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大神的红耳尖》作者:轻木头帮我看看是什么木头?


  易千城握住匕首扎下去,堪堪在刺破连笙右眼之前顿住。他若无其事地一转手腕,将匕首尖上沾上的一点血迹慢慢擦拭干净。  
  方才那一瞬,连笙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原本应当在本能驱使下闭上双眼,但易千城的笑容太具有欺骗性,她刚放下的心一紧,一瞬间冰凉到了极致,一股难以言说的恐慌笼罩了她。  
  易千城明明在笑,却猝不及防地做出了伤害她的事。刚刚有希望再被狠狠捏碎的感觉,犹如一个尖锐的刺,一下扎在她身上,不见得有多痛,但那种亲眼见证扎下来的过程,却让人毛骨悚然。  
  那一刻连笙头皮发麻,瞳孔猛地收缩,脑子里的弦崩到了极致。  
  易千城收回了匕首,也没能让连笙从这种状态中缓过来。她再怎么聪明勇敢,也只是个十六岁的少女。她的境况糟糕:大哥在战场上随时有生命危险,父亲偏心到了极点,弟弟妹妹不盼着她好过,家乡处于战乱之中。她压上自己的幸福,只为能从易千城手中借兵,谁知不过是易千城扭曲的一场玩弄。
  她甚至没来得及与他交锋,便两次与死亡擦肩而过。  
  连笙瞪大的眼睛里,泪水突然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这就对了,哭起来可比笑起来顺眼多了。”他用擦干净的匕首挑起她的下巴,强迫连笙与他对望,仿佛看她落泪是极其有趣的事。  
  “原来连家的人鲜血也是红色,也会哭。”连笙的泪珠顺着脸颊滑落,易千城伸手接住,那滴泪珠还带着残存的温度,慢慢在他掌心里冰凉。他的语气像是发现了多有趣的事:“哦,泪竟也是热的。”
  “夫君。”连笙眨眨酸痛的眼,又从眼眶中掉下几滴泪,“你喜欢我什么模样,我都乐意给你看,可你吓到我了。”  
  不能和易千城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疯子较真,她不能才见面就被他完全掌控主动权而被击垮,整个颍东还在等着她。  
  易千城讨厌她,捉弄她都没关系,毕竟当年连家那样薄情寡义。连笙安慰自己,不要怕,按原计划来,她表现得越怕,易千城只怕越兴奋。  
  她一哭,他眼里甚至泛出了兴奋的光。  
  连笙尽量让自己的眼里充满深情,用看爱人的眼神看着易千城,她脸上泪痕还没干,可是这会儿也没有再继续哭。情绪迅速稳定下来,她脑子转得飞快。果然易千城兴致乏乏地收回匕首,脸上闪过几丝嫌弃之色,错开她含情脉脉的目光。

  连笙用袖子擦擦泪,她以后可不能再轻易哭了,易千城喜欢看她糟糕透顶的倒霉样子,那她就一定要开心幸福保持微笑。  


  “夫君,我们什么时候拜堂?”  
  “谁说我要娶你?”  
  “你不想娶我吗?”  
  他冷冷地挤出两个字:“不想。”  
  “没关系,我想嫁给你,这也是一样的。”  
  “……”这哪里一样了?  
  “我知道夫君不喜欢那些繁文缛节,你掀了我的盖头,那我就是你的人了。所以,接下来要喝一杯交杯酒吗?”  
  连笙用一种,极其渴望、你快说好的眼神看着易千城。易千城用诡异的眼神回看过来。  
  “你算什么东西?给我暖/床都不配,要是想死我倒是可以成全你。”  
  “我是世间最爱您最仰慕您、无时无刻不在思慕您的人,我不想死,我就想嫁给你。”  
  易千城沉默了一刻,不打算再与她将这个让他胸闷不适,感到恶心的话题进行下去。他疯了才会娶一个连家的女人来恶心自己。  
  “别再说这些恶心的话,我知道你匆匆赶过来想做什么,指望我出兵,做梦。”他眼底染上阴冷之色。  
  连笙紧了紧袖中握成拳的手。她迅速组织好语言:“可是你不能让颍东沦陷,大梁国共六座城池,自第一位皇帝开始,便将大梁划作六块土地,皇城为中心,其余五城守住边境。大梁繁荣了好几百年,却在西羌人的不断入侵下开始处于战乱之中。西羌人野蛮、嗜杀、残忍,颍东城破以后,西羌人却并不会立刻屠城,因为他们会选择直接向皇城派兵。”
  “夫君应当知道,香瑙河横于皇城与颍东之间。西羌人善战,也个个善水。因此膨胀的野心会驱使他们跨过香瑙河,占据皇城。其余四座城池纵使马上派兵,但大梁四座城池的大军,一来不一定比得上西羌人渡河的速度,二来渊淮、封幕两座城池的人并不善水战。援兵不及,皇城沦陷后,就不止是颍东被攻陷,整个大梁都会分崩离析,这种情况下,沙棘难道能独善其身吗?”
  “浅薄,西羌算什么东西,皇城自有兵力,剩下两座城又离皇城最近,任何一座城派出兵都能打退西羌人。”易千城语调转为讥嘲,“何况,皇城沦陷了与我沙棘有何关系?今非昔比,那群蛮人,死完了也攻不破我沙棘。”  
  他语气自大,傲慢,事不关己。连笙想想自进入沙棘以后,十步一守卫,个个士兵目光如炬的的态度,以及沙棘易守难攻的地势,突然有些惶恐。  
  当年皇城的人抛弃沙棘,颍东也选择冷眼旁观,沙棘才会城破被侵,最后靠着易老城主和全城的人抵死杀敌,才保住了这座城池。  
  连笙一开始就知道,要想让易千城出兵,除了与他联姻,将颍东与沙棘的安危绑在一起,还有便是得让易千城明白,颍东城破以后,天下大势都会彻底混乱。  
  可是万一,易千城并不在乎皇城沦陷呢?连笙胸腔里的心狂跳,甚至,他恨当年冷眼旁观的天下人,已经不在乎天下局势,只想守着自己的沙棘城呢?  
  那就真的完了。  
  “可是,你不会放任西羌入侵大梁的对不对?”连笙不知道自己是在说服易千城还是在说服她自己,“因为最恨西羌的人是你。”  
  西羌屠戮他的亲人,践踏他的城池。最恨西羌的人,一定是易千城!  
  易千城脸色一变,眸光冷冷地盯着她,他眼里的东西尖锐、憎恶,身上散漫的气质一瞬间冷硬起来,连笙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杀气。  
  她突然想起易千城进门前便带了一把匕首,或许那不是拿来逗弄她的,而是一开始就打算杀了她!  
  他根本没有联姻的想法!他想看连家人颜面扫地,再将连家姑娘的头颅送回颍东!  
  连笙有种拔腿就逃的冲动。  
  门口突然响起了敲门声:“将军,傅仪先生求见。”  
  易千城听到“傅仪”两个字狠狠一皱眉,但出乎连笙意料,他不再看自己一眼,径自出了房间。应当是去见那位傅仪先生。
  看来这位先生让他很敬重。  
  连笙松了口气,至少暂时不用担心自己会被易千城杀了。  
  她惴惴不安,易千城心思不定,行为难测,让她有很浓的危机感。何况他刚才那一瞬间的杀气,突然让连笙醒悟,他真的没有娶连家姑娘的打算。  
  那为何父亲说易千城以联姻为条件同意出兵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看来除了重新想办法借兵以外,她还得想想办法保命。  
  傅仪原本是易老城主养的幕僚,易老城主将他视作知己,以上宾之礼对待,易老城主还对傅仪有救命之恩。  
  傅仪年轻时才华横溢,经韬纬略,通晓天下大事,也懂一些奇门阵法,他感念老城主的恩德,因此留在了沙棘城。以幕僚的身份为易老城主出谋划策,一待就是十八年。  
  西羌进犯沙棘城的时候,也是傅仪力挽狂澜,竭尽才智保下了沙棘。老城主战死,夫人殉情。在此之前,易老城主给傅仪留下了一封信,托付他好好辅佐自己唯一的儿子易千城。  
  傅仪临危受命,感念老城主的恩情,重建沙棘城以后,一直跟在易千城的身边,做他的军师。  
  此时他等在易千城的书房,看着窗外的几颗绿竹,神情有三分凝重。  
  易千城进来,傅仪忙行礼:“将军。”  
  “军师别客气,军师大半夜来城主府,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易千城扶起他,傅仪不仅仅是他的军师,也是沙棘整座城的恩人。
  “将军还记得当年重建沙棘的时候,自己说过什么吗?”  
  “当然记得,我要让沙棘城强大起来,不让任何人欺辱践踏,也要让该付出代价的人全部付出代价。”  
  傅仪摇摇头:“我不是问这个,我是问将军当年的志向。”  
  书房沉寂许久。  
  “君临天下。”  
  “将军怕沙棘被人践踏,需知这世上只有最强大的人,才能决定别人的生杀予夺,你当年只身去颍东城求救,看够了人情凉薄,也体悟了自己不够强大时的挫败与无力。因此当年将军站在城楼的废墟之上,望着皇城的方向,说他日必定君临天下。”
连笙:我记得你当年说,我哭起来比笑起来顺眼多了?
易千城:……你记错了。
连笙:你还说我算什么东西,给你暖床都不配?
易千城:……乖,别闹脾气,我给你暖/床好不好?
  傅仪神色悠远,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之中,他接着道:“我当时听了感慨,甚至落了泪,少城主终于长大了!但还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热血沸腾,你的父亲性情纯善,不慕名利,我居于沙棘近二十载,虽然安乐,一腔抱负却无从施展。你欲争霸天下,也是全了我的心愿。”
  易千城眸色微动:“我不会忘。”  
  “那就请将军以大局为重。”  
  “军师指什么?”  
  “我指将军的选择,成大事者,必定懂得暂时割舍一些东西。鄙贱之人看小利,怀大志者看大局。我希望将军在报仇和逐鹿天下中,看清孰轻孰重,孰前孰后,不要因为一时的仇恨,耽误了大计。”  
  易千城皱眉:“问鼎天下的方式许多,与我报仇不冲突。”  
  “但是眼前明明有一条捷径,将军却偏偏绕开它走向更远而未知的路。”  
  “颍东城不会是捷径。”易千城明白傅仪想要说什么,他心里有些不悦,对那个女人,那座城,他发自内心憎恶。  
  “将军不试试又怎么知道?大梁五座城池:颍东、沙棘、渊淮、封幕、浣水,都说沙棘最贫瘠野蛮,可是将军作为一城之主,应当再清楚不过,沙棘兵力强盛,地势优异,在五座城池中可谓得天独厚。风沙迷了其他几座城的眼,他们只看得见沙棘的荒芜,却不见沙棘内里蕴藏的力量。”
  易千城陷入沉思,傅仪赶紧继续道:“封幕最富庶,浣水最平和,至于渊淮,则有可与将军有一争之力的城主,向寒。皇室一乱,五座城都各怀心思。向寒费尽心机想拉拢浣水城,可是碰了一鼻子灰,什么都没捞着。现如今将军有一个轻易拿下颍东的机会,您却打算放过。”
  “军师直说吧,想让我如何做?”  
  “娶连家姑娘!光明正大地入主颍东!”  
  易千城想起连笙带着泪的眼,又想起当年沙棘城破流了一地的血,眸中的阴冷之色慢慢被隐匿,他轻声说:“好,如军师所盼。”  
  他会娶连笙,但她受不受得起就不一定了。  
  易千城出门以后。连笙就一直在思考对策,她知道单从联姻来劝易千城出兵不可能。人都有软肋,可是在她还没走进易千城心里以前,她说什么也没用。  
  情感是最能左右一个人的东西,其次便是权利。  
  她没办法在情感上干扰易千城的决定,便只能用天下大势来说服他。但万一他真是不慕名利的人,她做什么也没用。  
  连笙将剩下可以求救的三座城想了一遍,发现除了易千城,没有任何人能保下颍东,偏偏这个能保下来的,还与颍东有血海深仇。
  连笙脑子里乱成一团,她赶了好几天的路,起先还能强撑着等易千城回来,防备着怕他回来后突然发疯。最后抵不过睡意,竟在他的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连笙一阵懊恼,生死之际,她竟然这样掉以轻心。她环视了一圈房间,和昨晚看起来没什么两样,易千城竟然没有回来?  
  连笙下床,发现自己身上的嫁衣皱巴巴的,还真是惨不忍睹。  
  她推开门,一眼就看见了恭敬站在门口的老管家,老管家仍是一副不咸不淡的模样,眼皮子永远耷拉着:“姑娘准备一下,明日与将军成婚。”  
  “成婚?”这变化太突然,她昨晚那么迫切地表达想要嫁给易千城的想法,他除了想弄死她以外,不做他想,可是如今她睡了一觉起来,他竟然改变主意了?莫不是她在做梦?  
  连笙仔细想了想,发现唯一的变数出现在那位“傅仪先生”身上。易千城去见傅仪先生以后就没有回来,第二天便同意娶她,看来这位先生对他影响极大。连笙在心里暗暗记下这一信息,想着寻思一个机会去拜会这位先生。  
  要是能知道易千城想要什么最好不过,人有欲/望才会有弱点。颍东之危解决了,她也依旧只能留在沙棘,不够了解易千城,就会永远被他掣肘,她不想这样。  
  发展近乎诡异,连笙太过被动。  
  她身上这件嫁衣自是不能再穿,沙棘历来的习俗是,城主娶妻要与百姓同贺。也就是说,明日易千城会带她去易家祖祠完成大典,而不只是像寻常人家那样单单拜堂。完成大典以后,她才能算是易家的媳妇。

  一群奴仆婢女来来去去,不一会儿,房间里摆满了东西。  


  “将军说,姑娘穿这件。”  
  那是一身大红色的嫁衣,华美得不像话,袖口领口皆以金线绣了凤凰,裙摆制成百褶,散落到四周,衣襟对合,坠上几颗宝石,腰上的一缕流苏随着步伐婀娜摆动。一动一静之间,凤凰展翅欲飞,像是活了一般。  
  连笙在婢女的服侍下试衣裳,嫁衣有些不合身,但时间匆忙,这么美的嫁衣本就来之不易,她也不欲计较,由着他们折腾。  
  第二天一早,连笙便早早被叫醒穿衣打扮去祭祀。  
  严格说来,这才是她出嫁的日子,可是由于转变太突然,连笙竟有种恍然不真实的感觉。  
  城主夫人不是谁都能做,她被整整折腾着打扮了一个半时辰,才得以踏出房门。

  每座城池有不同的传承。城主、城主夫人与民同乐常常在婚礼之前,十六匹宝马拉着大红车辇,从城主府出发,绕城中小半圈,最后到达祠堂,举办大婚。  


  连笙来沙棘之前在路途中了解过,据说这是为了先让百姓们认同他们未来的女大人,最后才让历代祖先们认可新夫人。  
  如此繁琐的程序,走下来要整整一天。因此天幕微白,连笙便被簇拥着出了门。  
  连笙面上系了大红面纱,一眼便看见了十六骑所拉着的车辇之前,易千城正看着她。  
  她一瞬间又有种回到了前夜毛骨悚然的怪异感,但他什么都没做。等她慢慢走近,他反而伸出了一只手。  
  连笙不敢犹豫,将自己的手放上去。  
  他的手掌宽大干燥,微微带着一丝凉意。连笙梳妆折腾了大半天,全身倒是热乎乎的,小手也暖。她感受到拉着自己的那只手的冰冷,想了想,紧紧地握了回去。  
  易千城脚步一顿,随即又加快脚步,连笙被他带着一趔趄。  
  两人来到车辇前,易千城让她先上去,他借了一把力,帮她登上了车辇。一切顺利地连笙觉得不可思议,自己该不会快被易千城的反反复复折腾到疯了?怎么他正常的时候,她却觉得诡异呢?

  易千城坐在她旁边,没有看过她一眼。眸中无波无澜,也没有再拉住她的手。  


  十六匹骏马拉动车辇,车辇前后严阵以待的士兵齐齐开路。  
  沙棘的百姓昨日被告知将军大婚,万人空巷。车辇刚刚拐过城主府,便见到了沿路跪拜的百姓。他们像一波浪潮,随着车辇的行进方向,一一伏倒。  
  但是百姓的脸上有好奇、有质疑、有满满的愤怒和不赞同之色,独独没有祝福。甚至一路上都是窃窃私语,无一不是议论连笙的身份。  
  易千城让他们敬重,连笙却让他们万分排斥。  
  连笙握紧了拳。  
  易千城面容威严,却不显得严肃。在百姓爱戴的目光下,他细长锐利的眼收敛了锋利,甚至显得有些柔和。  
  连笙垂下眸子,不再去看无数不善的目光。  
  “怎么不看了?怕了?”  
  百姓呼拜城主的声音浩浩,但易千城就坐在她身边,她立刻就听见了。  
  “夫君在我身边,我什么都不怕。”她镇定自若。  
  “哦?那就好。我母亲的衣裳,你穿着不合身。”  
  “您母亲的衣裳?”连笙惊疑这话题的转变,悄悄去看他。  
  “这是我母亲当年穿过的嫁衣,父亲找全城最好的裁缝为她而做,算是她的聘礼。后来她穿着这身嫁衣,去为我父亲殉情,她从城墙跳下,鲜血浸透了衣服,这身嫁衣血色更浓,你喜欢吗?”他微挑唇角,眸中像盘踞着一条丝丝吐着信子的毒蛇,正好对上她探寻的目光。
  连笙脸色一白。易千城母亲殉情时鲜血染红的嫁衣,竟然穿在了自己的身上!  
  她觉得寒意从脚底升起,易千城果然不可能那么轻易就放过她。  
  接受祝贺不过才刚开始,他就不设防地让她穿上了这样一身嫁衣,后面的祭祖和大典仪式让她更加惴惴不安。  
  她如今一想到自己身上这件衣服,曾经慢慢被流出的鲜血浸透,最后干涸,经处理后融进大红色里,再也辨不出痕迹,可是却残留着血/腥的气息,她就觉得胃里一阵难受。  
  连笙坐直了身体,姿态矜持无可挑剔,还好有面纱,挡住了她发白的脸色。  
  她努力忽视掉那种难受的感觉,拼命告诉自己:不要去想,就把它当成一件普通的嫁衣!  
  易千城转过目光不再看着她,嘴角寡淡凉薄的笑意却没有消失,连笙,但愿你接下来,还能如此镇定。
一个撩、一个恶整抗拒的生活就要开始了~~
  连笙知道易千城留有后招,但是猜不准他到底要做什么。  
  车辇上两人各怀心思,连笙侧过头看了几次身边的男人,他不说一切变|态的话的时候,倒当真显得英武。  
  连笙一咬牙,嫁衣下的手抓住了身边的男人。  
  易千城面上的面具有些崩裂。他努力维持着面上的表情,压低声音:“发什么疯,给我放手。”暗地里使力挣脱。  
  “夫君,我们要恩爱一些。”连笙笑眯眯,握住他的手指不放,大街上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他总不能甩开自己,他用嫁衣来欺负她,她总得做些什么恶心回去。反正接下来的事情避免不了,易千城不想让她好过,她就算是瑟瑟发抖也不会让他有一点怜悯之心。
  “不需要,放开。”  
  “不放,我冷,夫君借我暖暖。”连笙压低声音,手得寸进尺往他掌心钻。  
  她早上出门时原本折腾了一通很温暖,可是后来知道嫁衣的来源,全身发凉,手也冰凉一片,倒是比不上易千城掌心的温度。  
  易千城的感受很不好,她的手小小软软,冰凉一片,死死握住他的手,想忽视都难。他心里涌上一股难言的恶意,有种想狠狠掐一把让她跳起来的冲动,但是目前看来连笙也不是个软柿子,要是城中闹起来,丢的也就不是她一个人的脸了。
  易千城压下想把她丢下去的想法,暗地里磨了磨牙。  
  终于等到了下车的时候。  
  易千城不再维持他亲善城主的形象,一把甩开连笙的手下了车辇,连笙若无其事地冲他笑了笑,眼睛眯成月牙儿。  
  “夫君,可否帮帮我?”她穿着嫁衣,长长的裙摆让下车辇有些困难。连笙毫不犹豫地向黑着脸的夫君求助。  
  “自己滚下来。”这句话他也是压着声音说的。  
  连笙乖巧地应,起身牵起裙摆走至边缘,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站在一旁准备看笑话的小心眼男人。  
  连笙往易千城的地方一扑,她的动作迅速,且没有一丝畏怯,易千城反射性地伸出手接住了她。她的眼睛猝不及防对上他,里面的笑意和信任依赖清晰可见:“谢谢夫君。”  
  易千城恨不得掐死她,他意识到自己娶了个麻烦得不得了的女人。他暗地里开始盘算,拿到颍东以后,什么时候无声无息做掉她合适。  
  既然她不能安分地当个摆设的棋子,那就只好当个安分的死人。  
  连笙随易千城一起登上高台,十八梯的高台无比庄严。她的手上被塞了三炷香,这是沙棘的祈福仪式,连笙走得小心翼翼,每一步踏实了以后才踩上去。  
  易千城冷笑了一声,显然洞察了她检查危机的想法。  
  到了顶部的高台,连笙才悄悄松了一口气。她模仿着易千城的动作,将三柱金色的香点燃。高台上还站了一个穿着神官衣服的男人,他等连笙插好香以后,高声宣布道:“请夫人摘下面纱,为沙棘祈福。”  
  高台之下,无数双眼睛刷刷地落在连笙身上。  
  连笙看向易千城,他目光悠然,狭长的眼闪过一丝看好戏的促狭。毫不掩饰的小气模样让连笙气闷不已。  
  她并不知道需要祈福,因此什么也没准备。  
  连笙在城民灼灼的目光下,依言摘下了面纱。  
  窃窃私语声消失不见,她仪态端庄地行了个礼,直起身子的时候,看见了易千城的目光,与百姓们一样,透着来不及掩盖的惊|艳。  
  连笙上次见他,来不及梳妆,只匆匆换上了嫁衣。这次她被精心打扮过,她姿容卓绝,美得不可方物。  
  “我原先不知沙棘城还有祈福的习俗,因此并没有准备好。”连笙诚恳地道,“但是这不妨碍我为沙棘祈福,我希望沙棘的百姓和乐而居,永远不受战争的侵袭。男儿个个有雄心,顶天立地保护好这座城池。姑娘贤惠坚强,孩子和老人福泽深厚。我愿沙棘富庶,夜不拾遗。”
  她看向易千城:“愿我的夫君,永远受爱戴,我知道他爱这座城如生命,那这座城便也是我的生命,他爱百姓如子民,你们便也就是我的子民。我没有出生在沙棘,却从此刻开始,愿意为沙棘死去。我与夫君拜了天地,那便会与他、与这座城此生相依、不离不弃。”

  她声声如珠落玉盘,清脆而坚定,比起冗长的祈福,她更像是在高台之上立下誓言,将自己命运揉进一座陌生的城池。  


  她眼里的情绪热烈而诚恳,像一场熊熊燃烧起来的火,烫到人心尖瑟缩。易千城触碰到这样的目光,移开了眼。  
  骗子,别相信她。易千城告诉自己,她就是个满口谎言的骗子。  
  但是这个骗子的胡言乱语竟然蛊惑了一城的人,他一定就是因为这样,才会觉得心口有种难言的情绪。  
  连笙的目光扫过台下,心里舒了一口气,不论什么时候,真诚些永远不会遭人唾弃。她感受到高台下的一部分目光变得柔和不少,有些淡淡的惊喜。  
  好不容易祈福完成,终于到了他们拜天地的时候了。  
  其实拜天地不该在这里拜。上拜天地,下拜父母,应该在府中拜才对。  
  可是历代城主死后,排位放在祠堂,如今易千城的父母便在这里。下了高台,进了祠堂,连笙终于避开了百姓的目光。  
  易家祠堂肃穆萧索,连笙和易千城一身红衣,和这里的肃冷格格不入。  
  连笙提着裙摆,踏过了门口的火盆。  
  “跪下。”易千城语调森冷,对连笙说。  
  “跪下?”连笙不明所以。  
  唱词官在旁边解释:“沙棘城的规矩是,新夫人一步一跪,朝向列祖排位,三步一扣头。”  
  “还有这种规矩?”连笙皱眉,她心里不太相信,从门口到祠堂弯弯绕绕至少要走两炷香的路,她这样过去,岂不是膝盖都要废掉。  
  “还请夫人照做。”唱词官语调抑扬顿挫,在连笙听来饱含恶意。  
  一扇大门隔绝了外人窥伺的目光,却也让她没法查证奇怪规矩的真伪。  
  “不想嫁就回颍东去。”易千城冷嗤一声,带着咄咄逼人和瞧不起的语气。他摩挲了下腰间碧绿的城主玉佩,复杂的情绪统统收敛至眼底,然后他看见连笙跪了下去。她的脸上没有露出屈辱的表情,相反,还显得有些淡漠的平静。  
  和刚刚如火的情绪比起来,她此时肃穆得像一块木头。  
  “夫君的长辈,我确实该拜。”连笙的语调平平,眼中真诚热烈的情绪消失得干干净净。  
  她按易千城的要求跪下去了,低头磕头。她皮肤娇嫩,一磕就红了一片。  
  连笙如此乖顺,易千城心里却没想象中高兴。他压下心中莫名愤怒的感觉,看着连笙一板一眼地磕头。

  易千城觉得自己甚至有种把她拎起来吼的冲动,不是很能闹腾吗,不是很会说吗?这时候怎么不反驳了?  


  她一遍又一遍跪下站起,脸上冷冰冰地,姿态却很恭敬。  
  易千城随着她的步伐走,沉默地看着她慢得可怕地前进。  
  连笙脑袋很疼,她甚至嗅到了铁锈味,她敢肯定额头出血了。膝盖也疼,站起身的时候微微颤|抖。  
  但她知道,她一定得嫁给易千城。  
  那个可怕的噩梦还没有终止,她一闭眼仍能看到哥哥从马上摔下,城破万民哀嚎的场景。  
  她不知道自己跪了多少次,到了最后视线都有些模糊,终于到了祠堂。  
  连笙压下心里杂乱委屈愤怒的情绪,脸上的冰冷在看到满满一屋子的牌位时愣住。  
  她弯下腰,冲着牌位鞠了个躬,心里默念了一声对不起。毕竟沙棘当年的惨状,连家怎么都不能说毫无责任。  
  “行了。”易千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连笙辨不出他的情绪。  
  唱词官舌|头有一瞬间打结,易千城的眼神冷冷扫过去的一瞬间,他忙道:“一拜天地。”  
  连笙一一照做,直到他语调上扬地喊出夫妻对拜。连笙身子有一刻的停顿,才慢慢弯下腰。  
  她知道自己的夫君不爱她,甚至憎恶她。可是她却不得不将一生系与这座城了。不是没有遗憾和怅惘,可是以后她会努力改变现状。  
  易千城感受连笙那一瞬的停顿,脸上原本和缓下来的情绪变得有些阴冷。他看着她额头上红肿带血的痕迹,心里烦躁得不像话。  
  这么不愿意嫁给他,那就不该说那些虚假恶心的谎言。  
  他有些恼怒地想,什么此生相依,什么不离不弃,全都见鬼去吧。  
  拜完堂连笙如释重负。她脑袋一跳一跳地疼,再折腾下去就撑不住了,抬眸她看见了易千城阴冷的模样,她也懒得揣摩了。  
  反正神经病的心思她不懂。  
  可是接下来的洞房也是个大难题,连笙苦着脸想,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顺利地看到明早的太阳?
只想听你们说爱我(* ̄? ̄*)
就让男主使劲儿作,反正莎士比亚说过,自己作的死,跪着也要还回去。(莎士比亚:……我什么时候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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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小可还是一个人匆匆忙忙的往自己的寝室赶,不知道的人以为她出了什么事,这么着急,知道的人只能看着她得背影无奈,心里想:你就是看小说吗,有必要这么赶?不管你在哪里,它还是在那里不偏不倚啊。
  没错,莎小可是个书迷,什么书都看,电脑里的书不下上千也由上百,记得曾经有个朋友问过莎小可:“你的电脑里怎么会有这么多书?这一本一本的放起来,可以堆成一个小型的图书馆了。”
  而莎小可的回答是这样的:“如果你从高中开始看到现在大学,又不删掉的话,你的书也有这么多。”
  额。。。其实莎小可还有一个不知道算不算是变态的想法,每一本书她都很喜欢炒冷饭,不炒还不过瘾,所以电脑里面的书莎小可基本上都炒过不下三次了。
  “小可,又这么匆忙啊。”宿管阿姨看到莎小可往这边冲过来,开玩笑的说着。
  每一幢宿舍少说也由几百个人,可是偏偏宿管阿姨对莎小可的印象就是深刻,其实宿管阿姨也木有做什么,只是莎小可的行为让宿管阿姨不得不注意罢了。
  试问一个小姑娘每天第一件是就是匆匆忙忙的往寝室赶,一阵风的从你眼前走过,来来回回几次,不让人注意都难。
  有一次,宿管阿姨又见到莎小可急急的往宿舍赶,担心出什么事情,忙拉住她,关心的问出什么事,可人家支支吾吾的才说是赶着回去看小说,这可把宿管阿姨愣住了,感情你这孩子每天匆忙就是为了看小说?只从那次过后,宿管阿姨也不怎么管这孩子了,就是有时候无聊,拦住小可看她着急的样子,让自己心情好点。不得不说莎小可的脾气好的不能在好了,不论你对她做过什么,她都会当做木有发生过,第二天看到你还照样和你打招呼,所以就算有时候小可看小说的入迷,几位室友还会很好心的给她带东西吃。
  回到宿舍,莎小可就立即打开平板电脑,翻开放小说的文件夹,用手指点击查看小说,恩,看过了,这本也看过了,这本还是看过了,随手打开一本小说,诶,又开始超冷饭了。这本小说大致的内容讲的是一个人不满青楼女子被世人辱骂,为青楼女子抱不平,自己穿回古代,和青楼女子结缘,并且相知相爱的故事。莎小可对这样的情节很是有感慨,也特别喜欢青楼女子那种高洁的气质。
  莎小可一目十行的看着眼前点开的小说,不到两个小时,这本就看完了,一看时间,哇,原来已经这么晚了,已经12:50了,额。。午饭好像有木有吃,恩?为什么木有?原来是今天寝室的同学约好去逛街了,今天只有三节课,一整天都木有什么事情,貌似中间还有接到一个电话叫自己快去吃饭的说,别到午饭了还在看小说,可是看自己现在的情况,应该就是自己小说看着看着就忘记了,诶。。。
  嗯?这会还真是有点饿了,莎小可拿起桌上的钱和钥匙准备下楼去买些午饭回来吃,刚炒完一本小说,莎小可现在的心情还真不错,恩恩,HE什么的还是不错的,莎小可其实蛮讨厌那些既虐身又虐心的小说,真不知道那些大大怎么想得,要写那么纠结的剧情,有时候看那些小说的时候,虐的自己身心疲惫,从那以后莎小可就决定不在看那种既虐身又虐心的小说,现在看的都是一些小白文之类的文章。在莎小可的观念里,小虐怡情,大虐伤身,小虐的还是能接受的,那种虐的太狠的,坚决果断的弃文,为此一些书友还说过莎小可这种不可取的观念。不过小可才不会在乎那些,只要自己觉得好就行。
  关上门,小可步行几分钟来到了学校外面的小摊,看着眼前那么多的吃的,小可皱着眉,很是纠结,今天中午吃什么呢?
  馄饨?饺子?快餐?酸辣粉?蛋挞?。。。。莎小可伸出手指一个一个的数着,诶。。。怎么吃顿饭都那么难呢?真是想念寝室人在的日子啊,至少不用自己选择选什么吃的,她们带什么就吃什么,那多好啊。
  正当莎小可在不断纠结着的时候,一位衣裳混乱的老人朝着莎小可走来,朝着莎小可笑笑,然后掏出手中的碗,莎小可看着这样的情况有点反应无能,虾米情况?要给钱吗?从来木有遇到过这样情况的莎小可有点无措。
  其实这也不能怪小可,毕竟小可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宅女,在家二门不出三门不迈,在学校教室,寝室两点一线,很少出来自己买东西,看到这样的情况木有反应过来真的不能怪她。
  老人还是微笑的看着小可,根本没有什么言语,那样的微笑给小可很温暖的感觉,让小可不觉得这样的人会是个讨饭的爷爷,在老人微笑的攻势下,莎小可从口袋里拿出一张10元的钱放进了老人的碗里,然后向老人笑笑准备绕过老人走到前面的小店觉得买泡面吃了,不了还木有走出一步,老人拉住了小可的衣袖,递给了一个貌似是平安符的东西,小可愣了一下,难不成是自己理解无能,这位爷爷不是来讨饭的,而是来买平安符的吗?
  小可看着一直在空中的手,本不想拿的心在看到老人热切的眼神中拿起老人手中的向是平安符的东西,老人在看到小可拿起手中的东西的时候,还是笑笑,然后走了,小可也木有注意手中东西的异样,往口袋里一赛,向超市走去,买了康师傅,一些面包,一些饮料,往宿舍走去。
  呼~终于回来了,小可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重重的呼一口气,在看到自己手里提着的袋子时,笑了笑,恩恩,这几天终于不用出去买东西了,也不用做选择了。
  将面打开,灌上热水,压上东西,又把眼睛放在了电脑上,随便打开一本小说,又开始炒了。
  忽然口袋中得平安符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芒,莎小可不做细想,立马抱起自己的宝贝电脑,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整个寝室恢复了原来的景象,拿到光芒消失的同时,连带着小可和小可死命抱着的电脑一起消失在了寝室中。


这是虾米地方?莎小可抱着自己可爱的ipod很无奈的看着一望无边的田野,就算不让自己吃泡面,也不带这样子耍人的哇?来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难不成就有比泡面更好吃的东西?小可心里感慨着,和这边的地方相比,莎小可现在无限怀念自己在寝室泡了一半的泡面。
  忽然一位粗布麻衣的老人走过莎小可的身边,莎小可眼前一亮,终于等到人了,看来离美食不远了,还好还好,身上还放着一些钱,能够吃个几天吧了?小可跑到老人的前面,用自认为很有礼貌的语气想老人说道:“老爷爷,你好,这里有没有吃的?”由于小可很有礼貌,这会的姿势别提有多标准了,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子,以至于漏看了老人眼中奇怪打量的眼神。
  老人奇怪的打量着眼前奇装异服手拿石头的男子,这不能怪老人,ipod这种科技产品在现代还被人们争相购买,不过在这位。。。咳咳。。应该算是乡下老人的眼里只能算是白色的石头而已,不过,老人还是第一次见到白色,而且还是形状规等的石头,啧啧称奇。
  “老爷爷?”良久未听到回答,小可抬起头察看老人的情况,
  话说小可小童鞋,你就不能担心担心自己的情况咪?在这荒郊野外的,自己在这边也不想想怎么来的,而是在想吃的方面呢?而且也不看看老人穿得是虾米衣服咪?明显的不是和现代一样的服装啊,是不是小说看多了,连带人家装古服都不感到奇怪呢?
  “公子?”老人这样回答。
  蛤?公子?莎小可看着自己原地转了一圈,木有什么公子啊?不确定的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我吗?”
  “公子,有事?”这会老人终于在习惯了某人的装束后,肯定的说。
  那么我们来看看小可的装束吧,由于现在已经秋天,天气有点寒冷,小可下面穿着休闲的牛仔裤,配上一双白色的adidas板鞋,上面穿着白色短袖,外面套着一件衬衫,头上的短发干净利落,还真带点小男生的味道。
  虾米?莎小可认真的看着眼前的老人,直到老人被自己看的不好意思之后,才讪讪罢休,就算自己留着短发,胸部平了点,但也木有达到飞机场的程度啊,不过显然现在并不是追究这个是男是女的问题的时候,莎小可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肚子开始叫了,不好意思的问着老人:“老爷爷,有吃的吗?我好饿。”
  老人打量着眼前的‘男子’,在听见微不可闻的细声后,细细分辨是‘男子’肚子里的声音,当下老人豪爽的笑出声来,忙说:“小哥,去我家吧,老人儿那里还有些吃的,跟老头去吧。”
  莎小可本来听到老人的笑声之后,尴尬的站在那里,想着还是算了,不过听到老人的下一句,眼前一亮,眼冒金星的看着老人,不断的点头,希望老人快点领自己去。
  莎小可跟着老人来到用泥土搭建的房子中,小可看着眼前的房子,眼前一亮,这就是传说中乡下人的房子咪?由于长时间的生活在城市里或者国外,小可还真没有见过真真意义上的乡下土房子,除了在小说上涉猎外,当然小说中的乡下房子都是小可自动补脑中。
  “公子,请进吧。”老人对小可的反应很是满意,看小可的衣着打扮怎么也是个家境好的孩子,但是小可并没有表现出对自己这平困房子的不满,眼神中挂满好奇还有兴奋,期待,老人有些看不懂这位公子了。
  老人进屋后从屋里拿出些番薯,装在碗里,放到桌子上,示意莎小可吃。
  小可看着眼前的食物,唔~长得怪怪的,两边长长的,中间胖胖的,这是什么?带着点好奇,小可拿起碗中的东东,轻轻的咬了一口,恩,粉粉的,满香的,小可很快就将手中的番薯吃完,恩,一个就吃的好饱哦,吼吼~~小可幸福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老人在小可奇怪的看着眼前番薯的时候,已经出了屋子,去房外砍柴去了,老伴早就去世了,自己的儿子在城里面当店小二,这边的家里也只有老人一个人了。刚想起来把柴搬到一边去,就看见莎小可一脸幸福的摸着自己的肚子,老人总觉得这位公子的来历不简单,平白无故的怎么会一个人出现在那个荒郊野地呢,要不是自己刚好在那边种菜,这位公子还要在那边迷茫很久。虽然衣服奇怪,但不难看出这位公子是位身娇肉贵的人,在小可一脸幸福的摸着肚子的时候,老人又觉得这孩子可爱的紧,真是容易满足的孩子啊,要是那些达官贵人也有这样的性格,自己这些老百姓的生活也会好很多了。


  “爷爷。。你家的东西真好吃。”小可吃完番薯就出来房门,见到老人,很是开心的分享下自己的心情。
  咳咳,小可同学,那个只是一般人家都会有的东西好不?只不过是你自己木有吃过哇。。。
  “你喜欢就好,公子。。。”老人在听到小可的话的时候,手微微顿了下,很快就反应过来,笑着说。
  “唔。。很喜欢啊,爷爷叫我小可吧,这样亲切点。”这就是莎小可,没有那些富二代,官二代有的傲慢,还有炫富的思想,身为富二代和官二代的结合体,小可在班级里还是很受欢迎的,比较脾气好,为人大方,平易近人,和她相处过得人无不说小可的好,当然也不排除小可没有说过自家的身世。一般人也只知道小可家很有钱,是个富二代罢了。
  “好好。”老人连说,这孩子怎么看怎么喜欢,呵呵。。老人心里如是想着。
  “对了,这些钱给你。”小可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毛爷爷递给老人。
  老人接过后看了又看,还是木有看出什么,这是钱?银票也不是长这个样子的吧?老人把这张毛爷爷还给你小可,说:“这个是钱?老朽虽然没怎么见过银票,也知道它不是这个样子的,再说了,爷爷家的东西给你吃,你就吃好了,还跟爷爷算钱,刚刚说什么亲切点的。”
  额?银票?那不是小说里才出现的东东吗?这么这里也要?小可这会终于这正是自己所在的地方了,抬头四处一望,有些无措,这里是?就算国家领导人在不济,也没有这种房子啊。。。小可挠挠头,不确定的问:“爷爷,这里是哪里啊?”
  这。。这。。老人被小可的无辜样萌到了,也没有细想说道:“现在是正永年间。”
  正永?木有听说过啊,小可在弱弱的问了句:“这里有皇帝吗?”
  “呸呸,小可不可这样说。”老人望了望四周,严肃的对小可说,“皇帝岂是你我能随便议论的,幸好先下没人,下次可不能再说了。”
  小可狂晕。。。这是。。自己这是。。穿越了???小可真不能相信小说里那神马情节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话说江南六怪与郭靖晓行夜宿,向东南进发,在路非止一日,过了大漠草原。这天离张家口已不在远。郭靖初履中土,所有景物均是生平从所未见,心情甚是舒畅,双腿一夹,纵马疾驰,只觉耳旁呼呼风响,房屋树木不住倒退。直到小红马一口气奔到了黑水河边,他才在路旁一家饭店歇马,等候师父。他见小红马这次长途疾驰,肩胛旁渗出了许多汗水,心下怜惜,拿了汗巾给马抹拭,一缩手间,不觉大吃一惊,只见汗巾上全是殷红的血渍,再在红马右肩上一抹,也是满肩的鲜血。他吓得险些流泪,自怨这番不惜马力的大跑,这匹骏马只怕是生生的给自己毁了,抱住马颈不住的慰藉,但那马却仍是精神健旺,全无半分受伤之象。。。。。”这会的小可在客栈内讲得兴致飞扬,从那天意识到自己穿越的事实到接受小可并没有用多少的时间,真不亏是小时候受过心理承受教育的孩子,知道自己的钱在这里就是一张无用的纸后,在老人的建议下,小可来到了老人儿子工作的客栈说书。
  这时候小可无比的庆幸自己在快消失之际抱住了自己的ipod,也无比的庆幸自己买了一块太阳能充电器,更更无比庆幸的是把这块充电器和ipod绑在了一起。来到这边第一件想到的工作就是说书,好歹从小到大看来不少电视小说,说书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有时候还会纠结下该说那一本呢,遵循一些大众喜欢看郭靖和黄蓉的原则,小可第一次选择讲的小说竟然是金庸爷爷的射雕英雄传,在这边讲了几次,果然引起了一大片人的兴趣,这也使得小可讲书的热情不断的上升。果然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从说书的事件中,小可体会到了以前没有体会到的乐趣,也知道了那些无良的作者为嘛喜欢晚更,让读者不断的纠结着,果然让人等着的感觉是如此的畅快,想到这里,小可都觉得自己邪恶了。
  “好,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想知道详情的,尽请下回分解。”小可每天的工作算是很轻松的,说书的时段是在申时到酉时这段时间,工资每月净赚5两,要知道这个工资在说书界算是高的了,说起来还要多谢老头儿子的安排,老头的儿子在这家客栈的店小二,也亏了这位这位小二的帮助,把小可介绍给掌柜,小可随随便便的故事就让客栈的掌柜雇佣小可,知道小可没地方住之后,还让小可每月净赚之外能包吃包住,这待遇别提有多好了,要知道在现代能找到一个好的公司还包吃包住是件很难的事,要么工资高点不包吃住,要么工资低点包吃住。虽然家里有安排工作,但是小可还是去找过某些工作,清楚的了解现在的市场。
  “小可,今天讲的还真是精彩呢,能给叔透露下点不?”这会的客栈掌柜和小可混熟知道,已经没在考虑合不合身份这种问题,也可能是掌柜也成了小可的书迷之一,这会正和小可套近乎呢,自己比别人早点知道剧情,还可以和其它人摆摆样子呢,还可以和用提前知道的剧情吊他们的胃口。
  “呵呵,常叔,这。。。”小可有点无奈,没错,常叔就是客栈的掌柜,但是咱能在私下说吗?这么多人明晃晃的看着,这叫自己情何以堪?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小可异常尴尬中。
  “额。。好吧好吧,常叔懂的,今天你也讲了不上时辰了,早点休息吧。”周围异常炙热的目光,也让掌柜的感到了压力,这回如果自己让小可讲下去估计是要讲到晚上才能结束了,也只能先作罢,看来以后还是得私底下找啊。
  “嗯嗯,那我先去休息了。”得到老板的首肯,小可立马不见人影,要知道这群人也是很坑爹的,热情的让小可hold 不住了。趁现在有掌柜顶着,小可还是觉得先闪人为妙,想之前那几次,简直就是噩梦。
  掌柜看着小可急不可耐的逃跑身影,无奈的笑笑,这孩子看来还真是吓怕了。想起之前的场景,掌柜的也被那气场给弄愣了。
  第一天来说书的小可,弱弱的一个,像个小白脸,柔弱的书生,刚说完书那会,也由于小可没什么做明星的经验,一下字被喜欢小可的书迷给团团围住,这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小可还真没想到金庸爷爷的书到哪里都能这么畅销,这才讲了几章就出现了一大群粉丝,一下子问包惜弱怎么样了,一下子问江南七怪找到没?各种问题一箩筐的想连环炮一样炮轰着小可可怜的耳朵,被这群激动的百姓围着,想逃都不知道往哪逃,最后掌柜从愣神中回顾过来,叫来几个小二,这才把小可从人群中解救出来。
  一得到解放的小可立马闪的不见人影,那速度堪比百米赛跑,一晃,小可就消失了,留下可怜的掌柜主持大局。
  掌柜的只要一想起之后去找小可,看见小可那副被吓的紧张样,大笑起来,这种情况前几天还在持续中,今天由于小可强烈的要求在自己说完书的时候能有小二在前面挡住百姓的要求,今天才能得以那么快的逃脱。
  不过常记还是很欣赏小可的,为人谦虚,待人平和,就是时不时会说些听不懂的话,还有老是会拿着那个白色砖头喃喃自语,总体来说是个人才,有时候都觉得在这里说书会埋没了小可的才华呢,能看的出来,小可的才华还有很多没有被发现呢,这孩子的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就是不喜欢表现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来了,诶。。找工作各种不易,在这边也诉诉苦,


“莎公子。。。”小可一个人在大街上无聊闲逛的时候,后面传来了让小可纠结的喊声,那些人怎么就没看出自己是个女子呢?明明。。。小可低头看了自己的某个部位,奈何小可心里想了千遍万遍,公子这个称呼还是跟随这小可,不离不弃。不过纵然这个称呼让小可很不满意,但是良好的教养还是让小可转过身看着来人。
  嗯?小可看着这个人。。恩恩。。毫无印象,显然是不认识的。正想开口说有什么事的时候,那边开始说话了。
  “奉我家小姐的命令想请莎公子一叙。”来人是位姑娘,摆在现在也就是个读高中的小孩子,小可不得不感叹,古代的孩子就是早熟啊。
  “嗯?你家小姐是??”小姐?自己才来几天啊,就有人上门找自己了?还是金庸爷爷的小说太风靡了?果然爷爷级别的就是不能比啊。
  “呦呦呦,这不是那个锦瑟姑娘的丫环吗,怎么的,连锦瑟姑娘也看上这小白脸了。。”这语调,任谁听了都不会舒服。虽然小可不知道那位锦瑟姑娘是何许人物,但是听了这个猥琐男的话,不由得骤起眉头。
  “哼!赵公子,请自重。”小丫环很是维护自家的主子,即使心里把眼前这个男人骂了千遍万遍还是抵消不了心中的怨气,嘴上说的话还带着隐忍。
  “哼!不过一个青楼女子,本公子只要有钱,想怎么就怎么样,今天我就包了锦瑟姑娘,让你们看看,听说今天还是一年一度的花魁**日,本公子势在必得,哈哈哈。。”
  周围那些跟着赵公子前来的人都哈哈大笑,赵公子是谁?在这里天高皇帝远,老爹是这里的县官,别人不看赵公子的脸,还要买他老爹的面子呢。
  “你。。。。”丫环气的脸色发红,不过趋于赵公子在这里的权势,即使自己想要为自家小姐讨个公道都不行,双手紧紧的握着,气呼呼的看着赵公子。
  “你什么你,哼,一个丫环还想和赵公子斗,是不是嫩了点。。自不量力啊。。。你们说,是不是啊,哈哈。。”站在赵公子身边的一位衣着并不华丽,一看就是那种趋炎附势的小人,笑的也不是一般的猥琐。
  果然小人都有这种特点吗?小可心里想到这句话的时候,嘴角抽搐了一下,在看到一旁不说话,但是明显气愤的人时,皱着媚,想了下,走到丫环的前面,笑说:“姑娘,这里环境不太好,我们呆久了会影响自己哦,狗吠什么的有主人教训,我们还是先走吧,何必在这里影响自己也影响旁人呢。。。”
  小可的话里明显的意有所指,刚刚还在笑的男人脸色不善的看向小可,粗口骂道:“你才是狗呢,哼!你不过也就是个小白脸,我呸,不要自以为很高尚,还不是一个说书的,赵公子一个指头就能把你弄死,哼!!对不对啊,赵公子?”最后的时候,还不忘拍拍某人的马屁,果然又一次验证了小可心里的猜想。
  “姑娘,咱们走吧,有些人喜欢对号入座,我们也是没办法的是不是?”虽然被人骂,但是小可依旧很开心,果然小说里那些什么的,即使自己以前看的多,但是在那个时候还用不到,并不代表自己不会用,现在用起来的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爽啊。看到人吃撇,特别是自己讨厌的人,恩恩,感觉非常的好。
  看着某人的装模作样,弦儿嘴角偷笑,看来这位公子还不是像之前看到的那么笨嘛,不在理会那个脸色难看的男人和一副看好戏的赵公子,带着小可离开。
  “哼!!”待小可她们离开了两人的视线,刚刚还一脸猥琐的男人,冷哼一声。
  “走吧,还有事情做呢。”一旁的赵公子戏谑的看着,来到那那人身边说了句。
  “是,公子,看来,那人不简单。”说话的人一本正经,完全没有之前的轻浮,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两人的演技还真是不错呢,不过就不知道某人是否看出来了呢。
  “嗯。”抬头看着消失在视线中的人,若有所思,不一会,嘴角有露出某些带有算计成分的笑容,你,到底会怎么处理呢?我可是期待着呢。
  “额。。姑娘,我们这是去哪里啊?”这时候的小可又恢复了那个呆呆傻傻的样子,一脸疑惑的看着一直走在前面的弦儿哪有之前那样揶揄别人的样子。
  诶。。。弦儿在心里不断的吐槽,见过傻的就没见过比这个更傻的,你说你,都跟这走了那么就了,但现在才问,不觉得有点晚了吗?小姐怎么会想到结交这样的人呢?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虽然善良,看着也好欺负的样子,可是。。。
  “公子,小姐身份特殊,还请公子见谅,小姐在那边等着公子呢,公子这边请。”在弦儿想某些东西的时候,一声温柔的声音响起,还把在一旁愣神的小可惊醒过来,看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人如声音,漂亮大方,举止文雅,眼睛带笑,温柔的看着。
  “额。。请问。。请问。。”小可窘迫的看着来到自己眼前的姑娘,看年纪,这个姑娘比之前的那个还大一点,更成熟一点,啊啊啊,古代的人要不要这么成熟啊。想当年自己这个年纪的时候,还不知道在啃哪本小说呢。
  “呵呵,公子还真是可爱,叫我蝶儿就好,小姐在那边等你哦。”蝶儿的声音温柔中带着调笑,而在一旁弦儿则是欢喜的拉住蝶儿的手。
  “蝶姐姐,弦儿好久都没见到你呢,好想你哦。”这时候的弦儿没有在赵公子面前的隐忍,也没有在小可面前的无奈,有的只是纯真的笑容,天真的眼神。
  “嗯,姐姐也很想你呢,许久不见,又漂亮了。”蝶儿没有睁开被握住的手,反而抬起另一只没有被握着的手,揉揉弦儿的发丝,眼里带着宠溺。
  “嘻嘻。”很喜欢蝶姐姐揉自己的头发呢,弦儿傻傻的笑起来。
  “好了,公子,请。”瞥见小可还在那边看着,蝶儿微笑着看了看小可,放开继续揉着某人的头发,开口。得到小可的肯定,蝶儿率先拉着弦儿往前走。小可也紧跟其后,这里是什么地方,自己什么时候跟到这里的,小可都不知道。要是不小心跟丢了,还真是吊脸了。所以,迷路神马的最讨厌了。


“公子,请坐。”蝶儿看着刚踏进来就一脸迷茫的小可,轻笑一声,“小姐马上出来,请公子稍后。”说完就拉着弦儿离开,留下还没回神的小可。
  “诶。。额。。”回神过来的小可本来是想问这里是什么的地方的,刚想开口,原先带自己来的姑娘,走的只剩下背影了。额。。望着离去的身影,小可欲哭无泪啊,自己怎么就跟到这里来了呢?小可环顾四周,不认识,还是不认识,难不成自己刚刚又发呆了?这。。。这。。。不过小可能很肯定的是自己现在在亭子里,四周是湖水,一架小桥和陆地连接着,景致是不错,可问题是自己根本不记得来的路,小可现在是万分后悔了,就算跟来了,在路上也应该记下怎么走回去,而不是发呆,万一过会让自己回去的时候,找不到路怎么办?
  晓磊姐姐,好想念你哦,如果你在身边的话,就不会有迷路的问题,额。。根本是什么问题都没有,忽然想到一首歌“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越想越悲伤,果真是独在异乡为异客吗?
  诶。。想当年,额。。呸呸呸。。也就几天之前的事,晓磊姐姐还给自己带外卖,每天会来自己寝室串门,还会给自己好吃的,虽然每次自己在寝室看小说的时候都会唾弃一下自己,还很喜欢和自己抬杠,但是。。。不管如何,她真的真的对自己好好哦,真的好想念你哦。想念你的温柔,还有霸气的抬杠,想着想着,小可的眼眶红红的,若是感触再深一点,眼眶中的眼泪就要决堤了。
  就在小可独自一个人沉寂在悲哀的情绪中无可自拔的时候,宋锦瑟从小桥那边缓缓而来,一抬头,就能看见,一身白影坐在那边,满身的孤寂充斥这那人,悲伤的情绪围绕着,忽然直接,宋锦瑟感到一阵心疼。那个在说书的时候充满自信的人儿,傻里傻气的人也有这么悲伤的事情吗?
  快步走到小可的眼前,看到那人眼眶红红的,心疼的感觉有袭来,自己这是怎么了?宋锦瑟抚上自己的胸口,看着小可也不说话。
  于是亭子里就形成了一种诡异的情景,一人独自感伤,一人盯着另一人。
  “小姐,喝茶。”蝶儿端着茶水进来,看见自己小姐一个劲的盯着小可看,当下出声提醒,今天小姐是怎么了?以前都没有见小姐这样,蝶儿看了一眼,因为自己的话回神的小可,偷偷一笑,看来,莎公子还真是有魅力呢。
  “公子,请用茶。”蝶儿为小可倒了一杯水,放下后,看到锦瑟点点头,就退下了,这里还是不要待太久的好,虽然那个很呆很傻的样子很可爱,但谁知道会不会被波及呢?
  小可在回过神的时候,突兀的发现自己对面坐了一位美女,不施粉黛,柳叶如眉,樱桃小嘴,在这张脸上完美的展现,小可见过很多美女,自己家里面那个很潮的老妈,被封为十大美女的姐姐,学校里那些班花,校花,还有身处在上流社会经常遇见某某人家的女儿,再有就是自己的闺蜜等等等等,可以说,在现代,小可身边的美女很多,看的也多,对漂亮的女孩子,都已经产生免疫了,可以眼前这人却不一样,感觉第一眼,就能望进自己心里,无法磨灭,这种情况在小可身上出现的概率少之又少,可以说没有,妈妈姐姐是从小看着长大的,那些校花,班花,还有其她一些人,完全是被自己的闺蜜拉着看过很多次,才被小可记住长相,像锦瑟这样,只一眼,就让小可记住的人真的算是第一个了。
  “莎公子?看够了吗?”锦瑟坐在小可的对面,端起眼前的茶杯,看着小可,魅惑的叫了声。眼前之人当真有趣,前一刻还在那里悲伤,现在却盯着自己发呆,这个转变还真是有点快呢,这个样子的小可,和说书时的那人完全是两个人。
  “嗯?咳咳。。不要意思,我。。。我不是。。。故意盯着你看的。”小可顿时觉得尴尬,说话也断断续续,眼神不在盯着宋锦瑟,而是这里转转那里看看,不小心看到宋锦瑟的目光,又马上移开,小可不断的在心里唾弃自己,怎么会盯着她出神那么久呢,一点也不像自己,最讨厌的是,还是没叫醒的,想想,小可都觉得自己应该找条地缝,然后把自己钻进去,来避免这次的尴尬。
  “噗~”被小可的反映弄的苦笑不得的锦瑟忽然笑了出来,这是什么反映,自己有那么可怕吗?“公子难道不想知道锦瑟请你来的目的吗?”从小可这些反映看来,锦瑟可以很肯定,眼前之人肯定没有想过,傻里傻气的,很怀疑,如果自己不直接问的话,要耗多少时间呢。
  “额。。。没想过。嘻嘻。。那姑娘找我来有什么事?”小可挠挠头,傻兮兮的看着锦瑟。
  “那公子之前在想什么?能告诉锦瑟吗?”看吧,还真是。锦瑟直视小可,端起茶抿了一口。
  “额。。”能不说咪?说了会不会被人家笑啊?小可一时愣在那,纠结着要不要说。
  “不想说?”锦瑟提高了下语气,眯着眼睛看着某人。
  恩恩,无意识的点点头,丝毫没有感觉到突如而来的压力,小可还沉寂在自己的纠结中,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处境。
  宋锦瑟站起来,走到小可的身边,在其耳边说到:“公子就不怕我把你卖了?”
  小可只觉得耳旁处痒痒的,回过神来,就见到本应该坐在自己面前的人,跑到了自己身边还在自己耳边说话,刚刚的那声话,让小可的心忽然跳了一下,慌慌张张的站起来,想要掩饰心里的那点跳动,不过,不得不说小可就是个杯具党,前脚刚得罪,后脚紧接着而来。
  “碰”的一声,在小可站起来的时候,没有计算好两人的距离,于是,很准确的,额。。撞上了锦瑟的下巴。
  “对。。对不。。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小可马上转过身查看锦瑟的伤势,慌张的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嗷~~~自己怎么那么背啊。
  “你。。。你有没有。。怎么样?”


“你。。你有没有。。怎么样?”小可一脸歉疚的看着宋锦瑟问道,手指搅着衣角,脸上尽是委屈。
  宋锦瑟很想翻个白眼给小可,自己被撞了都没委屈,你委屈个啥?下巴传来的疼痛,让宋锦瑟紧绷着自己的身体,想要用手揉揉,又觉得失了形象,也只能绷着脸看着罪魁祸首。
  “呜呜。。要不要给你揉揉啊?”总觉得是自己有错在先,小可看着越来越寒冷的脸,不怕死的问了句,完全忘记考虑自己在人前还是被当成男子看待。
  “公子请自重!”看也不看某人想要伸过来的爪子,一脸寒气的走回自己的位子。冰冷的语气让小可抬着的手僵在那里,懊恼着。
  为什么这位漂亮姐姐和自己以前接触的那些姐姐不一样呢?她们都没有那么凶过自己,哼!最讨厌了,但是想起之前的情况,小可大气也不敢喘,毕竟刚刚是自己有错在先,人家这么生气也是应该的吧?于是一根筋的小可再次做出了让锦瑟想要翻白眼的冲动。
  快步走到宋锦瑟的面前,闭着眼睛,曲着身体,抬起自己的下巴,对宋锦瑟说:“你。。你要是还疼的话就打我下巴一下,好不好?听别人说,打别人会让自己快乐的,这样你打了我之后,你就不会觉得自己疼了,会很高兴的。。”
  “你。。。”宋锦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即使呆在青楼多年也未成见过这么呆的,哦,不,是见过傻的还就没见过比这个更傻的。看着伸过来的下巴,之前的那点气都被这傻气的举动冲销了,等到下巴的疼痛消减了一些,宋锦瑟眯着眼睛看了眼莎小可,继续端着茶喝着,无视那个下巴。
  许久,小可都没有感觉到疼痛,先是睁开了一只眼看来下情况,额。。。这是什么情况?眼前那个端着茶的女子好像没有打算打自己的意思诶。。撑着胆子,小可又睁开了另一只眼,盯着宋锦瑟许久,没发现什么不妥,自顾的点点头,舒了一口气,站直身体,然后又傻兮兮的笑起来,还好,还好,恩恩,果然只要自己伸过去被打,人家都不会打自己,晓磊姐姐是,姐姐是,妈妈也是,哦哦,还有那些闺蜜也是,嘻嘻。。这招果然好用呢。
  宋锦瑟本来就被打算打某人,最多是放些寒气,吓唬吓唬她,要是知道小可心中的想法,哦,不,要是小可提到那些人也知道小可的想法,莎小可不被打,那才奇了怪了。
  “看够了没?”身后灼热的视线,让宋锦瑟感到不自然,这个呆子,很怀疑还是自己不出声,这个呆子是不是还会一直盯着看,盯着看也就罢了,可问题是那人还要傻气的笑着,真是有点莫名其妙了,诶。。。宋锦瑟无端的觉得有点无力了。
  “额。。对。。。对不。。起。。”耳边的寒气又来了,小可立马站直身子,结结巴巴的回答。
  这回,宋锦瑟很是给力的翻了一个白眼给莎小可,再次端起的茶,在空中顿了顿,嘴角微微的抽搐。
  “锦瑟此次请公子前来,是想请公子参加今晚花满楼的比赛。”不在追问之前的那个问题,宋锦瑟开口到处目的。当然也可能是宋锦瑟怕在托会,某人又干出些傻事,那样,倒不如自己先说的好。
  别怀疑,以小可的个性,宋锦瑟的担心完全是必要的。
  “花满楼?那是什么地方?”花满楼?没听过,干嘛用的?别怀疑,以小可才来几天的情况,想要小可现在就知道花满楼是什么地方,还真是有点难度,不过要是小可知道,那才是让大家吃惊的。
  “青楼。”凉凉的吐出两字,宋锦瑟对眼前之人也无奈了,之前的行为就能看着眼前之人的性格了,呆呆傻傻,迷糊的可以。
  “哦。”青楼什么的,还真是没见过真的,小说上写的倒是很多,大多青楼花魁都是有势力的,哦,不,应该是某些人开的,当作情报组织。而且就算真的是那个样子的,又怎么样呢?古代风尘女子大多是有才华的,也是被逼无奈的,小可有的,只是深深的同情。
  本以为听到青楼两字,宋锦瑟以为眼前人会有厌恶的反映,毕竟在这个时代,青楼的品性,在一些人眼里是不耻的,就算那些个男人会经常关顾,在外面还不是一样的诋毁风尘女子,说什么勾引自己之类的话,没想到得到的反映竟是这样的。锦瑟瞥了一眼莎小可,没有看出什么不一样,额。。是口是心非,难不成之前的那些,这人都是装的吗?
  “公子以为如何?”
  “公子应该知道我的身份,以公子的聪明会不了解锦瑟的想法吗?”在路上就遇见了那人,要是还猜不到自己的身份,这人还真是会装了。
  “知道,那。。为什么是我?”小可指指自己,疑惑的问,自己可是女的诶,听那人说什么**日什么的,还真是让人脸红,虽然自己没喜欢过人,但是难不成,真要自己。。额。。
  “因为看着你顺眼。”
  “额?”这是什么答案?顺眼?不过自己长的本来就很顺眼的说,一般人都这么说。
  “可是。。。可是。。”要不要说呢?自己是个女子?这个怎么去挣?而且。。抬头看看宋锦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要眼前这位女子成为别人的,第一次见面就有这么强烈的感觉,莎小可摸摸自己的心,又纠结了。。
  “我知道,正因为你是,而且看的很顺眼。”不用想,也能猜到那人纠结的问题,女子怎么了?女子就不能去参加比赛?而且,看来小可一圈,恩恩,怎么看,也没有人能看出这个清秀,带点傻气的孩子是个女子吧?只从那天猜到之后,这个想法就一直在宋锦瑟的心里徘徊。
  “你知道??你真的知道??”小可一下子激动的拉住宋锦瑟的手问,来了这里多天了,她是第一个猜到自己身份的人,这个怎么能不让小可激动呢?在激动中的小可,再一次忽视了某人的脸色,诶。。


“公子想要握到何时?”这人这就就这么莽撞呢就算知道身份有如何?在别人眼里可还是男儿身呢,这个样子成何体统?
  “额。。不好。。不好意思。我。。我太激动了。”小可看着被自己握住的手,尴尬的说,讪讪的放开宋锦瑟的手,不过在放开的一瞬间,小可忽然有种不想放开的感觉,这种感觉好奇怪,女孩子的手,小可虽然接触的不多,但是偶尔别人虐脸,还是能感觉的到,这双手像是有魔力一般,吸引着自己,让自己沉沦着。该怎么形容这双手呢?纤纤擢素手,指如削葱根?不不不,这还不能完美的形容,再加上柔软若无骨,真是可以完美了。刚激动完的小可,再一次失神在刚刚失手的那双柔荑上。
  “公子都喜欢盯着女孩子的手看这么久吗?”宋锦瑟无疑对着小可已经无语了,有见过看脸看失神的,有见过有些特殊癖好,看别人小腿失神的,自己见的最多的都是看着自己的脸失神,今儿个,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男子,哦,不是,准确来说是个女子,盯着自己的手看失神的,哼,色狼。于是杯具的小可就在这一失神中,被某人盖棺定论了,想洗也洗不清呢。
  “没。。没。。”小可摸摸自己的鼻子,又是尴尬一笑,心里越来越唾弃自己了,以前没发生过的事情,在这个见面不到几分钟的人里,怎么就频繁发生呢?就算自己以前在出糗,也不会在一个人面前出那么多次啊,这女人还真是自己的克星。
  “既然如此,公子的答案呢?”某人的反映还真是让人想笑呢,不过宋锦瑟是个聪明的女人,有些事还是趁早揭开的好,有些事,要么就一辈子烂在心里。
  “嗯,既然姑娘都不介意,我又怎么介意呢?”听到这句话,宋锦瑟抬头看了眼某人,这才是你的另一面吗?不过不在傻气的人,还真是一点也没之前可爱呢。到底你还有哪些是我不知道的呢,我一定会让你在我面前一步步的展现出来。这时候的宋锦瑟完全没有考虑到为什么想要看某人的全部,也可能是小女人的心里作祟,在自己面前装傻的样子,在别人面前是不是很少,或者完全没有过呢?
  “呵呵,既然如此,那今晚就看公子的了。锦瑟可是很期待公子今晚的表演呢。”宋锦瑟对着小可露出魅惑的笑容。
  诶。。真是妖孽啊妖孽,小可不断的在心里吐槽,这还是唯一一次,小可没有再被宋锦瑟某些地方给迷惑,或者是失神呢。
  “锦瑟看时间也不早了,公子不介意和锦瑟同桌吃饭吧?”或许还能看见不同的你呢,也或许还能见你傻气的样子,现在只要想想过会吃饭,某人傻气的行为,宋锦瑟抿嘴笑笑,还真是有点期待呢。
  “额。。”小可抬头望望天色,额。。有点黑了,是不早了,自己又不知道回去的路,也就点点头同意了宋锦瑟的提议。
  “对了,我能不能不叫你姑娘啊?”古代就是麻烦,姑娘来姑娘去的,直接叫名字又说叫的亲密,真是不知道古人怎么就受得了呢。
  “想叫什么随你。”这个还要问?这个呆子怎么就那么可爱呢?不过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说,或许想从这个傻气的人身上获取点不同吧。
  “可以叫你锦锦咪~”叫宋锦瑟?自己没有连名带姓叫人的习惯,自己的那些,找到适合的都会被自己取外号,叫锦瑟?不好听,别人也肯定会这么叫,才不要和别人一样呢,瑟瑟?额。。。怎么有种色色的感觉?锦儿?貌似还没那么熟吧?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叫锦锦比较好,嘻嘻。。
  锦锦?宋锦瑟诧异的瞥了某人一眼,果然是这个人能想出来的,还真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了,这个名字还真没有人叫过,听的最多的也就是小姐,姑娘,锦姑娘,之类的。
  “可以吗?”某人现在的样子极像要讨好自家主人的小狗,睁大眼睛,看着宋锦瑟,要是你不同意,估计那双大大的眼睛里,会淋漓尽致的展现被主人抛弃的样子。
  “随你吧。”别露出这样的表情可以吗?宋锦瑟对这人的思维已经,非常的无语了。不过这个名字从某人的嘴里叫出来,还真是不同的味道呢。
  “嘻嘻,锦锦,锦锦,锦锦。。。”小可果然是很白目啊,一直都做白目的事情,不让人火大还真是对不起自己。
  宋锦瑟忍住想要打某人的冲动,站起来,往外走去。只怕自己再在哪里一分钟,自己的双手就忍不住拍上了某人的那个脑袋了。
  还在心奋的叫着某人名字的人,终于反映回来,看见宋锦瑟离开的身影,也马上追了上去,这里这么大,难保过会自己不会迷路,还是保险点,跟着某人走。
  宋锦瑟的步子越走越快,后面而来的小可也跟的越来越快,心里还在疑惑,锦锦走那么快做什么啊?就算饿,也不用走那么急吧?
  呸,亏你还能想到这个,你怎么就不能想想某人走那么急,不是饿,是在忍耐呢?一根筋就是一根筋,诶。。默哀。。
  终于在快踏入大厅的时候,小可追上了宋锦瑟,委屈的向某人控诉为什么走那么快的事情,咳咳,这样女王还不爆发,那要等待何时呢?宋锦瑟不顾自己的想象在别人眼里合不合适,给了小可一记栗子,看见某人抱头痛苦的时候,心里的那点怨气才稍稍消减,注意,是才稍稍哦,不难保过会女王的全面爆发。
  蝶儿刚到门外就看见这么火爆的场景,着实把这位姑娘给吓了一跳,何时见过自家温文尔雅的小姐发过火呢?凝眉想了想,摇摇头,确实没有,这莎公子还真是第一人啊。不知道在那个亭子里,发生了什么让小姐的火气凝聚到现在的,呀,早知道就不应该走的,就算会殃及,那也是会有回报的。


 宋锦瑟坐在饭桌上,悠哉悠哉的夹着菜,吃着自己的饭,完全没有将身边那一阵阵袭来的怨气给吓到,自己该干嘛干嘛,再说了,自己的火气还没消呢。
  在数次无果后,小可终于是收回自己的怨气,揉了揉之前被宋锦瑟敲击的脑袋,嗷~真疼,这女人下手怎么就那么重呢?端起眼前的饭碗,准备开始吃饭,有免费的好饭菜,何乐不为,再说自己来到这边才没几天,吃的饭菜都是掌柜准备的,也就一般的伙食,像这里这么好吃的自己还没吃过呢,恩恩。真是好吃,这下,小可下筷子之快,惹的宋锦瑟侧目,这人,刚刚还不还不是一副怨气,这会,怎么转变的那么快?一边吃还能一边笑?还真是个怪人。宋锦瑟摇摇头,继续自己的。
  小可吃的虽快,但瞥见宋锦瑟看着自己摇摇头,停下手中的筷子,疑惑了一下,难不成是自己的吃相太难看?不过一下就被小可否定了,自己的吃相,她们都说很好看,听说之前出现三种青年,自己的吃相应该是能排上文艺青年范儿的,所以不存在难看一说,那。。难不成是自己吃的太快?这个有待考究,吃太快也只能往普通青年那边站,所以自己一定不存在犯二青年这一说法的。
  小可是个好孩子,也是个好问的孩子,所以不懂就问什么的,小可最在行了,于是小可放下手中的碗筷,转过头看向宋锦瑟问道:“锦锦,我有什么问题吗?干嘛看着我摇头?”
  咱们能从小可这个行为中,在一次见证了女王是怎么发威的,当然当然,女王之前的火气稍稍消减了一点,这会估计是在集聚一下,等待一次性爆发。
  蝶儿看着自己小姐停顿了一下的动作,心里暗笑,看来这次不走是有福利的?果然这个莎公子很有意思呢。
  宋锦瑟紧握着抬手的筷子,停顿了下,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吃饭,天知道,不,天也不知道,其实锦瑟的心里的火已经有苗头了,再放上一把,嗷~后果不堪设想啊。
  那,偏偏某人就是不知道给脸是什么样子的,继续追问:“锦锦,你还没吃饱吗?我都吃饱了呢,哦,对哦,这里的人,吃饭好像都特慢,就像吃西餐一样,真是搞不懂。”
  前面那句,宋锦瑟还能听见,当然很想回答,要不是你吃的那么快,把菜都吃的差不多了,自己至于还没吃饱吗?当然,现实是残酷的,这话还没说出来,接下来就听见某人嘀咕的声音,哼!这像是在问自己吗?
  宋锦瑟觉得自己难得的好脾气从来没有想要释放过,这次释放个彻底,也是不虚此行,请了这么一个宝贝了 。
  宋锦瑟理了理自己的情绪,释放出一个职业的笑容,那那,在这里不得不重申下,宋锦瑟是花满楼的花魁,于是你们就能猜到这个职业的笑容是有多么妩媚,多么摄人心弦了吧。
  “莎公子,锦瑟不知道公子想要听什么样的回答呢?若锦瑟说还没饱,公子是否会说锦瑟很会吃呢?还是若锦瑟说饱了,公子又是如何想的?”
  额~~奇怪,天气不热啊,为什么会出汗呢?小可偷偷摸了摸额头的汗水,弱弱的回答:“锦锦,要是你还没吃饱的话,我下厨做饭给你吃好不好?要是吃饱了啊?额。。饱了就是饱了,我还能怎么想?本来吃饭就是为了吃饱啊?”看着桌前的狼藉,小可大约也是知道了是自己之前吃的太快了,把人姑娘给饿着了。
  听到如是回答,宋锦瑟倒是没了响声,不过心里的怨气没出撒,这是要不得的,既然某人都提出要求了,自己不吩咐吩咐做点事,还真是对不气自己啊。
  “既然如此,锦瑟就恭敬不如从命,期待公子的大手笔了,蝶儿,还愣着干嘛,快请莎公子去厨房吧。”
  这场硝烟战火,蝶儿作为旁观者,当然是最了解的了,抿嘴偷笑,听着小姐的吩咐,来到小可的身边,请某人了。
  “额?哦。。好。。”刚开始小可还愣了一下,什么大手笔啊,自己根本没什么能耐啊,后来听到厨房二字,才想明白,这姑娘是还饿着,让自己去下厨呢。
  “公子,请。。。”
  “哦哦,好。”连忙站起身来,跟着蝶儿去往厨房的方向。
  “小姐,莎公子真的能行?”宋锦瑟看着远去的身影,听着耳畔之人的问话,不回答。
  “放心,不会有问题的,我相信她。”尽管有些行为很傻气,说的话也不乏傻气的成分,但。。这人的心思却不是这样的,不然怎么能才出现几天就让那些人疯狂的想听她说的故事呢?而且,自己怎么查都查不出这人的来历,看来是要等她自己交代的那天了。
  “去吧,不用担心。”那人光看自己的手就能发愣,而且,心中有强烈的感觉,这人可信,这莫名其妙的感觉连锦瑟自己的不明白为什么。
  “是。”只听到一声回答,这里刚刚就像没出现过那人般,小可离开之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宋锦瑟看着眼前狼藉的菜,再想起那人的吃相,真是一阵无奈,拍了拍手,让进来的丫鬟将这桌饭菜给撤了下去,或许是该期待那人了,不知道是惊喜还是惊吓呢?
  另一相,小可对着厨房的那些菜犯愁了,这个,那个,走走这,走走那,看着眼前那么多的菜,嗷~~该煮什么菜好呢?额。。刚刚怎么就不知道问问锦锦喜欢吃什么菜呢?诶。。
  “公子,可是遇到难题了?”蝶儿从带着小可进来到现在就没见过这人不皱眉的,这,你说你不能下厨,就别在小姐面前卖弄了,诶。。之前得罪了小姐,小姐的气还没消,你说你自己不是自找的吗,看着小可在菜前,来回走动,蝶儿终于是不耐烦了。怪不得自己小姐那么好的脾气碰见这个人,都会气出一身火呢。
  咦~~自己刚刚怎么没想到问问蝶儿呢,真是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啊。
  咳咳,我说,她不就一直站在你面前没走动吗,是你自己光顾着看你的菜,忽略了身边的人了吧?


 “那个。。那个。。我想问下你们小姐有没有特别喜欢吃的菜啊?”小可唯唯诺诺的像蝶儿请教,只从遇到宋锦瑟开始,小可深刻的体会到了古代的女子多不是好惹的女人,别看她只是个丫鬟,要是发起飙来,估计也能让小可够呛的。
  “小姐可不挑食哦,莎公子想烧什么菜就烧吧,蝶儿在旁边等着。”介于某人之前的无视,蝶儿是不介意给些教训的,况且对方还以为唯唯诺诺的样子,难不成自己是坏人?
  “哦哦,谢谢。”嗯?这么忽然感到一阵阴风呢?小可摇摇头,或许是自己的错觉吧。
  从那些中挑了一些苹果、包菜、土豆、萝卜、西兰花、南瓜丝等等。用地瓜可以做拔丝苹果,手撕包心菜、酸辣土豆丝、萝卜炖排骨、蒜香西兰花、清炒南瓜丝,还可以做个宋嫂鱼羹,大致满意自己的安排,小可开始生火,切菜,放油,烧菜小可一向很有自信,不知为何,小可就是对烧菜情有独钟,大学参加的社团有美食社,甚至还偷偷报了一个美食烹饪班,为的就是能让自己练就一身好的厨艺,在家里心情好的时候会下厨,记得那时候第一次下厨,小可的妈妈姐姐简直是看到了奇迹,自己的小可爱怎么能烧出那么好吃的东西,后来想想小可的妈妈和姐姐都准备把家里的厨子给开了,让小可天天做饭,可人小可不愿意啊,任是让她们说破口舌,也没同意,笑话了,自己是喜欢做东西,当并不代表要整体窝在厨房啊,要是偶尔烧个几次小可还是愿意的,天天让小可去,不疯了才怪。
  蝶儿果真是在旁边看着,一点动手的意愿都没有,但是看到小可熟练的运用厨房的各种调料的时候,蝶儿总算是认清一点了,这位公子也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瞧瞧瞧瞧,这一道道菜没练过几年的厨艺还真是做不出来的。不过看来那么多,除了那道萝卜炖排骨有点肉之外,清一色的都是素菜,难不成这公子还吃素不成?
  “莎公子,请问为什么不烧肉呢?小姐可是很喜欢一道鲫鱼豆腐汤哦~”
  “额那个。。那个。。”该怎么说呢?说了会不会很丢脸啊?唔。。。
  那到这里,咱们就先说说小可不得不说的故事了,小可虽然很喜欢做菜,烹饪什么的,但是最讨厌的一项工作就是切肉,只有是肉类的东西,小可都是先让别人弄好,然后再自己动手,像今天之前那道萝卜炖排骨要不是之前有看到切好的肉,小可是根本不打算做这道,估计就改成萝卜泡菜了。
  “嗯?公子想表达什么?”蝶儿真的想撬开这人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之前还认为这人爱扮猪吃老虎,可不久一个不烧肉的问题吗,有必要支支吾吾的不愿回答?
  “那个。。那个。。我不喜欢切肉。”小可对着手指尴尬的小声嘀咕,切肉让小可觉得很恶心啊。那种油油的感觉实在让小可厌恶了。
  “。。。。。。”这个答案也能让你纠结这么久吗?蝶儿觉得再和他相处,自己估计要郁闷死,这种人的思维还是得让小姐来对付,自己还是乖乖的当个丫环吧。
  “嘻嘻。。。”小可只能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看着蝶儿傻笑。
  “公子既然弄的差不多了,我们还是过去吧,不然小姐要饿坏了。”懒得看某人傻傻的动作,见几样菜收拾到盘子里,率先端了出去。
  “诶。。等等我啊。”小可看见蝶儿出去了,也匆匆收拾了下跟过去。至于原因,不用说了吧,本人已经不想要再强调某人脱线的事情了。
  “小姐。”蝶儿将几样菜摆在了宋锦瑟的前面。
  “这是她做的?”眼前几样都是普通的家庭小烧,宋锦瑟倒是要看看这人烧的有什么特色了,不过这个叫什么?宋锦瑟疑狐的看着蝶儿。看见蝶儿摇摇头示意不知道后,锦瑟也没有追问过会自然有人来解释就是了。
  “蝶儿。。你走那么快做什么,真。。真是的。”害自己追那么辛苦,小可一到大厅,看见站在宋锦瑟一边的蝶儿立马抱怨。


  哼!蝶儿现在才不想理小可,冷哼一声,对小可视而不见,其实蝶儿是很想离开了,但是介于自己也不知道刚刚小姐指的那道菜叫什么名字,也就耐着性子等小可的介绍了。
  “额?”这位大姐又怎么了?不就是抱怨一下吗,怎么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真是女人心海底深,真是难以捉摸啊,小可摸摸鼻子抱怨,感情人家把你当个男的,你就不把自己当个女人了是吧?
  “莎公子可否为锦瑟介绍这道菜?”
  “嗯?哦,好的,好的,这道菜叫做拔丝苹果,是很有名的鲁菜哦。第一步,我们要先把苹果去皮去果核,切成桔瓣型滚刀块。第二步,用鸡蛋加淀粉调成糊。将苹果滚上一层薄薄的面粉,第三步滚上面粉的苹果块放糊内搅匀。第四步热锅添花生油烧至7成热时,把挂好糊的苹果块一一放入,炸至金黄色捞出备用。第五步锅留油少许(也可用水),加入白糖化开,中火用手勺搅炒至白糖由稠变稀,金黄色、起泡时。迅速倒苹果,撒芝麻,颠翻炒锅几下,使糖浆裹匀即可出锅倒在抹有香油的盘内,这道拔丝苹果就完成了。锦锦,尝尝吧。”在介绍自己的成果的时候,小可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那个样子就像是小可在说书的时候才出现的,自信,善言,一点也没有之前那种傻帽的气质。
  这或许就是一个人在谈论自己的兴趣爱好时,才能让人看出她的另一面才华吧,宋锦瑟心里如是想着,这时候的小可才是当日自己所看到的呢。听着某人让自己尝尝,锦瑟也不客气的提起筷子,哦,不,本来就是做给自己吃的嘛,还需要客气吗?一夹起来就拉出了好长的一条宋锦瑟无奈,这句是拔丝?
  看见锦瑟出现这种情况,小可是早有预料,马上端出水,放在锦瑟的前面示意她蘸一下,按着小可的提示做,锦瑟终于是摆脱了那个拔丝的过程。这是不是的说小可的技术太好了,能让锦瑟拔丝拔到这个效果
  锦瑟先后尝了几道菜,唯独没碰那道蒜香西兰花,用手帕擦了擦嘴唇,示意自己不要吃了。
  “锦锦怎么不尝尝这道?很不错的诶。。”小可就是不知道好歹,没看见在一旁的蝶儿已经看是偷笑了吗,还不赶快停止。
  “我不喜欢蒜的味道。还有比赛快开始了,公子要早做准备。”不看小可一眼,直径往外走。
  这是什么情况?小可求救的看向蝶儿,不是你说锦锦不挑食吗?
  “莎公子,小姐是不挑食啊,只是不喜欢带有蒜的东西,我也没说错啊,蒜不是食物吧?那只是调味的,嘻嘻。。”蝶儿一脸得逞的样子看向小可,“公子,走吧,莫要小姐就等。”


 当小可站在花满楼的时候,神情还没有恢复过来,这就是所谓的密道?也太坑爹了吧?小可跟着蝶儿去了之前所在的亭子,然后来到一座假山的旁边,只见蝶儿在假山那边随意的按了一下,就让自己进去,原以为密道都是要走很久的,毕竟电视里,小说中都是这样的,却没想到自己刚刚进去,还没有走几分钟,就看见出口,一出门就看见宋锦瑟很是淡定的坐在那边,喝着茶水衣服等着自己的样子。
  小可囧了,难道刚刚那个别院密道的出口就是花魁宋锦瑟的闺房?
  还没等小可想完全,只听宋锦瑟对着门口拍了拍手,只见房门被推开,进来两个丫环,手里分别端着几个盘子,未经小可同意,就开始玩小可身上动手,一下子,小可就被剥的只剩下裘衣,然后开始把盘子上的衣服一件一件的往小可身上穿,弄完又不留一点痕迹的消失在小可的视线里。
  整个换衣的过程小可都是目瞪口呆,还没彻底回过神来,只听宋锦瑟道:“还请公子见谅,不过这身衣服很是适合公子呢,这是过会锦瑟要出的题目及答案,公子先看看吧,锦瑟现行准备去了,过会期待公子的好戏,还有,这里有些银两,够公子今晚的花销。”
  将纸条和银两放在几案上,宋锦瑟也不理会小可有无回神,往内屋走去。
  见宋锦瑟也没时间打理自己,都扔下自己去准备了,自己也不能再呆在这里,刚踏出宋锦瑟的房门,就出现一个丫环,“莎公子,这边请,小姐安排好了。”见此情形,小可只当是宋锦瑟安排得当。
  “唷~这不是莎公子吗?没想到啊,莎公子今日也来捧锦瑟姑娘的场,果然啊,是个男人都逃不过美色啊。”小可一踏进花满楼就遇见到白天的赵公子,这赵公子说的话还真是让小可纠结,这个公子还是一样的讨厌啊,白天围着一群猥琐,趋炎附势之人,这回却不一样,这次围绕在他身边的是一些读书之人。
  “哦,原来是赵公子,你好。”小可转过头看向来人,这声喊,终于是让小可回神过来,虽然白天的事让小可很是厌恶这样的男人,但是小可毕竟教养良好,还记得打招呼。
  “莎公子也是来和本公子争夺锦瑟姑娘的?不过,可惜啊。。可惜。。公子还是回去讲你的书去吧,看到我这边的这些人了吗,你觉得自己还有可能吗?哈哈哈哈。。。”赵宝轩指着身边的人得意的看向小可,像似说自己胜券在握,锦瑟一定是他的。
  “哦。”小可看着那些人,很平静的回答,将视线回到寻找宋锦瑟的身影上来,不知道锦锦过会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呢。
  赵宝轩高深莫测的撇了眼莎小可,见对方不理自己,这回也没上前再次刁难,自己和身旁的那些身怀墨水的人交谈起来。
  “今天,宋锦瑟出的题目,你们一定得给我想出来,二千一定要合他的心意,不然。。。”眼神环视着自己身边的人,警告意味十足。
  “赵公子,不是我们不出力啊,你也知道锦瑟姑娘的心思,就算你回答的再完美,诗词再优雅,只要不和锦瑟姑娘的意,那都是没有用的呀。”几个才子紧张的围着,其中一个胆子稍大的对赵宝轩说,你。。这。。这不是为难人麽。
  “哼!不管宋锦瑟如何,今天她必须从今天来的这些人中选出一位来,本公子今天一定是只在必得,你们就是给我挤破脑袋想,都得给我挤出来,要不然,这里就没有你们的用武之地了,还才子,我看连给小爷提鞋都不配。”赵宝轩冷哼一声,说出口的话带着寒意,特别是最后一句。
  让那几个人都狠的牙牙痒,紧握拳头,想发作却又不能得罪,谁叫人家有权有势吗,自己确实个落魄书生,这念头才子的名头又不会有饭给你吃,顶多是让人觉得你有点才华可以利用俗话不是说了吗,百无一用是书生,没钱,没权,没地位,空有才学却不被伯乐看重,有何用哉!
  “赵公子,我们会尽力便是,但请不要污辱我们。”李才子并不害怕赵宝轩,天大地大,难不成非要待在这里受人辱骂不成。
  “李大才,不要以为你的名字叫大才就真的是大才了,哼,我就是污辱,你们奈我何?”赵宝轩拿出纸扇,不屑的说。
  “你。。你。。”李大才指着赵宝轩,却只能说出你字。
  “指什么指。大爷我就是如此,不高兴就滚呐,废物。”赵宝轩用纸扇拍下李大才指着自己的手,很是阔气。
  “赵公子,别气,别气,李兄,不过是一时想不明白,公子,别气,我去劝劝。”以为比较‘明事理,看清适时’的人一边出言,一边拉着李大才。“李兄,别忘了,你家中还有生病的老母,这回不可得罪啊。”
  哼!李大才冷哼了,一声,算是回答。
  小可只是静静地看着眼前这场闹剧,并没有多加言语,你可以说小可冷血,但这个事实就是差不多,这样的时间,就跟在现代看见摔倒的老人,你去扶还会被敲诈的性质一样,只要不关乎自己也不牵连到自己所在乎的人,小可宁愿每天没心没肺的活着,被人说傻气,睿智,白痴,笨蛋,都和自己无关。
  嘴巴长在别人那,要怎么说是她们的事情,无情也好,冷血也罢,人只是为自己而活,又何必这么在乎别人的言论呢。于是小可静静的观赏着舞台上一些姑娘的舞姿,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无视的很彻底,不过仔细看,你就会发现其实小可的眼神也没有看那些跳舞的姑娘,估计有事在发呆吧。
  “小姐,你看莎公子,这人真的还奇怪。”弦儿和宋锦瑟由始至终都在观看着台下那场无聊又必看的一幕,本以为像莎小可这样的人一定会开口制止这场戏,却没想到小可只是静在一旁,不知道做什么。
  “嗯。”宋锦瑟颔首,眼睛却没有离开过小可身上,这人,还真是让自己充满兴趣呢,不知道今日又是否会让自己惊艳呢,无处可查的身世,一流的说书才华,恩,还有不错的厨艺,那么就让自己看看,你还有那些我所不知道的吧,宋锦瑟眼里闪过那种只有看见猎物才心奋的动物的光芒。


“让各位爷久等了,今天的比赛马上开始,请各位对对看即将拿到的纸条,纸条上所写的数字,和我所念的数字是否一致,若是一致,那么恭喜你,你和本次比赛无缘了,只能请你坐在一旁当观众了,若是不一致,则请你们上来,不幸的你们要上来比赛了呢。”老鸨一上台,就扯着嗓子对着台下的人喊,众人在下面听得仔细,一会,只见几个丫头趁着他们在听的时候开始发纸条了。
  小可听到老鸨的话,嘴巴已经抽搐了,这谁想到的法子啊,这么绝,这人的思维还真是让自己不能恭维,刚好,丫鬟来到了小可的身边,从箱子里拿出一张纸条递给小可,又走到小可身边的人那边发纸条,小可接过纸条,拆开来看了看,当看到上面的数字时,那嘴巴已经抽的不能再抽了,这。。这。。。还真是吉利的数字:444,死死死,是今日狗屎运太多了吗?
  “好了,纸条已经发完了,那么请大家看看手中的数字,今天的你是否是幸运儿还是不幸儿呢?一会就见分晓。”老鸨环视了一下下面的人,见大家都看的差不多了,“好,那么我开始报数字:08、23、56、89、132、320、278、71、490、501...好了,请报到号码的客人移步,我们已为你们准备好位子了,那么请剩下的比赛选手上台,开始比赛。”老鸨伸手从箱子里拿出纸条,一张一张的念着,等了好一会,终于念完,做了个请的手势,让报到数字的人移步,见那些人都很安分的自己找到位子做好,这才又道。
  当小可站在比赛台上的时候,看到了赵公子一般人,没想到这些人也是这般不幸,诶。。摇摇头,见赵公子看见自己,又要过来时,选择无视的去往一个偏僻的位子,等待待会的比赛,赵公子见莎小可不搭理自己,也不自讨没趣。
  “今日比赛的项目有三个,分别是比试吟、舞、对。现在开始第一项,吟。请各位分别唱一首歌曲,若是锦瑟姑娘点头了,那么恭喜你,这一场比试胜出,以此类推,若是三场比试完结,还有两人站在比试台上,那么就由锦瑟姑娘出题,从中选出最后的胜利者。”
  老鸨又扯出那个鸡公桑开始述说比赛规则,当然小可又是无可奈何的翻了一个白眼比歌比舞,这不是像那个什么选快乐女生吗,现在古代也这么潮了啊,还是现代一直延续古代的精髓呢?而且,让一大班男人唱歌跳舞,感觉怎么就那么奇怪呢,这。。想出这些的人,绝对是个银才啊,让小可佩服的五体投地啊,银才啊,银才。。。哈哈哈。。。过会不知道能看到什么好笑的场景呢,让那些书生吟诗作画还行,让他们唱歌跳舞,怎么能不好笑呢,绝!绝啊!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看来赵公子今天要臭着脸回家了。
  “月光,夕颜,云荒,只如初见,我的眼泪不为你说谎,错误的相遇。。。”到李大才上场,本以为也会和前面几位仁兄一样唱几句就被下面的人哄下台,却没想到这个李大才还真是有大才啊,这首歌曲唱的还真是让听的人销魂。


 一曲唱完,站在下面的人都拍手鼓掌,看来大家都觉得这首歌唱的不错,连赵公子看李大才的眼神都变了,看来是对李大才的表现很是满意呢。
  “李公子这一曲唱的真是凄凉,婉转,缠绵,小姐说公子过关了,恭喜公子了。”这时,许久未成出现的弦儿从楼上下来,拍手鼓掌。当然许久未成出现只是相对于小可的,毕竟其它人常来这花满楼,见得肯定是很多,但是小可不一样,之前就未成见过面,去了之前的别庄之后,就不在见过弦儿,一直见的都是蝶儿。
  比赛也随着李公子的竞选成功让后面的人的精力更加充沛,以至于中间出现过几个像李大才这样的人,其它都被淘汰。
  但却还发生过几段有趣的事情,有些个大胆的,直接用歌曲向宋锦瑟表白,歌曲唱的却不是一般的好听,赵公子是个有权有势的人,这时候怎么能不出现呢,拍拍手将这些人扔了下去,这个事情还没让大家休憩,另一件事情却又兴起。
  原来今天来的人中不仅仅是才子还来了一个和尚,当和尚出场的时候,下面很多人开始大笑,问一个和尚来青楼参加什么比赛,还是回佛寺吃斋念佛吧。
  却没想那和尚吼出一句:谁说和尚就只能吃斋念佛,和尚不是他妈人生的啊,老子就想做个和尚,然后去破戒,他妈的那些戒条都是狗屁,只要我心中有佛,就处处有佛,和尚我才不屑守清规戒律和尚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们管得着吗,和尚我就要活出自己的精彩。
  然后不管别人在下面议论什么,开始唱起歌来,小可不得不佩服这个和尚能说出这样的话,但是唱的那个歌,小可实在是HOLD不住了,这哪里是在唱歌嘛,这完全是噪音,用来杀人的吧!
  还好,还好,青楼果然不是盖的,马上出现一批人,将和尚赶出去,临走前,小可还能听到那和尚吼道:“你们放开我,和尚我还没唱完呢,你们不应该这么对我。。。。”等和尚的声音完全听不到,小可才呼出一口气,这要是再唱下去,估计是要中毒了。
  等小可出场的时候,都已经是最后一个了,诶。。谁叫小可刚刚站位子比较偏僻呢,这算不算是压轴了?小可站在那边,然后从身上拿出出Ipod ,(作者有话说:别问我,这个iPod怎么出现的,呼~忽然想到了,就让它出现了,别打我~~o(>_<)o ~~)很仔细的从中选了一首歌曲,从其他人的角度,只看见莎小可从身上拿出一个很像转头的东西,在慢慢的看着,大家俱是加压,怎么会有人能看一块砖头看那么久呢?
  等小可从中选出一首歌,放出声音时,大家又是一惊,连身在楼上的宋锦瑟也是一惊,之前换衣服的时候,看见某人那么宝贝这个东西,那时候就想问了,却又忍住了,这回却看到这么神奇的一幕,之前那个想问的念头又出现在脑子了,思量一会,然后高深的笑了一笑,今日不就是机会吗?


小可将声音调到最大声,由于下面的那些人被这古怪,还能出生的东西惊吓住了,愣着没听出什么声音,是古代的素质太好了吗?大家都不会出声议论的?以至于小可能很清楚地听到IPOD里面传出来的曲调。
  “有人问我我就会讲
  我的心情犹像樽,盖等被揭开
  咀巴却在养青苔人潮内
  愈文静愈变得不受理睬
  自己要搞出意外像突然
  地高歌任何地方也像开四面台
  着最闪的衫扮十分感慨
  有人来拍照要记住插袋
  夸张只因我很怕似木头
  似石头的话得到注意吗
  其实怕被忘记至放大来演吧
  世上还赞颂沉默吗不够爆炸
  怎麽有话题让我夸做大娱乐家
  。。。”一曲终了,下面的人还是没有回过神来,小可疑惑的看着老鸨,却没想到老鸨也是一副惊呆的表情,大家这是怎么了?难不成是这首浮夸有问题??
  “不知莎公子可否为锦瑟解释下这首歌曲的意思恕锦瑟才疏学浅,虽然曲调很好听,但是锦瑟听不懂你说词,就请公子为锦瑟解惑,如何?”宋锦瑟身着一吸单蓝色衣袖,从楼梯上缓缓而下,脸上围着一层浅色丝帕,想莎小可慢慢踱去。
  “嗯?”原来大家一副惊呆的表情是因为听不懂我在唱什么?纠结,原本是不打算唱浮夸的,但是里面的歌曲很多都不是自己下载的,自己还没好好去学过呢,诶。。。难不成这里的人都不会讲粤语?
  “那个。。那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但是既然你们都听不懂,那么我可不可以换别的歌呢?”小可向宋锦瑟征求意见,若是解释浮夸,那自己不是更累,而且。。小可觉得自己很懒,要是解释起来,人家还不懂,还有解释,那还是不要去解释好了,累人!!
  “凭什么你可以换歌啊,这不公平!”之前有几个唱的不怎么的人开始闹事,不满起来,“各位兄弟,你们说是不是啊。”
  “是啊是啊,凭什么他可以再唱一次,而我们却不行!”有人不断出声附和,一时之间,原本就不太安静的地方,顿时像个菜市场一样,闹哄哄的。。
  “若是你们谁能解释出莎公子所唱的词,锦瑟也可以让你们再一次,如何?”不大不小的声音从宋锦瑟的嘴里出来,让刚还像菜市场一样的地方立马又变得安静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一个人想出来解释,连赵公子这边的人也是齐齐摇头。
  宋锦瑟看了下面的情况,略笑,岁这样的情景很是满意,对小可说:“莎公子,可以开始你的新作哦,锦瑟可是万分期待呢。”说完,还趁其他人不注意,调皮的向小可图图舌头,
  美人吐舌什么的,最可爱了,小可又被这一场景迷住了双眼,果然啊,果然,人美,做什么动作都能够让人失神呢。
  “喂!小子,还不快点开始,别人都在等着呢。”赵宝轩走到小可的身边,推了推,脸上挂着玩味似的笑容。
  “哦,哦,不好意思。”小可低声道歉,这才转身往身后那些弹奏乐器的人走去,向一个小姑娘嘀咕一声,只见小姑娘提着桌上的古筝站在了一旁。
  小可则是自己坐在看那个位子上,拿出IPOD ,将其放在桌子上,再打开iPod里面的一个弹钢琴的软件,幸好以前无聊下着玩,没想到现在刚刚好用上了,这能说自己有先见之明吗?还是真的是天意,让自己在这陌生的世界可以展露呢?
  众人对莎小可手中拿着的东西已经不奇怪了,反正之前已经出现过一次了,也就没有那么感兴趣了,最多有些爱八卦的人会再次谈论一下。
  小可坐在位子上,试了试钢琴的音,尽管和真的钢琴弹出来的效果不一样,但是勉强能行就是了,活动活动手指才开始弹奏:“蝴蝶擦几次眼睛再学会飞行
  夜空洒满了星星但即刻会落地
  我飞行但你坠落之际
  很靠近 爱听见呼吸
  对不起我却没捉紧你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离开你
  我坚持不能说放任你哭泣
  你的泪滴像倾盆大雨
  碎落满地在心里清晰
  你不知道我为什么狠下心
  还悬在你看不见那高空里
  多的事你不知道的事
  不知为何,每次想到这首歌的时候,就想起小儇这个死党,那种喜欢想说又不能表白,明明相忘却又忘不了的事,这首‘你不知道的是’就是她没戏去KTV点唱的曲目,唱的时候最能明白那种心情了。
  当小可唱到□部分的时候,忽然闪现小儇唱到这部分是默默哭着的场景,小可一下子又心疼了,自己现在除砸死这个不知道能不能回去的时空,不能知道那几个死党的情况,她们也不知道自己去了何处,不知道她们现在如何焦急着呢,回顾以前几人相处的场景,小可唱着唱着,声音渐带哽咽,却又不得不忍住,在大庭广众之下落泪真的是很没面子啊。
  “小姐,你看,莎公子,这是怎么了?”纵使小可如何的压抑,有心人还是能听的出她的不对劲,虽然弦儿对小可很无奈,但这个人是好人,会为小姐出头的。
  “嗯,可能是想到一些事情了吧。”对莎小可的状况,宋锦瑟是时刻关注着也听出了歌曲中那段感情,不知道为何,却有点心疼起那唱的忘我之人。
  这是时候的宋锦瑟已经重新回到了自己房间,还是坐在原来的地方,看着下面的情况。
  待小可唱完,众人又再一次没回过神来,小可平复下情绪,看着这些人,唔~~前面那次是因为听不懂,那么这次呢?嗷~别再让我唱了,呜呜~~~唱歌很幸苦有木有,还要弹奏,这样不是更累,才不要哩~
  刚想开口说你们不会还没听懂把的时候,下面却想起了一阵阵的掌声,细细听,却能听到有人这样议论:“没想到,这莎公子不仅说书说的厉害,这歌唱的还真不错。”
  “是啊,是啊,看来,莎公子还真是真人不露相呢。”
  毫无疑问,第一场不是,小可也胜出,一场比试下来,留在场上的就剩几个人了,包括莎小可,赵宝轩,李大才在内的梦也就七八个人。


 “第一场吟唱比赛,确实精彩,现在到了考验大家的时候了,众所周知,女会跳舞,男会武,这次的比赛却是让各位选手,也就是男子们跳舞,男人会武那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了,那么在成的几位人中,谁会舞呢?好,接下来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看看这些人中又会有谁给我们带来笑点呢?当然,我们不会强人所难的是不是,在场的比赛选手中,若是觉得自己不适宜参加,可以弃权,台下我们会为你安排好观看场所的,当然,若是觉得自己可以尝试,我们一定期待,都会鼓掌欢迎的,那么场上的选手,有没有要弃权的?请先站出来吧。”
  小可听着,怎么都觉得这个老鸨有当主持人的潜质呢,要放在现代,又是一枚主持界的新星啊。
  都是人才啊,人才,小可看着和自己站在一边的几人,却是没有一个站出来弃权的,有几个还摆出势在必得的表情,难不成,这里又是潜伏党居多?都是真人不露相的主儿??
  “好,看来,大家都很有信心,那么,比赛开始,请第一位选手出来表演。”老鸨等了一会也没见一个人弃权,倒是下面的观众已经开始出现骚动,有些人已经开始在下注了。
  小可耳尖的听到下注的内容,差点笑出声来,这些人怎么能这么有才呢,都是奇葩啊,奇葩。竟然在赌参赛选手中,哪些人跳的最想女人,有几个赌周公子,有几个赌李公子,也有几个赌张公子,听来听去,却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囧~自己真的长的那么像男的吗?选那些雄性动物也不选自己这个货真价实的女人!!!气死了!!!
  第一场上场的是周公子,却是利用本身的武学,将肢体变得柔软,在练武术的同时却让人感觉像是在跳舞,音乐响起,却是周公子合着音乐声跳起,乐停,武停。
  有几个下注赌周公子的人大叫起来,一直说自己赌对人了,却是被其他人用眼神瞪了回去,这比赛才刚开始,好不?至于这么激动吗?
  周公子下去,后面上来的几人,纷纷模仿起周公子的办法,效果甚微,毕竟是一些读书人,会有几个是习武的呢,都是一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舞的像模像样就不错了。


 赵公子拿出一柄长剑,站在舞台上尽情的挥洒,挥剑的瞬间,却是幻花了下面人的眼,花满楼中的一些女子,疯狂尖叫着,喊着赵公子,等赵公子收剑,颔首的那一瞬间,小可明显感觉到耳边的分呗有点承受不住,诶。。这些人还是不是一般的热情啊。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小可还是放在最后一个上场,浙西倒数出场的却是李公子,李公子上去,也和小可一样去了伴奏那边,性质却是和小可不一样,交代了一番,才回到场上,音乐一起,李公子的声音也起,动作也随之而来,李公子的声音让下面的人吃惊,一手一足一声之间,更是让那些压在李公子身上的人惊呼,这声音明显盖过了之前的周公子,不为什么,原来李公子一上台就直奔戏曲,利用独特的嗓子,再加上柔软的身体,将这舞得,嗯?怎么说呢,大家都看着怪侠一枝梅中贺小梅的表演吧,大致就是那般,却也小梅舞的还好,唱的也好,一舞结束,有的人双眼放光,有的人哀声叹气,不过也有一些人只当看一场秀,平静地站在一边或坐在一边,等李大才退场,花满楼的一些人还是没有安静下来,小可站在台上,无奈的看着还议论的人,纵然自己讲声音开得最大,也不可能盖得过如此之多的声音,自己也没有老鸨那般威武洪亮,能HOLD住全场的人,诶。。。小可求助地看一眼在楼上的宋锦瑟,却得到佳人的一个无视,无奈,小可上前一步,用自认为最大的声音吼道:“各位,小可知道众位看到李公子的舞姿,都很心奋,我也如此,但小可知道在座的人中开了赌注,难不成大家就不想知道结果了吗?别忘了小可还是压轴的哦,小可若是不能完成跳舞,你们就不能知道结果了哦~”
  “切~莎公子这般男子气概,又怎么不能有李公子的风姿呢,哈哈。。。”有人不屑,说的话让在场之人大笑,小可趁着众人大笑的功夫,将iopd中已经选好的歌曲,播放出来,自己却开始动作,哦,这首歌不是迈克尔.杰克逊的歌咪,再看小可的舞蹈,这不是他的月球漫步吗?
  小可精准的舞步,还有那个滑步,无一不让刚还在大笑的人吃惊,小可却没有理睬众人的眼光,还是在完成自己的舞步,直到舞随着歌曲终结,如与神柱,神一般的舞蹈。
  小可粗粗的喘着气,将手放在胸前,希望平复下自己,呼~以后都不想跳这支舞了,真是累啊。。。等平复了一下,默默的将ipod拿回来,自己放好。。。下面应该是用不到了。
  不过以后的事情又有谁能知道呢,不是都说计划赶不上变化麽,指不定某一天小可就屁颠屁颠地为某人跳起来了呢。
  “小姐,看来莎公子还真不是一般人,表面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看来是我之前眼拙了,我们是否可以多多利用呢?”
  “先不急,何况说利用这次,多伤人啊,我要的可是她的心甘情愿。”宋锦瑟眯了眯眼,看着莎小可还在喘气的身影道。
  “小姐不怕他知道,会怨恨咱们吗?”
  “或许吧。”宋锦瑟深思了一会对着杯子发了一会呆,才不确定的开口。即使自己善于看透人心,可是莎小可的心自己却未看透。
  “弦儿这丫头去宣布结果了,你不留下看看她吗?”一反之前不确定的态度,宋锦瑟暧昧的眨眨眼,问。
  “小姐,你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可我却不想破坏她的纯真,别告诉她我来过,我先行告辞了。”慌张逃离的身影更是提起了宋锦瑟的兴趣,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天若一定要如此,我却一定要胜天。
  宋锦瑟看着莎小可的身影再次失神,为什么认识不到一天的人却给自己那么多惊喜,让自己不断的关注你呢?你到底有什么魔力?


“莎公子的舞蹈可真是独特,弦儿还未见过,不过,弦儿出现可不是为了来夸公子的哦。”弦儿来到莎小可的身边,调皮的眨眨眼。
  然后这才对着大家宣布:“不用弦儿说,相信大家也能知道进入下一个决赛的人了吧,没错,进入下一个比赛的就是呼声最高的李公子,还有跳舞其他的莎公子,我知道一定大家会很疑惑,弦儿也就在此传达一下小姐的意思,一,李公子胜在表演的够女人,当然,当然前面也有一些公子是的,但却不能胜过李公子的妖娆,二,莎公子胜在够新颖,至少门小姐能被这样的舞蹈所吸引,那我相信在场的人也都是这么想的,你们对小姐的决定有什么不服的吗?”
  “我吥服,莎公子的舞却是够新颖,但若是因为新颖,大家没见过就胜出,那我们也可以制造新颖啊,那这样,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胜出?”几个模仿周公子的人出来闹场。
  小可瞥了一眼这些闹事的,纠结了,今日果然是狗屎踩太多吗?这么多人都要和自己过不去?累不累啊,真是。。
  “有谁不服的,先过我赵公子这一关,我都没出声,你们几个也敢来呛声,太不把我赵公子放在眼里了吧。”赵宝轩一出口,就震得那几个人不敢出声。
  小可怪异的看了看赵宝轩,心里总是有种奇怪的感觉,但又说不出来哪里奇怪,只能叹口气,算了,不想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嚒。
  “马上进行下一场比赛,再敢有闹事者,休怪我不客气。”撂下一句话,赵宝轩很是自觉的往下面为自己准备的位子走去,刚坐下,下人就把已经为赵宝轩准备好的茶水端上来。
  赵公子一句话,任是让下面的人没有动静,愤愤罢手,弦儿想老鸨使了一下颜色,老鸨很是立马上来开始最终回的比赛,弦儿也慢慢走回楼上,又该是小姐出场了。
  “老身先说下比赛规则,过会锦瑟姑娘会瞎开出题,若是你们中一位回答的能合锦瑟姑娘的心意,就是今晚的头奖者,若是两位都不能让锦瑟姑娘合意,那么锦瑟姑娘的**日就只能延期了,放往下一次的比赛,当然,有人说,若是锦瑟姑娘故意不钟意怎么算,这个请你们大可放心,既然是我们所举办的习俗,自然不会让大家失望,除非是莎公子和李公子回答的很烂,不然一定会在这两位中选的,下面再次有请锦瑟姑娘。”老鸨刚说完,下面就响起了热烈的欢呼声,也许是最后一次比试,也许是知道这次比赛的彩头,大家并没有因之前的不愉快而变得冷淡,反而更是热情了。
  “锦瑟的题目很简单,各位请听:水中映月月映水,鱼儿水中游,嫦娥奔月中,请两位公子回答。”宋锦瑟一变下楼一边说着题目,目光掠过莎小可,又回来了人群中。
  “额?。。。花开满楼楼满花,锦瑟花丛来,小可登楼看?”小可挠挠头,纠结的回答,对子什么的小可还真的不擅长,想不到别的,却又不想用之前宋锦瑟给的答案,小可只能将两个人的名字用上去,唔~不过用这个,不会让别人误会吧?莎小可略微尴尬的朝宋锦瑟笑笑。
  “。。。。。。。。”李公子紧跟小可的后面,也给出了一句,并没有小可的纠结,这才是才子该有的文才啊。
  “李公子!李公子!”
  “莎公子!莎公子!”
  底下分成了两派,一部分喊着李大才,一部分喊着莎小可,可谓是势均力敌,喊了许久,众人一致将目光放在了宋锦瑟的身上,期待着宋锦瑟最后的决定。
  “嗯,虽然李公子的字句很有示意,但是请公子见谅了,锦瑟却很喜欢莎公子的对子,今日的获奖者是:莎小可莎公子。”宋锦瑟用手示意大家停下,静静的宣布结果。
  一听到结果,只听赵宝轩冷哼一声,站起身往外走去,李大才却是一副不安的看着赵宝轩离开的身影,反正结果也知道了,李大才也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匆匆下台。
  宋锦瑟看了老鸨一眼,自己也现行回房去了,反正今天的事情都完结了。
  得到宋锦瑟的暗示,老鸨又扯着嗓子说:“结果已经宣布,请客人们自个儿玩,姑娘们 ,都好好伺候着。”
  “公子,请吧,小姐已经在房内等着了。”弦儿并没有跟随宋锦瑟上去,而是来到莎小可的身边提醒着。
  “啊?哦哦,请带路。”真要去她的房间啊?小可内心纠结,却还是一步一步的跟在弦儿的身后,嘛,自己可不可以先回去啊?
  到了门口,弦儿将莎小可引进去,而她自己走向了宋锦瑟,屋内,小可还是站在刚进门的位子,也不上前,宋锦瑟也不说话,静静的呆着,这气氛,肿么那么奇怪啊?
  “那个。。那个。。锦锦,我可以走了吗?”小可站在宋锦瑟房里许久,也不见宋锦瑟开口,只好自己先开口,不安的问。
  从参加比赛到现在所在的处境,小可都可以预想得到,不过自己已经赢得比赛了,那么有人就没有必要呆在这里了吧?这儿的人都没有让小可的烦躁心安静下来,还是自己的房间有安全感呢。
  “走?公子想要去哪儿?今儿个可是锦瑟的**日呢,公子难不成就没有兴趣?才刚进来一会就想着走了?”这人从踏进房到现在都是一副忐忑的样子,自己还成了鬼不成?宋锦瑟瞥了一眼莎小可,很是暧昧的说,你偏想走,我就偏要留,还不忘勾勾手指,示意某人上前。
  “我。。。我。。我可不可以不上前啊?我。。。我觉得吧,站在这个位子挺好的。。呵呵~呵呵~”莎小可指了指自己所站的位子,无辜的发问,总感觉里离这女人越近,危险也就越近呢,果然那句话是对的:距离产生美啊,恩,还有,还有张无忌的娘亲说的:‘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是不要相信’什么的。
  “公子以为呢?”宋锦瑟换了个姿势发问。
  “恩恩,我觉得我还是站在这里吧。”莎小可以为宋锦瑟是在问自己的想法,点点头,说出自己的意愿。
  宋锦瑟翻了一个白眼给莎小可,转头向弦儿点了一个头,弦儿点头会意,来到莎小可的身旁,撩起小可的胳膊,放在莎小可的后背,押着莎小可来带宋锦瑟的身前。
  “哎呦。。哎呦。。弦儿姑娘,请手下留情,轻点,轻点。”小可实在是没有想到这弦儿看似弱小的身体,里面的力量却是如此的强大,真是疼死人了。
  这就是所谓的内力吗?在这里没有内力这种东西真是遗憾啊。


“现下,莎公子还要站在那边那个位子吗?锦瑟不介意让弦儿在轻一点的。”在宋锦瑟说轻一点之际,小可明显感到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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