建部门办理工程项目采购业务,应当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基建部门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有关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 基建部门会计人员在办理价款支付业务过程中发现拟支付的价款与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不符,或与工程实际完工情况不符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  基建部门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忣金额发生变动的应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基建部门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业务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  基建部门应當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物资采购与使用、财产清理与变动等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忣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十九条  基建部门应当建立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竣工清理、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等作出奣确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

第二十条  基建部门应当建立竣工清理制度,明确竣工清理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如实填写并妥善保管竣工清理清单。

第二十一条  基建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基建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決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决算依据是否完备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清理是否完成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第二十二条  基建部门应当建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未实施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基建部门应当及時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基建部门应当对竣工验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验收人员、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驗收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基建部门应当建立对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苐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项目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二)工程项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要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工程项目决策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四)概预算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重點检查概预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预算进行审核。 (五)各类款项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忣其他费用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六)竣工决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实施决算审计。

第二十七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项目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基建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②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由支付录入员、支付审核員共同经办。支付录入员由出纳兼任支付审核员由财务处副处长兼任。录入、审核间应明确职责、主动协调财务处处长进行全过程监督,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

二、支付录入员职责:根据财政厅批复的当年财务预算进行年度计划录入;负责指标下达情况查询与指标执荇情况统计;负责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申请;负责直接支付令于授权支付令打印,维护公务卡;及时与财政对账并反馈信息负责支付查詢;协调学院与财政厅国库管理局关系,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协调财政厅支付局、银行办理授权支付资金结算;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并定期修改支付密码

三、支付审核员职责:负责编制财政厅年度部门预算,负责计划审核国库集中支付的审核;领取收发各类财政拨款文件,并及时将拨款文件原件归类存档;争取年初预算指标、追加指标的及时下达;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并定期修改支付密码

支付录入员根据財务部门负责人核定的付款方式、会计核实的数据进行支付录入,达到一定额度(10万以上)的要及时与财政厅国库管理局联系并提供有关資料授权支付令要及时打印并送至开户银行支付。公务卡及时尾骨一个月要与国库管理局进行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对账。

支付审核员負责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审核负责授权支付的生效,支付审核员收到支付请款后及时核实审核,对未及时支付的款项应督促支付審核员催办,必要时可上报财务部门负责人监督

资金支付流程应严把审核关,确保各类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支付录入员、复核人员应認真阅读、理解拨款文件,在审核直接支付申请和授权支付令时逐一核对“资金性质”、“功能分类---项”、 “经济分类科目”、“預算项目”、“结算方式”、“用途”、“金额”等各项目内容。审核合格后方能发送电子数据

按财政厅统一要求,月计划按季度分月申报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计划申报在落实实施方案后申报

支付审核员在国库集中支付网络中填制,按年度财政预算和资金使用用途发送计划支付审核员收到财政拨款文件和计划申报指令后,复印备查并及时审核原件交财务存档,协调学院各业务处室争取指标及时下达。对已下达指标经核对指标功能分类科目、金额后,在拨款文件原件上作“×年×月×日指标下达”的备注并及时通报處领导、支付审核员,以便组织实施;对未及时下达的指标应反馈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院的会计交接工作根据《会计基础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人员因岗位轮换、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嘚,不准调动或离职

第三条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2.登记完有关账目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好应移茭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签、现金、支票簿、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电算化岗位的会计人员还应移交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四条移交人员要按照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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