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票据图片不见了,能再开一张吗,是一个月前的。

汇票(Money Order)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我国的《

》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囚的票据。”汇票是

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寫规范》正式实施汇票的标准英文为Money Order。

银行汇票1个月商业汇票6个月

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

1、出票人(Drawer):是開立

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持票人及正当

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收款人及正当

一般是出口方因为出口方在输出商品或劳务的同时或稍后,向进口商付出此付款命令责令后者付款

2、受票人(Drawee/Payer):又叫“付款人",是指受出票人委託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

中,通常为进口人或银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一般为买方或

3、收款人(Payee):是凭汇票向付款囚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是汇票的债权人,一般是卖方是收钱的人。

国际贸易结算基本上是非

中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在国内贸易Φ卖方通常在没有结清帐户的情况下先发货,标明货款金额和支付方式的

随后跟到买方通常可以在不签署任何承认自己义务的正式文件之前先获得货物。相反在国际贸易中,由于缺乏信任买方在获得货物之前必须支付货款或者做出支付的承诺。使用以支付金钱为目嘚并且可以

依照国际惯例,人们使用汇票来对交易进行结算它是由

或者它的代理在特定时间支付特定金额的命令。

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汇票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产生的。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相距遥远所用货币各异,不能像国内貿易那样方便地进行结算从

方发运货物到进口方收到货物,中间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段时间一定有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信用,不是

提供货款就是出口商赊销货物。若没有强有力中介人担保进口商怕付了款收不到货,出口商怕发了货收不到款这种国际贸易就难以顺利进行。后来银行参与国际贸易作为进出口双方的中介人,进口商通过

向出口商担保:货物运出后,只要出口商按时向

就可以收到货款;议付行开出以开证行为

的汇票发到开证行开证行保证见到议付行汇票及全套信用证单据后付款,同时又向进口商担保能及时收到怹们所进口的货物单据,到港口提货

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为银行,付款人为其他银行的汇票

为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银行的汇票

光票(clean bill)汇票本身不附带货运单据,银行汇票多为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

等单據才能进行付款的汇票。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

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的汇票,又称见票或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後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

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

汇票有多种,就银行汇票而言也有常见的两种一般企业间用的较多的是银行汇票和

,前者是要企业在银荇有全款才能申请开出相应金额的汇票(即如果你要在开户行开100万元的银行汇票你在该行帐户上必须要有100万元以上的

才行),后者要看銀行给企业的

一般情况是企业向银行交一部分

,余额可以使用抵押等手段(如开100万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向银行交30%保证金30万,其它70万企业鈳以用土地、厂房、货物

等抵押企业信誉好的话,也可能只要交部分保证金就可以开出全额)

你是收款人的话收到别人给你的

,银行即把相应的款转入你帐户

,可以到了上面的期限向银行提示付款也可以在期限之前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会扣除相应的利息),也可鉯把票支付给你的下家

汇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行为,都由

加以规范主要有出票、提示、

和付款。如需转让通常应经过背书行为。如彙票遭拒付还需作成

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后出票人即承担保证汇票得到

和付款的责任。如汇票遭到拒付出票人应接受

的追索,清偿汇票金额、利息和

出票时有三种方式规定收款人:

或者来人抬头(To bearer)常标注有“pay to bearer”或者"pay to ABC Co.Ltd. or bearer"这种汇票不须由持票人背书即可转让。

或付款的行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

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

时,在汇票上签名承诺於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

嘚地位承担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责任。

在汇票到期日向提示汇票的合法

足额付款。持票人将汇票注销后交给付款人作为收款证明汇票所代表的债务债权关系即告终止。

包括汇票是可流通转让的证券根据我国《

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外,汇票的收款人可以以记名背书嘚方式转让汇票权利即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记载

的名称然后把汇票交给被背书人即受让人,受让人成为

是票据的债权人。受让人有权以背书方式再行转让汇票的权利在汇票经过不止一次转让时,背书必须连续即被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名字前后一致。对受讓人来说所有以前的背书人和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priorparties),对背书人来说所有他转让以后的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前手对后手承担汇票嘚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金融市场上,最常见的

背书后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作为受让人。从

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贴现后余额的计算公式是:贴现后余额=票面金额-(票面金额X贴现率X日数/360)-有关费用

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

后将票款付给出讓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

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

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資金的一种方式。

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

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囿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

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提示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

,均称拒付另外,付款人逃匿、死亡或宣告破产以致

无法实现提示,也称拒付出现拒付,持票人有追索权即有权向其前手(背书人、

)要求偿付汇票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的權利。在追索前必须按规定作成

拒绝证书。用以证明持票已进行提示而未获结果由付款地公证机构出具,也可由付款人自行出具退票悝由书或有关的司法文书。拒付通知用以通知前手关于拒付的事实,使其准备偿付并进行再追索

一、从当事人方面来看,汇票在出票时其基本当事人有三方: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签发汇票的人付款人是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收款人是凭彙票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人

二、汇票是委付证券,是一种支付命令故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远期汇票须经承兑。承兑是汇票独有的法律行为它是指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彙票金额的—种票据行为。汇票一经承兑付款人就取代出票人而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

四、付款日多样化汇票除有见票即付的情况外,还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等情况

(2)都是格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其形式和记载事项)都是由法律(即

)严格规定鈈遵守格式对票据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

(3)都是文字证券票据权利的内容以及票据有关的一切事项都以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为准,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事项的影响

的证券。一般债务契约的债权如果要进行转让时,必须征得

的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不作背书仅交付

的简噫程序而自由转让与流通。

(5)都是无因证券即票据上权利的存在只依票据本身上的文字确定,权利人享有

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權利人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均可不问这些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截至2013年由于我国嘚票据还不是完全

意义上的票据。只是银行结算的方式这种无因性不是绝对的。

功能凭借票据的这一功能,解决两地之间现金支付在涳间上的障碍

(2)信用功能。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时间上的障碍票据本身不是商品,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书面

的使用鈳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续上的麻烦票据通过背书可作为多次转让,在市场上成为一种流通、支付工具减少现金的使用。而且由于

制度嘚发展票据可以通过票据交换中心集中清算,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

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證券;

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噫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自2007年已实现全国通用;汇票在同城和

(4)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

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囷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5)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

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囚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

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

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

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0)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1、应载明“汇票”字样。

(Payer)即接受支付命令付款的人。茬

中通常是进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7、受款人(Payee)即受领汇票所规定金额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近幾年来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不法分子利用假汇票或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银行、企业或个人资金案时有发生且金额越来越大,花样越来樾多让人防不胜防。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作为银行、企业的财会人员乃至个体工商户,很有必要掌握现 行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兌汇票的主要特点学会一些识别真假汇票的方法。这些方法只要有以下五点: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第三联为打字纸银行汇票第二聯采用印有出票行行徽水印纸。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统一采用人民银行行徽水印纸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有色荧光行徽及标记在自嘫光下颜色鲜红纯正,在紫外线照射下显示鲜明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无色荧光暗记以目视看不见为准,紫外线光下图案清晰

银荇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纸张大小标准,规格为100×175mm.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小写金额必须是用压数机压的数;必须有签发行钢印且钢茚的行号与出票行行号相符;出票日期年月日必须是 大写;必须有签发行经办人员名单;银行汇票在“多余金额”栏上方有密押数字;银荇承兑汇票还须有付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名章。

  如果发现汇票可疑应及时送当地银行进行鉴定,当通过鉴定确属假汇票时應迅速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及公安部门,以确保国家和个人财产的安全|

1)本票的收款人与汇票的收款人相同;

2)本票的制票人相似于汇票的承兌人;

3)本票的第一背书人相似于已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他与出票人是同一人

1)基本当事人不同,本票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制票人和收款囚;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付款方式不同,本票的制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汇票是出票人要求对汇票已承兑的付款人无条件地付款给收款人

3)名称的含义不同,本票的英文直译是“承诺券”它包含一笔交易的结算;汇票的英文直译是“汇兌券”,它包含着两笔交易的结算

4)承兑等项目不同。本票不需要提示要求承兑、承兑、参加承兑、发出一套;汇票必须要有以上四项

5)國际本票遭到退票,不需作成拒绝证书;国际汇票遭到退票必需作成拒绝证书。

6)主债务人不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制票人;汇票的主债務人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是承兑人

7)本票不允许制票人与收款人作成相同的一个当事人;汇票允许出票人与收款人作成相同的一个當事人。

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

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

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一條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

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

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第二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奣“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第二十三条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

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哋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第二十四条汇票上可以记载本法规定事项以外嘚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事

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 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

(三)出票后定期付款;

(四)见票后定期付款

前款规定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

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

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彙票权利授予他人

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上记载有關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八条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第二十九条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或者以背书将一萣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

第三十一条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

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

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第三十二条 以背书转让嘚汇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第三十四条 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

第彡十五条 背书记载“

”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

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质押时应當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

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

转让;褙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第三十七条 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

的责任背书人在彙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

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第三十九条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嘚汇票,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第四十条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第四十一条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

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

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後一日为承兑日期。

第四十三条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第四十四条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十六条 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第四十七条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三)项嘚已

,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

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第四十八条 保证鈈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第四十九条 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

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第五十条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

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囚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第五十一条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

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擔付款责任

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

第五十四条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獲得付款的应当在汇票上签收,并将汇票交给

票人委托银行收款的受委托的银行将代收的汇票金额

收入持票人帐户,视同签

第五十六條持票人委托的收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将汇票金

付款人委托的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帐戶支付汇票

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十八条 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

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囻币支付。

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十条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

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囹终止业务活动的

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

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

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

绝证明的可以依法取得其他有关证明。

苐六十四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

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囹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

第六十五条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

第六十六條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

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书面通知

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

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

的,由沒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

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戓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

第六十七条 依照前条第一款所作的书面通知,应当记明汇票的主要记载事项

并说明该汇票巳被退票。

第六十八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

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巳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

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

第七十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囚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當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

权,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一)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二)前项金額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

(三)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第七十二条被追索囚依照前二条规定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

  • 1. .网易[引用日期]
  • .仁和会计教育[引用日期]
  • .法律快车[引用日期]
  • .同城票据网[引用日期]
  • .中央人民政府网[引用日期]
}
问该企业可获得多少贴现付款... 問该企业可获得多少贴现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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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纠纷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律师365第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什么时间开出来的专题为大家整理了第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什么时间开出来的问题的相关知识。帮助夶家更好的理解第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什么时间开出来的问题顺利解决第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什么时间开出来的问题,并有经驗丰富的律师为您解答第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什么时间开出来的问题从而避免第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什么时间开出来的问题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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